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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袁世卿作为管事,受得了优待,他住在独立的房间,有床、有被褥,还有火盆,颇为舒适。
第二幢,不算,而是一座地窝子则在后院。后院的篱笆墙被众女开了一个小门,他们在后院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庞大的大坑,大坑倒是不算太深,莫约一人多一点。
将近二十个女人,把大坑分割成了类似于停车位大小的空间,然后搭上顶棚,形成了众女人的小窝。
全旭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说明末是一个乱世,然而问题是,大名府却不是,至少说大名府知府卢象升死之前,大名府绝对不是乱世,这里是有秩序的社会。
无论全旭盖多少房子,这些房子都不属于他,周围的土地也是有主的,一旦真正的主人找过来,全旭要么搬走,要么花钱买下来。
关键是,全旭没有钱。
当然,全旭不愁手中没有银子,也就是现在他处于荒郊野外没有办法,如果在城市里,他可以变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在后世随便买一个四十倍的望远镜,卖给号称大明最知兵的知府卢象升,要两三千两银子绝对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全旭对于自己的对大名府感觉有些迫切。
三娘趴在全旭的身上,双手笨拙的在全旭的胸口上画着圈圈。
这让全旭有些痒痒,关键是三娘成功把全旭惹火了。
“三娘,你知不知道这样做非常危险?”
“危险?”
三娘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什么危险!”
全旭咬牙切齿:“擦枪走火,你会后悔的!”
三娘不明所以,突然她的手碰到一个东西:“什么东西隔到我了?”
第十章事出反常必有妖
第十章被土匪盯上了
“没……没什么!”
三娘仿佛一个好奇的小宝宝,伸手抓那那个顶得她非常不舒服的东西。
全旭快要把持不住了,他虽然是钢铁直男,凭实力单身,他并不是傻子,他当然清楚三娘的心意,也知道只要他顺水推舟,肯定就会水到渠成。
然而,问题是,他自己过不了那道坎。
全旭急忙转了一个身,背对着三娘,长长叹了口气:“还是太小了!”
“什么小?”
“你的年龄啊,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点郁闷,三娘实在是太小了,还不到吃的年纪。
在禽兽和禽兽不如之间艰难选择,全旭最终选择禽兽不如。
一夜在痛苦的煎熬中过程,当全旭醒来的时候,他成了双眼通红,脚步虚浮,仿佛整个人被掏空一样。
而三娘却非常开心,因为全旭搂着她睡了一夜,她就成了全旭的女人,哪怕没有名份,也至少可以算作妾。
全旭过上了土豪般的生活。
他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
寒冬腊月穿衣服,对于任何人来说,其实都需要太大的勇气。
然而,全旭却没有这样的烦恼。
在全旭刚刚醒的时候,丫丫也到了屋里,她用全旭买来的热水袋,将全旭的衣服,从里到外烫了一遍。
在全旭穿衣服的时候,温度正好,不烫不凉,非常惬意。
等他坐在床上的时候,丫丫则捧着全旭的鞋,原本沾满了污垢与泥土的登山靴子,上面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最关键提这只登山靴,放在火盆边烤过,鞋里非常暖和。
等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戴完比。
盆架上,放着早已准备好的洗脸水,温度正好,不热不凉。
哪怕来到明末才堪堪三天,全旭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这个时代。
洗漱完毕,早餐放在桌子上。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还要丰盛,先是四道糕点,千层糕、豌豆黄、山药糕以及绿豆糕,接着则是四样咸菜,有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涪陵榨菜、海带丝、外加辣条,当然还有朝天椒。
六道冷切,分别是凉拌猪耳、泡椒凤爪、酱香牛肉、原味黄瓜蘸酱、豆腐丝以及护心肉,十个热碗。
则是……林林总总,大小不一,直接摆满了一整张桌子。
全旭先喝一口暖胃汤,品尝了一下千层糕,香软可味,甜而不腻,松软可口。
只是三娘拿着筷子,夹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让全旭吃饭。
天地良心,自从全旭懂事开始,他就没有让人这样喂着吃饭。
不过,这个感觉却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头,皮肤也黝黑,仿佛如同小麦色,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她的皮肤多了几分水润,人也开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这顿早餐吃得不仅仅是香艳,而且全旭的食量明显大了一圈。
全旭暗暗咂舌:“照这样吃下去,自己会不会胖成球?”
“相公,怎么不吃了?不对胃口?”
三娘看着全旭坐在桌前发呆,盯着满桌子菜肴,以为他没有胃口。
全旭摇摇头:“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么多,这样会不会太浪费?”
“不浪费!”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这么做的话,这些东西,他们谁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样了!”
全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在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房间里挖出来的那些黄金,差不多相当于大明朝的五千两黄金,按照明朝这边的金价,差不多可以兑换四万两白银。
五千两金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原来的主人如果还活着,他想买到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毕竟,可以埋藏五千两黄金的人,绝对是不差钱的人,他的钱,绝对不会比全旭少。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罗世明的儿子五岁的罗满福站在门外,他穿着一件补劳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躬身作辑:“老爷……”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实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全旭的私人厨师,她让女儿丫丫在则全旭面前忙前忙后,目的就是想让全旭提携一下丫丫。
除了丫丫,昨天的时候,何刘氏的儿子毛毛,那个三脚踹不起一个屁的老实孩子,硬是跟着全旭一个下午,充当着全旭的影子。
现在又看到了五岁的罗满福,全旭自然知道,这是罗世明不愿意落在人后,让自己的儿子提前在全旭面前混个脸熟。
“老爷,外面有人求见!”
然而,全旭听到“老爷”这个称呼,他有些不舒服。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三娘道:“你对外吩咐一下,以后,所有人见到我,一律喊老板!”
“老板?”
“嗯!”
“我是不是也要喊你老板?”
“你?”
“昂!”
“你不用,喊我相公就行!”
全旭想到问题的关键,望着罗满福问道:“谁要见我?”
罗满福一本正经的鞠躬:“回禀……回禀……”
罗满福歪着脑袋,他忘记罗世明交待他的话。
全旭扑哧一下笑了,摆摆手道:“让你爹进来!”
“哦!”
罗满福急忙朝着门外跑去。
不多时,罗世明走进来,他弯着腰躬身道:“见过老爷……老板!”
“有什么事?”
罗世明抱拳道:“那个袁管事(袁世卿)发现,远处有探子盯梢,他怀疑有土匪盯上咱们这里了,让老板提前做一下准备!”
听到这话,全旭不敢大意。
“走!”
全旭跟着罗世明来到外面的工地上,此时众灾民都在按部就班的工作着,三娘招募的那十几个女人则是用大锅熬着着米粥,或者疙瘩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