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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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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冲营

书籍名:《三国首富》    作者:大明湖畔容嬷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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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火通明的大营,一片沉寂。

        战鼓沉闷的响了一晚上,四处黑暗中,也没半点动静,怕李严他们也……

        刘璋脸上横肉直抽,要是可以,他真恨不得现在就天亮,把沂山的十万大军也全部调集过来。领着浩浩荡荡近二十万大军,把天水城的高顺他们全部杀光了,然后再让大军分散,把整个草原都给他捋上一遍。

        死活也要把那个叫赵子龙的人,找出来千刀万剐,看看他到底有什么能耐。

        恼火的刘璋,真犹豫要不要找个女人,好好发泄一下。突然,大营的北门,传来嘈杂声。“发生什么事情了?这么喧哗。”

        刘璋才走出账房,却见北边大营烽火连天,有惊慌失措的将士,抄着大刀,仓皇逃窜。

        “走水了,走水了……”

        漫天的大火,伴随着狂风,火势蹭蹭蹭的上涨,漆黑的夜色下,火龙腾飞,直扑刘璋而来。

        “妈的!”刘璋要被气疯了,好好的怎么会走水呢?草原风大干燥,为了担心被水攻,他们扎营的地方,离河流还有不远的距离呢!眼下根本就没有办法扑灭大火。

        怒火让刘璋失去了理智,正懊恼间,却见火势稍小的角落里。一群白马载着伟岸的敌人,冲杀了进来。

        领头的正是赵云,他挥舞着手中钢枪,身子前倾,贴在马脖子上。两脚踩着马镫上。半立着身子。“常山赵子龙在此。谁敢阻我,杀……”

        大火腾飞,眼下刘璋的士兵们都顾着逃命,哪里还会起抵挡他们。七八万大军,在慌乱中抱头鼠窜。

        数百个亲信,见赵云杀进来之后,纷纷围拢在刘璋身边。刘璋拔出腰间佩刀,扯着嗓子大喊。“不要乱,都不要乱。”面目狰狞的刘璋,见自己喊话无用时。甚至挥舞着佩刀,朝着自己麾下士兵,脆弱的脑袋斩了下去。“都不要乱,谁敢逃跑。我杀你全家。”

        刘璋双目欲裂,目光如针般扎向迎头的赵云,就是这个人,害的他今日惶恐不安。带着两千人,就敢冲杀他们的阵营,真是不知死活啊!

        在各部将领的安抚下,很快刘璋大军就没有那么紊乱,一部分的兵马被召集起来。刘璋扯着嗓子,指着赵云嘶吼着。“上,都给我上。杀了赵子龙重重有赏。”要不是有亲信拦着,气急的刘璋,都想提着佩刀迎上来亲手杀了赵云。

        赵云他们的冲速很快,但对方毕竟是七万大军,很快他的白马义从就被阻拦了下来。

        就像是一股激流,遇到了挺拔的大山,怎么冲撞,也杀不出一个口子来。如果不是为了解救手下,赵云一个人就可以冲杀出去了。

        两千人,被敌人团团围困住。这差不多也就等于宣判了他们的死刑。白马义从两千人早晚要死在敌群之中了,力不从心的他们,想要杀出去,何其难。

        看着一个个在重赏刺激下的将士们,奋不顾身嗷嗷冲杀上来。赵云虎目欲裂。他不想白马义从就这么全部死在这里了,他们跟着自己走过大江南北。什么样的危险没遇到过?

        当初在袁绍大军的包围下,还不是照样逃窜了吗?

        但现在,是他们硬生生的要往敌群中扎,战马被包围之后,在狭小的空间里,想要冲杀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此时的他们就像是肉靶子似的,坐在马匹上,任由长枪兵刺杀。

        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个个白马义从,惨死在长枪之下。猩红的血液,染红了赵云的双眼。

        他太小看了对方大军了,若是他一个人,指不定还能从人群中突围出去,但白马义从大军,受到堵截之后,被团团围成一圈,左右不得动作。

        要是在这里了吗?

        赵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如果不是他太过于冲动,白马义从又怎么会陷入如此危险之地?但,除了冲杀之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火光中,赵云秀气的脸蛋,也变得面目狰狞。在前面,就在前面数百米处,他看到了被人群蜂拥,团团保护的刘璋。

        想必,他就是这个军营中最高长官之一吧?擒贼先擒王,只要杀了他们的老大,敌人的士气肯定会受到影响,到时候,指不定白马义从还有机会冲杀出去呢!

        想到这,赵云再不做停留。

        眼前十数个长枪兵,不分上下左右,一同朝着战马上的赵云刺了过来。死,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个混乱的时代每天都不知道死多少人呢!

        但如果要是能杀了赵云,日后他们将享尽荣华富贵,再也不用过这种日子了。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要杀了赵云,刘璋就有重赏,有钱吃饭,谁想当兵?

        “哼!”

        赵云没有格挡,也没有击杀,他双脚一点马镫,骤然在马匹上站了起来。在尖锐的长枪,攻击到他身上之前,脚尖一点,像一只大鸟般跳了起来。

        踩在长枪上,跳过他们,挥舞着手中钢枪,刺向他们身后的敌人。那蜡白色的钢枪,在赵云手中猛点,一枪挥出,硬是闪出几朵枪花来。看起来,似乎只是幻影,但每一个幻影都是真实的。

        这也是在与典韦争斗过后,赵云悟通之后,自创的枪法。没有师傅交的百鸟朝凤枪的花坠,在战场上,遇到上将时。过多的招数只会徒耗费自己的力气罢了,一点用处都没有。

        童渊是没有上过战场与多人厮杀,显然是不明白,在战场上,花俏,好看没什么用。只有最简单,最实际,最直接的杀人招数,才是最有实用的。

        “嘎吱!”

        握在赵云手中的枪头,就像是采集花蜜的蝴蝶,左右跳动。看起来轻飘飘的,但其中力道几何,看那被截断的长枪,以及那像是西瓜一样被轻易间敲碎的脑瓜子就知道了。

        赵云的目标很明确.刘璋。

        看着一步步快速逼近的赵云,看着他沉稳践踏出来的血路,成群成群的士兵倒在他前进的道路上,那一具具不甘的尸体。刘璋终于知道害怕了,这等猛将,绝非是他麾下将士所能匹敌的。

        “杀了他,给我杀了他。”

        刘璋扯着嗓子,歇斯底里的咆哮,一边暗暗从身旁将士背后,取出弓箭,偷偷瞄准了赵云的眉心处。

        刘璋嘴角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手中,箭矢尖锐的箭头,在火光的照射下,泛着诡异的寒芒。(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