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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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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书籍名:《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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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期间,周枏选修了商法,学习了“时效制度”和“共同海损”规则。———这是周枏第一次接触到罗马法的内容,但当时周枏还不知道这是罗马法中的两个制度。

            很快到了1928年7月,周枏已修完了毕业课程所需的学分,欣喜地认为可以提前拿到毕业证书。但举行毕业典礼时,竟然没有发给周枏毕业文凭。为此,周枏专门找校长胡适先生询问原委。这次学生与校长的对话决定了周枏的一生。

            “现在学校已改为学分与学年相结合的制度,除读满学分外,学生还需在校3~4年才可毕业。你的学分虽已读满,但住校年限不够,所以不能发给毕业文凭。”胡适校长告诉周枏。

            周枏申辩道:“入学时学校执行的是学分制,现在实行的新办法按理只能对新入学的学生适用;况且,毕业应以学习成绩为主,我的各种成绩与应届毕业生相比,毫不逊色,不准毕业,有失公允;加之我父亲已去世,家庭经济困难,恳请学校准许我提前毕业。”

            胡校长听完后便拿起电话和教务长林舒漠教授商谈。不久林先生便带了注册科科长及成绩册来到校长办公室。胡校长看到周枏两年的成绩多数是90分以上,少数是八十多分后,面露喜色关心地对周枏说:“我们这样办吧!学校留你在校内工作。这样,你既可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又可利用时间再学一些你感兴趣的课程。一年后等住满了在校年限,再领取毕业文凭。”

            周枏谢绝了胡适校长的好意说:“我已找到一个出国留学的机会,盼望能早日毕业后去国外深造。”胡校长听了周枏的说明后,表示赞许,“那我就给你出个证明吧!在国外证明书的效力并不比文凭差。”周枏欣然接受。胡校长当即亲笔为周枏写了“已修满本校毕业所需学分,各科成绩均甚优良,推因未满住校年限,不能发给毕业证书”的证明,并加盖校章和私章后交给了周枏。这不是文凭而胜似文凭的珍贵证件,周枏至今仍珍藏着。

            后经田恩霈、江文新等比利时

            留学归国教授介绍,周枏多方筹集资金,并求助胡适为留学保证人,历经坎坷终于来到比利时学习

            罗马法。

            二  罗马法不是一天“学”成的

            古罗马谚语称:罗马城不是一天就建成的。对于周枏来说,罗马法也不是一天就学成的。

            1928年8月,周枏从上海搭乘法国邮轮的货舱,经过三十多天海上的颠簸后,终于在法国马赛登陆。然后,换乘火车到达目的地比利时的鲁汶。

            鲁汶是个大学城,城市设施主要都是为大学服务的。到比利时的第一年,周枏先在中学住校学习法文。周枏出国前对家人的承诺是三年获得硕士学位,这意味着语言是首当其冲的大问题。翌年,他进入鲁汶大学继续学商。鲁汶大学是欧洲历史悠久的著名大学之一。

            在欧洲的第一年,随着对西方法治状况的了解,周枏萌发了“法治救国”的思想,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立志回国后从事法学教育。

            鲁汶大学的法学学制为五年,周枏只有两年时间,只能学四年即可攻得硕士学位的政治外交专业。因此,周枏在商科听课两周后就申请转系并附上胡适校长的证明书。后经批准,周枏便转入法学院政治外交专业学习。

            经过两年的刻苦努力,他顺利地通过了考试及论文答辩,于1931年7月获得政治外交学硕士学位。因周枏的学习总成绩为优等,经申请得到了庚子赔款设在鲁汶大学的奖学金,解决了周枏的经济问题,使他得以继续深造,学习法律成为可能。

            是年秋,周枏以硕士生的资格顺利插入法学院三年级,开始系统地学习罗马法。当时中国留学生在鲁汶大学求学者颇多,攻读法学博士、硕士的有后来国内的罗马法专家路式导、陈朝壁、徐直民、徐铸、宋玉生等。

            三年级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宪法”和“罗马法通论”等5门。“罗马法通论”由比利时罗马法权威第柏里埃教授讲授。

            周枏对第柏里埃教授记忆犹新,“第柏里埃精通拉丁文,他对罗马法的基本原理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尤其对他所专长的‘债编’做了精辟的分析和讲解。”从那时起,罗马法的浩瀚和精深就深深地吸引了周枏,至老而不衰。

            鲁汶大学法学院的博士考试须经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一般在学年的终了和新学年的开始分别举行,以便于申请学位者利用暑假对复试作充分的准备,但也可以申请在学年终了时连续进行,这样难度当然就很大了。为了测试自己的学习能力,周枏选择了后者。

            为了过好这最后一关,考出好成绩,周枏只身携带书籍和笔记本住到市郊的一个小旅馆里,完全与外界隔绝,潜心苦读。整整一个月后回校应考,以最优等的成绩通过初试。当院长宣布时,全场鼓掌祝贺,尤其是中国同学,视他为祖国争了光!周枏而后的复试成绩为优等。周枏终于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代价是体重减轻了4公斤。

            当时周枏还想继续攻读罗马法博士学位。凭他在法学院三年的学习成绩———4次考试,3次优等、l次最优等的骄人分数,继续申请获得奖学金的可能性很大。但由于当时比利时的中国留学生还没有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后再攻读博士学位的先例,而奖学金的名额是很有限的。

            为了避免挤占名额,周枏最后放弃继续深造的打算。刚好,早已回国在上海持志学院教授罗马法的路式导学长来信邀周枏回国任教,1934年11月,周枏便踏上了归国的旅程。

            三  战乱中的布道者

            从1935年开始,周枏开始了教书育人的布道生涯。当时,上海持志学院的法律系设日、夜两班,周枏讲授日班和经济政策,其学长路式导兼职讲授夜班。

            当时中国已经有不少罗马法的教材刊行,比较权威的有黄右昌、陈允、应时、黄俊、丘汉平等人的著作。但是这些教材,或失之过简,或谬误较多,或资料不全,因此周枏和路式导商量后,决定由周枏编写罗马法讲义。

            在回忆写罗马法讲义的过程时,周老曾这样说道:“我在路寓所一楼客厅里摆了一张大写字台,座椅面前放了第柏里埃教授的讲义和我的笔记本,左手边放了吉拉尔的著作,右手边放了库克的著作,其他学者的专著也依次按顺序放在大桌面上。书中的有关章节夹以书签,以便随时查阅。遇到问题则比较各家观点,取其所长。”当时,讲义每写完一章便交持志学院教务处,经审阅后特准铅印,然后陆续发给学生供学习。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周枏一部三十万字左右的罗马法讲义终于完成,但因抗日战争爆发未能出版。

            周枏授课有个习惯,就是先印发讲义,另撰写提要,讲授中遇到同学提问,均按条文回答,因为周枏有比较重的口音。

            当时中央大学法律系主任赵志远看了周枏撰写的罗马法讲义和发表的关于罗马法文章后,对周枏十分赏识,邀请其到他们学校任教,讲授罗马法等课程,周枏欣然应邀。但是后因抗日战争范围扩大,中央大学决定西迁重庆,而周枏的弟弟这时又患伤寒病卧床在家,待弟弟病故办完丧事后,周枏一人很难单独赴渝,失去了随中央大学一同内迁重庆的机会。

            此时,周枏的朋友李寿雍(英国留学生)任湖南大学文学院院长,他分别致电溧阳和上海两处邀周枏去长沙,到湖南大学执教。

            于是在1937年秋,周枏到达湖南长沙,在湖南大学政治系讲授民法概要、在经济系讲授商法。1938年春,湖南大学遭受日本军机袭击。是年夏,湖大不得已由长沙西迁辰溪。辰溪是湘西的一个小县,偏僻且交通不便,经济文化都很落后,且仍受日本军机追踪轰炸,也很不安全,加之该校当时无法律系,周枏在此呆了两年后就产生了换个环境的念头。

            正好中央大学法律系主任赵志远又来函,要周枏履约回中央大学执教,同时云南大学的宋玉生、广西大学的徐铸也向周发出邀请。这时,第三战区司令顾祝同也在筹建江苏大学,筹办者以为桑梓服务为由,邀周枏任教。当时重庆常常受日本军机轰炸也不安全,周枏便于1938年9月中旬到达武夷山。

            由于国民党内部派系斗争,教育部部长陈立夫借口在战区前线办大学不安全,不予批准。但顾祝同以抢救流亡青年学生作为理由,聘了教师,招来了学生,造成了办校的既成事实。首批只招入两百多名流亡学生。因学校初办,当时只有大学一年级,老师的课都很少,每人只上一门。周枏讲授的是民法概要,每周三课时,余下的时间则看书。

            武夷山是山区,无日本军机光顾,师生们的学习、生活条件都较好,大家都希望学院能继续办下去。教师们商议决定:办一个能证明学院实力的刊物。教务长范任指定周枏带头。周枏的论文题目是《罗马法上几个问题的研究》。在战时,各学术刊物大多停刊,这一季刊的出版在教育界和学术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显示了苏皖政治学院较高的学术水平,抵制了教育部陈立夫等人战区不准办大学的言论,为学院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活力。

            1942年春,日寇进犯浙东,武夷山已非安全之地,学院不得不准备内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