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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新兴一九八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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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页

书籍名:《梦回新兴一九八零年》    作者:仟仟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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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梁家辉和医生,都分别给自己的碗里装了粥,这是海鲜粥,可能是因为在海边的原因吧!虽然他们不是靠打鱼为生,可捞起一些鱼虾来吃,那也是很美味的!

        这也是顺便的事,懂得利用资源,在这个大海,鱼虾是取之不尽的,就看你会不会撒网了!

        海边上的每一只船,船上的人家都会打鱼,就是他们不用靠卖鱼,平常也要吃啊!

        他们只会在陆地买青菜买肉,可每天吃海鲜,再美味也会有吃腻的一天,也不是他们不识好歹,有的吃就不错了,这样挑食,实在是吃的太多,会没有胃口的。

        有能力的话,也想换换口味啊!宁愿把这些鱼卖出去,到外面买菜买肉吃。

        梁家辉吃着这些海鲜粥,感觉鲜甜美味,也许这个船上有大厨子,专门煮吃的。

        平常的人家煮不到这个味道的,这就是身份的不同,吃东西也会挑嘴一点吧!

        饭桌上大家都是在吃着早餐,都没有说话,也许是吃东西不能说话。

        古时候的大家族,都有吃东西的时候餐桌上是没有人说话的,自己这个客人,肯定由主人安排,有人说话,他回问题就是了。

        梁家辉吃了一碗粥,又吃了两块点心,觉得一晚上饿饿的肚子,现在才有填饱的感觉,餐。桌上的人都是在慢慢的吃。

        没有他吃的快,他肚子那么饿,哪里斯文的了,又夹了两块糕点吃了,才觉得肚子有些饱了。

        平常他们这些人是没有能力吃早餐的,买早餐是要钱的。

        他们在码头上的搬运工,一天也只能吃一顿两顿的,有些为了省钱,只买两个包子漫头就行。

        为了省钱,也没有租地方住,只会在那些桥底,或者海边搭一个棚子住。

        他还好一点,遇到了几个好一点的搬运工,和他们一起租住在别人出租的木房,还能勉强住得下。

        梁家辉吃饱了早餐,他就放下了筷子,在那里静静的坐着,等着别人的安排,等着别人安排他的去处。

        好在别人也差不多是吃饱了,也放下了筷子,要不他这样坐着,会很尴尬的。

        这位老板看到客人都吃饱了,他就让妻子和儿子回房间里去。

        他还要和客人说话,也不用他们两个人在这里,可是他的儿子不肯走,想听听爸爸和别人说话。

        他已经那么大了,就快要成家了,如果在乡下的人,这个年纪已经生了小孩子了,他也想为爸爸分担。

        爸爸的生意,他也想接手啊!就算他没有爸爸的能力,可爸爸只有他一个儿子,也要他继承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爸爸那么能干,他怎么学都学不了爸爸的一成,他是爸爸的儿子,古语不是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吗?

        是经验不足,经验不足的话,他就更要在爸爸的身边学习了,爸爸这么大的时候,也会是自己闯出一片天了吧?

        他现在有爸爸的基础,爸爸的生意,只要把爸爸的生意做好,就算没有发展扩大,守住家业,也能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学不到爸爸的本事,但它也没有像别的公子那样只会吃喝玩乐,还是很努力的帮忙做事,没有做生意的天资,也只能靠后天的勤奋了!

        “爸爸,我留下吧!”

        这位老板看了儿子几秒钟,觉得儿子长大了,也要学会为人处事了,让他跟着吧!

        “好,那不然你先回去房间里。”

        “嗯嗯”穿着华丽的夫人,是身穿一件旗袍,有贵夫人的样子,也可能是书香门第出来的人,并不像是那些暴发户那样,看着身份低下的人会看不起!

        贵夫人对梁家辉和医生两个人点点头,走了出去。

        坐在餐桌椅子上的老板和他的儿子,都是穿西装打领带的,一副大老板的样子,一副有钱人的样子。

        身上的服装,也是很贵的,就他身上穿的衣服,别人打工一年也买不起吧?

        就那条领带,他们这些在码头搬运货品的,省吃俭用一年,都存不起来钱买借条领带吧!

        这也是身份的象征,什么样的身份,穿什么样的衣服。

        别的人就算有一套这样的衣服给你穿,穿上龙袍,也假扮不了皇帝啊!

        这位老板看着这位客人,他已经想通了,明白了,这个人一定是偷渡到香港的,可就是不明白,他是怎么摔到甲板上的?

        这个问题要问到他才知道,看他刚才说话的口音,应该是他们市的人,老乡的口音啊!

        只是不同一个县,这在地方的口音,他还是分的出来的,虽然已经经过20多年了,故乡的记忆太遥远了,让他这个游子,也只能在记忆中,怀念着故乡的山山水水。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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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1章世上总有好人

        十年生死两茫茫,已经经过了20多年,不知道故乡怎么样了?可是现在故乡那里还是在运动,还不能回去啊!

        见到故乡的人也会很亲切的,他还是忘不了父老乡亲,忘不了故乡,可那也没有办法,不跑路,只能等死!

        不能回去,可在外面漂泊打拼的游子,很想念家乡的父老乡亲。

        月还是故乡的圆啊!人还是故乡的好啊!出来外面了,才懂得这个道理,可是已经变得晚了。

        希望有生之年,国家有所改变,能回去故乡,去看看故乡里的山山水水,故乡里的父老乡亲。

        希望这个愿望能实现吧!可现在碰到那同一个市的人,也算是老乡,相逢也是有缘,如果能帮到他的,那就拉扯一把吧!

        现在他的能力,收留一个人并不难,随时都能为他办身份证,只是看这个人能不能成为他的左右手。

        如果不能,只能帮他一下,让他在香港这个地方立足,也尽了他们相逢的缘分,尽一下地主之宜。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新兴县的人,姓叶,叫叶启航,解放前在新兴县逃过来的,在香港已经住了20多年了,但家乡,我还是没有忘记,还是记得家乡的河流,家乡的土地。”

        梁家辉听到这个话,脸上露出惊喜,在这个异乡,遇到家乡的人:“我和老板你同一个市,不同县,是高腰大弯人,是几个月前从家乡出来的,之前就在对岸的码头搬运,昨晚上偷渡来香港。”

        “这个是我的儿子,叫叶不凡,”叶启航想了一下,还是把昨晚上疑惑的问题问了出来。

        “那你昨晚上偷渡来香港,是游泳过来的吗?那为什么又会掉在船上?”

        “对啊!为什么在海里游泳,还能飞上我们这么高的船?你是会轻功吗?”

        叶不凡也忍不住问,他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现在香港正在拍那些武打的电视剧,会轻功的,会飞的,那是他们这些的人的偶像。

        要是会武功的,他也要拜师学艺,学会一身武术,打遍天下无敌手,像那个霍元甲那样,把那些洋鬼子打的落花流水。

        梁家辉给这个和他一样年龄,用崇拜的眼光看着他,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呵呵,我也是学过一点防身的武术,但那也是防身健体的,不会轻功啊!昨晚上可危险了,我昨晚上游泳偷渡来香港,游到一半的时候,遇到了大鲨鱼,开始的时候我就刺了它一刀。”

        “那后来你是不是把那个大鲨鱼杀死了,我们怎么没有看到那个鲨鱼。”

        叶不凡没等人家说完,兴奋的两眼放光,忍不住打断了别人说话。

        梁家辉想起了昨天的晚上的经历,有些气:“哪能呢,我哪里有那个本事,你们可不知道啊!那个是鲨鱼,好像成精了,他在水里戏弄我,一路的破浪,搞得我又惊又怕,在水里翻滚,搞得我胃都不舒服,这样的经历一点都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