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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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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我在明末有套房》    作者:tx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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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M249只是美军班用机枪支援火力,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机枪的三角支架被焊接在一个可以装甲车上,全旭都想把这支机枪拆下来。

        一支全重不到十公斤的轻机枪,全旭自己可以抱着搂火。

        只不过,全旭这辆悍马车并不是原厂出来的,而是经过非法改装。

        然而,这样的轻机枪反而比自动步枪更简单,也更容易,毕竟自动步枪的后座力,很容易撞伤人员,也容易把子弹打到天上去。

        车载轻机枪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三娘学习还是很快的,她看着全旭凝重的神情,朝着全旭点点头。

        全旭从驾驶室里拿了一顶美军钢盔,虽然不是防弹头盔,至少面对刀剑,可以抵挡一下。

        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全旭将他与三娘装好的五条二百发的子弹链放在车厢内。

        这时,全旭也顾不得有没有人看到这辆悍马了,直接启动发动机,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响起。

        悍马冲出仓库,冲出后院。

        在人们反应过来之前,随即消失不见。

        其他人只能在大院里看着雪花飞舞,一头如同蛮牛一般的巨兽,疯狂的奔跑着。

        仅仅用了五六分钟的时间,全旭开着悍马来到破庙。

        当然,外面的暗哨全旭没有理会,悍马车的速度太快,他们连示警的机会都没有,等破庙偏殿里的锦衣卫接到信号冲出来,全旭也开着悍马车来到破庙院门口。

        全旭拿起悍马上的通话器,用大喇叭朝着偏殿大喊:“里面的人出来,我们可以谈谈!”

        飞鱼服冷冷一笑:“装神弄鬼,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

        全旭不再废话,望着三娘道:“三娘,对着大殿开枪!”

        大殿本来就被全旭撞塌一角,此时仅仅剩下一面东墙,厚达一尺半的土坯墙,在寒风中呜咽着。

        三娘学着全旭教给她开枪的动作,关键时刻,她却掉链子了,忘记了怎么点射,直接按着机枪发射按钮不松手。

        于是,随着枪管抖动着。

        “哒哒哒……”

        飞鱼服等人在开枪的第一瞬间,简直如同久经场面的士兵一样,就地卧倒,或者躲进偏殿内。

        二百发子弹链,没有出现意外,没有卡壳,在短短半分钟之内,二百发子弹一股脑儿射向那堵矮墙。

        厚达一尺半的土墙再也坚持不住,轰隆一声巨响,整堵墙塌了。

        土墙砸起大股尘烟,三娘愣了一会儿,仿佛想起了什么,急忙给机枪加装另外一个子弹链。

        全旭望着那些锦衣卫笑道:“怎么样,现在咱们可以谈谈吧?”

        这个时候,那些锦衣卫终于反应了过来。

        他们还不是没有见识的人,作为天子亲军,他们在京师可以见过大明的神机营,那里装备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火器。

        从红夷大炮到子母炮,从鸟铳到掣电铳,从火枪到五雷机神,特别是五雷神机,这玩意就像一个放大版本的左轮手枪,当然,只是比喻。

        五雷神机是由五根枪管,并装在一起,形成梅花状,五个发药枪膛,一齐性齐装五颗弹丸,只发的时候,只需要点燃火绳,直接五连响,简直就是原始版本的机枪。

        射程只有可怜的五十步,由于没有准星和瞄具,打哪儿,要看心情。

        不过,真正数百上千名五雷神机发射出去,场面也相当壮观。

        可是无论原始版本的火箭,百虎齐奔也好,迅雷铳也罢,威力都是差强人意,然而,全旭这支火器,却在短短几十息的时间内,发射个不停。

        二百发子弹打完,枪管暗红,那名女孩正在拿着金灿灿的子弹,此时的地面上也散落了金灿灿的子弹壳。

        飞鱼服推开挡在他前面的两名锦衣卫:“让开!”

        “聪明!”

        全旭得意的笑道:“血肉之躯,挡不住我的机枪,你们只会像这堵墙一样,粉身碎骨!”

        飞鱼服其实早就看出来了,这种鬼枪又快又猛,根本就不用点火,威力又大得离谱,简直就比火炮还厉害。

        飞鱼服望着全旭道:“你想谈什么?我们好像并没有什么好谈的!”

        “是吗?”

        全旭的目光落在地上的子弹壳上:“比如……”

        飞鱼服的脸色微微一变,随即恢复正常:“果然……果然……黄金在你手里,好,好,我们认栽,金子不要了,我们走!”

        如果全旭凭着那几十号庄丁,他们绝对不会服输,可是看着机枪的威力,他们感觉无力,一个弱冠少年,一个娇滴滴的少女,恐怕他们这些人全部上来,都不够塞牙缝。

        这辆庞大的怪车,不用牛,不用马,偏偏跑得飞快,他们想追就算累死也追不上。

        可是,那支比迅电铳快上百倍的枪,足以轻松把他们全部放倒。

        火枪面前,人人平等。

        全旭望着飞鱼服,顿时暗暗佩服。

        能屈能伸,头脑灵活,有两把刷子。

        黄金是黄的,人的眼珠子却是红的,很多人偏偏就是迷在了这一点上。

        “且慢!”

        全旭下车,他朝着飞鱼服走去:“我觉得,我们可以合作!”

  第五十一章千里传音就是对讲机

        第五十一章千里传音就是对讲机

        众锦衣卫校尉将目光不约而同的望向场中的唯一一位飞鱼服刘侨。

        飞鱼服刘侨原为锦衣卫北镇抚司副使,因在天启五年,魏忠贤命刘侨网罗时任内阁中书汪文言的罪名。

        刘侨不愿意陷害“忠良”(狗咬狗,一嘴毛),被魏忠贤罢免,削职为原籍。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

        事实上,这是魏忠贤留下的后手,也是他的后路。

        魏忠贤并不是一净身进宫就得势,从一文不名的小太监,混到司礼监秉笔太监,他用了足足三十年。

        早在魏忠贤进宫之前,就是街头上的一个小混混,因为长得帅气,又能说会道,又擅长察言观色,魏忠贤与卖酒寡妇谢氏暗中私通,谢氏为魏忠贤生下一女,其女随其母姓谢。

        随着其女谢氏慢慢长大成人,聪明的魏忠贤巴结上了大太监魏朝,渐渐有了权势,他使钱给其女谢氏嫁给了时任北镇抚司锦衣百户的刘侨之父刘寅。

        这个刘侨准确的说,其实是魏忠贤的外孙。

        魏忠贤起以微末,他看到太多兴衰沉浮,就像他的前辈刘谨,最终难逃一死。

        发以在他发迹之后,并没有安排刘侨升官发财,而是借着机会,把他贬回原籍,只要他将来可以熬到新君既位,平安渡过危险期,再准备把刘侨调回京师。

        只是非常可惜,崇祯皇帝没有容忍魏忠贤,登基之后,天启帝尸骨未寒,就拿魏忠贤开刀,这个时候,魏忠贤的第二套预案就可以实施了。

        只要是被魏忠贤迫害或贬走的人,陆续都受到了崇祯皇帝的重用,包括现任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原北镇抚司刘侨也在征召之列。

        为了给自己的外孙铺路,魏忠贤可是煞费苦心,他在各地隐藏了多处的黄金,这些黄金和白银加起来不下二十万两。

        其实全旭得到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刘侨曾经在归德府境内的永城县,找到魏忠贤给他掩埋的黄金地点,只是这个掩埋地点被当时灭口的锦衣百户练玄泄露了出去。

        最终,刘侨抵达埋藏黄金地点的时候,非但没有找到金子,反而遇上了山东响马,阴差阳错,双方打了起来,刘侨所部被上千山东响马围殴,差点全军覆没。

        接着刘桥又去了凤阳境内,成功找到了三千两黄金,相当于两万四千余两白银。结果他们在转向乘坐漕运船只北上京师的时候,这艘装载着黄金的船只沉没……

        不用想这是他们的黄金被人盯上了,敢黑吃黑锦衣卫的人,不用说,除了那帮死太监没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