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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忠义民兵

书籍名:《逐倭》    作者:幻化苍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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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我练过几天武艺,会两下子,麻烦你推荐引见,让我拜见你们的东家。(.la  无弹窗广告)”王婆留有些急了,过了这村没了那店,再找这样一份符合他胃口,符合他要求的工作就不容易了。只得死赖着,跟那看门的民兵使起水磨工夫来。

        “想来应聘的人,哪个不是自称自己很有本事?全是混吃混住的饭桶。”看门的民兵瞪了王婆留一眼,不屑地说。

        王婆留硬着头皮,对看门民兵喝了一喏,道:“大哥,这样行不行,你把刀借给我,让我在你面前露一手怎样?”

        看门民兵紧握刀柄,往后退了一步,警惕地道:“你想什么,快走!”他好象遇上抢劫的贼一样,怕得要命。

        王婆留没有把他的八神太刀带着出门,只好在看门民兵面前耍了两招空手道。出拳凶猛,虎虎生风。因空手道是倭拳,跟那民兵平时练的套路完全不同。

        民兵只觉得王婆留拳风怪异,他也分不清什么好歹。仔细把王婆留看了几眼,脸上露出几分纳闷的表情,勉强点头回复道:“今日刘师父和党师兄都不在营中,出去筹集抗倭钱款去了,武馆无人作主,你明天午后再来吧!”

        王婆留听到民兵这样敷衍他,觉得这事没有多少希望了,只得垂头丧气向那民兵鞠了一躬,怏怏回家。

        回到山塘桥竹子园租屋中,王婆留取出八神太刀,连夜在院子前头反复练习拨刀鞘刀。对剑道修行者来说,看他本领高低,身手是否敏捷,只看他如何拨刀鞘刀。也就是反复表演把刀拨出来,再把刀插回皮鞘这两个简单动作。

        拨刀鞘刀这两个看似简单的动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十分费劲。快速把刀拨出来,人人都会,但一下子把刀推回皮鞘呢?难度就很大了。寻常庸手,即使苦练几十年鞘刀,也未必练出瞬间把刀入鞘的本领。而天才剑道高手,也许练一天就能办到。真正的高手鞘刀时是不会扭头回看刀鞘入口在哪,再把刀推入皮鞘中的。完全是凭感觉完成这个动作。

        据说一般剑手开始练鞘刀时,先桶箭装,再捅竹筒。反复演习,练出感觉之后,最后才练入皮鞘。则使烂熟,悟性低的剑手还会失手伤着紧剑鞘的手背。个别运气差的庸手,甚至会刺伤自己的腰腿。

        王婆留之前在猪仔岛练习鞘刀时,只是个中上水平,也不算得是此道中的高手。这时为了加入刘云峰的荡寇营当差,不免临时抱佛脚,继续修炼拨刀鞘刀。他想凭这个简单的却又最见功力深浅的招式吸引别人注意,让民兵的领导人对他刮目相看,从而达到加入荡寇营当差的目的。

        在黑暗中,王婆留反复练习凭感觉把推入皮鞘,由慢到快,循序渐进。几百次鞘刀演练之后,王婆留渐渐发觉他能用念力控制刀尖找到皮鞘入口,这念力在他丹田一尺范围内尤其强烈,也就是说他把刀鞘靠近腰际,能够百分之百又快又准把刀插入鞘中。

        第二日午饭过后,王婆留兴冲冲赶到刘云峰的武馆中。刘云峰依旧不在武馆,接待王婆留的人是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自称党忠贞。两人叙礼之后,党忠贞看见王婆留背着一把倭刀,不免有些惊讶,便盘问王婆留手中的倭刀是怎么样来的。王婆留自觉不能实话实说,犹豫一下,只能撒谎说:“我这刀是家传,家父曾是卫所士兵,与倭寇作战中缴获这把刀,送给我使用。”

        “哦!”党忠贞目光如电,仿佛洞悉王婆留的内心,似乎是知道王婆留说的并非实话。点头一笑,也没再问长问短了。

        王婆留心里扑通一下,也有些慌张。他是有苦难言,自己在倭寇阵营中待过的事绝对不能向旁人透露出来,否则可能招来杀身之祸。这件事他只能含糊其辞,鬼混过去。

        幸好党忠贞看见他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孩子,又说一口流利的吴越方言,就不怎样计较他的出身来历,只问王婆留能不能吃苦,懂不懂武功?

        王婆留也不敢大吹大擂,炫耀他的武功,只是说他仅会拨刀鞘刀。

        “好吧!把这两个动作做给我看看。”党忠贞扭交着双臂,漫不经心地说。

        只见王婆留双手垂在腰间,紧握双拳,又迅速放开,略略活动指头关节。然后“锵”的一声,扬眉之间,剑已出鞘。挽了个剑花,倏尔又悄无声息把倭刀推回鞘中。

        王婆留是如何拔刀的,又是如何收招的,党忠贞其实也没看清楚,他看到的只是那突然乍现出来的电光。一闪之后,王婆留已把这道光芒收回匣子之中。党忠贞拍掌叫绝,他预感到王婆留是根学武的好苗子,一个可塑之材。便道:“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身手,也算难得。你留下荡寇营当差吧,给我当下手,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的。”说罢,唤出书记,吩咐书记与王婆留签订文书签议,无非是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一一写完,大家看过,各按花押。办完雇佣手续之后,党忠贞又叫帐房,预支几两银子给王婆留安家。这样,王婆留就算正式加入荡寇营这个民团组织了。

        当日,党忠贞又把王婆留带到门外一个饭店吃酒。酒酣耳热之际,党忠贞拍拍王婆留的肩头道:“兄弟,你先把钱拿回家安顿好家小,再回营中候命听遣。荡寇营在这几天便有一件大事情要办,你跟着我好好干,我保证你不用愁烦生计,同时能发大财。不妨跟兄弟交心说实话,刘头领成立荡寇营的目的,就是学豺狼一样从虎口中夺食。这话该怎样说呢,咳!倭寇抢劫官府和有钱人,我们抢劫倭寇。就是这门样,你明白吗?当然咯,这需要有本事才能这么干!”

        饭后,王婆留回到山塘桥竹子园租屋中,把他加盟荡寇营当民兵的事跟小樱桃说了。小樱桃听说王婆留找到一份好差事,也是十分欢喜。王婆留把自己刚到手的饷银都交给了小樱桃,然后转回刘家集荡寇营找党忠贞画卯报到。结识营中的兄弟,参加日常训练等等诸般闲杂事情,暂且不提。

        却说党忠贞跟王婆留说抢劫倭寇,这到底是怎样回事呢?抢劫无疑是当时最流行的最有效的发财致富手段,倭寇就是干这个勾当。普通明朝老百姓可不可以干这个勾当呢?答案是可以,只要你抢倭寇就不是犯罪,说不定还可以立功,受到朝廷旌表,加官进爵。

        无论真倭与假倭,都是有钱的主。哪位英雄想抢劫倭寇,只要动手前做好情报工作,一般都有收获。

        《筹海图编》中专有《倭好》一节,记载了日本人喜欢的中国物产。如衣料类:丝、丝棉、布、锦绣、红线;日用器物类:针、铁锅、磁器、漆器、女人脂粉;药材类:川芎、甘草;书籍类:佛经、医书及四书五经;原料类:水银、硝石。

        真倭尤其喜欢丝棉。因为丝绵在日本很值钱,运回国起码有十倍的利润。虽然养蚕早就从中国传到了日本,但是普及量很小,当时的丝织品仅仅为少数贵族使用,是最时髦的物品。十六世纪前,多数日本人仍以麻布等植物纤维为主要衣料,直到江户时代棉布才较为普及。因为极端的喜欢丝棉,倭寇甚至连行军过程也不忘“抓生产”。时人记载道:“随处抢劫人口………妇人昼则缲茧,夜则聚而淫之。”抓到妇女,白天缲茧纺布,晚上供其蹂躏。

        禁海政策实行之后。《大明律》对海外经商限制得很严格,它规定凡私自携带铁货、铜钱、缎匹、丝棉等违禁物下海,及与外番交易者一律处斩,而且禁止私人制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出海大船。而对于勾结外族的“谋反大逆”更是异常严厉:凡“谋反大逆”,一律首从皆凌迟处死,本宗亲族祖父、父、子、孙、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异姓亲族外祖父、岳父、女婿、家中奴仆,凡年满十六岁以上皆斩。

        为了不被诛九族,假倭必须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出身。在东南沿海,就有很多下海走私的小商小贩直接假扮日本人来掩饰自己身份。这样就可以避免连坐亲友。而对于地方官来说,自己辖区的人起来造反大大拖累政绩,因此也乐于统统以“倭情”上报。其实官府所镇压的倭寇,大多数是江南商人、城市手工业者和渔民。嘉靖年间持续到隆庆、万历年间的四十年,是明朝倭寇为害最烈的时期,史学界称“嘉靖大倭寇”事件。在这一阶段里,从贼中“迫于贪酷,困于饥寒”的沿海小民才真正是倭寇的主体,而饥寒贫困的根源在于“片板不许下海”的海禁政策。

        反过来说,嘉靖前期为什么要实行严厉的禁海令呢?是因为正德年间少数葡萄牙走私贩兼海盗对沿海城镇、岛屿肆无忌惮的烧杀抢掠,加上中国海商和日本倭寇在浙江沿海进行的走私贸易,让明政府感觉贸易会带来社会动荡,严重冲击大明朝的伦理纲常。嘉靖八年,在昏臣夏言主持下,推出祸国殃民的禁海政策,最严厉的时刻连下海捕鱼都不允许。禁海令是标准的因噎废食,虽然并不是禁海招来了日本倭寇,但可以肯定的是,是禁海令刺激出更多的中国倭寇。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东南滨海地区地瘠民贫,从宋元以来,当地居民一直将出海贸易视为衣食之源,海商、水手、造船、修理、搬运加上种种服务,可以说大海养活了起码百万计的沿海居民。在福建,有句话叫做:“海者,闽人之田。”一纸海禁令无情地把当地居民的“田”给剥夺了,饭碗跟着也砸了。在广东,潮州漳州地区一向是通商出海的发舶口,“潮漳以番舶为利”,不许贸易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计。对茫然失所的沿海居民来说摆着两条路:要么忍饥挨饿,要么铤而走险进行海上走私。

        泼洗澡脏水连孩子也一起泼了——禁海的弊端明摆着,当时有不少有见识的人都很担忧。抗倭名将谭纶用了一个“老鼠洞”的比喻,说:“禁海越严,则获利越厚,而趋之者愈众。比如发现家里有老鼠,一定要留一个洞,若是都堵上,连好的地方都能被老鼠穿破。”

        禁海,罢日本朝贡,明朝这两大举措看似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带来的结果,反而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为本乡本土,所以倭寇在东南沿海地区拥有令人难以相信的支持。作战时,屡屡发生看似荒唐的一幕:倭寇天时地利无所不知,如鱼得水。而代表正义之师的官军,反而不受欢迎举步维艰。一些平民百姓甚至直接支援倭寇,参加过抗倭战争的明人万表记录道:“杭州城歇客的店家,明知是海贼,但贪图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打点护送。铜钱用以铸火铣,用铅制子弹,用硝造火药,用铁制刀枪。……大船护送,关津不查不问,明送资贼”,“近地人民或送鲜货,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络绎不绝;边卫之官,有献红被玉带者,……(与)五峰(即汪直)素有交情,相逢则拜伏叩头,甘心为其臣仆,为其送货,一呼即往,自以为荣,矜上挟下,顺逆不分,良恶莫辨。”

        所以也难怪谢杰发出这样的惊呼:“海滨人人皆贼,有诛之不可胜诛者,是则闽浙及广之所同也。”曾任南京刑部尚书的王世贞则对潮州、漳州、惠州地区的“民寇一家”断言为:“自节帅而有司,一身之外皆寇也!”除了总督巡抚等高级官员外,其他的人全是盗——这真是令人绝望的一幅场景。

        对愈禁愈烈的海上走私,时人形象地讽刺道:“片板不许入海,艨瞳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番人,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

        全民皆寇,问题烂在自己根子上,难怪防不胜防诛不胜诛。倭寇就象一颗消耗人体元气的肿瘤,一直伴随着明王朝走向衰落。

        在这种情况下,江南抗倭民团对倭寇进行抢劫,很难说他们在法理上站得住脚。也许在政治上完全正确,但他这样做不免良善不分,甚至滥杀无辜。只要你胆子足够大,也并非一定抢劫倭寇不可。一些胆大妄为的官兵和“江湖好汉”甚至对当地人民及富户冠以倭寇之名进行抢劫,反正他们干这事时一般杀人灭口,死无对证。一些从广西到江南抗倭的土司大兵、狼兵就是曾经这样扰民掠民。以至时人认为“狼兵之祸”甚于倭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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