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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凰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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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书籍名:《烈凰淡血》    作者:紫箫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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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来这继母还不算恶地太过,总算给了这女儿一个活路,她的绣艺如何?”

“这个,泠语不懂这些,只听人说,是好的。”泠语面上不红,她不懂就是不懂,从不矫揉造作。

“嗯,接下去呢?”

“另一个,是棺材店的掌柜。”泠语尽责的报告着自己的成果。

“棺材店?呵呵,有意思,泠语,继续吧。”倾昀睨了泠语一眼,心中却在思索这棺材店能有什么用,偷运银子吗?

“这人却是个痞子,年才12,这棺材店,他开来说是要为自己活出殡用的。”

“哦,如此人才呀。”倾昀笔下已初具神韵,墨竹居左,梧桐居右,活出殡吗?想那乾隆御弟五王爷即是这么个人物,想不到这熙朝也占了一个。

“这人说,‘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他要在他活着时,便选好天下最好的木材,给自己选个最好的床,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小姐的堂兄,洛隽斌。”泠语说的淡然,可是那眼睛却抛向了倾昀。

果然,倾昀听到那洛隽斌三字,笔下就是一顿,不由皱了下眉,不过还好,修的回来,只是这个堂兄吗,才十二岁,看来这熙朝出俊杰呀,自己和哥哥不过沧海一粟粒。“呵呵,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好,这个堂兄不错。”

“听说叔老爷,为此没少发火,每次都是隽卿公子代为周旋的。”

“嗯,好兄长。”

泠语喘了口气,继续道:“另一个便是宇震镖局新任当家,丁七药,年16,老当家三月前押镖不幸身亡,这老当家无子,仅一十二岁的女儿,临危之时,他将女儿支云端许配给了丁七药,令他接掌镖局,等女儿三年后及笄再行迎娶。”嗯,差不多说完,抬头看看小姐,那笔下已见亭楼。

“那宇震镖局,实力如何?”

“曾是这京都第一,奈何丁七药接任来,三个月,尚无人问津,众人皆在观望,而原来一直处于弱势的阳信镖局大有压倒之势。”

“墙倒众人推,现在就看这丁七药的本事如何了?还有吗?”

“还有最后一个,乃是这熙朝第一商。”说到此,泠语也是深吸一口气,这熙朝第一商,自己早有耳闻,而且这么大的一个招牌,不知是不是小姐要的。

“熙朝第一商,说来听听。”倾昀终于停笔,开始审视自己的这幅画,嗯,画地仓促,并非佳作,不过即使自己用心画,也未必比得上大哥,而即便这幅画,应还是入得了一般行家的眼的。

“熙朝第一商,齐氏家族,立世100余年,其产业遍布熙朝,其中涉及钱庄,珍玩,珠宝,酒坊,客栈,书画,绸缎,还有马匹。凡是正行生意,皆有涉猎。”泠语说完正视了下倾昀,发现小姐已经开始题字了,便继续道:“前任家主于去年留书失踪,传所有家当于其长子齐孟灏,号无忧公子,这无忧公子本从不管这经商之事的,所以这一举动曾遭到族中强烈质疑,而后来却不知怎么被压了下去,那无忧公子接任齐氏生意后,第一件事,便是宣布齐氏退出粮食这一行当。”

“哦,”倾昀挑眉,不错,很聪明,如此家大业大,却明白让上位者放心,这熙朝控制盐铁,任何商贩不得涉猎,另外战马也不得私相售卖,粮食却不加禁止,可是聪明人都明白,民以食为天,粮食一道何其重要。想到这里,倾昀看向泠语,“他多大了?”

“无忧公子今年16。”

“还有吗?”

“另外明面上的没了,那些暗道生意的话,不够时间打听。”

“嗯,够了,暗处的那些,沾上了便甩不掉,我并不需要,那无忧公子,还有那淑缇小姐,人都在帝都吗?”

“这个,那淑缇肯定是在她的缇绣待着,至于那无忧公子嘛,却不知道。”泠语轻轻皱眉,对于自己无法回答小姐的问题,而感到不自在。

“泠语,你有没有办法,在三天内,逼这个无忧公子来见我呢。”此时的倾昀已完成了画作,轻轻靠在椅背上,眯起凤眼,慵懒之极,一副仙子模样。

“三天?泠语恐怕没这个本事。”这个说出来一点都不丢人,这无忧能摆平一个大家子,你以为他是纸糊的,她家小姐想让自己一个11岁的小丫头干什么,绑架?可惜她虽然武功不错,可是绝对打不过那无忧身边的众多护卫。恐吓?她秦堡虽然厉害,那无忧也不是被吓大的。利诱?这天下第一商恐怕不会看上她秦堡能抛出蝇头小利。还有什么,哄骗?所谓无奸不商,她何德何能能骗得到这个第一商的当家。制造麻烦?那无忧公子可不是空架子,他手下的管家哪个不厉害,小小的麻烦还不能解决。所以她不行,三天,绝对不行,30天,她还考虑下,只是见一面,应还是可以的。

“呵呵。”似看见泠语的思虑,倾昀低低地笑开了,“既让你如此为难,那少不得小姐我亲自走一遭了。”倾昀站了起来,看了下桌上的画,半点没有怜惜地撕了个干净。

泠语看了她家小姐一眼,她知道小姐决定的事不会改,所以她不会如一般丫鬟一般,劝说小姐不能出闺门,她知道那些规矩着实烦人,她们武林女子则随性许多,而面前的这个小姐从来只是看上去很闺秀。“小姐,要不要叫上公子。”她轻轻问道,只因这兄妹俩感情实在不错,很少分开,这么多日,他们回了洛府,倒甚少一处,如今这小姐要出门,会不会想着和公子一起,毕竟女子出门规矩颇多,有了亲哥哥陪着,麻烦也少些。

“泠语,这些日子,砚岚可又来缠过你?”倾昀将碎纸抛进面前纸篓,不带留恋。

“不曾。”

“嗯,这就对了,如果大哥日日待在那欣兰阁中,以他的性子可会让那小童天天伴着?”这看似问句,实则肯定,她笑着看了看泠语,抬脚往门外走。

泠语想了想,大致能明白些,看见小姐动作,也跟了出去,发现这小姐,往卧房去了。只能一并跟了上去。

倾昀知道泠语定在身后,也不回头,继续道:“所以呀,这些天,我那惊采绝艳的大哥定是天天往那府外跑的,那砚岚虽烦,可是大哥却不是真的厌他,定也是带他出去见世面去了,所以呢,今日你家小姐我,也要带你出去转转。”

泠语在后面暗自腹诽,这帝都她可是转了几日了,只是这小姐大概从来没在这帝都界面上走过吧,今日还说要带她出去。

进了卧房,倾昀又转头对泠语道,“泠语,既要出门,还要烦劳你准备一下。”

“哦,准备什么?”

“你去欣兰阁偷两套我大哥的衣服来。”倾昀继续笑着说,那目光晶莹,美入人心,可说出的话,却是让泠语大吃一惊。

这欣兰阁可是好去的,那公子身边可是有小姐配的毒药,还有欣兰阁不知有没有被公子动过手脚,万一多了些阵法,她泠语武艺虽强,与五行八卦却是一窍不通的,当下并不言语,只是这脸上禁不住变换颜色。

“哎,泠语,你说,呵呵,看来还是得本小姐亲自去,走吧。”倾昀说完,再次跨出房门。

027  帝都行(一

泠语跟在倾昀旁边,从洛府中门正大光明地走了出来,回想之前在欣兰阁,这小姐丝毫不认生地走进了她大哥的卧房,命她守在门外,只听里面噼里啪啦一阵倒腾声音,半会儿功夫见她家小姐便拎了两件长袍出来,“走,去书房换衣服。”

想到这里,泠语真是对她家小姐无语了,这叫偷东西?这算拿好不好,也可以说明抢,还有,她还从不知道,这男人也有闺房一说的,这小姐进去后就把门关地实实的,换衣服还得去书房,好似这公子的房间是圣地一般。

而倾昀此时走在大街上,眯起眼睛看着泠语笑笑,心想,这个女孩当真不错,刚才把大哥的衣服扔给他时,她半点没计较,立马换上身,这武林儿女当真爽快,若是寻常女子,定要忸怩半天,说不定从此还对洛奥曦生出遐思=来,所以呀,这个泠语深得己心。

而她在书房时,也寻来了她平时用的一些物什,这些东西从凤凰山带出后就一直放在她大哥这了,她临水自照,轻轻描绘,再掩去一个耳朵的耳洞,只留一个,头戴一小笠,然后转身回眸,看向泠语,这种小笠遮去眼睛,也是富贵子弟常用来遮阳的,她成功看到泠语在看了她的打扮后,怔冷半晌,的确,她的长相完全是传自她的母亲,而大哥则有三分像母亲,自己今日再用心一修饰,用小笠遮去眉眼,便与大哥扮成了七分相似,所以她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出洛府大门,因为此时他是洛氏嫡公子——洛奥曦。

“泠语,你说我们先去哪里呢?”倾昀歪着头看着泠语。

泠语知道这小姐看似问句,其实只是她在考虑时毫无意义地呓语,她绝不是要自己拿主意。果不其然,某人似乎考虑够了,轻轻吐出一句:“就先去缇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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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昀抬头一看这门面,的确够小的,招牌也极不气派,不是篆书,不是刻匾,而只是在红纸上写上了两个字,高高地糊了上去,而那字嘛,在她看来自然也是极不怎么样的,不过嘛,这也不是重点。她之所以让泠语选少年当家,就是因为年轻人肯干,有冲劲,更有梦想,也更会相信她,不过结果如何,她还是要去看看的。倾昀抬脚进了这缇绣,里面也很简陋,台面上放着几款丝帕,样式简单但是绣工不得不说,还是挺漂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