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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种田打败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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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绿豆汤

书籍名:《用种田打败天灾》    作者:挽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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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过一场小雨,  就迎来了春耕的日子,为了耕地,叶家就连县城的铺子都暂时关门了。
  他们家三十五亩地跟之前一样,  多数种的麦子和高粱,  也有一些种了粟、豆、黍等,  但他们家更喜欢种土豆和苞米,味道不错的同时也很饱腹。
  而且这边天气太冷,种不了水稻,只能去县城里买南方产的各种白米,  价格确实昂贵,因此米饭并不是他们的主食。
  叶家就算偶尔吃一顿大米饭,也是白米和高粱米混合的,上面铺着一层薄薄的白米,底下压着的几乎都是高粱米。
  一大早叶家人就纷纷扛着农具去了田地里,  只剩几个孩子在家里。
  叶瑜起床后去了私塾,  等放了学回到家就跟着叶老太开始做午饭,至于其他人则都在田里,中午并没有回家。
  也没吃什么好的,  就是早上剩下的饼子,  配上一些酱菜。
  但她们给在田里干活的叶家人做得却是实诚饭。
  饭后叶瑜被叶老太留了个任务,  让他端着食盒去给他爹送饭。
  路不远,约莫一刻钟就能到。
  正在耕地的叶父见他过来,立刻直起身,将脚上的踏犁松开,接过食盒,  他打开一看,  眼里露出一抹惊讶。
  “今日家里做的这是什么?”
  只见一个又一个有成年人巴掌那么大的白米团子放在食盒里,  足足有五六个,旁边还搁着一个略大的竹筒,里头是青菜豆腐汤。
  叶瑜指着那白米团子对叶父说:“爹您赶紧尝尝,这饭团子确实好吃,而且很方便,里面有肉有菜。”
  这也是他灵机一动想起来的,饭团可以当成午饭送去给在田地里耕种的长辈们,它的做法简单,味道也很是不错,最重要的是只需要吃几个就能填饱肚子,很适合现在家里的情况。
  家里剩余的白米全都做成了饭团,叶老太虽然心疼,但她想着春耕是个力气活,总得让家里人吃个饱肚,因此毫不吝啬。
  叶父用叶瑜带来的水简单洗过手,擦干后拿起饭团就咬上一口,他嘴里最先感知到的是粒粒分明的米饭,口感偏硬,然后是腊肉的咸香劲道和萝卜干的酸辣,味道依次叠加,确实美味极了。
  叶瑜期待地看着他爹,“味道如何?”
  “好吃!”叶父三两口把饭团咽下去后,喝了一口汤,赞叹道:“这可比干吃窝窝头或者苞米面饼好多了。”
  其实这属于简化版的饭团,真正的饭团制作时还需要海苔肉松和芝麻等材料,只是如今还没有这些材料,无法做出来。
  食盒里五个饭团都被叶父给吃光了,随后他戴着草帽坐在树荫下,揽着叶瑜说:“你爹负责的这块地去年种的是高粱,今年该种苞米了。”
  高粱增产的关键就是轮作倒茬,最理想的情况是和豆子苞米轮作。
  叶瑜看着眼前犁到一半的田地,突然想起了水稻。
  一直到叶父出声,他才发觉自己竟把这话说了出来。
  “水稻得在暖和的地方种,像是南方,他们那里冬天不冷,水稻长得快,咱们这儿就不行了,还没等种子发芽呢,土地就给冻上了。”
  又问:“宝哥儿喜欢吃白米吗?回头等粮商过来,咱们多买点。”
  比起面食叶瑜确实更习惯吃米饭,他默默思索着,也不知道通过一些手段能不能培育出来能在寒冷地区种植的水稻。
  比如说育种或者改良土壤,他接下来或许可以着重翻阅一下空间里关于这方面的书籍。
  不过这也是个长期的过程,肯定是急不来的。
  因此叶瑜开口问道:“爹,你知道南方水稻亩产有多少吗?”
  叶父听到这个问题,抓抓下巴,想了下回答:“我记着去年粮商说江南那边风调雨顺,水稻亩产约有三百多市斤。”
  他们这边的小麦亩产也不过将近二百市斤,由此可见水稻的产量之高。
  叶父说到这儿,不由得咧着嘴抽口气,“怪不得人人都说苏湖熟,天下足。”
  叶瑜此时也在心里感叹,杂交水稻真不愧被誉为第五大发明。
  父子俩又聊了几句之后,叶父看看天色,见太阳没那么烈了,便站起身,嘱咐叶瑜道:“你带着食盒回去的时候走慢点,别着急。”
  “我知道的。”叶瑜应一声。
  他把食盒盖好,提着就往家里走,在路上刚好迎面碰上从另一块地赶来的叶母。
  “宝哥儿,你爹还在田里吧?”叶母问道。
  看到叶瑜点头,她就摸摸他的头,“快回去吧,你下午还要去私塾呢,看样子还有时间睡一觉。”
  说完她就急匆匆往田里走,他们家这三十五亩地并不在一处,所以叶家人都是各负责一块,送饭自然也是分开送。
  叶瑜到家的时候家里十分安静,只有叶敬和杏花坐在堂屋。
  “宝哥儿,家里就我们三个,奶已经去了田里。”
  叶瑜闻言点点头,他把食盒放下,然后叫上叶敬一起去地窖,从干燥的木箱里拿了一兜绿豆出来,虽是陈豆,但依旧翠绿。
  “咱们煮一锅绿豆汤,等一会去私塾的时候给他们送过去。”
  “好!”杏花激动地点头,在她看来这就好像是在玩过家家,感觉会很有意思。
  叶瑜力气不够,所以他和叶敬一起抬起一盆水,将绿豆泡进去淘净,盆里凉沁沁的井水让他舒一口气,大热天把手放在凉水里浸泡实在是一件再舒服不过的事了。
  绿豆泡完后他端起木盆对叶敬两个说:“你俩去院子里把劈好的柴拿进来。”
  烧火这件事家里人人都会做,因此叶敬抱着柴禾走进灶房,没一会儿就把火给升了起来。
  绿豆在锅里翻腾,一直到绿豆开花的时候,叶瑜把刚从后院摘来的金银花放进去一起煮。
  随着时间的流逝,绿豆和金银花的香气渐渐蔓延在空气中,因此叶敬和杏花眼巴巴的望着锅里。
  出锅前叶瑜算着时间倒进适量的白糖,等糖融化之后就能把绿豆汤盛出来了。
  不需要冰镇,只要放在盆里自然晾凉就行,这样的绿豆汤消暑效果非常好。
  “宝哥儿,我们可以先喝一碗吗?”叶敬吞吞口水,忍着馋意问。
  “等晾凉之后吧,现在太烫了。”
  嘴上虽这么说,但叶瑜还是拿了三个碗过来,用大勺舀了三份绿豆汤进去。
  在这个过程里,叶敬和杏花直直盯着绿豆汤,时不时还咽一下口水。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中午基本已经过完了,剩下的时间也不够再睡个午觉,因此叶瑜也不准备睡了,他洗了把脸清醒一下,从屋里拿了个野梨啃。
  他背着书囊出来就看见叶敬正埋头喝汤,边喝边被烫得抽气。
  就这,还不忘感叹,“绿豆汤真好喝啊。”
  “好喝就多喝点,你记得拿竹筒灌点绿豆汤,去私塾之后也能喝。”
  叶瑜说完就拿出四个稍大点的竹筒,各自灌满,然后套上盖子放进筐里。
  “嗯嗯。”叶敬连连点头,他喝完碗里的,连忙说:“宝哥儿你稍微等一会,我帮你拿。”
  “没事,不着急。”
  这时候绿豆汤也凉了,叶瑜端起碗一口气喝下,入口便是一阵香甜,绿豆已经被煮得软烂,跟汤融为一体,用舌头轻轻一抿就化做一道暖流滑入喉咙,明明还是温热的,但喝下去之后身体里隐隐的的燥热便消失了。
  金银花和绿豆实在是好搭配,一个清凉一个解暑。
  等叶敬背着书囊跑出来,两人提着筐走之前,叶瑜突然想起件事,他赶紧去灶房拿出一个布包。
  说句实话,那一筐绿豆汤着实不轻,他们两个中途歇了好几次才到地方。
  路上遇见好几位村民,有人开口问:“你俩这是去哪儿?”
  叶瑜跟他打了声招呼,然后回答:“我们煮了点绿豆汤给爷奶他们送过去。”
  “哦,那快去吧。”
  那人看着兄弟俩走远的背影,不禁感慨道:“存叔家里这两个孩子真是又孝顺又聪明。”
  “可不是,不过叶家老三小时候也是个聪慧的,看样子他儿子倒是像他。”
  …
  叶瑜可不知道他俩引起了村民的谈性,不过就算知道,他也不会有啥反应。
  按照顺序,他俩第一个经过的是叶父和叶母耕种的田地,因此当叶母直起身喘口气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两个眼熟的身影,她把手搁在眼上,拍拍叶父的背,“你看那是不是宝哥儿他们。”
  不用等叶父回答,因为他们已经走了过来,叶瑜把柳条筐放下,握了握拳来缓解手上勒痕的疼痛。
  “爹娘,这是绿豆汤,你俩一会记得喝。”
  叶母往里面一瞅,惊讶地问:“这是你们煮的?”
  她问完又抬起叶瑜的手仔细查看,“没烫着吧?”
  “当然没有,只是煮个绿豆汤而已。”
  叶父接过竹筒之后,看筐里还有三个,心里便有了数,“剩下的要给你们爷奶送去?”
  叶瑜点头,“是啊,爹娘,那我们先走了。”
  “快去吧,千万别耽误了进学。”
  等两人一走,叶父拔开竹筒上的盖子仰头喝一口,品味半晌方才惊讶开口:“味道是真不错。”
  他原本以为不会那么好喝的,没想到跟外头店里卖的相比都不差。
  叶母也尝了一口,接话道:“里面好像放了金银花,甜滋滋的,说起来还是咱们家宝哥儿脑瓜子好使,各种新鲜吃食都能想出来。”
  两人轮流喝完绿豆汤,只感觉身上越发有劲,不知不觉便把田里的活干完了,离开的时候天甚至还亮着。
  另一边叶瑜把竹筒一一送过去,随即得到了长辈们异口同声地夸奖。
  他奶还说:“你们别拿着筐了,就放在田里,等我们回去的时候正好带走。”
  因此两个人去私塾的时候就是双手空空,这让中午一直待在私塾里的叶河不由眼睛一暗。
  他失落地说:“你俩咋没带吃的。”
  叶瑜把书囊放在桌子上,“先生没给你吃饭吗?”
  “吃是吃了,但不敢吃啊。”叶河苦着脸说:“我背完书就快到点了。”
  “谁叫你背了一晚上都没背下来。”叶瑜说完从书囊里掏出布包,“喏,别哭丧着脸了,给你带的饭团,可好吃了,赶紧趁先生没来吃了。”
  叶敬也依依不舍地把绿豆汤拿出来。
  叶河看着桌上的两样东西,差点流下眼泪,“我就知道你俩对我最好。”
  说完他就狼吞虎咽地吃完一整个饭团,照叶瑜所想,幸好饭团没味,要不然肯定熏得满屋子都是。
  他喝完绿豆汤后,满足地叹口气,摸着肚子说:“这下总算是吃饱了。”
  叶瑜把布包叠好收起来,刚巧这时候叶先生便走了进来,他环视一圈,摸着胡子笑说:“今日有个好消息,咱们私塾里两个去考黑河书院的学生全都通过了。”
  两个人分别是王树和叶先生的长子。
  “你们可得好生向他们学习,日后能考进黑河书院才是最好。”
  叶先生说完就宣布道:“你们描红也有三个月了,该正式开始练字了,要知道光会念书可不成,字也很重要,写得一笔好字总会比旁人更得考官的青睐。”
  叶瑜明白,这不就是所谓的卷面分?他虽然不准备走科举之路,但写字依旧很重要,要是写得跟狗爬似的,首先他自己都看不过眼。
  铺在桌面上的纸微微泛黄,叶瑜用镇纸将其压住,然后一点点把墨研磨开。
  “写字的时候姿势要正确,”叶先生拿着戒尺在屋里转动,半晌停下脚步,站在叶明辉身后说:“你来说说什么样的姿势才是正确的。”
  叶明辉被吓了一跳,手里的笔差点飞出去,他站起身,磕磕绊绊地答:“就是…双脚要平放在地上,背挺直,眼睛…眼睛要注视着纸张…”
  说到这儿,他实在是不知道还有什么。
  叶先生只得无奈地让他坐下,随后开口:“简单来说就是双脚平放,双手据案,把肩放平,背挺直,头放正,目注纸上。”
  他用戒尺帮学生们改正姿势,一直到所有人都挺直肩背的时候,他才点点头,继续教导:“握笔也是有讲究的,要记住指实掌虚,执笔在指,运笔在腕,写字靠的是手腕的力气,手腕要是没力气,字绝对写不好。”
  “你们回家后可以逐步练习枕腕、提腕、悬腕,以此来锻炼手腕的力量。”
  叶瑜用毛笔尖均匀的沾上墨汁,按照叶先生所教授的中锋、侧锋、卧锋的不同笔法在纸上写下一个字,瑜。
  写了半天才写完,放下笔后,他看着纸上并不能称得上是横平竖直的字体脸一红,毛笔软塌塌的,就算已经坚持描了两个月的红,如今他用起来依旧不算顺手。
  叶先生倒是觉得很正常,能看出来叶瑜是用心练习过的,只是人小手不稳,所以写出来的字不算好看。
  他用戒尺点一点纸上的字,“写得不错,只是须得注意,笔尖上的墨不宜过多或者过少,要不然就会像这里一样,墨迹不均。”
  “这个字算是难的,你可以先从简单的练起,只要把偏旁部首都练熟了,写其他的字就很顺畅了,要是怕浪费笔墨,可以削一根树枝,在沙地上练习。”
  要是其他书院的先生知道叶先生这么说,肯定气得吹胡子瞪眼,写字这般清贵的事,怎么能用树枝在沙地上写,实在是有辱斯文,然而在叶先生看来,他们这些农家人,能送孩子进学就已经是很好了,节省些并不是坏事。
  叶瑜听完点点头,他再次沾墨的时候就在砚台边缘把多余的墨汁抹掉,在纸上重新写了几个简单的字,其实也没比瑜字简单到哪里去,顶多就是少那么几划。
  这样写出来的字果然是比之前要端正一些。
  一个下午就在叶瑜不停地练字中度过了,学生离开之前,叶先生还特别嘱咐道:“最近村子里忙着春耕,你们若是没空,尽可请假。”
  原本私塾该放春假的,但叶先生没放,他觉得如今私塾里的几个孩子年岁都不大,就算放假他们在家里也做不了什么事,还不如跟着他多学点东西。
  收拾完东西,叶瑜几人排成一行往家里走,在路上叶河向两个弟弟询问道:“你们说咱们家忙得过来吗?要不然我请假去帮他们吧。”
  叶瑜白他一眼,“可千万别,你信不信,一旦你跟奶说了这件事,就得被骂一通。”
  “也是。”叶河面上露出些许惆怅。
  叶瑜本想劝他,然而还没等他开口,叶河却突然振奋精神,“我娘说我爹在县城给我找了个武学先生,只要我通过他的考验,他就能收我为徒。”
  这件事家里人差不多都知道了,那位武师傅原先在镖局干活,年纪大了之后回到家乡开了个武馆,收徒不多,要不是因为叶河确实有一副好天资,他也不会松口。>  “我以后也可以走镖,说不准还能遇上江湖好汉。”
  叶河说着眼睛就更亮了,“就像戏文里说的那样。”
  看着他兴奋的样子,叶瑜想,也许这才是最适合他二哥的一条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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