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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律师与七个女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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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书籍名:《一个律师与七个女人的故事》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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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疯狂的石头  多国餐厅

        在我的一再要求下,谢盈放弃了投资古董的想法,接下来得找点事情做。岛城是全国文明的旅游城市,生态城市,每年来青岛旅游的人络绎不绝,我就经常为订不上酒店招待不好各地来青岛的朋友而烦恼,尤其是五一到十一期间,不管酒店还是宾馆招待所,大店小店入住率都不错。

        结合岛城的实际情况,我建议谢盈投资旅馆业,可谢盈不同意投资旅馆业,认为酒店、宾馆的总能带出些暧昧的味道来,她想开一家外国人餐厅。

        岛城的韩国人很多,韩式料理、烧烤店特别多,竞争激烈,不便介入;岛城日本人也很多,但这几年中日两国政治上的不和谐,导致很多日本人在岛城很低调,很少出门就餐,仿佛抗日战争时期“大刀队”的影响还在继续。如此以来,把目标放在欧美人身上,随着对外开发的脚步,德国人、法国人、美国人、非洲人等在岛城的面孔也越来越多,岛城作为08年北京奥运会的协办城市,已吸引了众多的外国朋友,谢盈决定开一家多国餐厅。

        谢盈看好南京路靠海边的一处物业,要我给她草拟个租房合同:

        我在合同中重点约定了如下几条:

        一、出租方负责提供适合餐饮经营所需的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1、24小时水电气的不限时供应;2、功能完善的排烟道,排水道;3、房屋的电能为380V60AP;4、营业时间无限制;5、提供面积为100平米停车场所;6、负责办理另外一安全出口等。

        二、出租方代办餐厅营业手续,出租方保证在2个月内办好工商、税务、卫生、环保等相关手续;

        三、出租方提供的房屋应符合本协议下承租方的租赁目的,若因出租方提供的房屋不能被用于承租方在本协议下的使用目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以下损失:1、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费用;2、支付给三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同时约定,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租方为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出租方应追加赔偿承租方直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尽管合同约定很苛刻,出租方还是同意签订了租赁合同。接下来选择装修,几家比对之后,采用了北京城市人家的装修方案,装修队伍入驻开工。谢盈开始忙着招聘餐厅工作人员,她的日子逐渐充实起来。

        作者声明:

        小说中的董方律师,原型就是作者本人,也就是我。

        小说故事情节亦真亦假,内容多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小说尽量抛弃网络小说的直白与俗艳,但终究不能摆脱世故与圆滑,比如小说名称:小说本来起名为《一起吃苦的幸福》;但朋友都表示书名不亮,后改为《寂寞时候说爱你》;朋友说,俗,但俗的不够,在通读全篇内容后,建议书名改为《一个律师和七个女人的故事》···

        我不是韦小宝,但短短两年却碰到了七个与我藕断丝连的女人,也许,这就是命。

        写完前几章的时候,由于手头案子比较多,就停顿了数日,但再次提笔的时候,风格确有些变化,至于如何变化,很快您就知道了···

        三、如果爱  司法考题

        刚回所,就觉得所里好像多了很多人,好像是约好了是的,小陈他们都回来了,见我到所,打个招呼,随后又聚在一起讨论起今年的司法考试题。这个说,今年司法考试第四卷出了两个大的论述题,占了70分,真搞不懂这两个题怎么评分,那个说,唉,这还不是为了照顾公检法的特权考生吗,又有人说,不可能吧,听说主观命题评分是采取两位阅卷老师共同评阅的“双评制”。如果两位老师给出的分数相距甚远,则需第三位老师再次评审,应该是很公正的了…

        小陈敲门进来,问我有什么事情可以帮忙处理,我说,刚考完试,好好休息一下吧,工作的事情,过几天再说。小陈显得很不好意思,说请假这两个月,您都给发工资了,考完试了哪能还玩呢,有什么事情就吩咐吧。

        我一时也想不起有什么着急的事情,就让小陈坐下,一起聊聊,问他考的怎么样。

        小陈笑了笑,没做回答,而是向我说了一个考题,问我什么意见。

        王某和郑某是上下楼邻居,2005年7月的一天,王某见郑某停放在院里的八成新嘉陵摩托车未上锁,遂心生歹意将其骑走,准备到市场上变卖。郑某在楼上看见随大声质问,王某谎称“我借用一下到市场去,下午就还你。”郑某虽心存疑虑,但碍于邻里关系便同意了。王某却将摩托车卖与他人。经郑某报案,王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

        问: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构成()

        A、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B、王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C、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D、王某与郑某之间的矛盾属于经济纠纷,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我问小陈是什么观点,小陈说他选择C、构成盗窃罪,理由是王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是又觉得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将郑某的摩托车骗到镇上销赃,获得赃款,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司法考试怎么能出这样的题目呢?其实想想,司法考试还就是会出这种题目,我觉得对这道题要做出正确答案很难,尽管我也倾向选择构成盗窃罪,王某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的前提,这也是盗窃罪与抢夺、诈骗等侵犯财产罪区别的关键。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是看行为人王某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所谓诈骗行为,是指行为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郑某信以为真,“自动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诈骗的结果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信以为真,并且,行为人取得财物是基于被害人因错误认识而作出的财产处分,通常表现为直接将财物交付行为人。本题中,王某秘密窃取摩托车后,已实际控制该财物,其后郑某发现,基于邻里关系误认为王某是借用才没有追回,郑某的行为不符合自愿自动的将摩托车交付给王某,我能猜到将来公布的答案会是C。

        我没有直接跟小陈说我的答案,而是给他讲了一个案例。

        山浮派出所接到岛城佳佳乐大型超市报案后,将该超市一名收银员夏雪带回派出所讯问,原来,佳佳乐超市发行一种面值为1888元的代金卡,顾客章某使用该种卡在该超市内购买一价值为780元的微波炉后再次使用该卡时,发现卡里已经没钱,随投诉至超市,超市发现卡已经被换,不是原来那张卡了。通过发票对照时间,发现上次为章某结帐的正是当时值班的夏雪,超市的监控录像显示:夏雪有实施该偷换行为的重大怀疑。

        我问小陈,如果夏雪的家人找到你,请你做辩护律师,你将怎么做?

        小陈想了一下说:“1、找到受害人章某,积极赔付,取得受害人理解,最好能让他对办案人员说些好话,把案子撤了;2、从夏雪的积极赔偿、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方面入手,争取法院判缓刑。对了,夏雪今年多大?”

        我自然明白小陈问我夏雪多大的原因,如果夏雪未满十八周岁,那可是法定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但佳佳乐超市是一家大型外资超市,怎么会聘用未成年员工呢?

        刚开始律师实习的时候,我也会象小陈那样分析案子。

        当我对小陈说,夏雪被拘留五天后就放出来了后,小陈显得很惊讶。

        我告诉小陈,你的想法和做法是对的,积极赔付,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必要的,但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公诉,不是受害人说立案就可以立案,说撤诉就可以撤诉的。另外很重要一点你没有想到,本案的最大受害人是谁,又是谁真正想处罚夏雪。对于章某来说,他关心的是卡里的钱,只要给他让他满意的钱,一般他是会谅解的,真正的受害人是佳佳乐超市,而真正想处罚夏雪的也正是佳佳乐超市,佳佳乐超市是想杀一儆百。我说这个案例的目的是想提醒你,对于一个律师,应该怎样去工作,你是不是很奇怪夏雪仅仅被拘留了五天后就放出来了?我继续说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构成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是指盗窃公司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在岛城,审判实践中构成盗窃罪数额的起步是1000元,章某的卡里的余额超过1000元,夏雪构成盗窃罪,毫无疑问要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骗取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认定夏雪的行为是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得“代金卡”的话,她的行为构成诈骗,但不构成诈骗罪,因为数额达不到2000元这一标准。

        我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有些事情现在是无法对小陈解释的…

        三、如果爱  夜入派出所

        夏雨是在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找到我的,他说夏雪的同事刚告诉他,夏雪被带去山浮派出所了,还没回来,让我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