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巅峰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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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巅峰对决》    作者:沧海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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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已经停了,整个天空和城市都显得明朗起来。

莉莎握着绿色雨伞,在水塘之间蹦来跳去。水塘里一幢幢楼房的倒影在莉莎的捣乱下,变得模糊不清。

一眼看见那辆已经不属于我的、闪耀着乌黑色光芒的奔驰,心的不满升腾起来。

馨雨这家伙,现在一定在悠闲地看电视吧!

走进门,一阵扑鼻的芳香把我的不满消除得一干二净。

“吃饭吧。”馨雨把最后两个菜端上饭桌,摘下围裙,“莉莎,去洗手。”

住在馨雨家,纯粹是一个偶然。

“不讲诚信的人,不是我儿子。滚吧!想清楚了再回来。”

我记得憋红了脸的老爸当初是这么说的。对了,老爸的身旁,站着一脸尴尬的渡边叔叔。

于是我决定离开旧金山,翻出那本青龙会联系手册,查到了慕尼黑联络人的住址。我按照地址找到房间,没想到,开门的竟然是个年轻的女人。

“我是林天,我想在这里住一段日子。”看女人没有什么反应,我加了一句,“华人互助。”

“华人互助”是青龙会的宗旨,我希望这句话能够起到暗号的作用。

女人的表情很古怪,也许怀疑我是个疯子,但看我的样子,又不像疯子。

我们在门口僵持了几秒,女人开口说:“刚来德国,没地方住吗?”

我鬼使神差地点点头。

她再一次仔仔细细打量我一番,沉默片刻之后说,“住我这里可以,不过要付房租。”

房租?!我顿时明白,这个女人不是我要找的联络人。大概联络人搬走了,大概我找错地方了。慕尼黑这城市,要找个人或者找个地方还真不容易。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离开,女人打开房门,并对我笑笑。

正是这个浅浅的笑容,让我决定住在这里。反正我短期之内,不希望和老爸再有什么联系。

如今回想起来,也许那句“华人互助”帮了我的大忙。

这个女人就是馨雨,她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叫莉莎。馨雨很年轻,和我同岁,23岁。莉莎却已经四岁,也就是说……

我停止自己胡乱的猜想,因为我从不打探别人的隐私,对于莉莎的来历,我从来不问,我始终清楚,我只是一个房客,随时可能离开。

而馨雨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她从不提起自己的过去,甚至很少提自己。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姓什么,也许姓刘,“流星雨”,很幽默。

可是她并不幽默,甚至有点冷酷。和我一样,她不关心别人的私事。我们像两根冰冷的铁轨,虽然挨的很近,却碰不到一起,而莉莎则是铁轨之间的枕木,勉勉强强把我和馨雨联系在一起。

老爸终究还是不忍心,在我的帐户上汇了很多钱,我却无意要搬出这里,取了一些钱,买了一辆奔驰。馨雨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依然让我呆在这里——只要每月交房租就可以——尽管我可以自己花钱买房。

一个月前,莉莎开始叫我“爸爸”,因为她发觉,她可以名正言顺地让“爸爸”给她买冰激凌。

于是,一个七拼八凑的“临时家庭”组成了。

第3章对不起,我对你没兴趣

最近跟踪我的人,果然是明子的人。好几次,我刚开车驶入第四大街,就发觉有车跟踪我;而每次,当我回公寓的时候,在路口一转弯,跟踪我的人就悄然离去。

他们为什么不继续跟踪我呢?可能他们已经查出我的住址,可为什么,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呢?按照明子的个性,不闹个天翻地覆绝不会善罢甘休。

隐隐觉得,附近似乎布置了一个看不见的“魔法阵”,使得明子不敢越雷池半步。

如果是以前,可以打电话给老爸,让他派人替我查一查,可如今正和老爸闹冷战,只能打消这个念头。

脱离青龙会,就暂且做一个游手好闲的平民吧……

第二天,起床之后,发现客厅的饭桌上放着一杯红茶,一个面包,一个煮鸡蛋,馨雨已经出门了。莉莎则捧着零食,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莉莎,今天去不去幼儿园?”我一边吃着简单的早餐,一边询问莉莎的意见。

原本专注地看着动画片的莉莎这才注意到我的出现,蹦蹦跳跳来到我面前:“这是妈妈让我交给你的。”

原来是一张纸条:我的那辆奔驰,可以借给你用,起床之后,送莉莎去幼儿园。车钥匙在冰箱上。

“我的那辆奔驰”……“借给你用”……

虽说愿赌服输,但馨雨这女人的口气,也未免太自以为是。

我低下头,温柔地和莉莎商量:“今天我们走到幼儿园去,好不好?”

“好~~”不论我提出什么建议,莉莎总是很高兴地答应。和她母亲不同,莉莎是个性格温和,懂得迁就别人的小女孩。也许就是因为馨雨的个性太强,总是坚持自己的意见,让莉莎形成了总是听从别人意见的互补性格。

可能是由于昨天下过一场大雨的缘故,今天的天气格外明朗,莉莎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拉着我的手急匆匆地前进。

以前的我,从没想象过这番情景。坦白地说,我是个感情不外露,甚至称得上冷漠的人,但在莉莎面前,不知为何,总觉得自己放下了所有的包袱,分外轻松。

在我的眼里,大多数人都属于“蛞蝓”,愚蠢没思想的动物而已。只有莉莎,她的单纯令我感到愉快,和她在一起,并不需要什么智慧,更加无须任何心机。

“到了。”莉莎放开我的手,欢快地跑进幼儿园。看着她小鸟一般轻盈的背影,我忍不住笑笑。

莉莎天生具有一种魔法,能够使我的笑容有意无意地挂在脸上。

送走莉莎,空虚乘机侵染我的身体。来到德国,是因为逃避。

不是逃避明子,而是逃避青龙会。在旧金山生活整整20多年,已经厌倦了。

明子只是一个导火索,让我有理由冲撞老爸,有理由甩袖子离开青龙会。

我迟早还是要回到青龙会的,这一点,我清楚,老爸也清楚。

以前是忙的发晕,现在是闲的发疯。无所事事,并非是什么很好的感觉。

该死的蛞蝓,又跟踪我。真恨不得抓住明子,撕成两半,剥了皮吃掉。

没空和这些又粘又恶心的蛞蝓纠缠,我加快脚步,尽量往人多的地方走,来到玛利亚广场。

馨雨在这里开了一个婚纱店,不过我很少来——因为她似乎不怎么欢迎我来这里。

那些蛞蝓在门口犹豫了一阵,没有跟进婚纱店。

“你来干什么?买婚纱吗?不买就不要进来闲逛。”我刚进门,被馨雨一阵劈头盖脸的数落。

在婚纱店里,馨雨穿着彰显贵气的粉紫色长裙,配上白色线条丝质围巾,很是显眼。而涂抹成玫瑰红的嘴唇,更让她显得高傲。

“某些人是单身妈妈,还不是照样卖婚纱?”我毫不客气反击她。

也许是我说到了她的痛处,她白了我一眼,不再理睬我。

婚纱全是她自己设计的,都非常漂亮。当然,这些赞美之词,我是不会说出口的。

店里还有不少鲜花,都是追求馨雨的男士送的。馨雨这个东方美人,把平素严谨的德国男人都征服不少,要是她的婚纱店开在法国,估计她能在婚纱店隔壁顺带再开一个花店。

见我在婚纱店里转来转去,毫无离去之意,馨雨走上前:“你快走吧,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惹的我心烦。”

我朝门口一看,那些蛞蝓都已经不见了。大概明子布置给他们的任务只是了解我的去向,并没打算捉我去见她。

“再见,下次我一定来这里挑婚纱。”我看着馨雨,微微一笑。

馨雨摆出一副鄙夷的眼神,仿佛是说:“就你?谁会愿意嫁给你?”

打了车票,乘上公交车,去德意志博物馆。德意志博物馆是德国最大的自然科学博物馆,里面甚至陈列有中国的古船和古乐器。

在车上,无聊寂寞的感情再次席卷上心头。生活中唯一的乐趣就是和馨雨说说话,即便被她冷淡地对待,也总比无人理睬好的多。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馨雨会带着一个小孩,独自生活在慕尼黑,开着一家租金昂贵而生意算不上兴隆的婚纱店。

其实馨雨和我一样,不喜欢把感情流露出来,机械化地过着每一天。也许因为我们性格相似,我才对馨雨有着特殊的亲切感,仿佛在茫茫的人群中找到了同类。但我可以确定,这绝不是爱,仅仅是找到同类之后的一种安慰感。

至于明子,完全不是我这个世界的人。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惊呼着用日语里那种独特的夸张语气说:“你长的好像柏原崇~~”

柏原崇是挺帅,但和我有什么关系?要真是喜欢柏原崇的话,把他绑架过来不就好了,说不定比绑架我要容易多了。

但在老爸眼里,明子非常适合我。不是从性格上考虑,而是从身份上考虑。

明子的父亲是“日本三合会”的帮主,和我老爸是好朋友。“三合会”源于中国,最初是旧中国的反清组织,清朝灭亡之后,帮会的一部分人转移到日本,逐渐融入日本的社会,成为日本当地的黑社会。和青龙会一样,日本三合会严禁胡乱杀人,规定不许扰民,把大量的钱投资在正规的商业活动中。

但在别人看来,黑帮就是黑帮,涂再多的石灰,依然抹不去它“黑”的本质。因此,作为黑帮的子女,我们天生就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