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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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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页

书籍名:《我在明末有套房》    作者:tx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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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旭其实并不知道,崇祯一脸为难。

        他与周皇后相顾苦笑,崇祯皇帝长长叹了口气:“坤兴还是太小了!”

        周皇后听到这话心中一惊:“陛下,您……”

        崇祯皇帝现在已经知道了辽东的扩张,虽然辽东方面并没有对朝鲜半岛扩张,可是借着东江军在朝鲜半岛以及济州岛驻军共计三万六千余人。

        一个藩国直接驻扎着三万六千余名明军,这个国家的自主权,其实已经没有了,朝鲜王李倧就是东江军手中的傀儡,而东江军却听命于全旭。

        可以这么说,全旭如果想要整编东江军,东江军马上就会易帜,如果有人敢阻拦此事,肯定分分钟会被捆绑起来,送到全旭面前。

        全旭占据了台湾,占据了吕宋,也占据了琼州府,更为关键的是,大明的奴尔干都司,都是全旭的地盘。

        对于奴尔干都司,朝廷根本就不重视,相对而言,这个都司的版图,就是一个书面数字,但是全旭却在这里移民屯田,陆续建立了几十座城池,将近上千个镇子。

        全旭的这些扩张,其实是瞒着着朝廷的,如果不是全旭邀请崇祯皇帝参加辽东的政务院工作会议,崇祯还不知道辽东居然会有这么大。

        这个名字虽然还叫辽东,可是与大明想象中的辽东已经完全不是一回事了。

        辽东二十五卫,其实只包括辽宁南部、吉林一部,黑龙江东南部,可现在的辽东,差不多比辽东二十五卫扩充了三分之二。

        即使辽东在人口最多的时候,其实不超过四百万人,现在则是一千四百多万人。

        可是自己的那个便宜妹妹,和崇祯并不是一条心,别说笼络全旭,不造反就烧高香了。

        崇祯皇帝现在想哭,他真是太难了。

        好不容易借着全旭的力量,把建奴打跑了,结果倒好,打跑了一只狼,结果却来了一只虎,这头猛虎比建奴这只恶狼更难对付。

        曹化淳等着全旭沐浴完毕,这才小心翼翼的问道:“侯爷,你是想当曹操,还是想当司马懿?”

        全旭听到这话笑了:“大明没有献帝,从来没有。”

        曹化淳又问道:“侯爷,能不能保住大明朱家列祖列宗祭祀不绝,血食不断?”

  第六七二章惊变

        第六七二章惊变

        全旭从来没有想过要当曹操,虽然说历史已经把曹操定义为奸臣之首,其实,曹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最想的还是回到大汉王朝的统一时代,国力强盛,四夷臣服,他则愿意为一个汉征西将军。

        对于曹操的评价,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

        如果对于全旭的评价,他是治世是纨绔子弟,乱世神明。

        全旭并不想像曹操一样,他想当大汉的忠臣,可惜,却没有机会,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年的霍光,虽然是权臣,他真没有想过要篡位自立,对于大汉王朝而言,霍光是忠诚的,可惜,对于皇帝而言,他容不下霍光。

        现在的全旭也是一样,无论他想不想当曹操,在崇祯心中,他其实已经是曹操了,全旭也不可能退让,要不然那就没有今天这场谈话了。

        这场谈话,无论是出自曹化淳的本意,或者是崇祯皇帝的指使,当开诚布公到这个程度,掩饰已经没有必要了。

        这是全旭作为王者的骄傲。

        崇祯皇帝此刻还是心存着幻想,如果全旭想当曹操,他不介意给全旭加九锡。

        什么是九锡呢?礼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铁钺,九曰柜鬯。

        所以“九锡”就是“九赐”,是古代天子赐给诸侯,大臣的器物,臣子所能享受到的最高礼遇,自周朝以来,九锡之赐,已是天子嘉赏的极致,意味着禅让之兆。

        世人皆阿斗迂腐,殊不知,阿斗真正的聪明之处,就是他用卑微的方式,保住了刘汉的血食,曹魏灭民蜀汉,西晋灭了曹魏,刘禅的安乐公国却一直延续到了东晋永和三年。

        这种傀儡式的安乐公,对于一国之君来说,自然是不可以接受的,可问题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还有什么办法?

        任何计谋,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是图劳无功的,越是挣扎,亡国之君的下场越是悲惨。

        后金仍旧在垂死挣扎着,不儿罕山,被称作蒙古的心脏和圣山。

        据历史记载,不儿罕山与成吉思汗的一生以及蒙古民族的历史关系源远流长。

        从北方刮来的寒风切削着不儿罕山的山峰,雪粉冰粒跟子弹似的打过来,打在脸上疼得厉害,身穿黑色军装的全家军士兵,眉毛、胡子都结了一层霜花,他们已经把自己所能找到的衣物都给穿到身上去了,整个人看上去像狗熊一样臃肿,却仍然冷得二十四颗牙齿捉对厮杀。

        冷,真的是太冷了,如果不带手套,想跟手里的兵器和平共处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暴露在寒风中不到半个时候,手掌的皮肤就会跟兵器冻在一起了,想要摆脱兵器,除非撕下一层皮肉来吧!

        可即便条件如此艰苦,他们仍然坚守在岗位上,站岗的站岗,来回巡逻的来回巡逻,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们是全家军。

        在这一年多来,全家军对建奴的逃窜残部发起一次次猛烈的攻势,一次次将建奴残军打得大败亏输,拓地千里。

        从宁古塔到不儿罕山,全程直线距离有三千余里,如果算上绕路,这亚于是一场漫漫长征,这一次次的胜利,让全家军一次次扩张,把辽东、远东平原纳入大明的治下。

        雪片般飞来的捷报,也激起了大明士兵骨子里的血性和勇猛,辽东已经不再发放土地,要想获得土地,只有马上夺取。

        所有的辽东百姓,包括三边百姓,他们眼里冒出了绿光,三四十岁的老边军重新磨锋利已经锈迹斑斑的长刀,给被老鼠啃得不成样子的长矛换了一根崭新的矛杆,找出祖传的强弓,成群结队唱着民谣走出边墙,进入漠北,投入到与建奴的厮杀之中。

        投靠全家军太远,天雄军却迎来新一轮的扩张高潮,那些十六七岁的孩子则踊跃跑到天雄军的征兵站报名从军,边军掀起了一股从军的狂潮。

        鉴于天雄军兵力实在不足,卢象升从陕西、山西、宁夏等地招了两万五千新兵,都是十七八岁的青年,严加训练。

        这些孩子大多都是边军或者军户出身,明军穷得跟叫花子似的,边军和军户的苦更是没法形容,艰苦的生活早早就将这些孩子磨练得坚强如钢,他们比任何人都想出人头地,他们比任何人都要珍惜天雄军给他们带来的美好生活。

        他们渴望着建功立业,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名垂千古!

        在这种狂热的氛围之下,他们自然很快就形成了战斗力。

        卢象升在北征的时候就带上了三个新兵营,一共一万七千余,想让他们也见见血。来到不儿罕山的时候,出自一个百战名将的敏锐嗅觉,卢象升意识到了不对劲。

        从刨开的尸体中,可以清晰的看出建奴士兵的胃里不仅仅有没有消化完的汤饼,还有土豆淀粉,甚至还有午餐肉罐头的肉块。

        这让卢象升感觉到了不对劲。

        他非常清楚,全旭的为人,全旭是贪财,但是,绝对不会资敌。

        无奈之下,卢象升亲自来到不儿罕山的全家军大营,在这里驻扎着全家军骑兵的前锋营地,全家军骑兵的第一师三个不满编的骑兵旅,就驻扎在这里。

        全家军还是全家军,一样的豪气冲天,他们顶着寒风,用煤球炉子煮出了一锅锅热水,顶着寒风用热水建筑了一座冰城,这座冰城的城墙高度在一丈两尺左右,厚约一丈有余,上面密密麻麻布置着用巨木浇水冻成了冰屋。

        “小戚将军!”

        “侯爷!”

        戚元弼已经像明代的年青人一样,开始蓄起了胡子,他的年轻,就算用胡子也掩饰自己的稚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