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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斜阳入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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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页

书籍名:《细雨斜阳入剑门》    作者:姹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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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绿油幽一片中,站着一名白衣少年,正手持草笛背对着我低头吹着,衣领下露出一截脖子,那肌肤竟然比玉还白上三分。象黑锻般的头发随意披散着,那黑发、白衣、雪肤趁着碧绿的茶树,更是得显得触目惊心。

        “怎么穿那么少,也不怕着凉。”

        我正看得痴迷,不知何时从小茅屋里走出一名青衣男子,长得颇为英俊,只是身上只穿单衣,脸上神情对少年甚为关切,手里还拿着一件外衣,走过去轻轻披在白衣少年身上。

        “我不冷。”少年将手中草叶随手扔在地上。

        “乖,披着吧。”青衣男子顺势抱住少年,那副神情彷佛抱着时间最贵重的珍宝。

        “你不是快成亲了吗?怎么今天还约我出来鬼混?”少年推开他,说话的内容似乎在吃醋,但语调却是淡淡的。

        青衣男子微微一笑,“原来你是为了这个生气。为了你我都把‘离人恨重’下到谢如月身上了,你还对我不放心吗?”

        我一听顿时只觉晴天霹雳,这个和白衣少年情的男人竟然就是谢如月的未婚夫唐枫,而且也是毒杀谢如月的凶手!


逃跑

        我蹲在树丛后,更加小心屏住呼吸,万一让眼前两个狠角发现,我绝对凶多吉少!

        “哼,”只听少年冷笑道,“如果谢如月中了‘离人恨重’应该早死了,怎么还千里迢迢嫁给你?”

        “估计是谢家不知从哪找了个人来顶包。你不用担心,听说谢家送嫁的人三天前在路上遇到伏击,谢如月被迫跳崖,现在还未找到,估计凶多吉少了。”

        “我担心?”少年想推开唐枫,唐枫将他死死抱住,又在少年耳边一阵耳语,因为离得远,我也没听清,但见少年也不再推开唐枫,只是轻声道:“你只记得这话才好。”

        唐枫吻了吻少年额头,道:“这么多年了,我的心你意还不明白吗?我也不想当什么劳什子当家人,只想天天粘着你……”

        唐枫边说着边顺着少年的衣领吻下。

        少年笑了笑,想推开他,“好了好了,昨天不是给了你好几次了吗?时间不早了,谢如风带着人要到唐家兴师问罪了,我们还是快点回去吧。”

        “我还想……”

        少年打断唐枫的话,“以后我们有的是时间在一起,现在先把这件事解决了。”

        “放心,莫说谢如月现在生死畏,就算她活着在我面前,我也要她死无葬身之地!”

        我打了个寒颤,唐枫对谢如月是不杀不快了,我还去唐家做什么?做活靶吗?还是跑吧,天下之大,也不是只有谢如华这棵大树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想到这,我望了望那边,又等了一会儿,见这对奸夫夫已经策马离开,便去到那间茅屋,见里面收拾得挺干净的,还有几套洗得发白的粗布衣服,估计是被唐枫赶走的屋主留下的,我把身上的脏衣服换下来,套上布衣,找了把柴刀将头发弄短,最后掏出那张人皮面具,想了想,用刀在上面轻轻划了几划,再将面具扔到水杯里,倒进茶水泡了泡,拿出来抖掉上面的水,对着镜子细细的贴在脸上。

        只见谢如月那张丽的面皮已不复,眼前人肤微黄,面上还有细细的疤痕,我将头发弄乱,顺手用布条一扎,背再微微弯了弯,已然一副病弱的贫民形象。

        我将换下的衣服头发找了个隐秘的地方埋好,收拾妥当后离开此地顺着小道走,黄昏时终于离开剑门,我回头望去,但见远处天风浩荡,剑门七十二峰,层层叠叠,莽莽苍苍,江山万里,历历在目,其实在此不过数天,但我的人生却已因这数天又一次偏离了既定轨道。


络腮胡子

        很奇怪,逃命后的第一个晚上我竟然做梦,梦见以前的自己。

        “我爱你。”我望着那个一面认真告白的自己,只觉得那时的自己真的好傻、好天真。

        “我不喜欢男人。”

        “我知道,我也不喜欢,我只喜欢你。”唉,惨不忍睹啊,我那时怎么这么石头脑袋呢?又不是小说,我就算爱得死去活来他也不会喜欢我吧。

        “既然你说你喜欢我,那么你捐一个肾给我吧。”他还真不是什么善男信,我却那样莫名其妙的喜欢他。

        然后真的捐了一个肾给他,结果他手术出了意外,死了。

        最后我找了个机会自杀了。

        “我真的不甘心,我希望可以再一次回到他身边……”我向阎王许愿。如果上天重新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让阎王投胎让我当比尔盖茨!

        然后就是转世后的他,顶这冷亦寒这张绝世的脸狠狠地刺了我一剑,正中心脏,那一剑刺得我真的很蛙痛……

        我睁开双眼,擦了擦脸上的泪。

        我以为我可以忘记,但是我可以忘记爱,却忘不了他给我的伤痛。

        我叹了口气,抖了抖身上的草,从马厩里爬了出来,我现在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只有这样风餐露宿。

        我现在也不比从前了,越落魄跃悴越好,能躲开冷宫、谢家的人就行。

        只是睡觉可以将就,吃饭可不行啊,我摸了摸扁扁的肚子,看阑得不顺手牵羊了。

        走在大街上,我正想物人选,见到迎面走来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大汉,他穿得虽然普通,只是腰间别着一个涨股股的钱袋,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似的,果然一个同行就瞄准了他,抢在我之前正要下手办事。

        我转念一想,与其自己还不如装出大义凛然的样子抓住小让被的人感激我给我几个钱呢!

        于是我指着小大叫,“喂,你干什么!”

        小见被人发现转身就跑。

        我正想拦住他,不想那失主手一伸抓住小的手轻轻一拧——

        只听见“啪”的一声,小的手当场被扭断,小还阑及惨叫就晕过去了。

        我的妈呀,这失主也够狠!要是当初下手的是我……

        我不抖了抖。

        “这位小兄弟啊,”络腮胡子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也不敢运功,只觉得半边身都拍麻了。

        “你可救了他,如果他敢到我头上,那断的就不是手,而是他的头了,哈哈哈。”

        “呵呵,”我肩膀好疼,只得苦笑,这人怎么比阎王还阎王呀,我还是赶紧跑吧,“这位兄台,既然你和你的钱袋都没事,那在下就告退了。”

        “等一等嘛,”络腮胡子拉着我的手,“老胡我一个人在这蜀地真是浑身不自在,在这呆了几天也没发现谁看上去比较顺眼的,小兄弟你长的虽然丑点,但挺有意思的,来,我请你吃饭,咱俩好好聊一聊。”

        说完不由分说就把我拉上旁边的醉乡楼。


胡仰天

        上了醉乡楼,络腮胡子点了几斤牛肉,又点了两斤酒,叫小二快上。

        小二见这人凶神恶煞的,转眼就将酒肉奉上。

        “这里的酒不好喝,纯粹是小姑娘喝的,小兄弟你跟我回北方我请你喝最烈的烧刀子。”

        络腮胡子热情的招呼着我喝酒吃肉,弄得我一头雾水,只好斟酌着道:

        “谢谢胡兄,在下与胡兄只是萍水相逢,无功不受禄,在下实在不应该厚着脸皮吃这顿饭。”

        “唉,小兄弟你客气什么,实不相瞒,在下一家是卖牲口的,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我家就我们三兄弟和一个,我家的钱都够我们四个人十辈子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钱多,我家除了正常一点外,三兄弟一个比一个怪。我哥人称‘鹰眼老大’,长挡比潘安,只是一双鹰眼极之凶悍,凡是被他扫过的人都会化冰,哈哈哈。”络腮胡子边说边喝,他是越说越高兴,我却是越听越心寒。

        我当然不是被鹰眼化冰而吓倒,又不是希腊神话,哪来那么个满头蛇的妖怪,还是个男的!

        只是这络腮胡子所讲的实在太象那么一家人了。

        果然只听络腮胡子继续道:“我嘛,排老二,从小不爱学习,就爱出去闯荡,后来跑去当半个道士去了。老三阴阳怪气的,我最讨厌他。人不错,就是大了,要出嫁,家里正为她物夫婿呢,小兄弟我看你挺顺眼的,干脆跟我回北方,当我的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