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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公子的本事,明年的粮食只会丰收……”
“这个谁也说不准,一万石,不能再多了,你可以开价!”
“每石五两银子!”
“哈哈!”
全旭指着外面的玉米道:“卢大人是大名知府,他的面子我不好拒绝,他出到三两石每斗,可能你不太清楚,每斗玉米可以四到五亩地,亩产你也听说了,只要雨水充足,肥料管够,一亩两千多斤不成问题!”
这些信息曹宁早已打听到,要不然他也不会上门。更何况,他也知道这个玉米全身上下都是宝贝,玉米秸秆可以当青储饲料,可以喂牛、也可以养马、甚至是喂羊。
曹宁笑道:“不,不,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嘛,全公子要是觉得不满意,我们可以慢慢讲价的。”
“不必了!”
全旭摇摇头道:“做生意,讲究诚意,既然曹先生没有诚意,这个生意不做也罢!”
全旭端起茶杯,装作喝茶的样子。
这有个讲究,叫做端茶送客。
曹宁苦笑道:“全公子,宁可是带着诚意来的……”
不等曹宁说完,全旭直接起身。
现在是卖方市场,也算是垄断经营,全旭可是淡定得很。
毕竟,晋商把粮食卖给后金,粮食可以卖到八两银子甚至更高。
八大皇商虽然没有介休曹家,可是介休曹家却辽东辽阳有不少生意,不清不楚,他们的羊毛,该薅肯定是要薅的。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种子,虽然基因经过优选,然而问题是,种子的良性基因,很快就会退化。
最多两三年,就与普通玉米一样平常无奇。
“每石十两银子,这可是十万两银子的大生意!”
曹宁急忙拦住全旭道:“全公子,十两银子已经不算便宜了!”
全旭笑了笑道:“如果只是麦子,别说五两,三两都可以卖,关键是你买吗?玉米是我从西洋人那里买来的,当然,他们还有货,你可以找他们去买,送客!”
全旭越是不藏着掖着,曹宁心中越是没底。
曹宁苦笑道:“全公子,曹某只是一个跑腿的!”
“那可以让一个有决定权的人过来谈!”
全旭笑道:“一万石种子,至少可以种上五百万亩玉米,一年至少就是五六千石玉米,这其中有多大利润?”
“每石十八两?”
“你的面子比卢大人还大?”
曹宁居然无言以对。
晋商的官方势力其实很强,然而问题是,根本就不在大名府。
就算在大名府又能如何?
曹宁也不相信全旭没有后台,现在他的后台没有浮出水面,只能按照生意的规矩来。
第一六五章第一批辽东移民抵达(四更)
第一六五章第一批辽东移民抵达
隋唐两宋,甚至明初,商人的势力都非常弱小,一直作为门阀、豪门大户的附庸。
在明朝中后期开始,商人势力渐渐抬头,形成了横跨士、官、匪、强、民各行各业的综合势力。
全旭如果是四五十岁的老叟,有可能是自己白手起家,建立的百万身家。
然而,全旭太年龄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从无到有,建立了十五万亩的庄园,还有钢铁、家俱、车辆、养殖、甚至是钱庄和女人坊这样的强大商业网络。
作为商人,曹宁的嗅觉是非常敏锐的。
他根本就不相信,全旭是一个人。
不光是他,其实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全旭只是一个摆在明面上的代理人,而全旭的过往一切,几乎查不出来。
查不出来,不代表没有。
全旭也不可能凭空出现,这说明,全旭和他背后的势力,不想让人从查到全旭的过往,从而判断全旭的弱点。
只有深不见底的人,才会让人恐惧,让人害怕,让人忌惮。
这样的人,能不得罪就不得罪,一旦得罪了,防不胜防。
“全公子,曹某是真想交您这个朋友!”
“全某亦然!”
全旭笑道:“人情是人情,生意归生意,种地是什么样的收成?想必曹公子非常清楚,用句毫不夸张的话说,我一亩地的玉米,顶别人种十几亩地,一石玉米,可以种至少五十亩地,一年收成就多达十万斤,哪怕按照现在的粮价,也比种植麦子或豆子多赚一倍!每石三十两银子看着贵,其实非常便宜。”
“每石三十两?”
曹宁苦笑:“全公子,这个权力,宁真没有,我需要向本家(既家主)汇报!”
“请便!”
全旭淡淡的笑道:“这些种子,需要的人会有很多,到时候,不知道还能不能留住,那就不好说了!”
做生意其实和外交一样,在拥有底气和实力的时候,任你口才再好,一样没有用。
曹宁确实是想采购这些玉米种子,一旦这些玉米种子成功种植,曹氏的实力就会再突飞猛进,更进一步。
“全公子!”
曹宁从怀中掏出一张全氏银行的存票,轻轻放在全旭面前。
全氏银行的存票是用彩色打印机,激光打印出来的,想仿制也不是没有可能,除非像全旭一样,可以拥时空穿梭的能力。
要不然就发明激光打印机。
全旭看着五千两的存票,就笑道:“半个月,如果半个月之内,没有确切准信,钱我收了,种子我会再卖掉!”
“应该的!”
全旭知道自己的毛笔字太丑,就让陈应起草合作意向,双方声明,以定金五千两,预订全旭一万石玉米,如果逾期,算曹宁违约,定金作废!
全旭直接盖上自己的印章,曹宁则签下自己的大名,契约一式两份,交易暂时告一段落。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双方拍手。
全旭心中却乐开了花,只要这笔交易完成,他的帐面上就可以进帐三十万两银子,修建工业园区的钱就有了着落。
全旭计划就是以五小工业为基础,慢慢培养工业技术人才,从而实现长远发展。
就在全旭刚刚完成麦子收割的时候,从辽东过来的第一批移民,四百五十七人已经平安抵达了全家庄镇。
刘兴祚、毛承禄也带着东江军将士前来迎接他们的乡亲。
这些人全部都是饿的皮包骨头,瘦骨嶙峋。
他们来到大名府的时候,有些遗憾,土豆和红薯已经收获完毕,不过,他们却有幸看到了数万亩地的麦田。
看到了几千人拿着镰刀,一起收割麦子的场面。
全旭确实是有办法用机械收割,看着这些百姓可怜兮兮的样子,算了,就当以工代赈吧。
同样是三顿饭,外加每天二十斤麦子。
这些辽东百姓看着全家庄镇的麦田稀奇,他们来到铁匠工坊的时候,看着一座座高炉,同样也稀奇,看着院里、院外、到处堆满了玉米,更加稀奇。
“真是土包子,没见过市面!”
一名东江军士兵朝着认识的同乡打趣道:“这里有上万人,将来人会更多!”
事实上,这名东江军士兵一个多月前比他们这些老乡更加不堪。
一个屁股露出巴掌大的大洞,满脸污垢的熊孩子,趁着众人不注意,顺手偷了一只玉米棒子,张嘴就咬。
全旭上前就是一巴掌:“混小子,这个不能吃!”
“哦!”
听说不能,这个少年就把玉米棒子扔在玉米堆上。
来到全旭大院第一件事,自然是脱衣服洗澡,男女分开,各找各妈,他们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自然也是收起来,直接放火烧掉。
穷山恶水出刁民,天知道这些辽东百姓身上的衣服是从哪个死人身扒下来的,万一有病毒可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