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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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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书籍名:《天生流氓》    作者:落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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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讲普及,那时的我们的专制的高中,谈恋爱远没有普及起来,可能普通高中的学生们会好过一些,可以进进出出的比较方便。

        那几天过得很不是滋味,阿举跟神经了似的,早晨吃完饭,跟那夜游神似的,就粘乎上我了。没办法,我们只好几个人一起打扑克。兰兰在我眼前话少,在我家里可是最受欢迎的人。就是现在,只要她带着小菲菲一到我家,那欢迎仪式比国与国的欢迎政要还隆重。我哥那农用汽车都开到四五十里路去等兰兰的车,那玩意儿有什么用,人家自己有车,你们一大帮子的农村商人跟着瞎热心,不就为了兰兰能给他们带来国外生意吗?太势利眼了。

        也是,我对商人一向是另一种低眼相看的。

        兰兰的勤手勤脚是出了名的,在我母亲以及她的佛家弟子眼里,那是大雅大贤的人,据说有千年难遇的慧根。如果不是因为我母亲对于我的修佛的尚存的信心,还有兰兰的对我的无一句坏话的坚定,她的那些弟子们早就会因为我跟兰兰的离婚对我捏鼻涕了。

        有兰兰在,我们就不用愁吃喝,再说,我家哪规模越来越大的超市,还有开了张的虽然算不上星级的酒店,但却可以供镇一级官员们招待上级领导的水准,使我们觉得,我们已经是脱离了社会主义初极阶段的先富起来的人,而可以比较自如地跟资本主义国家过差不多的享乐生活了。

        这些感觉,当然都是我的一叶障目,不见主义。后来,听兰兰从国外回来说,人家资本主义那才叫资本主义呢,所以说,小平同志提出的香港政策一百年不变是非常有远见卓识的。

        就这样,我们这些学子们,在阿举的整日游魂中,等来了他被新疆还是内蒙的什么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庆功宴会就在我家的酒店里举行了。显然,接到通知后有点打不起精神的阿举是受了阿芬的山盟海誓的鼓励了,要不然,他不可能神采飞扬。

        那天,也是小瑜要带小馨幽回去的日子,我回到学校才知道,小馨幽根本就是不假外出。但是,以小瑜为首的决策层认为,这样的事根本就没有让我知道的必要,如果她们连这点事都摆不平,怎么能叫走在时代前列的人。也好,省得我动用宋兰的军方势力。

        我们本来是打算喝得烂醉如泥的,虽然这与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的形象差距会很大,但是,当时的我们确实想这么大醉一场,当几年考大学的中国的高中学生有多少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闷。

        母亲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也不知她是怎么说服扬所和小瑜的,反正,那天,我的感觉是她用了阴谋。喝醉了的我睡得什么也不知道。结果那天一直烂睡的我的旁边是温柔地服侍着我的兰兰。

        我记得当时是有许多名女人名男人之格言的。。。。。。。。突然写到脑袋疼了,一下子好象记不起来。只能先写唱歌和小瑜走猫步。

        经过宋兰这位音乐先生的不倦教诲,我的爽性男高音,很自然地与扬扬可以一较高下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象那年特兴西北风歌,其中最爱唱的是《黄土高坡》,那词愣豪爽: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嗷——嗷——嗷,这是我特喜欢的嗷音)

        大风从坡上刮过

        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尾音是ENG音,带拐弯的那种)

        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日头从坡上走过

        照着我的窑洞

        晒着我的胳膊

        还有我的牛跟着我

        不管过去了多少岁月

        祖祖辈辈留下我

        留下我一望无际唱着歌

        还有身边这条黄河(嗷——嗷——嗷嗷嗷,这个嗷音有始有终,我唱得如痴如醉,放松死了)

        接下来是个快版,我第一次对二重复的歌词要了命的喜欢: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四季风从坡上刮过

        不管是八百年还是一万年

        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很少有歌词能写到我扯着嗓子玩命地唱,咱虽然不说自己写的有多么多么地感人至深,但其码做到了真诚为文,不用假睁睁地骗看文的人,把自己写的东西当成好得不得了的东西,再炒作,赚名气,赚银子。先说点气话:写文人虽然赚钱不易,但不能太奴性了,得学会用两条腿走路的人的姿式,不要总仰人鼻息地爬着走路。

        ——喜欢黄土高坡的词有以下几个原因:日头,喜欢的原因是,是作者用土话运用到了音乐里,让我等草根人感到热到骨头里的亲切感。窖洞,牛,这些字眼的毫无娇饰地连接在黄土冽冽的大风歌词里,意境也有了,我怎能不喜欢呢。

        当时,我记得小瑜那丫头都快疯了,完全是一幅演艺人的派头,用那句话,特舞台感。我家的那个卡拉OK厅,是见了大世面的丽丽和她的黑老公亲自在深圳挑的家伙式,录相机,音箱一对,话筒若干,为什么要若干,因为是新鲜事物,镇上的土包子官员一开始让唱歌都不唱,到喝了酒了想狼嚎了,就东倒西歪的抢话筒。丽丽没办法才那样子的,就那样其实也只两个人有音,因为录相机里只两个传音的洞洞。

        据说,县城里的OK厅的套具与我家的极品还有一定距离。其实,我感觉,是在瞎吹,当我拿出宋兰那位对音乐要求相当高的真正的大贵家人说是五六百块钱买的录音机放出来的歌音一比,那才是有差距呢(我后来才知道那高级录音机是宋兰花三千多买的,怪不得当时那音特震呢)。所以,那天没有现场录音,我是凭嘴演唱的。连带着扬扬唱《我热恋的故乡》时,也放弃了她惯常的文雅,改去了她的半气音唱法,用上了我所说的底气音,就小腹热热涌动的那爽性感觉,我当时给扬扬描述位置时,用了标准的物理测量表达法:脐下三寸。扬扬兰质蕙心,位置感非常好。

        那晚上人都半疯,阿芬、兰兰两位将来的外国翻译被小瑜拉着当起了模特,阿芬还受了小瑜的感染,一口一个“我们时装界,演艺界”什么的。

        。。。

        学生时代还是有纯真的,而且用那话说,叫朝气蓬勃,昂扬向上。如今时代变了,大大们都兴带领骷髅兵、异级鬼神团在YY小说里,在网游里搞YY,打怪打装备,而我们那时能一块跳个交谊舞和唱个卡位OK,那都是了不得的大事。

        一卷流氓成性

        第55章  宋兰的急情电话

        最辛苦的是丽丽和小馨幽,她俩是调音师兼伴舞,扬扬有时也客串一下子。还有两个最急的,我大哥的钱钱,我小哥的壮壮,他俩是镇上出名的倒蛋鬼,但是俩人把OK包间的门敲得山响,也没有给他们开门。

        各位不要说我抄文,因为我太喜欢《黄土高坡》和《我热恋的故乡》的词和曲了,如果要叫我定义的话,这是真正的草根歌曲,还要再罗列的话,应该再加上宋兰的《娘啊,我亲亲的娘》(大家不要去用这个名字搜索此歌呀,因为那歌里面有宋兰的真名字,大家去猜吧,她现在还在音乐上孜孜不倦,我希望不要因为我的写文打扰她,虽然我在我的人生奋斗里,把她当成是我的对立的阶级,但是,我真心的希望她好好地写她的音乐,不要受了这个俗世的太多的影响),不过,那歌有人会归为母爱歌曲。

        我的故乡并不美

        低矮的草房,苦涩的井水,

        一条时常干涸的小河,

        围绕在小村周围。

        在过去了多少年以后,我才看到时装模特们穿着各色的服装在春节晚会上装点欢庆。那种理念,小瑜早就用上了,只有民族的才是最美的也是最珍贵的。

        今天晚上,因为想起了她们,凌晨一点就再也闭不上眼睛了,窗外的路灯苍白的泛着光,那是一种空洞的映照,路人没有一个,触手可及的是寒冷的侵窗。目力所及的是天上的一两点星光。

        这样的夜,用来体会思念女人的夜的深痛再合适不过了。

        一个人过生活,最怕的就是半夜的醒来。还是写下去吧。

        离不了人的矮草房

        养活了人的苦井水

        住了一年又一年

        生活了一辈又一辈

        亲不够的故乡土

        恋不够的家乡水

        ……

        我的这篇写文,如果没有什么特殊事,大概就在过大年的前后能发给各位看文的大大们。我的意见是,飘在都市里的你们,尽量把各种所谓的必干的事都推掉,无论是城市草根,还是农村草根的你们,都舍了网络,到得小时候生活过的自己的老家。中国人恋家呢,我经常就会在大年夜,因为自己的某些所谓的理由不回去过年,但是,当心灵的一触及母亲端上过年饺子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泪流满面。

        这种亲情的根,各位都好好紧系着她吧。汉民族的优秀的东西能系在人们心里的越来越少了。有些人认为,要爽性要淫荡就彻底西方化,我不这么看,中国人的行房事的爽性,比国外的器质性抽插要高妙得多。如果有耐心和够细心,咱们的汉民族的性文化,也可以叫做爽性文化,其实真的是博大精深,值得挖掘的东西很多。我现在,越写越认为,以爽性能牵出咱们文化中的好多根来。

        好了,心情好多了,可以继续把跳舞的,时装走秀的,唱歌的我的女人们接下来的故事进行下去了。

        ……那年那时的后来,我们干脆坐在了地上,也不要音乐了,要了红酒,轮流着喝……我们家那时的商店是那种苏打水的也有可能是加了红色香料的红酒,不是干红葡萄酒,属于当时的比较极品的新产品红酒……当时可是没有现在的高品位红酒,那时在酒场上,烧钱砸XO,波拿巴,路易十六等高档红酒白兰地的,还为数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