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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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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书籍名:《成都粉子》    作者:深爱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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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王建南终于告诉我,那天他说,他很清楚地看见一个少女大腿内侧靠近根部的地方,有一个被烟头烫伤的新鲜疤痕。

            因为离办公室很近,我经常找机会在这天桥上走一走、看一看,我特别喜欢这一道风景,比九寨沟、香格里拉更能吸引我的眼球。

            今天也不例外,吃过午饭我就叫上王建南,让他陪我到太平洋百货逛一逛,给周家梅买一双名牌凉皮鞋,作为她的生日礼物。

            我很有把握买一双她喜欢的高跟鞋,一双最适合她脚型的鞋。因为我熟悉她的脚,就像熟悉我自己的手一样,我相信那个绝对黄羽做不到这一点。

            送鞋的意思也明白无误:希望她离开那个男人,重新走回我身边。

            走在过街天桥上,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十分得意,一路上都在观察着过往女人的裙下,审视着她们或半裸、或几乎全裸的脚踝,分析她们的脚型与鞋型、鞋型与身型的搭配情况。

            我一直认为,女人着装的重点应该是鞋子,鞋子比裤子更重要更应该昂贵,同样,裤子比上衣更重要。但很多女人重视的顺序相反,不知道是我错了,还是她们错了。

            突然我发现正前方有一双纤足很是诱人,小腿纤秀、大腿圆润修长,往上看,细腰丰臀身材前突后撅,再往上一看,这少女的脸蛋也长得很甜,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爱上她了,禁不住绝望地哼唧了几声。离她越来越近,我更加欲火中烧,再仔细一看,我觉得好像在那里见过她。

            我的第一反应是,是不是在风月场所里找过的小姐?不太可能。或者是在地下舞厅里“沙”过的舞女?也不太可能,对这类女人我一定会做回头客,正如我以前要回“沙轮厂”找舞女环环一样。

            我正在拼命回忆,王建南突然说:“哪不是上次联大活动中心的女孩吗?”

            我终于想起来了,几个月不见,这粉子变得更成熟、也更性感了。她就是那天我和王建南在联大舞厅准备泡的三个粉子中最靓的一个。当时我们暗地里把她称为“小甜甜”,记得王建南还想把她们带到“红色年代”和刘至诚汇合,一起唱卡拉OK。

            王建南告诉我,那天我走了之后,他在舞厅里请过她跳舞,但根本请不动。

            现在碰上真是缘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跑得脱,马脑壳。这回看你这“小甜甜”往哪里跑?

            我对王建南说:“跟上,找机会和她搭话。”

            “小甜甜”走进了太平洋百货二楼,她的目的地完全在我的预料之中。

            我和王建南远远跟在她后面。平常这种时候,打头阵的非王建南莫属,但今天我特别有灵感,已经想好了搭话的内容:在她选衣服时,我走到她旁边假装挑选,然后说我妹妹上大学了,我这当哥的要送件衣服给她,这就显得很有爱心,于是向她请教说妹妹的身材和她差不多,请她帮我试试。最后,她买衣服的钱我也一起结了-------

            但这“小甜甜”完全不像是卖衣服的样子,她径直往里面走去,一直走到了尽头的咖啡厅。最后她走进了一个卡座,坐进了一个男人的怀里。

            追踪美女的悲剧性结尾总是一样的,但是,当这个男人一边抚弄着她的头发,一边转过头来时,悲剧就变成了喜剧:这个男人我认识,正是沈秋的老公——“方糖先生”

            成都粉子(77)

            我一看是沈秋的老公,马上拉着王建南抽身而退,避开他的视线。

            站在咖啡厅门旁,只见小甜甜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无比妩媚地看着自己的“白糖王子”,“方糖”先生肥白的大手正温柔地抚摸着她光滑浑圆的大腿。真是天生一对啊,一个是“方糖”,一个是“小甜甜”。

            这一对“忘年交”正在卡座里打情骂俏,看起来十分肉麻,看得我咬牙切齿、义愤填膺,时刻准备着冲上去把“方糖先生”从沙发上提起来,揍扁抖散,揍成一堆提不起来、捏不拢来的白砂糖。

            对这个风骚的小婊子,也要给她几击响亮的耳光,然后先奸后杀,杀了再奸又奸又杀,她居然敢“第三者”插足,破坏别人的家庭,不打白不打!

            当然,打人是我的一种构思。从道理上说,沈秋的老公有了外遇,我做为她的老同学,起码有义务告诉她。

            再说,这“方糖先生”是上海男人,成都人虽说从不排外,外地人在成都甚至有很多方面的优势,比方说,说一口“海鲜话”(成都人对广东普通话的戏称),会让人觉得他有很好的商业信誉;说北京话的人,就让人感觉他政策水平高,有官僚主义气质。但在性爱这个领域就完全不一样,一些成都女人采取了某种不信任的态度,尤其在“洞洞舞厅”,舞女们一般都不愿和说“海鲜话”的人搞“淫亵”行为。

            所以我对王建南说:“马上给沈秋打电话,捉奸捉双。”

            “别人俩口子的事,我们何必去扇阴风、点鬼火。”

            王建南对这件事居然不冷不热。他进一步解释说,这样做纯属多此一举,如果沈秋本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会增加她的痛苦,如果她早就知道,我们再去说一下,她的自尊心必然很受伤害。

            他的混帐逻辑是,感情上的事都不能强求,爱就爱不爱就不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们去吧。

            我知道王建南说得有几分道理,但沈秋毕竟是他老情人,这样做未免不近人情。

            走回公司的路上,我想我做为诚东文化公司的领导,应该站在企业领导的高度上,对他进行一番批评教育。我是这样理解的:“方糖先生”有了奸情,这正是王建南和沈秋破镜重圆的机会,从各方面的条件上说,沈秋配他王建南完全合格,老大不小的人了,所谓男人三十几,肯定稳不起。在我们公司里,两个高层领导都还没结婚,会给人一种不稳定的感觉,难怪很快就要“破产”了,如果沈秋嫁给他,对我们以后开创新的广告事业有很多好处,可以让沈秋到公司兼一个客户部主任,这样可以马上提升公司的形像。试想一下,带着沈秋这么粉的女职员出去应酬,饭局上敬敬酒、说两句骚话,哪一个客户稳得起?

            也许他王建南还嫌沈秋卖过淫,我转过头,拿出一个公司老总的严肃口气,对王建南说:

            “王建南,你娃不要嫌沈秋卖过淫,来日方长,你以后多在外面日回来补偿,内心就平衡了,只要发了财,女人随便你来日方长。”

            王建南未置可否,完全找不到反对的理由,我接着做他的思想工作:

            “你娃要学习人家藏北一些地方的风俗,女人结婚前睡过的男人越多,以后她的老公就越光荣。”
>            “关心自已的JB就行了,你何必多管闲事。”  王建南突然恼怒地说,一张清瘦的脸完全扭曲,显得瓜眉瓜眼。

            “你娃居然用这种口气跟老总说话。”我狠狠地打击了他的气焰。

            在我的印像中,王建南平时一直是温吞水,今天竟然用这种态度说话,让我心头鬼冒火,所以刚才恶虾虾地瞪了他一眼,很不客气地拿出了老总的气质。

            从太平洋走到大慈寺商会大厦的路上,王建南灰头土脸,一言不发,居然没有一点向我悔过的意思,气氛显得相当尴尬。

            到了电梯门口,他没有像平常一样屁颠屁颠地跟在我后面上电梯,一个人走进安全通道爬楼去了。

            成都粉子(78)

            我回头看了一眼王建南的背影,想到两个字:变态!

            他和沈秋之间,看看那些肉麻的情诗,如果要说爱情不存在,不是变态就是装怪。成都的风尘女子爱说的俗话是:“十个眼镜九个坏,还有一个性变态”,这王建南“王眼镜”肯定就是其中最变态的那一个。至于沈秋,她当然也一样变态,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其实戴着隐形眼镜,这话的最后一句是:“隐形眼镜是雅怪!”

            回到公司后,整个下午,王建南在我面前都有些尴尬,看得出来,他已经开始惴惴不安,可能因为爱面子,他好像一直在犹豫该如何向我道歉。

            其实,他只要一道歉,我马上就会原谅他,朋友嘛毕竟是朋友。其实,我也不该用“老总”的棍子打击他。

            我不用着急,他开口说话毕竟是早晚的事,白天一起共事,晚上住在对方家里。今天的事不可能影响朋友的感情,就像去年欧洲杯期间,我们为敏敏的事闹的那次矛盾一样。那是我们平生第一次发生矛盾,接下来两个星期,王建南绝不主动给我打电话,最后听说敏敏去了上海,我主动打电话告诉他,我们终于合好如初。总算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为朋友两肋插刀,为粉子插朋友两刀”

            但这一次,我希望是王建南主动来向我悔过。

            第二天上午,我很晚才去公司上班。

            不出所料,王建南果然表现得很主动,我刚走出9楼的电梯间,他就从走廊尽头的办公室里冲了过来。

            这瓜娃子肯定稳不起了,生怕失去我这个朋友,可能从窗口就看见了我的车,所以急不可待冲出来要向我道歉。

            不太对!他走近了我才发现,王建南脸红筋胀、气急败坏,好像不是来和我言归于好的,而是想火上浇油。

            “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说一声?!”还没走到我面前,他就粗声粗气地说。

            “啥子大不了的事?”

            一看他的脸色,我马上想起,按我和刘至诚事先安排,公司那台崭新的苹果机昨晚已搬走,我已经明白他生气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