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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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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页

书籍名:《我在明末有套房》    作者:tx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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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实在是太高了。

        侯恂想到这里,翻身下马道:“建斗,我突然想起,全旭所言也并非没有道理!”

        “哈哈……”

        卢象升握着侯恂的手,二人再次回到大帐。

        侯恂盯着全旭,一脸严肃:“你想当先锋?”

        全旭有些不解,按说侯恂不应该大发雷霆吗?

        不过,他毫不迟疑:“正是!”

        雷时声也上前道:“末将请战,愿为前锋!”

        侯恂与卢象升对望一眼。

        “本官以兵部侍郎之身份,赐大名府义军为……天雄军!”

        侯恂也算是投桃报李,如果不是卢象升提醒,他今天就做了恶人,得罪了太子太师孙承宗,将来在东林党里恐怕不好混了。

        有了这个人情,侯恂不介意假公济私,他嘴巴一张,直接道:“参将全旭、雷时声,率本部人马,引为天雄军前驱,直抵良乡!!”

        全旭从一个监生,直接升为正三品参将。

        而雷时声也从九品巡检,直接为了正三品参将。

        “遵命!”

        全旭与雷时声大步走出大帐。

        “戚元弼!”

        “全爷!”

        雷时声笑道:“以后不要叫全爷了,要叫全将军,兵部侍郎侯大人已经擢升全公子为参将!”

        “我等拜见全将军!”

        全旭摆摆手道:“戚元弼,带着你的第一骑兵团,为大军开道!”

        全旭的骑兵依旧非常少,不过一个满编的团算是凑齐了,现如今全家军此时出征,共计一个骑兵团二百一十三人。

        三个炮兵团,共计九十六门一零五毫米的野炮,共计六百余人。

        步兵五个团,共计一千余人,其中包括四个团八百余名火铳兵,外加魔改版的三棱军刺。

        辎重兵一个团,共计二百余人,全军共计两千余人。

        两千余人,接到命令之后,快速与大军脱离。

        与现在刚刚成立的天雄军不同,全旭所部可是人人没有夜盲症,夜盲症其实就是营养不良,而是缺乏维生素a。其实早在唐朝的时期,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记载动物肝脏可治疗夜盲症。

        《内经》云:“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睛赤脉法于阳,阴阳合转而晴明。”今阴弱而不能配阳,复兼气化不利,久则使双目渐失肝血肾精之充养而失明。故法拟补肝肾,益精血,通气化为主,佐以明目养肝清肝之品,且郁多憔悴,故宜辅以舒肝解郁之药……

        动物内脏,后世非常便宜,主要是因为胆固醇过高,后世超过三分之一的人都属于三高人群,这种东西很少有人去吃。

        全旭倒不在乎,从屠宰场采购下来,加上淀粉,制成罐头肉,于是,经过大半年的营养补充,全旭的家丁兵三千余人,基本上排除了夜盲症。

        所以说,全旭不怕夜战,如果有机会偷袭夜战,全旭是不介意进行夜战的。

        短短三个时辰,快要天黑的时候,全旭所部走出了五十余里,至于戚元弼带着骑兵,已经跑到了七八十里之外。

        就在戚元弼准备下令部队休息的时候,远处升起一股股浓烟。

        戚元弼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胡万,通知全爷,我们过去看看!”

        一名骑兵在众人的目光中,开始喃喃自语:“南博完,呼叫南博图!”

        “南博图收到!”

        胡万查看着地图:“我们现在良乡县位于南寺乡境内,遇到敌情,戚团长前往抵近侦察,请通知全将军,大部队跟上来!”

  第二六五章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

        第二六五章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

        良乡县西北略高,东南略低,全境之内,基本上都是平原,属于京师之地有名的粮仓,也是豪门大户在京师附近买田置业的理想之地。

        南寺乡位于永定河与大石河之间的冲积平原上,土地虽然不如东北的黑土地肥沃,然而,却是非常好的上等田。

        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上百个村落,总人口将近八万人,差不多比大名县多了将近三分之一。

        不过,非常可惜的是,这里的百姓非常少,整个县城,不是豪门就是贵胄的田庄,自耕农连三成都不到。

        南寺乡的张店村是一家以张姓人家为主的村落,大约不到两百人。

        天色刚刚擦黑,不少百姓家中升起炊烟。

        随着一阵马蹄声响起,不少孩子从家里跑出来,张店村不靠近官道,平时很少看到高头大马,这些孩子就像七八十年代的孩子,看到汽车一样,跑到村口,争相围观。

        十数名身披红色军服,脑袋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猪尾巴。十数骑其疾如风,直冲村口而来。

        这些孩子非但没有害怕,反而有些好奇。

        虽然说,后金与大明打了几十年,活着的建奴,这些普通的老百姓可没有见过,这些孩子欢呼着,朝着后金骑兵吹着口哨。

        然而,骑兵越来越近,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这些孩子已经吓得忘记了奔跑,就这样直愣愣的被战马撞飞。

        即使是一个成年壮汉,被战马撞飞也会九死一生,更别提这些孩子了,短短一百余步的村口,很快就形成了条血肉之路。

        十数名孩子被战马撞死,或踩死。

        这时,其他百姓反应过来,他们大呼小叫的朝着后金骑兵想要讨一个说法,这个时候,后金骑兵挽起弓箭。

        “咻咻咻……”

        随着一阵箭雨落下,十数名百姓倒在地上,惨叫连连。

        十数名妇女发疯似的跑到道路中央,望着血肉模糊的尸体,寻找着自己的孩子,这些骑兵们收起弓箭,扬起马刀。

        战马飞驰而过,几颗头颅顺着刀锋打着旋飞了出去,血花以惊人的速度绽放,又以惊人的速度凋零,宣告一条条生命的终结。

        “咻咻咻……”

        利箭破空之声接连不断,每一声弦响过后,必有一名村民应弦而倒。吓疯了的村民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奔走若狂,然而他们无论如何也跑不过马的,于是一个接一个倒下,不是被利箭射死就是被马刀砍死,反正骑兵冲到哪里都是死伤一地!

        最让人绝望的还是那十几名正在大开杀戒的后金骑兵发出的狂笑声,是的,他们是在笑着把村民一个个砍翻或者射死的,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场竞赛,一场他们喜欢玩的游戏!

        一位农妇抱着孩子拼命的跑,跑着跑着,一杆长矛从后面刺了过来,后胸入前胸出,把她和孩子穿在了一起。

        一位看起来还算强壮的农夫抡起锄头朝冲过来的骑兵砸去,刀光闪过,他的头颅离开了身体,带着一道血柱飞起一米多高。

        一个老人拿着一根烧火棍颤巍巍的挡在门口,试图保护躲在里面的孙子和儿媳,一支利箭马上贯穿了他的头颅。

        一名女人拿着木质的簪子,狠狠的捅向一名正准备扯着她裤子的后金鞑子,结果,木质的簪子,捅到了头盔上,下一刻,她的脑袋就挨了一拳头,脑袋一歪,歪倒在床上……

        张店村的村民也不是没有任何反抗,可惜,他们既没有趁手的兵器,也不会战阵撕杀,他们的反抗,没有取得任何效果。

        当戚元弼率领全家军骑兵抵达张店村的时候,这座村子已经被后金骑兵屠戮了一多半,数十幢茅草屋被后金骑兵点燃,十几名妇女在后金骑兵身下惨叫着,挣扎着……

        “狗鞑子!”

        戚元弼是没见过后金人的,但是,他的父辈大都死在后金人手中,在戚虎向他的描述中,他很容易分辨出来后金鞑子的形象。

        戚元弼抄起弓箭,射向一名正在拖着一名女人朝屋里走去的后金骑兵。

        那名后金骑兵没有反应过来,锋利的箭矢从他的嘴巴里射入,从后脑贯出……

        那名女子吓得急忙朝远方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