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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宰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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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0页

书籍名:《主宰漫威》    作者: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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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话,十骑便扭身过来,十把三眼铳火光一闪,浓烟被甩在身后,砰砰砰的炸响才散开,便见追来的箭筒士,霎那就有六人跌下马背。
        后面的箭筒士大吃一惊,一时间不免竟有些慌乱。
        夜不收侦骑还要再射,被十长拦住:“别打了,再打老资怕会打怕了他们。我们走,该探的都探到了,回去上报要紧。”
        “便宜了这些鞑子,呸!”
        十骑勒马而去,而箭筒士不敢就近,拉开七十步再射,伤不得,如此缀着,速度渐缓,缀了十多里,才放弃。
        “他们的甲胄太坚固了,防御滴水不漏,重箭无用。火铳又极精准,追的近了吃不住打。”
        “长生天!我们的敌人都是这样的甲胄吗?”
        “不可能。应该是极少数的精锐才有这样的甲胄。”
        箭筒士蔫嗒嗒的带着六具尸体回去,气的吴克善暴跳如雷,又暗暗心惊。
        “我的箭筒士五十步内可破铁甲,却奈何不得区区十个侦骑,反倒死了六个。你们说,我们的敌人有这么强大吗?!”
        吴克善如是说,心中竟生出一丝犹疑。
        他忽然想起几个月前的事,追随大清奉命大将军阿巴泰进攻关内的蒙八旗精兵,三万人,只回来几千。
        大清给的解释,是糟了埋伏,受了水火之灾,才致于损兵折将。如今看来,怕是未必啊。
        不过转念一想,正如归来的箭筒士之言,重箭都射不透的甲胄,应该只是少数吧?想想明朝的边防军队,着甲的少之又少。就算取代明廷的现在的这个敌人极厉害,但才崛起多久?不可能有多少精良的甲胄才是。
        想到这些,吴克善心里才安稳下来。
        便听兄弟察罕道:“正如明朝军中,夜不收皆是精锐。兄长不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依我看这样的精兵,必定只是少数。做侦骑尚可,不成规模。”
        吴克善点了点头,道:“我们的敌人的侦骑都到了我的面前,而我却还不知道他们在哪里。我的兄弟,派出你手下最快的骑兵,我要知道敌人现在在什么地方。”
        随后又道:“把大萨满请来,就说我有重要的事请求他。”
        不多时,一辆马车从后面缓缓驰来。一个鸡皮干瘦的鞑靼老人从马车里下来。
        这是科尔沁的大萨满,精神领袖,长生天在人间的代言人。
        “大萨满,我请求您驾驭长生天的精灵,搜寻敌人的踪迹。我需要知道我们的敌人在什么地方。”
        大萨满也不说话,从皮兜里取出一只黑黝黝的短笛,放在嘴边一吹,也不闻其声,便见远处高天之上,飞来几个黑点,入目愈大,原来是几只巨鹰。

二九八章  对阵
        “这鬼地方就几块石头、一个名儿,既不险亦不峻,坡度不大,一望平川,此处决战,三面皆无遮拦。若我是鞑靼将官,必以优势兵力三面围打。”
        钱岳带着众将官查看玄石坡地形,不少将官皆吐槽不已。
        钱岳站在卧牛石上,闻言放下单筒望远镜,笑道:“草原苍茫,这里已经很不错了。我兵少,而敌兵多,借玄石坡阻住一面,多少能扳回几分劣势。”
        便问:“骑兵提备好了没有?鞑虏以骑兵著称,历来要大胜鞑虏,但凭步卒远远不够。步骑相合方是正道。”
        步兵打骑兵,平常来说,只有劣势而无优势。尤以机动性,最是令步兵烦恼。就算凭借重甲步兵抗住了骑兵的冲击,但以骑兵的机动性,那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便是败,也不会大败,能够保存实力。
        这里面的经验和教训,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赵武灵王为何要胡服骑射?正是因为吃这方面的亏吃多了。
        那时候神州各国的军队,以步兵和车兵为主。这两个兵种在灵活性机动性和速度方面,都远远不及骑兵。面对北方的敌人,往往只能被动迎击,便是打胜了,也追不上,无法扩大战果。
        于是骑兵这个兵种,才逐渐受到重视,并取代车兵,成为战场的王者。
        汉武帝北逐匈奴,凭的可不单单是步兵。步骑相合,配合作战,才是应对骑兵的最好的战术。
        “以步兵挡住骑兵的冲锋,以骑兵策应之,追逐之。”钱岳道:“敌骑冲阵,古来先以箭雨齐射,再以重甲、重盾,列枪阵硬扛。用步兵拖住敌人的骑兵,然后再出动策应的己方骑兵,予以重击。”
        “我军火器犀利,甲胄精良,人皆悍勇,要挡住敌骑不难。但要大规模杀伤敌军,却需要一番计较。预设战场上万人敌可曾埋置妥当?”
        闻言,一将捶胸道:“以玄石坡为中心,距离二百步到三百步的范围之内,掘沟三条,各伏兵一个军侯编制。任务已进行过半,午时前必告成。”
        钱岳点了点头:“越快越好。伏万人敌以炸之,二百到三百步内最合适。到了这个距离,敌人冲锋之势已成,绝无回头的可能,只有硬着头皮硬冲。进入二百步,火铳齐射。大抵不超过四轮,便会短兵相接。”
        说到底,步兵对骑兵,打的是阵地战。既然是阵地战,自然要制造一些防御措施。拒马、铁钉什么的,这里没有条件,也不合适。倒是类似手雷手榴弹的万人敌,可以用到这个地方。
        立马峰虽号称峰,但只是一个草坡,玄石坡号为石,实际上也只不过草坡上几块巨大的卧牛石而已。可以挡的一面,另外三面则不能挡。
        钱岳以此为中心,摆开阵势。在阵前掘沟伏兵,以万人敌对敌,策略自然不差。
        当然,埋伏在沟里点万人敌的将士,其危险性肯定要大一些。但既然是战争,这也是无可避免的。
        用尽手段,对敌人造成更多的杀伤,这是钱岳的目的。
        前方传来的消息,鞑靼人少说有五六万大军。而他只一万两千人。除开各部所属的骑兵营、夜不收,打阵地战的,只有九千人。
        这一切,都是为了增加杀伤。倒不是怕了鞑靼人,而是怕走脱了太多的鞑靼人。
        “我校尉部有四百门炮、一千炮兵,四千枪兵,四千铳兵,列阵三合。待敌至,千步发炮,三百步发万人敌,二百步发铳,三轮远击,来三万我怎么也能吃他一万。随后短兵相接,枪搠铳打,径发骑兵侧击之,破敌易也。”
        “玄石坡下一望平川,鞑靼人要攻三面我,阵形不必密集,怎么也要三两万。彼其五六万兵马,第一波攻势便可击溃。其必不敢再来,定然仓惶而逃。再以骑兵逐之,杀伤最多数千。也就是说,这回能吃下敌人一半的兵力,便大功告成。”
        最后钱岳道:“然战局变化,易有万千。一应计较,皆作参考。临战时随机应变,众将须得牢记在心。”
        不说玄石坡这里列好阵势,单说吴克善领兵至玄石破附近,果然已将至午时。
        此时烈阳高照,逢八月,正是一年间最是炎热时候。这年代虽谓之小冰河,但最热的时候,温度也不会低到哪里去。
        远远望去,热气灼灼,空气随之扭曲。人马俱疲。
        吴克善早探知钱岳列阵玄石坡,此时便也不急。令其弟察罕领万骑游弋周围,当作戒备。便则令大军安营扎寨,打算暂作休整,饮食饮水,养好体力再与之战。
        双方如今,间隔不过五六里,这边隐约可见玄石坡的军阵。尤其那玄石坡上高高竖起的蚩尤旗,迎风猎猎,狰狞煞煞。
        自草原入京师,当然不止玄石坡这一条路。但这是最近、最熟悉的路。或说吴克善绕开玄石坡,不理钱岳直击京师,那是小儿之言。
        双方俱已互相知之,如何能绕开?
        若吴克善择道突入京师,先不说能否突破长城关口,单说将钱岳落在他背后,那就是取死之道。不怕被两面夹击么?
        况乎吴克善兵多势大,以堂皇之势横推,也是理所当然。而且他还想先试试敌人的成色如今已不是明廷,敌人很陌生。
        在鞑靼人就食养力气的时候,钱岳这边也正午餐当中。嬴翌的军队,待遇是极好的。军队在外作战,携带的干粮,就有肉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