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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软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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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4章 1024/弄一本划时代的神作!

书籍名:《重生之软饭王》    作者:开心爆米花
    《重生之软饭王》章节:第1024章 1024/弄一本划时代的神作!,宠文网网友提供全文无弹窗免费在线阅读。!

        现在“仙侠”这一流派还没有出来,各个站也没有“仙侠”这一分类。
        虽然,某些武侠也出现了修仙者,但也不过是出来打酱油罢了,不是真正的仙侠。
        要是,自己写一本,那绝对是开创时代的!
        方天心想着,已经下定决心写一本网文,就写“仙侠”。
        以前,之所以没有动笔,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写网络太耗时了也太累了,动不动就要写几百万字,平时那么忙,看电影听听歌,还要和美女吃饭聊天,这么忙,哪有时间写?
        可《诛仙》这本书,让方天猛然想起来了,这个时代的字数普遍都比较短。
        《诛仙》这本大火也就写了几十万字而已。
        网文刚出现的时代,并非是几百万字的满天飞,都是几十万的字数而已,日后的作者越写越长,三百万字完本比比皆是。
        千万字的也有一大堆。
        前世有空的时候,也会看看网络,方天看的,都是几百万字的,回到这个时代,一时间还真没想起来,这年头写网文根本不需要这么长。
        几十万字,对于一个每分钟可以打600字的神速手来说,那简直是小菜一碟,轻松之极的任务。
        算一下,每分钟可以打600字,一个小时就可以打三万六千字,码字十个小时,一天就可以完成一本三十六万字的!
        哪怕只是千字十块钱的买断,也要赚翻了!
        那当然,理论上是这样的,实际上,写,最耗时的不是打字,而是构思。
        一天写三十多万字或许夸张了些,但以方天的速度,保证高水准,一天写出三万字来,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而且很轻松。
        前世看过这么多,直接把那些套路移植过来就行了,所谓的套路,也就是被广大读者所接受,符合大众口味,经得起市场考验的写法。
        其实各行各业都有套路,一种模式成功了,就会有一大批人跟风模仿。
        就像是一个卖奶茶的老板,做出来了一款新的奶茶,很受欢迎大卖,然后,一大批同行就会跟风模仿他的配料去做同样的奶茶,这就是套路。
        方天要做的,只需要把未来那些非常成熟的套路写法搬过来就行,那当然,所谓的套路要看是什么时代,放在这个时代,就是创新了,从来没人写过的创新,让无数读者眼前一亮的创新!
        事不宜迟,方天立刻动手,打开了word办公软件。
        什么大纲、世界观设定都不用了,这些都在自己的脑海里。
        以《诛仙》这本作为模版,那当然,不可以照搬这本书的剧情,《诛仙》这本书虽然很火,但以一个老书虫的眼光来看,他的毛病也不少。
        方天写的这本,开头采用的是未来非常成熟的“黄金开篇”,一下子就能抓住读者的眼球,让他们带入进来。
        接下来的剧情,就像是的简介一样——
        人生自古谁无死,领取神丹修成仙。
        这是一个修仙者满天飞的世界,脚踏飞剑,天地任我行。
        口中一念,石破惊天!
        口中一念,雷霆一剑!
        口中一念,血花飞溅!
        口中一念,沧海变桑田!
        ……
        接下来的几天,方天都在家中,没有出门,坐在电脑前码字写。
        一个编写代码的程序员,怎么突然跑去码字写了?
        虽然,两者的工作很相似。
        写,方天当然不是为了当作家,开了一个网络平台,有成千上万的作者为自己赚钱,哪还需要自己写书?
        之所以这么做,一切都是为了平台,现在的金玉真的非常需要一本划时代的作品,一本大火的神书。
        可以快速推高网站人气。
        这,才是方天的目的。
        其实,要找一本开创性的,对于看过很多网络的方天来说,一点也不难。
        除了写一本类似《诛仙》的仙侠,还可以写一本《鬼吹灯》这样的盗墓,放在这个时代也绝对是开创性的神作。
        当年的《鬼吹灯》在网文世界,开创了盗墓的先河,无数的作者跟风模仿,此类题材火爆到不得了。
        如果将《鬼吹灯》弄到网站来,绝对也能大火。
        只不过呢,方天不太喜欢鬼,这种阴森恐怖的,更加写不下去。
        所以,不写鬼,就写神仙。
        以前只是一个的人,很轻松休闲看人家写的,偶尔还能指出人家的不足。
        但现在写之后,方天才深刻体会到了,当作者真是不容易啊。
        尤其是卡文,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时候,都恨不得用脑袋撞显示屏!
        还好的是,有好多大火可以借鉴,三天的时间,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写出了十万字,换言之,平均每天三万字左右。
        对这个速度,方天还不太满意,其实,还可以更快的。
        如果不是对某些情节比较偏执,每天五六万完全可以做得到。
        之所以,有如此变态的码字速度,这跟方天采用的输入法有关。
        方大工程师用的输入法是他为自己量身定做的,跟其他的输入法的编码规则完全不一样,这种输入法像是五笔,又像是全拼,又像是双拼,在他人看来,输入法的编码规则很混乱,世界上也只有他自己会用。
        在保证以最短的按键次数打出最多的字数的同时,也可以避免重码的情况出现,免去了选择候选词句的麻烦。
        分分钟六百字,就是这么来的。
        每天用来码字的时间也就四五个小时左右,方天还可以抽出好多的时间陪小珍珠玩一下。
        今天,小丫头又过来了。
        “哥哥哥哥,今天你说好的,要带我去吃快餐的啊,说话不算数会掉大牙的哦。”扎着两条小辫的叶明珠跑进房间,抱着方天的小腿。
        这几天都在家里,这丫头早就觉得闷死了。
        “行。”方天点头,点击文档保存。
        有了十万字可以上传到网站连载了,找个适当的时机上传上去。
        只不过,要不要告诉一下小美编辑,让他多给推荐呢?反正网站是自己的,想要多少推荐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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