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文网

一个律师与七个女人的故事

宠文网 > 玄幻小说 > 一个律师与七个女人的故事

第35章

书籍名:《一个律师与七个女人的故事》    作者:
    《一个律师与七个女人的故事》章节:第35章,宠文网网友提供全文无弹窗免费在线阅读。!


                                    

        八、爱情没有模式  辩护意见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市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对于行贿罪,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对于单位行贿罪,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也就是说行贿罪的起步数额为一万,而单位行为的起步数额则高的多。王强行贿案涉案数额为八万元,如果以单位行贿罪辩护成功,王强可能会免予刑事处罚。

        王强的案子是在看守所里开的庭。因为王强是成年人,公开开庭审理,菲菲和谢盈都想去,我知道她们是什么意思。我跟狱警领导求了多次情,还是不行。

        看守所有两道高墙,四道铁门,由狱警和武警共同看守。菲菲和谢盈只是在看守所门口透过栅栏远远的,偷偷的看了王强几眼。

        南城区检察院派出的检察官一男一女,男的姓马,女的姓刘,都不熟悉,庭前也没有好好跟他们交流一下,看来只好庭后再探讨了。

        整个庭审过程与我在会见王强时讲的一样,没有太多意外。会见时,我详细的跟王强讲述了一下庭审过程,庭审程序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我建议王强认罪,争取给主审法官一个好的印象,据理力争的事情留给我去处理,我告诉王强庭审过程中应该怎样表现,哪些话该回答,哪些事情该承认,最后给王强拟一份三分钟的“最后陈述”。

        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告知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后,公诉人员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王强,男,1976年1月16日生,身份证号——,本案由南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审查查明——

        认定以上犯罪事实的证据有:报案记录,破案经过,证人证言——

        本院认为,被告人行贿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根据第三百九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对于犯罪事实王强没有异议。

        作为辩护人,我问了王强几句话,目的就是让王强在法庭上对着合议庭组成人员充分说明:行贿的目的是什么,行贿的资金从何而来,以及出国旅游的费用是不是由四海公司报销等等。

        由于会见时我已经跟王强讲的很明白,王强回答的很简洁,也很清楚:行贿的资金从四海公司出,出国旅游的费用由公司报销,行贿的目的也是为了公司的下一步发展,这些都与王强以前供述一致。

        公诉人要求以“行贿罪”对被告人定罪量刑。辩护人反对,我的辩护意见是王强的行为属于单位行为,本案涉嫌的罪名是“单位行贿罪”,而非“行贿罪”。我向法庭宣读了我的辩护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康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王强的委托,并指派本律师担任被告人王强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赋予辩护人职责,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

        一、被告人王强涉嫌单位行贿罪而非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辩护人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王强的行为涉嫌单位行贿罪而非行贿罪,被告人其行贿的资金来源于四海公司,其资金都是由其财务人员划出,旅游费用报销也是通过其公司;从被告人供述可以清楚的看出,被告人是为其公司,也就是四海贸易公司谋取利益而行贿,其行为是代表单位做出的,被告人的行为涉嫌单位行贿。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是行贿数额在二十万以上,或者在十万以上并同时具备以下情节之一: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本案中,公诉机关查明的涉案数额为八万元,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涉嫌单位行贿,但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应免疫刑事处罚。

        二、被告人王强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在本案之前,被告人没有其它不良记录,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到案后,没有任何隐瞒的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系彻底坦白,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没有辩解,有较好的认罪态度。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强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之行为不构成行贿罪,亦不构成单位行贿罪,请人民法院充分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给被告人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以上辩护意见,请人民法院予以采纳,谢谢!辩护人,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方。

        八、爱情没有模式  王强出来了

        公诉人马检察官随即指出:本案被告人王强是四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行贿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我提出辩护意见: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对法人负责,为公司股东负责,四海公司的股东并不单王强一人,四海贸易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单位,王强的行为是为公司利益所做出,属于单位行贿。而且公诉机关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被告人不构成行贿罪,被告人行为构成单位行贿,但依法应免予刑事处罚。

        公诉人员提出本案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合议庭同意本案退回补充侦查。

        听了我对案子的分析后,谢盈和菲菲都很高兴,我自己认为,本次庭审,辩护十分成功,但我对案件的结果却不敢太乐观。我对谢盈说,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因为检察院有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时间,这一个月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万一王强顶不住,改了口供,事情就很难说了,我还得去检察院活动活动。

        执业这么多年了,还没听说岛城哪个法院做出过无罪判决,其实这也不奇怪,换个角度看,公安局和检察院都认为被告人有罪,而法院却判决无罪,那么就是说公安局和检察院的认定是错误的,检察院错误批捕,公安局错误抓人,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后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所以法院不会轻易的判被告人无罪。

        社会上不都流行说:“公检法,是一家”,况且,对于疑难案件,检察院可以提前介入公安侦查工作,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可以联合办案。

        “场上是对手,场下是朋友”,这是我最希望看到的辩护人与公诉人之间的关系,公诉人员与辩护人员表面上是冲突的,但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事情的发展远比我想象的要好的多,在跟马检察官交流后,我提出能否对王强变更强制措施,请求取保候审时,马检竟然同意了,说跟领导汇报一下再给我消息。

        没想到在退回补充侦查阶段,还能取保候审,我赶紧去了一趟看守所,让王强在取保候审申请书上签好字,然后送到检察院。没几天,刘检察官通知我带三万元保证金去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尽管保证金数额不小,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找谢盈凑钱。

        谢盈问我,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我告诉谢盈,取保候审简单的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于王强所犯罪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符合确保候审的条件,所以,我们就申请了。

        谢盈又问,那王强就可以出来了?我说是的,取保候审就意味着王强可以不用继续呆在看守所了,但王强在确保候审期限内,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保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以及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谢盈听的似懂非懂,我不没进一步解释。

        很快,王强出来了,是谢盈开着车带着菲菲去看守所接回来的。

        八、爱情没有模式  羊入狼口

        几天后,王强设宴请我吃饭。我问都有谁,王强说没有别人,就谢盈和菲菲。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去,找个理由说要到外地出差,不知道什么时间回岛城后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