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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在超凡界的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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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赠予

书籍名:《纵横在超凡界的忍者》    作者:黄羽之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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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暗阴霾的天空……
        鱼腥臭味弥漫的码头……
        十九世纪末期的西方港口小镇并融合了一种诡异的海怪风格……
        由于gk区域治理混乱,不少死掉的海生物都堆积在这里,甚至还有一些巨型的海鱼、大章鱼,腥臭熏天……
        不过这里却是gk区域小孩们难得的乐园,他们会在这里嬉戏打闹捉迷藏,甚至还会将一些还算新鲜的海鱼尸体拿回家煮熟了吃。
        “嗨,小子不要乱跑了!还不快来帮大人忙!”
        “哦哦。”
        四处乱跑的小男孩听到大人的呼喊,和小伙伴们打了声招呼,欢快的回到大人的身边帮忙。
        小男孩名叫郑崇,黑发黑瞳黄皮肤,出自贫困家庭,父母都是渔民,他们家仅有一间靠在码头区域,大小不足三十平米的小木屋。
        在这里,因为家境的原因,所以他从小就要帮助父母干活,甚至还要陪同父母外出打渔。
        接过父亲递来的鱼篓,郑崇用力将鱼筐抱在胸前。
        鱼篓里是父亲出海打捞上来的海鱼,这些海鱼样貌狰狞好似深海鱼,甚至在鱼鳞的缝隙长有密密麻麻的细小章鱼触手。
        可是郑崇完全不在意,甚至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这种海鱼味道很香,煮熟了还有一股海鱼混着八爪鱼的独特鲜味。
        抱着鱼篓回到了家,由于地理位置、涨潮以及气候原因,郑崇一家三口居住的小木屋终年都潮湿无比,不过郑崇却完全不在意。
        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环境,或者说这样的环境才能使他舒心。
        将鱼篓交给了妈妈,不一会妈妈便将晚饭做好。
        蒸鱼、烤鱼、煮鱼,都是鱼……
        郑崇吃的很香,也吃的很快,不过他刚吃到一半,父亲便不让他吃了。
        “小子,我和你母亲商量了一下,你年龄也大了,也该去上学了。”
        “上学?”
        提到上学,郑崇的目光有些憧憬,他们家里贫困,上学是一件很难得事情。
        “嗯,我和你母亲将学费都准备好了,过几天你便去镇上上学吧。”
        “好!”
        郑崇立刻点头答应,又继续吃起了鱼。
        时间过得很快,在这段时间中,郑崇在镇上上学,晚上则回到家中休息,学校放假的时候便帮着父母干活。
        郑崇学习很好,他也很喜欢学习,然而好久不长,因为一次意外父亲失去了海上捕鱼的能力,十五岁的他只能辍学承担起一家的责任。
        郑崇从小男孩变为了学生,如今又成为了一名年轻的渔夫。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打渔技术很烂,有时候两三趟的收获都不及父亲,这就导致郑崇每天有超过十二小时的时间,都在海上打渔。
        久而久之三年过去,除了父母两名亲人,郑崇就连朋友都没有了。
        就在郑崇本以为自己会这样一直生活下去,一直无欲无求的时候,一件事情改变了他。
        “妈,我回来了。”
        背着鱼篓,一名身材有些消瘦的小伙子推开了门,一迈腿就趟进了水里。
        因为最近大雨和涨潮的原因,小木屋内的积水已经堆积到半截小腿的高度,不过郑崇一家完全不当回事,对于海水没有任何的排斥感,继续过着正常的生活。
        “今天收获怎么样?”
        因为郑崇捕鱼的技术太差,这让本就贫瘠的一家生活更加艰难,也导致父母每当看到郑崇就来气。
        “收获不是太好。”
        郑崇将鱼篓放到了桌子上,里面只有四条寻常的海鱼,至于长有章鱼触手的美味海鱼,郑崇从来没有逮到过。
        不理会父母的不满,郑崇回到了自己的床上,将手揣进怀中摩擦着一枚硬币。
        他今天根本就没出海多远,在海上带了两三个小时便回来了。
        至于其他时间,他去了镇子上唯一的一家旅馆——吉尔曼客栈。
        吉尔曼客栈临近海港,是郑崇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因为是唯一的一家旅馆,所以那里面住着一些很奇怪的人。
        只不过虽然对吉尔曼客栈很是好奇,但郑崇从未在吉尔曼客栈内逗留过,毕竟他没啥闲余时间。
        可是今天听说会有个从其他地方来的吟游诗人来,不知为何,听到了这个消息的郑崇,鬼使神差的就去了吉尔曼客栈。
        来到吉尔曼客栈,郑崇并没有立刻见到那名吟游诗人,只得掏出自己仅有的钱币点了一瓶最便宜的酒,坐到了旅馆大厅的角落里等待着。
        没等多久,郑崇便见到了来自外面的吟游诗人。
        旅馆里的小镇其他人,对吟游诗人充满了敌意,郑崇没有意外,因为这不是针对吟游诗人,而是小镇的居民对外面的人都很敌视。
        似乎注意到了郑崇,那名面带温和笑容的吟游诗人主动走近并与郑崇交谈了起来。
        从吟游诗人的口中,郑崇听到了许多新奇的、有关镇外的故事。
        双方的交谈很愉快,时间流逝,很快双方就到了不得不分别的时候,临分别前吟游诗人递给了郑崇一枚硬币,并告诉他,如果想要离开印斯茅斯去远游,可以到阿卡姆去找他……
        摸着硬币,郑崇能够感受到上面雕刻着莫名、特殊的印记。
        一夜,就这么在父母的谩骂声过去了。
        这一晚,郑崇下定了决心,他要远游。
        第二天一早,郑崇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装起了自己这些年攒下的家底就走了,他什么也没带,也没有什么可以带的。
        郑崇并没有前往阿卡姆,而是先去了其他地方游历。
        因为贫穷的原因,郑崇只得一边打工一边游历,但就像印斯茅斯非常排斥外人一样,外人也非常的排斥印斯茅斯的人。
        郑崇不知道为什么,他也不在意,一路上与众不同的风景使他感到开心,感到快乐。
        印斯茅斯的生活是阴沉、压抑的,相反外界的生活则给他带来了阳光的感觉,这是他此前从未感受到的生活,与大海截然不同的感觉。
        这一游历,便是四年之久,这四年的时间郑崇逛遍了马萨诸塞州,甚至还去过附近的其他州。
        在旅游的过程中,郑崇将自己的所闻所见一一写了下来并发表报刊,本是赚取生活资金的举动,却在无意之间让他小有名气了起来。
        这一年,二十二岁的郑崇回到了马萨诸塞州,他要前往阿卡姆,这是马萨诸塞州他唯一一处还没有去过的城镇。
        “阿卡姆。”
        从兜中拿出了一枚硬币,这枚硬币让他想到了当年的那名吟游诗人。
        之所以没有第一站就前往阿卡姆,是因为他觉得当时不是准确的时机,就是一种莫名的感觉,而郑崇遵循了这种感觉。
        结果郑崇刚到阿卡姆,刚下车,就见到了似是早已等候了多时的吟游诗人。
        这次见面,双方并未多聊,吟游诗人给他安排了旅馆,并告知郑崇第二天会带他参加本地的作家聚会。
        这是郑崇首次参加这样的活动,凭借着近几年发布的报刊,小有名气的郑崇在其中混的如鱼得水。r  />        座谈聚会接连举办了第三天,第三天的下午临近黄昏,大家即将散伙之时,吟游诗人说黄昏歌剧院将举办一场史上最华丽的舞台剧演出。
        经过商量,大家意见达成一致,欣然跟着吟游诗人前往了黄昏歌剧院。
        次日,郑崇是在旅馆内醒来的,怎么回来的他不知道,只记得昨晚好像去欣赏了一场‘华丽’的演出。
        想到演出,郑崇突然发现,他只记得自己看过一场华丽盛大的演出,只记得这场演出震撼人心,然而记忆里有关于这场‘歌剧’的一切信息,全都消失不见。
        更诡异的一幕发生了,他的硬币找不到了,想回到昨晚的黄昏歌剧院,却发现整个阿卡姆,并没有任何一家黄昏歌剧院。
        郑崇又想找到吟游诗人,结果不止吟游诗人,便脸之前一起参加了聚会的作家们他都找不到了。
        郑崇有些不安,前往当地警局询问过才发现,之前与他一起参加了聚会的人,不是墓地里的白骨住客,便早已失踪十年以上。
        也就是说,郑崇跟着一群死人,前去一处‘不存在’的歌剧院里,观赏了一场‘无法回忆’的华丽演出。
        这次的经历让郑崇很是不安,怀揣着这种不安的心情,郑崇回到了印斯茅斯,回到了这座生他养他,阴沉、压抑的渔港小镇。
        郑崇见到了阔别已久的父母,父母表现得很愤怒,但郑崇隐约能感到,对方好像并不是因为自己的不告而别而愤怒。
        一切,又好似回到了从前,郑崇变得沉默寡言起来,日复一日的出海捕鱼。
        一转眼,又是三年过去,郑崇已经二十五岁了。
        二十五岁的郑崇,慢慢发现自己不知为何,变得越来越丑,渐趋灰绿色的皮肤则是变得又湿又冷、表面长出鳞片,他甚至长出了腮和蹼。
        在剃胡须的时候,偶尔也会有细小的章鱼触须从替代胡须而长出,甚至于他不再喜欢煮熟的鱼类,而是喜欢起了生吃鱼类。
        他每日待在海面上的时间也更久了,甚至不想在回去。
        这个发现让郑崇有些不安,有着在外面游历经历的他知道,人类不应该会有这种变化才对。
        然而,随着他身体的变化,父母对他的态度也来了个大反转变得亲热,关心了起来……
        父母态度的变化,又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导致郑崇的心态逐渐发生了改变,他不再介意自己身体的变化。
        临近年底,父母神神秘秘地告诉郑崇,要他准备准备参加小镇今年年底的成年礼。
        郑崇不明白,已经二十五岁的自己为什么还要参加成年礼,不过他也没有多说什么,选择了听父母的话。
        这一日,郑崇来到了小镇的礼堂,他听说过这里但从未来过,因为小镇的教堂和礼堂都是禁地,未经允许哪怕是印斯茅斯本地人也不能靠近。
        大衮密教,这是小镇的教派,对于这个教派郑崇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这个教派信奉着父神与母神还有未知的至高神,且其他地区的教派全都义正言辞的与之断绝了关系。
        不知为何,郑崇的心底升起了不安之感,并且这不安之感越发的浓烈起来。
        “接受赐福吧,你们将永生不死,你们将回归起源的怀抱,侍奉父神、母神,侍奉至高神!”
        主教祭祀率领着教众、居民抑扬顿挫的祈祷着,与郑崇一起参加成年礼的年轻人大多跟着一起兴奋了起来,可是郑崇没有,他越发的不安了起来。
        左手手背处一道莫名的印记一闪而逝,那是早已消失的硬币上的印记……
        郑崇的某根神经崩断,恐惧犹如潮水一般淹没了他。
        这一刻,他终于知道外乡人为什么那么排斥印斯茅斯人了。
        那骇人的外表,从不眨动的圆瞪双眼,令人作呕的声音……
        包括他的父母,在郑崇的印象中,这个小镇的本地居民都是这种样貌,且越老越丑,越老越狰狞。
        郑崇去过外地,知道外面的人绝对不长这样,可在这个小镇生活了二十余年,他从未觉得这样的样貌有什么不对,直到今天这一刻……
        郑崇很不安,郑崇很恐惧,但他不敢异动。
        仪式完成,一众牧师举着油灯,居民举着火把,参加成年礼的青年在主教祭祀的带领下,穿过夜色来到了海边。
        海浪拍打在沙滩上,众人向着大海跪倒在地,开始了祭拜。
        怀揣着恐惧,郑崇忍不住抬头向着大海的远端望去。
        借着皎洁的月光,他似乎看见在视线最远端海平线上,出现了一只巨大无比的章鱼黑影。
        一股无法被拒收且带有神性的声音直接回荡在郑崇的脑海中,说的不是人类的语言,但他听懂了。
        “与乌鸦签订了平等血契,且身附黄印,还有那从未见过力量,有意思的血脉……不枉吾让达贡走了一遭,吾便帮你一把,接受吾的赠予吧。”
        郑崇没有回话,因为他已经无法回话。
        一种受到海水包裹的舒适感,一种灵魂被触摸的奇妙感觉浮现。
        下一刻,愤怒?亦或绝望?亦或恐惧?
        极端的情绪直接自郑崇的心中爆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