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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闪婚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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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往事难忘

书籍名:《我的闪婚老公》    作者:紫芊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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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会聚点就在离五羊新城不远的杂志社大楼。

        这个地方,曾经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四年前的夏天,刚挥手告别校园,我便头脑发热舍弃了长沙一家不错的单位,扛着简单的行礼,瞒着家人悄悄溜到了广州,就在五羊新城附近的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做平面设计师。

        说到这个私自南下,又让我想起那段与老妈的矛盾史,她老人家一门心思想让我留在长沙混个好单位,谁知道我根本不争气,不打商量就偷偷跑广州了,气的她硬是狠下心肠几个月没有理睬我,还对老爸扬言要与我断绝关系。每次我打电话回去,老妈一听我的声音,马上阴下脸将电话扔给老爸,自己则找了块抹布在一尘不染的茶己上抹来抹去。

        每每此时,老爸便会偏过头去暗笑,然后故意按了免提,让老妈听到我的声音。

        每次老爸绘声绘色将老妈这些行为描述给我听时,我的心总会酸的难受,儿行千里母担忧,老妈终究还是舍不得我,因此我常自责自己不该伤老妈的心!

        后来,到了老妈的生日,我握着电话花言巧语舌生莲花说尽了好话,深情并茂唱起了生日歌,她老人家就是不吭声,急的我想吐血。唉,可怜的我已经口干舌燥头晕脑胀,快昏过去了。真不知道从小疼爱我的老妈怎么会变的这么绝情,下海捞金那是社会的潮流,也不能全怨我一个人吧?!

        没办法,一计不成只好再生一计,极力装出哀伤的样子,可怜巴巴说了几句绝望的话,然后憋着嗓子假哭。然而,不知是老妈的耐性实在太好,还是太了解我的德性,我都耍宝到这地步了,她仍是硬着心肠不作声,呜呜,狗急跳墙,看来只好动用我的杀手涧了。我用虚弱的声音说头好晕,故意将凳子踢翻,话筒扔掉,假装出晕倒在地上的情景。

        嘿嘿,我英明一世的老妈终于阴沟里翻了船,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在电话那头焦急呼喊我的名字,乐的我差点笑出声来,压抑两个月的心情终于轻松了!

        不过,可惜我的玩心太重,枯燥乏味的办公室生活很快便让我坐厌倦了,四个月后,义无反顾炒掉老板,换到了对面一家专门制作女士精品首饰的公司,主要设计一些别致的女士发卡、手袋什么的,仿欧洲时尚潮流,比原来那家公司有趣的多。

        也就是在那个公司,我结识了我的第一位广东好友,她叫阿翎,细瘦娇弱的身子,一头柔顺的长发,白白的皮肤,小巧的五官,说话很轻柔,一笑便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阿翎是公司的文员,我们不仅不在一个部门,还远隔了一栋楼,原本是不会相识的。

        那天上班没什么活干,我左右晃晃无聊透顶,信手拿着几支彩笔在画纸上涂鸦。先是画了一位古代的小姐,举着一把现代的折叠阳伞,在小姐的脚边画了一条白色的小洋狗。路边画了一栋古时的小茅屋,门上写着“新龙门客栈”。

        我越画越来劲,正待再画一辆坦克从前方开来,忽听身后传来一声轻笑,转回头去,一位文静秀气的长发女孩正盯着我的画看。

        “嘿嘿,不好意思,我无聊乱画来玩的!”我干笑。

        “你这人好有趣哦,这么怪的画都能画。我叫阿翎,你呢?”阿翎露齿一笑,左边脸颊绽出一个小小的酒窝。

        这个温柔娴静的女孩一下子获得了我的好感,通了姓名和她聊了起来。

        原来阿翎是过来送文件的,经过我的办公室,见到我伏在桌上满脸堆笑画着什么东西,一时好奇就走过来看看,却被我不伦不类的话逗的“扑哧”而笑。

        匆匆聊了几句,感觉很是投机,于是和阿翎互通了手机号码。

        与阿翎的友情就这样开始了。

        阿翎是本地人,家离我们上班的公司很近,骑摩托车也就几分钟的路程,我很快便成了他们家的常客。阿翎的母亲是从湖南郴州嫁过去的,很热情与我攀起了乡情。那段日子,真的过的非常开心!

        然而,好景不长,半年后,在老妈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威逼下,我摄于她老人家的淫威,只好恋恋不舍辞了那份让我很喜欢的工作回了长沙,过没多久没迎来了我生命中最离谱的一次艳遇,闪电般嫁给了死耗子。

        走的那天,阿翎到车站送我。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我永远无法忘记阿翎白晰的脸上那滚滚而下的泪水,离别时那一幕,至今仍清晰晃动在我的脑海,每次忆起便会鼻子发酸。

        一串串往事,让我不禁百感交集,内心有着抑制不住的激动。

        四年了,我的朋友,她还好吗?

        努力控制住想给阿翎打电话的冲动,决定等安顿好了再亲自上门去,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参加笔会的文友来自天南地北,其中还有几位我很欣赏的知名作家,令我喜不自胜。当然,最让我高兴的还是认识了欧阳风,一位频频见于各杂志报社的青年作家。

        欧阳风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高高的身材不胖不瘦,很健美,古铜色的国字脸,大眼浓眉,略卷的浓密黑短发,显得阳刚而帅气。他家也是长沙的,离我家只有几个公车站的距离,或许曾经在肩上擦肩而过多次也不一定。那种他乡遇故人的喜悦冲淡了不少离家的惆怅。

        见面会结束后,杂志社主任单独留下了我,说很欣赏我投的那些文章,问我愿不愿笔会结束后留在杂志社工作。

        我很意外他对我的额外看重,不过想到死耗子决不可能同意我留在广州工作,我也未必能做到为了前途而与他两地分居,便委婉的谢绝了主任的好意,虽然我很想留在那个杂志社,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呜呜,谁叫我头脑发昏,那么早就把自己嫁出去了!

        主任见我拒绝的很坚决,便也不好再多说,但希望我能定时投些稿件过去。这我倒是答应了,反正我自己也有时间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