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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夫君皆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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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五章

书籍名:《我与夫君皆做客》    作者:我不嫌你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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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群黑衣人将她带下了山。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山下是什么样。很是好奇的四处打量。



        或许是因为怕打了她折了价吧,那群人虽说凶了点,但是也没太难为她。



        路上没见到什么人,也是,他们可能特意挑的人少的路吧。



        在她走的腿都要酸胀的失去知觉的时候,终于可以停下来歇歇了。



        倒不是那些黑衣人好心,是突然出现了一位公子和这些黑衣人打起来了。



        那位公子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因为有两个黑衣人已经扭头跑路了,那三个一起冲了上去也没讨到便宜。干脆抓了她用剑放在她脖子上威胁那位公子。



        她觉得这群黑衣人实在是废物,武功不如人,以多欺少都打不过人家也就算了,智商也这么低,她与那位公子非亲非故,人家怎么会因为她受他们的威胁。



        那位公子果然也如她所想,并未受黑衣人的威胁。



        他伸手甩出一枚银针打在拿刀架在她脖子上的黑衣人手腕上。黑衣人一吃痛扔了刀。那位公子便趁机一手将她拉入自己怀里护着。



        鼻尖萦绕着他的气息,他怀中很好闻,与她在山里闻到的花香草香都不同。是一种很清爽特别的香味,她从没闻过,但是很喜欢。



        他执剑指着那三个黑衣人,黑衣人跪在地上求饶。颤抖着摇头说是生活所迫,鬼迷心窍,再也不敢了。



        他听完之后,很善良的将他们放走了。



        哪怕她一眼就看的出,那三个人不仅连说出的话是假的,就连跪在地上的颤抖都是装出来的。



        不过,大概是他性子太过善良的缘故吧,竟然没看破这样拙劣的假象。



        然后他便看向她,温柔的问她话。



        他问她家在何处,她摇头



        他问她可还能走,她摇头



        她不会说话,准确的说,是不知道怎么说话,但她能大概明白他的意思。想着刚刚黑衣人就是边摇头边说话的她也有样学样。



        他问她,可愿跟他一同回府。



        她还是摇头。



        他笑问你是只会摇头么?



        她依然摇头。



        他还是将她带回了安王府。



        他说她一介弱女子,无依无靠的在外漂泊太过危险。



        他说她身上有合欢花的香味,闻着十分安神。就叫合欢吧。



        她轻笑,他真是聪明,她确确实实是合欢花。



        他说他叫苏久安。



        苏久安说以后会好好照顾她。



        她点头,虽然听不懂他说什么。



        但是看他认认真真的神情,还是忍不住应和他。



        他也确实待她很好。



        从她进了王府,苏久安每日都陪着她,教她说话,教她吃饭。



        他一字一句的教她开口讲话。偶尔还会教她诵读诗书。



        每每看到她又读错字的样子,沈久安总会拿起折扇轻轻点在她的额头上。嗔怪她读书不够用心。



        她放下那些自己看不懂的书,揉着并不觉得疼的额头冲他撒娇。



        就像小白狐狸蹭着她冲她撒娇一般,他每每只是笑着揉揉她顺滑的黑发。



        他教她用筷子,她总是弄得碗筷叮当响。他却从来不急不躁。一遍又一遍的跟她讲手指应该如何放在筷子上才好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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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欢其实觉得自己是不用吃饭的,因为吃不吃对她来说好像都没什么差别,不吃也没什么感觉。吃了也没什么感觉。她也尝不出他夸好吃的菜肴与别的菜肴有什么分别。不过他说好吃的菜她也愿意多吃些。



        他每日三餐都陪着自己一同用,她很喜欢看他吃饭,他吃饭的样子与自己吃饭的样子差别很大,与自己的手忙脚乱碗盘叮当不同。他吃饭几乎没有声音,安安静静很是优雅矜贵。合欢很喜欢看。



        每日用完晚膳他便会起身去书房,说是要去处理每日的公务。



        她觉得甚好,这样自己就不用想理由躲他了。



        她早早的让丫头铺床伺候自己睡下。交代没有她的允许不准踏入房门半步。



        等到月上柳梢,她便化成一朵合欢花在窗下的桌面上。



        直到旭日东升,她便又成了一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合欢。



        她还算小心,所以并未有人发现过异常。



        苏久安仍是每日从晨起陪她到黄昏。似是每日里最重要的事就是陪着她。



        苏久安说合欢我教你写字吧。



        合欢很聪明,学什么都学的很快。他教她写他的名字,纤长的手握住她的手,一笔一划的写着苏久安。



        合欢问苏久安,为何不教她写合欢,写她自己的名字。



        苏久安说,会写他的名字就好了。万一以后丢了,可以拿着名字找他。举国上下,只他一个苏久安。



        合欢靠在他怀里,嗅着他身上好闻的香气,如初见一般让她沉迷。她如同被这香气蛊惑一般,脑子里一片昏沉。哪还有心思注意手上的动作。



        他写完松开她的手,示意她自己再写一遍试试。



        她只好低头仿照他的字写了一遍。



        苏久安的字很好看,她不懂字的,但是就是觉得好看。特别是有自己的字衬托后,就显得更好看了。



        她不如他的字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



        她的字更像是是比着他的字依样画出来的。他笑她的字没有风骨,像朵在风中颤巍巍的芙蓉花。



        她不肯再写,在书房里耍赖。将上好的紫毫扔到桌角。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的墨迹又蹭到了衣袖上。



        苏久安笑着,将她的手放在自己掌心,拿温软的帕子一点一点的将她手上的墨迹擦干净。



        见他这般,她再也使不出小性子来。



        合欢盯着他温柔专注的眉眼出了神。



        其实她以前脾气很好的。兔子磨牙啃坏了她的树皮,她都未曾有过什么波动,小白狐狸倒是很生气,看到兔子,一口咬断了它的脖子。



        小白狐狸很不愿意让别的小动物接近她。只要它看到就会把它们赶走,也好在,齐云山上并没有什么凶猛的动物,不然小狐狸定是要吃亏的。



        “合欢,怎么了”看她出神,他忍不住开口轻声问。



        她回过神,看着苏久安“没事,想起一个朋友。我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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