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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书香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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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为什么要这么写?

书籍名:《我老婆是书香闺秀》    作者:可乐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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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真的没有满架蔷薇那么多,最多一朵半枝,但是诗人嘛,总喜欢利用夸张一点的手法。
  这一点,莺儿便可谓是感触最深,这首诗虽然并没有提及到任何与花会相关的东西,但是!
  他却的确在花会中,在其他人看来,这首诗其实并不怎么切题,但偏偏,他们就是在花会上做了这种事。
  不过更加让莺儿觉得惊讶的,却是她夫君在这首诗当中的用词,什么天上月亮圆又圆,一朵两朵三四朵这些粗俗的词,已经全然不见。
  取而代之的,则是更具想象力,更顺滑流畅,而且,更像是诗的用词。
  首句,看似起得平平,但仔细玩味“阴浓”二字,不单单把树之繁茂,且又把此时正是夏日午时前后,烈日炎炎,日烈,“树阴”才能“浓”。这“浓”除有树阴稠密之意外,尚有深浅之“深”意在内,即树阴密而且深。
  第二句,则是主要是一个入字,如果是放到以往,夫君说不定就会直接说出一个倒影照在池塘上,而入字,相比起照字、映字这样的字,则令画面多了几分‘真’,是真的入到里面了,而不只是照在表面,或者是映在表面。
  第三句,水晶帘动微风起,则是最为含蓄精巧的一句,也是最富想象力的一句,把被微风吹过的池塘散发出的波光粼粼,比喻成水晶帘,就是她,也未必能有这样的想象力。
  最末句,满架蔷薇一院香,前面也说了,这里是用了夸张的手法,其实根本没有‘字’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多,更谈不上一院香,只是有个一朵半枝,正好探进墙来。
  夫君的这首诗,就好像是在说,以前的那些都不是为夫的真实实力,现在的这个才是。
  而且……几乎每一句都能有让人不禁回味的东西。
  当然!
  虽然说是这么说,可是给人的第一个感觉,这跟花会完全没有半点联系,这倒是真的。
  然后张超这边也是心想,这李纵该不会是个草包吧,怎么让他写花会,都能写歪了,这要怎么跟陆议比。
  陆议、柳秋月也都很好奇,李纵为什么要这么写?
  明明你只要随便写一点跟花会相关的字眼,比如说花,比如说亭台楼阁,比如说人,甚至是事都可以。
  可为何他偏偏却是要写树荫底下,要写池塘,还有微风跟蔷薇?
  这定然是有什么深意吧!
  题目叫夏日花会,那必然有他想表达的深意。
  ……
  因为刘子烨说他没有看到蔷薇。
  然后黄老爷子也是给他解释了一番。
  东墙那边,好像的确有几株野蔷薇。
  然后,刘子烨又问道:“可这跟花会有什么关系?”
  他还真的是个直性子。
  不过,李纵反倒不会讨厌这样的人。
  因为他这一问,反倒是帮了他的大忙。
  李纵随后便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
  众人接着把这首诗传阅,这首诗的确没有写花会。
  但是诗人却明明身在花会之中。
  最后还是黄老爷子开口调侃道:“你李纵、李佩弦该不会是嫌弃老夫大夏天的举办花会,热死人了,所以觉得不满吧?”
  李纵也是拱手道:“晚辈怎么敢呢,只是晚辈的性子与常人不同,晚辈更喜欢待在清净闲适的地方。”
  刘子烨:“那既然如此,你又为何要来花会?我只是纯属好奇!”
  李纵便道:“我是陪我家夫人来的。因为很少能有这样的盛会,然后,平常也很难才能出门。”
  众人此时再看李纵背后的莺儿,顿时明白过来。
  不过这家伙也太气人了!
  怎么他夫人这么小、这么年轻,还这般好看!
  顿时都不由得羡慕嫉妒恨!
  而经过这一番问询过后,在座的人对李纵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
  总得来说,有些特立独行,敢于打破世俗常规。
  不走寻常路,而且……
  颇有几分给人以清新俊逸的感觉。
  其实想想也是……
  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可能写出那些风花雪月。
  等到大家都没有了疑问后。
  这道难关便算是过去了,张超这边,也没有说跟陆议比如何如何,因为他感觉,李纵可能还是比不太过陆议。
  倒是刘子烨这边……
  又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
  问道:“你之前还写了两首诗吧,要不,也一并写下来,让大家也都欣赏欣赏。”
  李纵自然是没有问题。
  又把之前的两首诗默写了下来。
  一首是杨万里的《多稼亭前两槛芍药,红白对开二百朵》,没错,它的名字就是这么长。
  另一首则是《杂曲歌辞妾薄命》,这原本是用来描写宫女跳舞的诗。
  当这两首诗都完整地被李纵写下来后,众人又是看了看。
  看嘛!
  这才像是花会的诗,第一首写花有了,第二首,写人也有了。
  所以不是他不能写,只是他已经写过了,可能也写腻了。
  因此,当要他写第三首的时候,他注重的,就不再是花会上的东西,而可能是自己的心境、
  这三首加起来,完全可以当成是《夏日花会·其一芍药》、《夏日花会·其二仕女》、《夏日花会·其三炎日》。
  这三首诗下来,所有人对李纵又有了新的认识。
  虽说不至于很惊艳,但已然到了不敢小觑的地步。
  而且……
  关于诗风方面,李纵的描写也是十分简单直白。
  就是大家一读就差不多能读明白的那种,不明白的地方,那一定是他用修辞了,像是比喻这种,而不是像陆议自己的叔叔那样,追求的是复古的感觉,十分繁缛。
  在简单之中,不乏精妙回味之处。
  这大概便是他的诗风了。
  当然了!
  仅凭如此两三首,便下断定,也太早了。
  陆议在读完了这三首诗后,也是对李纵道:“李纵、李佩弦的才名,今天算是见识了。”
  “对!一来就有三首佳作!”刘子烨跟着说道。
  然后李纵也是想说,这才哪到哪,前面都是开胃菜,今天,他打算要么不抄,要抄,就一口气抄多点,让话题炒得更热一些。
  毕竟像是这样的机会,可不多见。
  因此,随后,李纵便对众人道:“既然如此,那上菜吧,有点饿了。接下来,边吃边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