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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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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书籍名:《2009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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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他只是个很一般的男生,但他固执地喜欢上这个洋气的女生并且一厢情愿地认为谭记儿也应该喜欢他。

        事实上远非如此。

        谭记儿根本没有正眼看过他一眼,她不过是来乡下补习一年,明年还要回上海考学的,之所以来乡下,原因不清。后来听说是谭记儿早恋了,在那边不好交代,所以,躲了个清静。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应该早恋的。

        她真是漂亮,那漂亮像一种很厉害的武器一样,她路过长安身边时,空气中传来很凌厉的声音。长安迷恋这刺激的声音。

        他暗恋了,不是一天两天,而是从谭记儿走进130班教室的这一刻,是每一分每一秒。

        有些文学天赋的长安开始写诗,比朦胧诗人写得还要朦胧。他写了厚厚的一大本,当然,日记中也全是一个人的名字了,那个名字,叫做谭记儿。

        这一切让他做得有些伤心、委屈、兴奋和喜悦,百般滋味缠绕心头,他终于知道,恋爱原来是这种滋味的,欲说还休,拿得起放不下啊。

        在离高考还有三个月的时候,谭记儿病倒了。长安发现谭记儿没来上学,他买了十几个橘子和一把香蕉来到了谭记儿的门口。谭记儿那时跟着姨妈住,长安的心跳很快,他结结巴巴地说,谭记儿,我是代表班里同学来看你的。

        谭记儿吃吃地笑着,摆着衣角,然后说,谢谢。

        那是她第一次单独与他说话,虽然只有简单的两个字谢谢,可长安觉得温暖无比。

        他是一路跑着跳着回到学校的。他决定,把那本诗集送给谭记儿,那句谢谢让他鼓足了勇气,他想,既然是写给她的,就给她吧。

        一………………

        诗集却成了一个事件。

        谭记儿把它们其中的一些诗撕下来,然后贴在了班里的学习园地上,长安一进门,看到学习园地围着一帮人,他走过去,脑袋轰地就大了!

        很明显,好些诗再朦胧也是能让人懂得其中意味的,其中一个人说,真的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

        长安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他的脸羞成一块红布,他看着不动声色的谭记儿,觉得自己是一只可怜的猴子,被人耍了,然后又向看的人收钱。

        好在三个月时间很短,高考结束之后,谭记儿回了上海,而长安意料之中落选。

        如果不是诗集事件,长安很有可能就和父亲去跑运输了,那时父亲给他联系了一条内蒙古的线,拉些煤回来,足可以糊口。但他执意要复习,所有人都认为他再读没有任何意义,可是他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从父亲那里争取到八百块钱复读费,长安立志要考到上海去。

        一年之后,他以不可思议的成绩考入上海复旦,到上海的第一天,他跑到外滩,在心里嚷着,上海,我来了,谭记儿,你等着我,我一定做给你看,我不信,你会永远嘲笑我。

        四年之后,他毕业留到上海一个外资公司,人踏实又肯干,两年之后就做到了主管。然后,他遇到了现在的女友林然,林然的长相很有点类似谭记儿,也是大卷发,但这一次,是林然主动出击的。

        因为他是主管,而林然刚刚来。他毕业于名校,一身名牌的黑色西服,加上优雅的举止,上海女孩子林然说,长安,你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长安笑了笑,没有回应这一句话。不变的还是他的心,他与生俱来的不是贵族气质,而是一个农民长安,他家三代都是农民。

        可因为林然对他的好,他只能笑笑,然后开始自己的恋爱,虽然是第一次恋爱,但好像是第好多次一样,因为,他第一次心跳,确实太久远了。

        二………………

        遇到谭记儿实在是偶然。

        他已是人力资源部经理,去招聘市场时,他看到了一个人。

        应该是她,只能是她!依然地妖娆,依然地魅力十足,长安的心咚咚地跳着,没有想到,事隔多年,他依然不能自已。

        谭记儿也看到了他,几乎是兴奋地跑过来,啊,老同学,真是他乡遇故知啊。接着,她看到了他戴着的牌子,也听到了旁边的人喊他白经理。

        她兴奋着,却叫不出他的名字,是的,这样一个平常的男生,她怎么会记得住?可是,她是聪明的,看到牌子上的“白长安”,她记得了,这个给她写过情诗的男孩儿是叫白长安的。

        长安。她几乎有些亲热地叫着他,原来你也在上海啊。

        这句“原来你也在上海”让长安的鼻子一酸,为了上海,为了她,他曾怎样隐忍酸疼过啊。

        是啊,他说,原来我也在上海。

        那我请客,为你接风,我们也应该叙叙旧了。

        那些旧,真的是旧啊。长安想,旧里,有他的相思,有他的痛,一切与谭记儿有关吗?那都是他一个人的事情。光阴里,全是破碎的光影,他被嘲笑,被人认为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如果没有这一幕,他现在应该是个跑长途运输的司机,娶妻生子了。或者已经变老变黑,过着凡俗的日子,他应该感谢她的。

        晚上,他们去淮海路上一个老酒吧,长安熟练地点着各种酒水和小吃,服务生与他打着招呼,谭记儿才知道,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腼腆羞涩的乡下男孩儿了,他已经融为上海夜色中一分子,甚至,比她还要熟练。

        而她并不如意,没有考上大学,上了技校,没有好的工作,谈了三三两两的恋爱。

        而她已经不再年轻了,二十六岁,已经初见了衰败的端倪。从看到长安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她和他,前缘未了。这是她的机缘啊。她去巴黎春天,买了三千多的裙子。为了这次见面,她非常下本,长安是一条曾经上钩的大鱼。她放他走了,如今,她后悔了,她要他重新游回她的身边。

        虽然,这听起来是她的一厢情愿。

        三………………

        长安看到谭记儿飘进来的刹那是有些恍惚的。

        她依然是美丽的,那样地妖娆而婀娜。他的心,依旧如十年前一样狂跳不已。

        谭记儿轻轻笑着,喝着一杯又一杯芝华士,老同学,我们应该不醉不归的。

        他也喝着,听着酒吧歌手唱着一些老歌,很老的歌了,齐豫的《橄榄树》,那年的联欢会上,谭记儿唱过的。

        你记得吗?我唱过的。谭记儿抬起头,很天真的样子,他知道她是装的天真,是的,她二十六岁,怎么可能还有那样单纯的心呢。不,不记得了。长安说,他奇异于自己的镇定,他怎么会不记得?

        我病了,你给我送的橘子和香蕉,其实,是你一个人送的对不对?她还逼问着他,对不对?

        长安点着头,忽然觉得心口隐隐地疼,这疼,是从十年前就开始了的。

        我……我其实那时很傻,真的……其实,其实我……谭记儿有点支吾地说,其实我……很欣赏那些诗的,很喜欢……你的!

        长安再也听不下去,他忽然笑了,这个女人是多么现实又多么可爱,如果她什么也不说,或者只是说曾经的同学叙叙旧,那么这个夜晚还是可爱的,但现在,一切显得多么滑稽。

        他打了个响指,服务生过来,他说,买单。

        他回过头说,谭记儿,我还有个应酬,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联系好吗?

        他撒谎了,因为再呆下去,他怕残存的那点美好都没有了,而谭记儿还没有完,她还没有达到自己的半个目的,她追出来,那么,那么我在你们公司求个职如何?我打字很快的。

        行,他说,我会尽力。

        此时,长安的心更疼,一切物是人非。他以为自己会快意,没有想到,却是这样疼,无边无际地疼着。

        开车路过外滩时,他想起刚来那天,曾经说,上海我来了。

        如今他想,来与不来,又有什么区别呢?

        (郭艳摘自《爱人》增刊《幸运摩羯座》,宋德禄图)

        摘自:《青年文摘(绿版)》2006年03期  作者:雪小禅

        戒指:未完成的痴缠

        景飒:格子男与白衣女

        我叫景飒,22岁,4年前成为“樱之料理”的老板。

        在我的店里,每天中午12点,一个爱穿天蓝色格子衬衫的男生,都会准时出现。23天以来,他一直坐在情侣座最靠窗的12号台。一成不变的还有他的肠胃,他每天都吃一客鳗鱼饭,绿茶要添三次水。

        昨天中午,料理店来了一对学生情侣,他们“占领”了12号台。12点,穿蓝格子的男生准时到达后,胡乱选了张台子坐下。我察觉到他脸上掠过一丝落寞。

        格子男从不迟到,说明他是个守时的人,他每天都吃鳗鱼饭,说明他是个专情的人。我喜欢守时且专情的男子,因此今天,我便早早在12号台上摆放一块“已订座”的牌子。中午12点,格子男进门以后,我悄悄撤掉标示牌。

        一位爱穿白色针织衫的女孩也是“樱之料理”的常客。白衣女喜欢坐11号台,她总是面朝东边,而格子男永远面向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