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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这个莺儿知道

书籍名:《我老婆是书香闺秀》    作者:可乐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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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娘子与姑爷回来了,苏府上上下下都很快便收到了消息。
  “想不到这么快就半年过去了。”
  有一个丫鬟忽然感慨道。
  另外一个丫鬟便道:“是啊,估计三娘子如今肚子里都已经是有了吧。”
  “对!说不定都已经是怀上了!”
  第三个丫鬟又是笑着道。
  自然,这些都只不过是一些小插曲罢了,二哥听闻今日妹婿要来,早早便已经在门口里候着。
  至于岳父跟大哥这边,倒也是在家里。
  只不过,却是正在里面坐着,谈着话。
  只见岳父苏达礼道:“元琰这孩子,都说了不可能这么早到。”
  大哥听了却是道:“反正他也不是那种能坐得住的人。”
  苏达礼便干脆道:“这你妹婿的事,你多少都有点耳闻了吧?”
  大哥便点了点头:“听闻了一些,京城那边御赐的太子中舍人。”
  苏达礼便道:“这一下子,甚至比为父我的官职都还高了。”
  不过,他说这话倒不是说嫉妒李纵。
  而是……
  自己女儿的眼光确实好啊!
  大哥便道:“莺儿的眼光一向可以。当初那么多的青年才俊,她都看不上,唯独就只看上妹婿一人。”
  只不过苏达礼却又道:“只是……如今京城那边却是并不安稳平和啊。”
  ……
  对于江南的世家而言,江南远比北地要好得多。
  毕竟,他们不就是图个清静的日子嘛。
  其实若是平常时候倒也好,只是现如今,去京城的话有点不合适。
  虽然苏府远在江南,然而,时不时,苏达礼还是能够听到一些从京城方面传来的消息的。
  此时,他倒是有点真的担心李纵去京城任职了。
  大概是看出了自己父亲的担忧,大哥也是道:“既然是陛下亲封的,那定然是因为妹婿真的有那样的才能。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让我疑惑的却是,这太子中舍人是怎么来的。难不成是诗写得太好?”
  这么些天过去了,李纵的诗也早就传开了,尤其是像是春江花月夜这样的优秀佳作,更是有可能已经被人剥皮拆骨,研究他的写作手法,进而把李纵的这首诗,慢慢地化用到自己的诗当中去。
  不过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也就是在亲朋好友之间,相互传阅罢了。
  苏达礼听了自己大郎的话,也是道:“那春江花月夜的确是写得好!”
  “感觉不像是他这个年纪的人能够写出来的。”
  “只不过……却也未尝完全没有可能。”
  “只是这样一来……”
  只能说,李纵这不管是想象力,还是感情丰富方面,都远胜常人。
  ……
  苏府门口。
  二哥苏元琰却是极为地积极。
  毕竟,好不容易才把妹妹嫁出去,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个妹婿。
  这一天天的,自己待在家里不也无聊。
  妹妹跟妹婿一同过来,这却是能让家里热闹一下。
  早上很早李纵便出发了。
  所以到达时,也才不过大概上午八九点的样子而已。
  见到好像是李府的马车,二哥苏元琰也是立刻便整个人都精神了几分。
  他就知道!
  妹婿一定也很想他,父亲还说可能中午才到,你看,这不就来了吗!
  待到马车近了。
  果然!
  那便是李府的马车。
  “三娘,妹婿!”
  而李纵这边,也是正好牵着莺儿的手,从马车上下来。
  “这么早。”
  看得出是高兴。
  李纵也是道:“二郎。早点好。”
  然后看到李纵小心翼翼地扶着莺儿下马车,好家伙,倒是让他都不禁看得有些酸了。
  “走!先进去再说。”
  然后在苏元琰的带领下,两人很快便进了苏府,倒是后面还有两车东西,苏元琰便道:“那些交给仆人去处理便好,说起来……你在郡城的那些诗,如今几乎都已经传遍了。”
  李纵便道:“额……是吗?”
  苏元琰:“之前倒是完全没有看出来,你小子竟然能写出那样的诗,父亲都对你赞不绝口呢。”
  李纵:“其实写得很普通。”
  谦虚客套了一番,终于来到大厅,见了苏达礼以及大哥,李纵立刻便道:“见过父亲!大郎。”
  本来,他应该叫岳父才对。
  但是这一声父亲,却是叫得苏达礼极其高兴。
  就真的感觉自己多了一个儿子一样。
  而且……
  可以看得出来,这两人还是这么恩爱,这进来的时候,两人都是拖着小手。
  “来来来,坐坐。”
  因为之前便跟莺儿说了,跟自己坐一块,好让岳父岳母瞧瞧他自己跟莺儿有多恩爱,因此,李纵便直接拖着莺儿的手一同坐下。
  大概……
  也有差不多半年不见了吧,人老了,都快差点把李纵长什么样子给忘了。
  然后接下来,便是上茶,然后各样各样的东西都拿出来聊聊。
  像什么春江花月夜,像什么花会的诗,还有花会的盛况,这些都可以拿出来聊聊。
  这些过后,之后便是直入正题,两口子过得还不错吧,当然,却是以批评自己女儿的方式。
  而李纵这边,自然是一味地袒护着。
  见到李纵这么护着莺儿,那他这个当父亲的也就放心了。
  这是聊天的第二个层次,然后轻松之后,便到第三个层次了,聊聊一些正经的事,听说你已经是太子中舍人了啊。
  京城不比江南,而且出自江南的士子,一般到了北地,往往很难说能有什么人脉。
  而李纵,却是被特别征辟为太子中舍人,便问道:“所以,过些日子,你便是要去京城了?”
  苏达礼终于是说道。
  然而李纵却是摇了摇头,“没有那么快。我在这边还有很多事,短时间之内,是不会到京城去的。”
  “哦?”
  苏达礼倒是有些意外。
  “说起来,你这太子中舍人……”
  李纵便道:“其实我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我想,一定是张公绰……”
  与对方解释了一番,对方却是明白了。
  可是,这数术真的有那么有用吗?
  感觉数术即便再好,最高也不会超过六品,虽则太子中舍人也的确是六品不错,可是这可是一份清职,前途巨大。
  李纵也不明白,不过管他呢。
  因为正好说到,李纵便让人去把书拿来,岳父、大哥、二哥每人一本,而看到这几乎可以认为是精装的书籍,三人也是看得眼前一亮。
  尤其是翻开来后,这字迹,这工整的美感。
  这活脱脱就是一本新书,而且不是那种人手抄的,有的还歪歪扭扭的那种。
  “这书不错!”
  便是大哥,都忍不住道。
  “这字怎么跟印出来的一样?”
  李纵便望向莺儿道:“这个莺儿知道,而且,莺儿应该是这个世上最先使用这项发明的人。”
  “莺儿你想的?”
  二哥立刻便道。
  莺儿那里敢居功,发明是夫君发明的,她只是第一个用而已。
  唔……
  应该算是吧,反正是她夫君抓着她的手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