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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皇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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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书籍名:《吕氏皇朝》    作者:诸葛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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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阿布真诚的眼神,我觉得我自己很傻。我明知道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我明知道人都是唯利是图的,我明知道吕布是重视家人的,可是为什么我还是不放心?现在的吕布是我的弟弟,我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能相信么?

我沉声对阿布说:“阿布,你会会杀了我?”

“啊?!”阿布傻了,问道:“哥,你生病了么?”说完就用手就摸向我的额头。

我一把拍掉阿布的手说:“没有!我就是问问。”

“嗨!”阿布长舒了一口气说:“吓我一跳,我还以为,哥的傻病又犯了呢!你说,我好好的杀你干嘛?杀了你,能吃肉还是能下酒!”阿布有些不满的说道。

“呵呵!”我笑道:“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有一天有个人献给你一个美女,你很喜欢,本来想过几天就带回家做妾。可是那个人又把那女的献给我了,说是我看上了,霸占了,你会不会杀我。”

“哥,你不是看上阿秀了吧!”阿布怀疑道:“先说好,除了阿秀,其他女人我都能让给你,你可不能和我抢阿秀!”

我一巴掌拍在阿布头上,说:“你小子想什么呢?我要是想抢阿秀,还轮得到你!要说娶媳妇,我怎么也得排在你前面吧,谁叫我是你哥!”

阿布挨了一巴掌,笑嘻嘻的说:“对嘛,这才像我哥嘛,你看刚才那熊样,跟什么似的,你说你担心什么呢?还问我会不会杀你,哥啊,你帮帮忙,我打的过你么?”

这下,我心中释然了。是啊,现在的阿布,绝对不是历史上的那个阿布。如果我没有出现,爹娘应该在外公家就死了。如果我没有出现,老爹也不会特地去请个大才来为我们启蒙读书,如果没有我的出现,阿布就是个只知道好勇斗狠却没人压制的独夫。而现在的一切都不同了,在丁原那,阿布连匹好马都没有,所以阿布才会眼馋赤兔。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阿布会为貂婵杀了董卓,但是我相信,那也不仅仅是好色所致。要知道,吕布在前世也就一妻两妾,而在汉代,作为封侯的人,那是十分寒酸的。如果说,阿布好色玩了个把宫女后妃什么的,那算什么事?如果说吕布被人诟病的事,估计也就是杀了两个干爹,投靠了几个诸侯。可是在汉末,曹操曾经是董卓的人,孙坚、孙策也曾经是袁绍、袁术的小弟,而刘备这个逃跑中的圣手,更是当过公孙瓒、孔融、陶谦、袁绍、刘表、曹操的小弟,而且他跟谁混谁就要倒霉。刘备跟公孙瓒混,拐带了赵云,公孙瓒被袁绍灭了;跟孔融混,孔融被曹操弄到许昌宰了,他还差点拐带了太史慈;和陶谦混,连城池都被他拐带了;和袁绍混,袁绍官渡之战七八十万大军,被曹操十七八万大军灭了,虽然有袁绍自身的原因在里面,可是不可否认,刘备就是个灾星吧!而刘表、曹操因为刘备的损失咱们就不用说了吧,要是没有刘备,刘表最少能留下个儿子,结果两个儿子一个被杀一个病死,可怜啊。

放下了对阿布的心结,我的心情好多了,最少阿布不是历史上的那个三姓家奴了,就算是三姓家奴又怎么样,只要我们成功的成为胜利者,别人只会说我们忍辱负重,只会说我们有枭雄之姿!

“哈哈,阿布,不是现在要叫奉先了!奉先啊,走,喝酒去!”我对阿布说道。

“好的,哥!”阿布答应到。

是夜,我和阿布喝的是酩酊大醉,侍者在老爹的指挥下,把我们扔回了房间,听下人偷偷告诉我,我还挨了老爷子好几黑脚。我心道:我说早上起来,屁股怎么那么疼的,真是,不就喝了点酒么,老爹下手太狠了,要是不注意又把我踹穿越了,那我不冤死。

过完年,我和阿布又长一岁,我十二岁,阿布十岁。别看我们年龄小,可是我和阿布看上去都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而阿布那爆炸似的的肌肉,看上去他倒是像我哥。我穿上长袍,也算风流倜傥的人物了。

九原这个地方,胡汉混杂,很多外族人在这做生意,过年的时候更是热闹。我和阿布,一个文士打扮,一个武人打扮就上街了,不过我想很多人会把阿布当成我的保镖吧。

街上玲琅满目的货物,让人看着就花眼,各种各族的东西也很多。阿布偷偷的在一个首饰摊上买了个簪子,估计想送给秀儿,还以为我没看见。

我走了过去,在阿布耳朵边上说:“臭小子,都会讨姑娘欢心了!”阿布白皙的脸上,一下布满红云,吞吞吐吐的说:“哪啊,我想送给娘的!”

看着我戏谑的眼神,阿布投降道:“好吧,好吧,我承认,好了吧!”

我哈哈大笑,拿起一个很漂亮的镯子,买了下来,递给阿布,说:“再送个镯子,傻小子,阿秀是个好姑娘,你要辜负了她,哥我可不饶你!”阿布点点头。

突然听见一声怒喝,“你们想干什么?”就看路中央站着几个混混样的人围着一辆马车,马车旁边站着一个身穿儒袍,头戴进贤冠,方脸略圆,眉毛有点淡,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指着面前几个嬉皮笑脸的泼皮说教道:“光天化日,郎朗乾坤,你们尊圣人教化,却肆意妄为,还有天理么,还有王法么!”说的是义正词严,旁边的百姓躲多远的,用敬佩的目光看着那个老者。也不知道是敬佩他说的话呢,还是敬佩他傻,和几个泼皮无赖说理,这不是找挨揍么。我扑哧一下笑了,见过傻的,没见过那么傻的。

就听‘啪’一声,当前的一个混混,一巴掌扇在中年男子脸上说:“老子就是王法,就是天理。”我对阿布说:“这混混也是个人才啊,你看坏人总是喜欢说,他就是天理就是王法,一会我们如果管了闲事,我们不成救世主了么?”阿布听我这么说也笑了。

就听那混混说:“怎么,你的车撞了我的兄弟,不赔钱就想走?这事到哪里也说不过去!”看着那个在地上打滚的混混,我知道这是遇上碰瓷的了。

就听那中年男子说:“我带他去看大夫!”

那混混似乎被激怒了,一把抓住中年男子的衣领说:“给脸不要脸的东西!兄弟们,我们好好教导下这位先生,让他知道做错事了就要付出代价!”说完举起拳头就要修理那中年男子。

这时候就听见一声清脆的声音说道:“住手,爹爹,他们要多少钱,不过分的话就给他们吧,省的受皮肉之苦”

“呦呵!”听见这清脆的声音,那个混混猛的掀起马车的帘子,中年男子来不及阻止那个混混,马车里的情形就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就见一个大约**岁,身穿绿色衣服的小女孩抱着一把古琴坐在车子里。那是怎样一个女孩啊,晶莹雪白的肌肤,瓜子脸,大大的眼睛,粉雕玉砌,比之阿秀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有一种让人看上去就赏心悦目,不忍亵渎的感觉。

我都看呆了,虽然说我两世加起来快四十岁了,在现代美女也见过不少,可是从来就没见过如此的女孩。和她比起来,现代的那些明星,漂亮是有了,可是气质却是差远了,那种清水芙蓉的感觉,实在是现代社会里无法找的,哪怕是倾国倾城之貌,沉鱼落雁之色,可是一张嘴,那一口黄腔,实在是令人受不了。就像新版三国里演大乔的那个女演员,在新片介绍里,导演要他做一个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动作,可是我怎么看怎么丑!

就这样,我呆呆的看着那个小女孩,直到那个混混做出了让我气愤的动作,我才想起来制止!

第十四章  蔡邕

那个混混看见如此可爱的小姑娘,对身后的兄弟说:“着啊,这么漂亮的小娘皮,我们把她弄到青楼去,最少能得二三百两银子!”说完就把爪子向小姑娘的脸颊伸去。

阿布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反正只要不是调戏他的阿秀,再漂亮的姑娘,他也没有救美的觉悟。毕竟阿布才十岁大的孩子,虽然他喜欢阿秀,但是他对阿秀的喜欢并不是因为阿秀漂亮,而是一种感情。就像初恋一样,为什么说初恋是最美好的,就是因为初恋是一种心灵感觉。而不是像人说的,男人就是下半身考虑的动物,见了美女就想要的那种对异性的渴望。

而阿布这时才十岁,正处于这种初恋的感觉下,所以他对这个小美女可没什么感觉,也就起了看热闹的心思,毕竟进贤冠不是人人都能戴的。要知道古代的冠,可不是人人能戴的,戴上了冠,就说明是士,而戴进贤冠的人,最不济也应该是个孝廉。

可是,我却是不行。看着那只肮脏的爪子,就要碰到那张晶莹剔透的脸颊时。我用阴沉的声音说道:“你如果碰到了她的脸颊,我就把你那只肮脏的爪子给砍下来!”而阿布听见我的声音就知道,我怒了。而且我一旦怒了,就会像狼一样凶狠。阿布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那不知死活的混混,而那个混混却还在得意洋洋。

那个混混听见我说话,向我看来,看到我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大笑道:“谁的裤裆没****,露出你这么……啊……”那个混混话没说完,我一个箭步跳起,用膝盖顶向他的下巴,就见那个混混被我一个重击,飞了出去,摔在地上,一些小白点像暗器一样撒了出来。那一群混混,见老大被我打了,就全都围了上来。

而我这时却挡在马车前,对着那个小姑娘温柔一笑,说:“别看!”说完,我放下帘子。猛地冲进混混群中,几乎是一拳一个,打倒在地。而且还尽量避免混混受伤时的血液和倒地时的扬起灰尘扑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