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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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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页

书籍名:《我在明末有套房》    作者:tx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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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芝龙望着身边的大女婿葡萄牙人安东尼·罗德里格斯:“你是葡萄牙人,全旭小儿就算抓住了你也不会怎么样,你带舅舅快速离开。我在三宝颜还有一些产业,只要回到崖州,带着森儿去三宝颜!”

        这相当于简单托孤,随后,郑芝龙义无反顾的朝着全家军陆战旅发起反冲锋,郑芝龙畏不畏死的反冲锋,确实让全家军有点意外。

        当然,只是意外而已,在绝对的优势面前,他的反冲锋,只是让麾下的三个主力团,死伤更快一些。

        “砰砰砰砰……”

        枪响爆豆一般响起,那些郑氏步兵则接连被射中子弹,他们就像被割倒的麦子,一层一层倒下,层层叠叠。

        让郑氏步兵感觉无比绝望,全家军陆战旅的子弹像下雨一样密集,他们好像是不需要装填弹药一样,一支火枪,可以连续射击,一支步枪可以连续射杀五六人,甚至七八人,明明只是二三百人的小队人马,硬是给人一种千军万马集团冲锋的感觉。

        全家军将士仿佛一阵飓风,挡在他们前面的不管是火铳手,还是长枪手,无论是西班牙军官,还是普通战兵,都只有死路一条,那可怕的呼啸声让每一名郑氏步兵汗毛倒竖,肝胆俱裂,被一层层的踏翻,一层层的击溃,直至形成一股无法阻挡的洪流。

        此时的全家军兴奋到了极点,这段时间以来,全旭可没少在他们将领中间灌输一个观点,西班牙人不是白给的,他们利用西班牙方阵,不断扩张,已经建成了一个日不落帝国,就是一天的任何时间,太阳都会在西班牙的领土上升起。

        全家军将领们自然不会无视全旭的话,只能拼命训练,炮兵每天三发炮弹的射击任务是家常便饭,火铳手,每天至少要打十五发子弹,至于海军陆战旅,每天早、中、晚,一天三次十公里武装越野。

        他们越打越兴奋,越打越凶猛,其实冲杀最猛的并不是海军陆战队,他们还是按照陆战操典,有板有眼,按部就班。可是那丰州民兵的民兵,则没有这么多忌讳。

        丰州民兵,不是论是漕运工人出身,还是流寇出身,他们都是见过血的,也知道这个时候,如果不冲锋,不多捞几颗人头,他们就会后悔死的。

        要知道,一颗首级就五两银子,五两银子可以买一头小牛,或者花六到八两银子买一头壮牛,这些被包围的郑氏步兵,一颗首级可以换一头小牛,这种事情哪里找去?

        被他们围住的郑氏步兵,顷刻之间就变成了被挑在枪尖上挥舞的血浆和肉块。郑氏步兵们已经完全丧失了斗志,完全没了章法。

        只想着逃,离沈湖镇越远越好,离全家军越远越好!

        在郑芝龙最先冲锋的时候,他身边还有上万人马,可是随着冲锋的持续,他身边的人数在快速下降,从七八千人,再到八九千百,现在他身边已经不足一百人了。

        当然,这些人并不是被全家军射杀一空,大部分其实已经逃跑了,并不是所有人都想着拼命。

        只不过,想跑可没有那么容易,袁宗第与李彦庆带着两个团的骑兵已经加入了战场,溃兵面对成规模的骑兵,那简直就是在送菜。

        袁宗第和李彦庆所部就像见了血的狼群一样咬着海盗和雇佣军主力穷追不舍,那些落在后面的小股部队他们咬住一支便吃掉一支,弩射刀砍之下,通通变成一地死尸,如果敌人的实力较为强劲,一时半刻吃不掉。

        不要紧,全家军的炮兵马上就到,在大平原上,已经丧失了斗志的敌人人数再多,对于全家军而言也只是一次冲锋的事情。如果一次冲锋解决不了问题,那就再来一次,反正落在后面就意味着死亡!

        郑氏的真正崩溃,还是从郑芝龙死亡的那一瞬间开始,他被不知道谁射中的一枚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远距离击中太阳穴,一枪毙命。

        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是海军陆战旅的通用子弹,五六半用这种子弹,五六冲也是用这种子弹,五六班用机枪也是用这种子弹,但是,无论是五六半,还是五六冲,如果在二三百米之内击中人的头盖骨,那就是进去一个小洞,出来的时候就是一个拳头大的血窟窿。

        通过现场的情况查看,这枚子弹至少在四百米之外击中的郑芝龙,但是,无论是五六冲,还是五六半,四百米的距离,想击中太阳穴,那太难了。

        当全旭进入沈湖镇,探望受伤的百姓和民兵时,全家军士兵抬着郑芝龙的尸体来到全旭面前。

        望着郑芝龙的尸体,全旭有点无语。

        在明末,其实郑芝龙很想小说里的男主角。

        一路开挂,一路逆袭,从普通翻译人员,成为四海之王,拥有强兵四万余人,战船三千余艘,挂总兵官印,督一省军务。

        在大明,郑芝龙其实已经做到了人臣的巅峰,关键是,他是一个拿着小说主角剧本开挂的人,郑芝龙的家庭应该不算大富大贵,他父亲是泉州府的一个小吏。属于地头蛇,小康之家在十八岁的时候,父亲突然去世,家里没有生计来源,他只好带着自己两个已经不小的弟弟去投奔在澳门的舅舅黄珵,谋一条生路。

        在澳门最开始的过程应该不是很好,在郑芝龙自己撰写的《石井本宗族谱序》中写道:“芝龙不肖,浪迹江湖时,发尚被面”。

        后来,他在澳门时候认了一个义父,这位义父是一个葡萄牙传教士兼商人,教给了他很多海上军事,医疗,科技,贸易方面的知识,待他如同亲生孩子,死后还给他留了一笔家产,然后经他的舅舅黄珵介绍,前往日本担任商队的通事,也就是翻译,结果认识了李旦和颜思齐,拜李旦为义父,继承李旦的遗产和人脉,接着正值壮年的颜思齐暴毙,郑芝龙又继承了颜思齐的遗产。

        如果哪个作者敢这么写,铁定会被骂死,郑芝龙连续承袭了三个义父的遗产,当然,他也是一把天牌,打成屁胡。

        “葬了吧。”

        全旭长长叹了口气:“给他一副好点的棺木,派人通知郑森,让他把他爹的尸骸迁走!”

        李信阴冷的道:“侯爷,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算了,如果郑森不识象,那我也不能容,现在他还是一个孩子!”

        沈四方拉着李定国来到全旭面前:“侯爷,李定国是一个好孩子,放在吕宋就废了,这孩子弓马娴熟,脑袋活络,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李定国,李鸿功?”

        全旭望着李定国笑道:“你今年是十二,还是十三岁?怎么不去上学?”

        “上学!”

        李定国挠挠头:“我学不会!”

        “李信!”

        “门下在!”

        全旭望着李信道:“这个李定国交给你了,你们是本家,好好相处,李定国是可塑之材,他文可安邦,武能定国,好好教导,将来必成大器!”

        .

  第五九三章无令持械上岛死路一条(四更)

        第五九三章无令持械上岛死路一条

        大胜之余,全家军乘胜追击,从海盗和雇佣军遗留在地上的旗帜、兵刃、尸体还有种金银财宝,层出不穷。

        随后,丰兵民兵的主力大队人马,近万人抵达沈湖镇,参与追击。

        接着,胜州民兵也加入了追击之中。

        现在的吕宋,光追击的人马,就多达将近五万人,放眼望去,无边无际,到处都是涌动的人头。

        对于这场痛打落水狗的战斗,全旭全程没有参与,事实上,他不需要参与,只不过三娘倒是带着娘子军参与了追击。

        具体能不能取得战果,那就需要时间的验证了。

        丰州知州胡奎,带着数千民夫,其实也是民兵,来到了沈湖镇,同时抵达的,还有数量相当多的罐头、水果、粮食、肉食。

        这些物资,大部分是送给沈湖镇的抚恤物资,这一次沈湖镇也是元气大伤,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恢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