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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书籍名:《阴阳通婚书》    作者:小企鹅的肥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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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绍起身,踩在那碎片之上,任凭碎片在他的布鞋上划出一道道口子。

此乡乃是他一百多年前初遇玄武的地方--云南,大理,洱海。

当年他游历至此,身上连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那是他第一个甲子年,他不过是个年轻的道士罢了,法力不精,师父将他从山巅丢到人间历练,年轻如他,很快便被声色所迷惑,流连在花街柳巷,却从未遇到可心的姑娘,却发现了世界上唯一合他胃口的东西--酒。

是谁发明这个东西的?薛绍常常这么问自己。

入口时辣,过舌时苦,最后在喉头滑过的时候,竟能品味出甜。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到酒的甜的。恰恰薛绍便是这么一种人。

在苍山下,洱海边,一片茶花海中,薛绍遇到了一个男子,白袍胜雪,不胜羸弱,眉宇间却有一种薛绍羡慕不来的神气--薛绍天生开朗,再加上师父的教导,更是不知忧郁哀愁为何物。

眼前的男子却满目的阴郁,薛绍这人自幼特立独行,此时更是好笑,竟羡慕起眼前这人的忧郁来了。

他走到那人面前,眼睛也放光--白袍人面前的石桌之上,是一壶难得的好酒,薛绍不知道这酒叫什么,却能闻到那沁人心脾的香气,肚中馋虫骚动,险些流下口水。只是眼前之人俊朗飘逸,薛绍难免有些自惭形秽,便也一改在花街柳巷之中的邋遢形象,缓步走到他面前,“这酒……”

虽然想要模仿出那人的俊逸神态,但是一开口,薛绍还是忍不住先问酒,问完之后。薛绍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简直是没有出息。

不过那人一点儿不快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答了一声,“女儿红。要喝的话请自便。”

薛绍一听,一颗心快活地几乎要跳出来。再也忍不住,天大的事儿尚且要往后推一推,师父来了也要让他等等再说话!他跃到白衣人的对面,因为人家没有多准备酒杯,他毫不顾忌的直接将别人的酒杯拿到面前,一见里面还有半杯残酒,也顾不上面子,直接仰脖子便喝了。

香!醇!

薛绍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酒,可怜他这么爱酒,却只能在花街柳巷喝些糊弄女票客的花酒。

这酒叫什么来着?片刻间将整壶酒干完。已经有些醉眼惺忪的薛绍歪着头回忆着,方才那白衣人似乎说叫什么女儿来着,可是薛绍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于是他不耻下问,因为害怕将来因为不知道名字而找不到这酒了。

“这叫什么酒?”

白衣人一直都低着头,连看都不看薛绍一眼。仿佛他喝的不是自己的酒一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此时被薛绍一问,才缓缓抬起头,淡淡道,“女儿红。”

薛绍咂咂嘴,“这酒真好喝,我要去弄个十坛八坛的好好过个瘾。”

那白衣人突然笑了,那笑容在他脸上好似阳光,驱散了之前所有的阴霾。“十坛八坛怕是不好弄,我收藏了好些年,才得四坛,你喝了一坛,还剩三坛。若是喜欢,你都拿去。”

薛绍有些不高兴了,什么酒是他薛绍弄不到的?偷他也是祖宗!想不到眼前这看起来老老实实的青年,竟这么夸大,“三坛?小爷不需要。我随便去弄个十坛来,把今天喝你的这一坛也换你呢。”

白衣人饶有兴味的看着他,“可以。”

薛绍当即便起身,“三日后,还在此等我。”

三日后的薛绍,自然是愁眉苦脸,再站在白衣人面前的时候,他几乎垮了脸,不是因为丢面子,而是后悔三天前怎么能拒绝白衣人赠与三坛好酒呢!

这可好。这三天他上天入地,把这整个大理城富贵人家的酒窖都翻了个遍,也再没有找到那日的酒香,更可恶的是,自从喝到那日的女儿红。如今别的酒在他口中,竟如白水般毫无味道,难喝难喝!

“你不是要还我一坛酒吗?”白衣人看着良善,开口却一点也不给薛绍留情面。

薛绍像个大姑娘似的绞了绞手指,“你说说,那酒是怎么酿的,我自己酿着还给你。”

“那只怕是十八年后了。”白衣人淡淡一笑。

薛绍愣了愣,“这话怎么说?”

“汲取门前鉴湖水,酿得绍酒万里香。

绍兴人因为富裕,是以重嫁,家中但凡有女儿出生,父母便会拿出三亩田的糯谷,只酿三坛酒,坛封口深埋在庭前院后桂花树下,待到女儿十八岁出嫁之时。用酒作为陪嫁的贺礼,恭送到夫家。是以这酒叫做女儿红。一要鉴湖水、二要浙谷香、三要十八载,又必须是父亲亲手为女儿酿造的,你说全天下能有多少?”

白衣人笑着说道,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薛绍。

薛绍一下子愣住了。酿个酒,居然有这么些讲究!自己三下两口,便灌下了人家十八年为女儿出嫁的一片心意!

薛绍又后悔了,后悔自己如牛饮水,并未细细品味。

后来薛绍知道这白衣人叫玄武,薛绍自以为自己天上地下无所不知,每每到了玄武面前,却像个初入学的稚子,什么都不懂,薛绍美其名曰为了跟在玄武身边与他学学世间的知识,实则却是全都学到玄武的酒窖之中了。

桑落酒,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

新丰酒,清歌弦古曲,美酒沽新丰……

长安酒,高歌长安酒,忠坟不可吞……

七尹酒,杯尝七尹酒,树看十年花……

南烛酒,饱闻南烛酒。仍及拨醅时……

松花酒,闲检仙方试,松花酒自和……

……

薛绍对玄武既爱又恨,爱他藏了这么多好酒,恨他每次打开一种酒都能念出几句自己从未听过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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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丝毫不影响这两个大相径庭的人成为最热烈的朋友。

玄武曾说过,若是选一个地方终老此生,还是洱海最好。他爱这一汪碧水,也爱这满山茶花。

薛绍醉酒忘事,这么多年过去,却依然记得玄武这句话。也许。他会在这里呢?

薛绍心怀最后的侥幸,在大理古城已经游离一遍遍,可是玄武那个东西,大概是早就忘了自己所说这句话了,这里哪有他的影子?

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点苍别后无消息,魂梦还游洱海西。

咳咳咳,自己怎么也变成这问酸样子?薛绍不由有些烦躁。

怀中那硬邦邦的包裹,是罗薇薇临行前交给他的,他甚至没有等到冯书桥醒来,便出来寻找玄武了。可是已经快半年了,他却连玄武的影子都没有摸到……

张家古楼是白族巨贵留下的园子,这也是玄武和薛绍说的。薛绍找了这么久,没有见到薛绍的踪影,自然有些气馁,决定离开,却总不愿空手而归,记得当年玄武说过,张家古楼的地下,一定也埋着好酒,那时候自己想动手,玄武却总是拦着他,因为那时候古楼不像现在,还住着大理白族的皇室。玄武不希望他惹是生非。

今夜,没有了玄武阻拦的薛绍,却已经伏在古楼的墙头,静静的观察着园子中的每一个角落。

每一株茶花,都成了他的目标--因为根据女儿红的经验,他觉得茶花树下也一定埋着好酒……

当他找到园中最大的茶花树,便带着提前准备好的铁钎跃进去了。一钎一钎,他小心翼翼,倒不是怕被人发现,而是怕打碎了酒坛子。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身后传来一声浅浅的叹息,那么熟悉,那么近,又那么远……

番外四不外乎是幸福

冯书桥从未想过自己会收获如今这一份幸福。

眼前的女子,美丽、温婉、善良、大方、容忍……几乎拥有他所欣赏和喜爱的所有的特点。而且,她此时此刻,披着洁白神圣的婚纱,将满头柔顺的长发盘成髻,妆容姣好的对着自己抿嘴笑。

冯书桥竟有些痴了。

一百多年的沉沦与漂泊,自己竟能拥有这么美丽的妻子!

薇薇今天真的可谓是最美的新娘。她身上的装饰倒是其次,她最美的还是那双眼睛,那双流露着幸福和满足的眼睛。

是啊,书桥获得了重生。不再是个需要寄宿在别人的身体之上的游魂了,他的身体有温度,有脉搏,有血、有肉……光是这些,就已经让薇薇一直都乐得合不拢嘴了!更何况,他还这么帅气英俊呢?

这一对璧人的婚礼,在一所小小的教堂里举办,只请了父母和几个最要好的朋友来见证。饶是如此,在两人的敞篷婚车开出来的时候,还是引来了无数人的侧目:大家的目光好像都在说。天哪,这世界上竟有如此般配的漂亮人物吗?

婚车开到了一个薇薇非常熟悉的地方。她本来一直都沉浸在快乐之中,此时却顾不上新娘子的矜持了,“这是去哪里呢?我们的家,明明不是这个方向。”

冯书桥笑了笑,“等会你就知道。”

很快,他们到了原先租住的谢家的房子前。薇薇看了一眼,不禁笑了起来,“这房东真是好笑,房子烧了重新盖起来。正是重新换个装修的好机会,干嘛弄得跟以前一模一样呢?”

冯书桥笑而不语,先跳下车,绅士的走到薇薇这边,替她拉门、搀扶她下车。将一把用粉色丝绸缠绕着的钥匙交到了她手中。

薇薇一愣,“这是什么?”

冯书桥道,“你不是说过,最喜欢这里,把这里当做家吗?”

薇薇立即便明白了书桥的意思,当即愣住了,“这……这怎么可能?”

冯书桥笑了笑,没有说话,毕竟怎么伏小做低的在房东那里软磨硬泡将房子重新买下的事,在闺房床帏之中说出来是个情趣,现在说出来,倒是有些损毁自己这英俊潇洒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