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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诗词韵律》    作者: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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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本句來說,每兩個字一個節奏。平起句平平後面跟著的是仄仄,仄仄後面跟著的是平平,最後一個又是仄。仄起句仄仄後面跟著的是平平,平平後面跟著的是仄仄,最後一個又是平。這就是交替。就對句來說,“金沙”對“大渡”,是平平對仄仄,“水拍”對“橋橫”,是仄仄對平平,“雲崖”對“鐵索”,是平平對仄仄,“暖”對“寒”,是仄對平。這就是對立。

        關於詩詞的平仄規則,下文還要詳細討論。現在先談一談我們怎樣辨別平仄。

        如果你的方言裏是有入聲的(譬如說,你是江浙人或山西人、湖南人、華南人),那麽,問題就很容易解決。在那些有入聲的方言裏,聲調不止四個,不但平聲分陰陽,連上聲、去聲、入聲,往往也都分陰陽。像廣州入聲還分為三類。這都好辦:衹消把它們合併起來就是了,例如把陰平、陽平合併為平聲,把陰上、陽上、陰去、陽去、陰入、陽入合併為仄聲,就是了。問題在於你要先弄清楚自己方言裏有幾個聲調。這就要找一位懂得聲調的朋友幫助一下。如果你在語文課上已經學過本地聲調和普通話聲調的對應規律,已經弄清楚了自己方言裏的聲調,就更好了。

        如果你是湖北、四川、雲南、貴州和廣西北部的人,那麽,入聲字在你的方言裏都歸了陽平。這樣,遇到陽平字就應該特別注意,其中有一部分在古代是屬于入聲字的。至於哪些字屬入聲,哪些字屬陽平,就衹好查字典或韻書了。

        如果你是北方人,那麽,辨別平仄的方法又跟湖北等處稍有不同。古代入聲字既然在普通話裏多數變了去聲,去聲也是仄聲;又有一部分變了上聲,上聲也是仄聲。因此,由入變去和由入變上的字都不妨礙我們辨別平仄;衹有由入變平(陰平、陽平)纔造成了辨別平仄的困難。我們遇著詩律上規定用仄聲的地方,而詩人用了一個在今天讀來是平聲的字,引起了我們的懷疑,可以查字典或韻書來解決。

        注意,凡韻尾是-n或-ng的字,不會是入聲字。如果說湖北、四川、雲南、貴州和廣西北部來說,ai,ei,ao,ou等韻基本上也沒有入聲字。

        總之,入聲問題是辨別平仄的唯一障礙。這人障礙是查字典或韻書纔能消除的;但是,平仄的道理是很好懂的。而且,中國大約還有一半的地方是保留著入聲的,在那些地方的人們,辨別平仄更是沒有問題了。

        第四節  對仗

        詩詞中的對偶,叫做對仗。古代的儀仗隊是兩兩相對的,這是“對仗”這個術語的來歷。

        對偶又是甚麽呢?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竝列起來,例如“抗美援朝”,“抗美”與“援朝”形成對偶。對偶可以句中自對,又可以兩句相對。例如“抗美援朝”是句中自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是兩句相對。一般講對偶,指的是兩句相對。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

        對偶的一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仍以“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為例:“抗”、“援”、“保”、“衛”都是動詞相對,“美”、“朝”、“家”、“國”都是名詞相對。實際上,名詞對可以細分為若干類,同類名詞相對被認為是工整的對偶,簡稱“工對”。這裏“美”與“朝”都是專名,而且都是簡稱,所以是工對;“家”與“國”都是人的集體,所以也是工對。“保家衛國”對“抗美援朝”也算工對,因為句中自對工整了,兩句相對就不要求同樣工整了。

        對偶是一種修辭手段,它是作用是形成整齊的美。漢語的特點特別適宜於對偶,因為漢語單音詞較多,即使是復音詞,其中詞素也有相當的獨立性,容易造成對偶,對偶既然是修辭手段,那麽,散文與詩都用得著它。例如《易經》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易·乾文言》)《詩經》說:“昔我往矣,揚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小雅·采薇》)這些對仗都是適應修辭的需要的。但是,律詩中的對仗還有它的規則,而不是像《詩經》那樣隨便的。這個規則是:

        (1)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是相對立的;

        (2)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復[2]。

        因此,像上面所舉《易經》和《詩經》是例子還不合於律詩對仗的標準。上面所舉毛主席《長征》詩中的兩句:“金沙水拍雲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纔是合於律詩對仗的標準的。

        對聯(對子)是從律詩演化出來的,所以也要適合上述的兩個標準。例如毛主席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中,所舉的一副對子:

        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

        山間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這裏上聯(出句)的字和下聯(對句)的字不相重復,而它們的平仄則是相對立的: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3]。

        就修辭方面說,這副對子也是對得很工整的。“牆上”是名詞帶方位詞,所對的“山間”也是名詞帶方位詞。“根底”是名詞帶方位詞,[4]所對的“腹中”也是名詞帶方位詞。“頭”對“嘴”,“腳”對“皮”,都是名詞對名詞。“重”對“尖”,“輕”對“厚”,都是形容詞對形容詞。“頭重”對“腳輕”,“嘴尖”對“皮厚”,都是句中自對。這樣句中自對而又兩句相對,更顯得特別工整了。

        關於詩詞的對仗,下文還要詳細討論,現在先談到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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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鏗鏘”,樂器聲。指宮商協調。

        [2]  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復。例如“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出句第二字和對句第二字都是“我”字,那就是同一位置上的重復。

        [3]  字外有圓圈的,表示可平可仄。

        [4]  “根底”原作“根柢”,是平行結構。寫作“根底”仍是平行結構。我們說是名詞帶方位詞,是因為這裏確是利用了“底”也可以作方位詞這一事實來構成對仗的。

        第二章詩律

        第一節  詩的種類

        關於詩是種類,問題是相當重復的。《唐詩三百首》的編者把詩分為古詩、律詩、絕句三類,又在這三類中都附有樂府一類;古詩、律詩、絕句又各分為五言、七言。這是一種分法。沈德潛所編的《唐詩別裁》的分類稍有不同:他不把樂府獨立起來,但是他增加了五言長律一類。宋郭知達所編的杜甫詩集就衹簡單地分為古詩和近體詩兩類。現在我們試就上述三種分類法再參照別的分類法加以討論。

        從格律上看,詩可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古體詩又稱古詩或古風;近體詩又稱今體詩。從字數上看,有四言詩,五言詩,七言詩[1]。唐代以後,四言詩很少見了,所以一般詩集衹分為五言、七言兩類。

        (一)古體和近體

        古體詩是依照古代的詩體來寫的。在唐人看來,從《詩經》到南北朝的庾信,都算是古,因此,所謂依照古代的詩體,也就沒有一定的標準。但是,詩人們所寫的古體詩,有一點是一致的,那就是不受近體詩的格律的束縛。我們可以說。凡不受近體格律的束縛的,都是古體詩。

        樂府產生於漢代,本來是配音樂的,所以稱為“樂府”或“樂府詩”。這種樂府詩稱為“曲”、“辭”、“歌”、“行”等。到了唐代以後,文人摹擬這種詩體而寫成的古體詩,也叫“樂府”,但是已經不再配音樂了。由於隋唐時代逐漸形成了新音樂,後來又產生了配新音樂的歌詞,叫做“詞”。詞大概產生於盛唐。在樂府衰微之後,詞產生之前的一個過渡時期,配新樂曲的歌辭即採用近體詩。像王維的《渭城曲》、李白的《清平調》,都是近體詩的形式。

        近體詩以律詩為代表。律詩的韻、平仄、對仗。都有許多講究。由於格律很嚴,所以稱為律詩。律詩有以下四個特點:

        a、每首限定八句,五律共四十字,七律共五十六字;

        b、押平聲韻;

        c、每句的平仄都有規定;

        d、每篇必須有對仗,對仗的位置也有規定。

        有一種超過八句的律詩,稱為長律。長律自然也是近體詩。長律一般是五言的[2],往往在題目上標明韻數,如杜甫《風疾舟中伏枕書懷三十六韻》,就是三百六十字;白居易《代書詩一百韻寄微之》,就是一千字。這種長律除了尾聯(或除了首尾兩聯)以外,一律用對仗,所以又叫排律[3]。

        絕句比律詩的字數少一半。五言絕句衹有二十字,七言絕句衹有二十八字。絕句實際上可以分為古絕、律絕兩類。

        古絕可以用仄韻。即使是押平聲韻的,也不受近體詩平仄規則的束縛。這可以歸入古體詩一類。

        律絕不但押平聲韻,而且依照近體詩的平仄規則。在形式上它們就等於半首律詩。這可以歸入近體詩。[4]

        總括起來說:一般所謂古風屬於古體詩,而律詩(包括長律)則屬於近體詩。樂府和絕句,有些屬於古體,有些屬於近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