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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变态宠物狗

书籍名:《冰人》    作者: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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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哦。”恐龙这才有所觉悟,再打一个大哈欠才让开了身子,抓了抓篷乱的头发向厨房指了一下:“你去做吧哈,我睡个回笼觉先。”

        “邝雨涵还在睡?”冰雨巴不得她离开自己视线,但还是忍不住关心美人一下。

        “她啊,一大早就出发去外地了……啊哦,好困,拜拜,加油哈。”恐龙边说边用脚丫子关上了卧室的门,然后就听里面的床发出两声抗议的呻吟声。

        冰雨:好可怜的弹簧,可是我更可怜,呜呜。

        他一边弄饭一边微笑摇头,心想邝雨涵那大美女还真有意思,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本该吟诗作画、唱唱歌跳跳舞谈谈情才对嘛,成天围着古代那些玩艺搞研究……反差好强烈哦。

        十分钟后。

        “喂,这就是你做的饭吗?连个菜也没有!让我怎么吃嘛!”

        恐龙掐着腰,数落着正往下解围裙的冰雨,后者只做了一点粥,热了两个花卷。

        “哦?这么说你认为早饭应该摆十个碟子八个碗的喽?”冰雨冷哼一声,再不停留,将围裙随手一扔,转身往外就走。

        恐龙一愣,“喂,你往哪儿去,不和我一起吃吗?”

        “不必了,我早饭从来都是在外面解决的,需要我做午饭的话可以打我电话,号码我已经给了邝雨涵,你问她吧,再见。”礼貌却生硬、坚决地告别后,冰雨换上拖鞋夺门而去。

        一心离开的他当然没有看到,那头让他避之不及的恐龙怔怔地看着餐桌上的早餐,继而颓然坐到椅子上,两行痛苦的泪水缓缓流下脸庞,她那胖得像萝卜似的十指紧紧扣住,骨节突出……

        好不容易脱离苦海的冰雨自是心情愉快得紧,先到常去的一家早餐馆吃了点东西,然后高gāo  xìng兴地去上课。

        今天上午两节大课,第一节欧美文学课,第二节则是英文电影赏析,那电影安排的是马丁.斯科塞斯的《出租车司机》。

        像往常一样,影音课只能留住真正爱学习的同学,罗伯特.德尼罗精彩的表演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电影放到一半时学生们就没剩下几个人了。当然冰雨同学是坚持看完的人之一,因为冰山闭塞的特殊环境,他对电影有一种近乎狂热的热爱,不管是商业片还是文艺片他都非常喜欢看。

        不愧是名片,好看。直到老师卷起遮光帘他才从电影情节中回过神。老罗的演技没得说,就是个强,实力派就是实力派,举手投足都是戏。

        他小小地伸了一个懒腰,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咦,已经十二点,怎么恐龙没有电话过来,难道她良心发现放过他啦?

        事实验证了他的猜测,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一直没有接到恐龙的电话,也没有见到她在二二零二出现,那令他非常欣慰,暗自估计可能邝雨涵离开后她也不好意思占他便宜,所以搬回自己家住去了。

        没有了恐龙的威胁好轻松好舒畅哦,一直悬在心里的大石算是暂时放下。

        不过此次事件过后,仔细想想,他不得不承认他的观念有偏差。

        人家长得丑就该讨厌她吗?

        长得美就该喜欢她吗?

        不,一个人、一个女人的好与坏,与她的长相没有直接关系。以貌取人绝对是根本性的错误,美丽可以博得观众的好感,但却不是品评人品的必要条件。

        也就是从这一刻起,他对那位恐龙有了一种歉疚的心思,对她的厌恶不期然地减弱了不少。虽然她模样丑点、第一次见面被她骂、第二次见面被她性骚扰,但人家还是很懂得分寸的,而且长得差又不是她的错。

        他暗下决心,以后再和她打交道时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以平常心对待她,不能再伤人家自尊。至于做饭那回事,既然已经输了照约定做就是,漫漫人生中两个月不过弹指一挥间嘛,再说每天对着恐龙没准还能治好见不了丑女的毛病呢,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日子就此恢复平静。

        又到一个周五。结束了一周的学习生活他才想起来一直有件事未报喜,连忙打电话给母亲,将他在《新知周刊》发表文章的消息告诉她,本来期望能得到表扬,可惜母亲只是淡淡地祝贺了他便将那事放在一边不再提,显然认为那样的事对他来说实在没什么可炫耀的。

        她明显对他身边出现两位极品美人更感兴趣。

        “小雨,那两个女孩都不错哦,就连我都没见过那么出色的女孩子,你要是喜欢就拿下嘛,我相信以你的条件不过是小事一桩,你还从来没有尝过恋爱的滋味,花开堪折直需折哦,那么出色的女孩,追求者一定很多,你不要犹豫,白白浪费了机会……”

        “这个……母亲,孩儿暂时对她们没有心动的感觉。”冰雨脸热。母亲说话太直接了,简直把邝雨涵和水玲珑两位大美女当成货物一样,让从未曾尝过情爱滋味的他有点受不了,心里起了一点点反感。

        “哦,随你吧,在这方面我不干涉你,不管你爱上几个,只要记得确定关系后领回山里拜母就可以了,到时我会给你一个特别的礼物。不过,我要提醒你一句,你千万别忘了那件事,两个月过去了,你可有什么结果?”母亲话风一转,又一次问起某事,不怒自威。

        那些话真如一盆凉水从头上浇下,让冰雨悠然的心陡然紧了起来,  “是是,母亲大人,孩儿一定尽快展开调查,我还托了tóng  shì帮忙,请母亲不要着急。”

        “嗯,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妈妈也知道那事急不得,这么多年过去,不用说,堂口设置和各种切口肯定早都变了,你便宜行事吧,其实……找到了又如何?以ǒ  men的力量改变不了任何事实,不过是徒增烦恼而已吧……对了,你在明珠无亲无故,是不是很寂寞,我已经派人把咕噜给你送去,明天就应该到了。”母亲的语气缓和下来,又说了几句话便挂断了电话。

        哇,咕噜要来喽,真想死它啦,不愧是母亲,真懂他的心,万岁!

        冰雨放好电话,原地翻了两个筋斗。别看他在云梦山呆了十八年,其实知心朋友并没有多少,而咕噜是其中最忠诚的一位,不过它并不是人,而是一条岁数只比他小四岁的纯种冰狗,可以说是他在这世上最好的朋友。

        第二天一早,冰雨做过晨练连早饭都没吃就坐上车出去了,可惜转了一上午也没有什么斩获。

        那也难怪,明珠市总人口超过两千万,且又地域广大,共辖十区九镇,想随随便便找出一个辛教人士来,又谈何容易。

        其实母亲的话对他来说就是金科玉律,他又怎能不努力,过去的两个月,只要一有空就出去寻访辛教的踪迹,可惜过去太多年了,本就行事隐密的辛教隐藏得更深,他一个初来乍到的“乡巴佬”,连哪儿是哪儿都没太摸明白,更别提找人。

        像今天,几经探访,他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倒是惹出几个便衣来,对方以为他到处寻寻觅觅的是小偷一族。

        没办法,他随便找一家干净的快餐店吃了午饭,然后坐上九零一路公车返回家中,倚在沙发上随手翻了一下上午用他那台高成像手机拍到的照片。

        水玲珑是个好老师,自那天仅用一天就把他训练成拥有良好心理素质的采访员,后来她又传授给他不少当记者的诀窍,首要一条就是走到哪儿拍到哪儿,不放过任何机会,他一直谨记。

        可惜,从头看到尾也没有发现什么值得报道的素材。

        他有点发愁,在杂志社的开篇文章算是不错,反响很好,光读者来信就收到了一大堆,可那是在水玲珑的帮助下完成的,严格说只算半个小雨作品,现下独立挑大梁才知搞杂志创作的艰难,绝不是说你有优秀的才能就能写出好文章,唉,到底第二篇文章写点什么好呢?头脑好乱。

        《新知周刊》是每周出刊的杂志,本来出刊频率就高,有时还会有加刊、赠刊,虽然整本杂志页数不算多却全部要求原创,所以每位编辑和记者手头都有做不完的工作,即使他这样的新手也有任务——至少每两周要交出一篇稿件。

        老总不管你是不是兼职,也不管你是不是坐到杂志社里作办公状,只要你是本社职工,只要你能按时交出稿件来就行。

        正想得苦恼,可视门铃奏响了音乐,他走过去拿起听筒,见是两个不认识的男人,在他们身后摆放着一个蓝色的大箱子,奇怪地问:“你好,请问你们找谁?”

        其中一人道:“你好,ǒ  men是宅急送快递公司的,这里有一张冰雨先生的包裹,请问你是冰雨先生吗?”

        他猜到是什么,很gāo  xìng,连忙按了开锁钮,“我就是我就是,快请进。”

        两个男人不一会儿就抬着箱子上来,小心翼翼地帮他放在玄关鞋柜边,本想让他验一下货,奈何货主拒绝,于是看了他的身份证、抄号码、让他签字,然后礼貌地告别离去。

        冰雨并不是不想验货,实在是怕里面的东西吓到他们。

        “嗡!”

        果然,随着他手指轻按,蓝箱子一侧的活门抽开,从里面突然射出一道白光扑到他张开的怀抱里,他合手一围,光芒遁去现出那东西的原形,原来那是一只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的大狗,那狗高大如牛犊,毛长过尺、眼神如炬,当真是体态威猛、王者风范,就如一只小型猛虎!

        它自然就是那只深懂人性的冰山灵犬,因为它总爱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便给它起个名字叫咕噜。

        这家伙在箱子里憋了几个小时实在是受够了,再加上闻到主人的气息,自然难抑兴奋的心情,张大了血盆大口恨不能把冰雨一口吞下肚,不过话说回来,世上能老老实实坐在箱子里通过快递运到目的地的狗,恐怕只有咕噜而已,不是它性情温顺,而是因为它是一只会龟息的狗!

        冰雨左躲右闪也未能躲过,咕噜到底人立起来抱着他一通舔,舔得他满脸唾液,忍不住哈哈大笑,开心得无以复加。

        “咕噜!哈哈,早就等着你呢,总算你也出来啦,想我不想?”他用力抚动着这老朋友毛茸茸的大头,亲热地问。

        “咕噜咕噜!”奇妙的,咕噜听了他的话,先是从喉咙里发出一串不明其意的呻吟,接着大眼睛一闪一闪,竟然流下两滴眼泪来。

        冰雨用力抱紧了它硕大的身躯,亦洒下两滴感动的热泪,“我知道我不该把你扔在山里,可是我没有选择权,一切都是母亲说了算的……不过她老人家最后还是让你来了嘛,呵呵,为了表示对你的歉意,以后我上课都带着你,怎么样?”

        “咕噜咕噜!”咕噜心满意足地用大脑袋摩挲他的下颌,原谅了他不告而别。当时这个烂主人悄没声地离开了冰山,害得它好几天寝食难安,瘦了十斤呢……

        冰雨看看时间,心想应该给咕噜买点狗食,再为它买一间舒适的狗屋放在南面阳台上,于是领着咕噜出门进了电梯,。

        咕噜这个乡巴佬从来没坐过电梯,刚才它被蒙在箱子里作半死不活的龟息状态也就罢了,此刻那失重的感觉又来,吓得它就想暴走,可惜关闭的小箱体内哪有它逃跑的余地,顶多能转开它的屁股而已,结果被冰雨在脑袋上拍了两巴掌才“啊呜”一声老实蹲在地上。

        “叮铃。”电梯终于到了一楼。

        冰雨低估了从小长在冰山、野性十足的咕噜对现代玩艺儿的厌恶,它乍见门开不由大喜,心想拜拜喽讨厌的铁箱子,“嗖”的一下向外便冲,其势快如闪电。

        冰雨大骇之下一把没拽住,便知不妙,刚来得及喝斥一声,还没等迈步,就听前厅传来一声高吭的喧哗!

        他吓得亡魂直冒,脚下发力,在突然暴发出的潜力支持下以不弱于咕噜的速度向外飞奔。咕噜那家伙可是连云梦山第二霸王冰熊都咬死过,小小人类还不一咬一个准,他脑袋里甚至出现了一个邻居大妈被洞穿喉咙鲜血喷涌的镜头,那让他不寒而栗。

        完了,难道一时失察酿成大祸!

        心思电转间行动迅敏的他已掠过拐角,前方便是宽敞明亮的公寓前厅,明珠山庄采用酒店式管理,ABC三栋楼都须经过这个大厅才能进入。

        他揉揉眼睛,咦,眼前看到的一幕是真的吗!

        但见咕噜坐在一群人面前正摇头晃脑,那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用看见熊猫的眼光盯着咕噜看,手上则毫不畏惧地摸着它头上、脖颈的毛发,有一人竟然还把手伸到了它肚子上揉弄,而那家伙舒服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呻吟,一副享受极了的衰样。狂汗。

        冰雨垂下头大松一口气。没有出事就好。

        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千万将这次教训铭记于心,冰山上再来朋友一定要好好照顾他们,多给他们讲讲城市与冰山的区别。

        当然话说回来……嘿嘿,也别说人家,实际上他现在也仍是菜鸟一个,时不时冒出点呆气,他那个“冰人”外号,有很大程度上也是人家对他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山里人的一种鄙视,这些他都知道,不过他绝不在乎,他为他是一名云梦山人而自豪,见识短小点又如何,学习就是了,谁也不是生来就什么都懂的!

        咕噜回头冲他咧嘴,样子很有些臭屁。他微笑着走过去,偷偷拽了它脖子上的毛一下,然后代它向邻居们鞠躬道歉。

        未料想邻居们不仅不怪他,还一劲大夸咕噜可爱,问他这是什么品种的狗,那毛发的颜色是不是漂染的,如果是真的那恐怕是得了白化病吧,着实费了他一些口舌这才得以出门,心想城市人真怪,竟然见了高高大大的咕噜还说可爱。

        不过,咕噜的毛发颜色的确像冰山上的白雪一样白,绝非凡世俗狗可比,所以母亲作主为它起的正式名字就叫做小白,咕噜只是它的小名,一般只有他爱叫。

        出门时,几位好心的保安叫住了他,特意嘱咐他要他抓紧时间办狗证、打疫苗,不然被捉狗队逮去宰了吃肉就白瞎了这狗的材料啦,他这才知道原来城里养条宠物还要办证的,连忙礼貌地对他们表示感谢。

        “咕噜,你给我老实点,”步下楼阶,冰雨揪住咕噜悬在鼻子上方的一点点毛发,那是咕噜的幸运毛,“这是城市,人多得很,大人也便罢了,小孩子见到你这么大的家伙会吓死,告诉你不许离我一步之外!”

        咕噜向他翻翻白眼,喉咙里甩出两声不满的咕噜声,点点头意思它听懂了。冰雨笑着松开它的幸运毛。这家伙成了精似的,人类的动作让它学了个七七八八,说它是他的兄弟都不为过。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冰雨完全估错了身边冰狗兄弟的魅力。就在他教导完后不到半分钟时,和他们相向而行的两男一女正和咕噜对上眼,先是那女的捂着两腮发出一声惊叹,接着那两位男人以跑百米的速度奔到咕噜身前,试探一下之后,欢叫着摸上咕噜的大头……

        结果,去往超市那两分钟路程变成了咕噜的“个狗秀”,所有见到它的人都以光速喜欢上了它,这其中既有垂垂老矣的老妪,也有一岁两岁的小儿,甚至有一个本来在母亲怀里嗷嗷大哭的几月婴儿,突然瞥见咕噜之后也收了哭声,将两只胖胖的小手伸向他心目中的棉花糖,让冰雨大跌眼镜。

        能把云梦山冰熊以下的动物吓得半死的咕噜,跑到身为国际大都市的明珠市来竟然如此受欢迎,异数,以后这家伙在明珠的日子肯定比他好混多了,羡慕啊。

        然而来到超市大门,他第一次遇到了麻烦。

        超市本来对顾客领宠物狗睁一眼闭一眼,但他带的这位也太大了点,超市保安礼貌地拒绝了他将咕噜领进去的要求,没办法,他只好命令咕噜蹲坐在超市出口处等着,咕噜哼也未哼一声,大屁股往下一拍就坐下,分毫不差地执行他的命令。

        保安奇怪地问:“先生,它怎么那么听你的话,万一它跑了怎么办?”

        冰雨憨厚地一笑:“它不会动地方的,除非你们房子塌了、发生大火灾或者它自身生命受到威胁,否则它会无比坚决地执行我的命令,我敢保证它是这世上最听话最懂人性的狗,我母亲说过,这样的狗世上恐怕仅此一只。”说着,他宠溺地抚摸冰狗的脑袋和脖子,他以它为傲。

        “吓!”保安瞪大了眼睛,看向咕噜的眼光立时转变出金灿灿的钱影。

        此狗如此品相,又通灵至此,那代表了什么?那哪是什么狗啊,是金山!

        纯朴的冰雨不知他已犯了人性大忌,如果他适才之言被某些“有识之士”听了去,他转瞬就会有大麻烦,什么说客、收藏家、窃贼、动物学者、小偷、强盗等等诸般人等定会盯上他,烦也能把人烦死,那样的话,他的入世必将失了颜色,没有意义。

        不过还好,这保安显然并非那几种人中的一种,他顺利地找到了他需要的狗食——两只九斤重的烤鹅。

        他一边拎着两只包装袋往出口走,一边愤愤地想:我才是好孩子呢,那些明珠镇的人都被咕噜骗了,那家伙外表纯洁得迷死人,其实它是个不折不扣的肉食动物,而且最喜欢吃禽类,像这么大的鹅只够它一顿吃的!

        冰山人早在十几年前就不敢放养家禽了,原因是但凡咕噜能逮住的鸟啊鸡啊鸭啊鹅啊什么的,最后都落进了它的大胃袋里,因此有一段时间它被云梦山人列为头号通缉犯,人人欲得而诛之。

        他为它道了无数次歉、赔了无数次款物,并专门为它建了家禽场养了一堆鸡鸭鹅鸟供它每日所需、解决了冰山人的后顾之忧,这才留下它一条小命,当时他才几岁而已,做那么多事容易吗!

        出于对咕噜的信任,他只顾交款,并未抬头看它所在的位置,待拿了找零出来一看,咦,那家伙竟然没了踪影!

        冰雨暗恨那家伙不争气。进超市前刚刚夸完它,买的大鹅还没进肚就违背主人的命令……不正常哦,难道是什么武林人士绑架了它!

        想到这种可能性冰雨冷汗直冒。冰狗还有一个少为人知的莫大好处,它们天生具有玄冰之气,对习武之人的修炼有着很强的辅助作用,如果哪位懂行的卑鄙武人认出咕噜的底细,那么在巨大的诱惑之下铤而走险对咕噜出手也在情在理!

        不。冰雨心思电转,转而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咕噜一定是遇到了某种突发事故才突然离开,如果是遇到绑架的话,以它的本事敌人的功夫再强它也会发声通知自己,再者周围人等并无慌乱之色,明显没有发生争斗的迹像。

        冰雨见那保安正微侧身向外张望,连忙抢过去问他:“大哥,你注意到我那条狗了吗,它怎么没等我?”

        保安本来有点不耐烦,回过头却见是他,激动得一下抓住他的肩膀:“兄弟你才出来啊,你那条狗本来呆得好好的,不少人都和它拍照,它一点儿不急,脾气好得很,可刚才一转眼的功夫它就像疯了似的冲了出去,从这儿一下子就跳到了大街上,像飞似的,吓死我啦!”

        果然有事!

        冰雨闻言反倒不再惊慌,冷静地问了他咕噜跑去的方向,谢了他后闪身而出,刚巧见到咕噜两条后腿撑着它的大屁股消失在一栋楼的拐角处,不用说,追!

        再顾不得惊世骇俗,他运起身法平掠而出,每一纵身都比常人多跨至少两倍的距离,步伐频率亦是极快,两相加起来,致使他的速度远超过那些位百米速度进十秒的飞人,路人只觉身边刮过一阵轻风,回头看时才知跑过去一个人,而他们竟连脚步声都没有听见。

        要知道人类百米纪录每隔几月甚至多年才能破一回,且那些运动员们一次最多能带来一、两秒的提升,冰雨却能在七秒以内完成百米!

        如果附近有国家队教练在,铁定会以为不世出的天才临世,接着就得拼了老命在后面紧追他——只要将这天才请进国家队,让他每三个月破半秒的百米纪录,从此跟着他混黄金联赛,一辈子,不,几辈子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幸好今天冰雨没那么倒霉,风驰电掣跑了一路也没碰到那样的体育“识货”人,然而即使这样的速度他仍然无法缩短与咕噜间的距离。

        咕噜当然不仅仅外表唬人,这条冰狗中的老大是世上跑得最快的狗,瞬间爆发的速度惊人,百米冲刺可以进到四秒以内,中途奔跑时速可达到九十公里以上,猎豹也不是它的对手,灵缇犬和它相比就像是小孩和大人的区别。它还有个比骏马还高明的绝活,那就是负上冰雨仍能以时速五十公里的速度持续奔跑超过三十公里,十足十是个超级怪物!

        不过现在咕噜也没好哪儿去,也许是它仍未习惯高级路面吧,它竟被它追逐的东西越落越远——拐过那个拐角后是一条笔直狭窄的街道,冰雨看清了,它追的是一匹正高速前冲的高头大马,马上赫然坐着一个身着牛仔套装的窈窕女孩,那纤弱的身影被骏马颠得如一片树叶般在风雨中飘摇、东倒西歪,离得老远都能听到她的惊叫声。

        原来是惊马出街啊,看来那女孩是个旅游者,想体验一下骑马畅游明珠的滋味却倒霉碰到一匹惊马。

        冰雨忍不住笑了。

        怪不得咕噜义无反顾冲了出去,不是它侠肝义胆,而是因为惊马是那家伙最讨厌最仇恨的动物,记得有一年它在云梦山下追鸟时被一匹惊马踢了一脚,其后它一直耿耿于怀,总想找个机会找回场子,若踢在普通的地方估计它也不至于记恨那么多年,关键那马踢的是它的小弟弟,结果它成了第一位冰狗太监,一生的狗性福毁之一旦,可悲可叹啊……

        咳咳,现在不是想那事的时候。

        冰雨非常关心那马背上女孩的命运,再说路人也有可能被惊马踩踏冲撞,身为侠义道他又怎能放任不管。

        先要解决的是速度问题,只要赶上那倒霉的马,他有把握在一个照面把它拿下。

        刚想到这儿,他眼睛一亮,见迎面一位骑着一辆赛车过来的男子放慢了速度用惊疑的目光盯着自己,忙伸手将之拦住喝道:“大哥,把你车子借我用一下行吗,我要追前面的惊马!”

        那男子没有想到对面这个跑起来像豹子似的家伙突然拦住他,一时没有回过神,脸上浮现呆相:“啊?”

        唉,脑筋真慢,情况危急,没时间和你细说,不好意思对不起你啦!

        “扑腾!”

        冰雨一脚将他踹下地,飞身上车、单腿支地一个麻利的调头,双腿如风车般狂转,于最短时间将车子的速度提到最高,挟着烈风飞快地超过了咕噜,直追前方狂奔的惊马,引得咕噜在后面气愤地“汪汪”大叫,可惜第一个它不适应水泥路面、第二个这不是百米冲刺,距离一长,它跟人类的伟大发明比就差着一些,况且蹬车的人是冰雨。

        冰雨嫌烦,随手将两只烤鹅扔给它。

        世界立即清静了。

        这一连串的动作实在太快,冰雨的那一脚又极尽技巧将痛感降到最低,以至于那男子直到落地也未发觉自己已经离开心爱的赛车,待到猛然醒觉对方鬼魅般的动作,真以为刚才见了鬼,不由颤抖着瘫在地上大口喘气,脑袋一热,终于晕倒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

        冰雨猜到了这个结果,只好回头向他投去抱歉的一瞥,心想回头再向他赔罪吧。

        骑车是他最爱的运动之一。因为挺拔的云梦山亦有平坦之地,他四岁时就能骑这种赛车找地方玩,他那部车的轮胎和动力性经过特殊设计,不论是冰面还是雪地均可运行如飞。到了明珠后母亲曾让他买部电车代步,可他没空学开车,解决今天的事后还是让母亲把他的宝贝寄过来吧,免得再有事还得朝人借。

        只这一会儿功夫他已经追至惊马身后一个马身,比往常敏感数倍的惊马似乎预感到身后的危险,开始左右晃动阻着他不让他超过,这个缺德的动作顿时令它身上的女孩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让他担心她那小小的柳腰下一刻就要从中折断。

        虽然不知坏了哪根筋的惊马刻意阻拦,街道又窄,毕竟它不可能阻住所有的空隙,冰雨瞅准一个机会猛地加速,单车灵巧地一拐一绕,一举躲过惊马的大屁股出现在离它鼻子一米远的前方。

        惊马气急败坏地打了个响鼻,可惜它的速度已经到了极限,只能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死盯着身前那个可恶的人影,就是不能再凑近一分一毫。

        冰雨嘿嘿一笑突然跃起凌空转身,稳稳地落回车上时脚下蹬车的方向逆转、双手反握车把,车速未受丝毫影响,但他已整个转了一百八十度,变成正面对正那匹桀骜不驯的惊马,也便正面对上那女孩。

        本被吓得神志不清的女孩骇然发现,他那双幽深黑亮的眼睛爆发一道恒星般的闪光,虽然他看的不是自己,但她却感到强烈的眩目感。

        天,那是什么!

        那闪光似有形之物直直刺入惊马发红的眼内,惊马庞大的脑袋陡然大震,激冲的身形就此缓慢下来,最终完全静止了它的一切动作。

        冰雨亦停下单车,跳下来一步一步走到马儿跟前,随着他的临近,马儿眼中的血红迅速退去!

        从极动转入极静的强烈反差令魂魄差点吓掉半条的女孩惶然,好不容易明白马已经停下,连忙找到马蹬下得马来,从马身边跑开。

        冰雨没时间注意她的状态,他甚至连她长什么样都没去看,他全部的精神力都投入到惊马的眼中!

        他轻柔的话语如云絮般在空中飞舞,女孩清清楚楚地听清了他的每一个字,她有点想笑,这个人竟然在和马儿说话,不过不知为什么,她毫不怀疑马儿能听懂他那些像哄小孩子似的话。

        “HI,小马你好,为什么这么想不开呢,跑了这么久你应该累了,停下吧,好好休息一下,当你醒来的时候,你会忘掉一切,做一匹……好马。”

        最后一字吐出,“扑通”,马儿歪倒在大街上,闭眼睡了过去。同一时间,冰雨心神尽松,一屁股坐在地上。

        危机解除。除了女孩没有人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看热闹的人也就各忙各的,在恬淡的明珠镇人看来,除了山崩地裂,这世上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冰雨的确累得够呛。按照人类至上的狗屁理论,对人类施用催眠术自然要比对动物施用难得多,其实动物学家们都清楚,结论刚好相反,世上没有几人能真正百分百地催眠动物,因为动物的心灵远比人类更纯洁更清澈,它们没有那么多可供施法人利用的负面情绪。

        “这是怎么回事……马平常是站着睡觉的吧……”女孩迷惘地望着那匹乖得像小猫似的烈马,竟忘了向救命恩人道谢,。

        冰雨也不以为忤,抹了一把汗道:“长腿动物站着睡觉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这样遇到危险时它们可以迅速逃生,至于这位,它现在心理完全放松,自然就躺着睡了。”

        说着,他用力拍拍马儿的长脸,后者于沉睡中晃了一下耳朵,一副悠然的姿态,哪还有半点刚才的暴戾。

        “哈哈,你这人真逗。”女孩忍不住吃吃而乐。

        无数次从书上读到的形容词,原来是真的,女孩的笑声当真如银铃般动听,以前面对邝雨涵和水玲珑时也觉得她们的声音超好听,宛若天籁,却不会将之与银铃联系在一起,如果说前两位女孩像天界的仙女和冰山上的天女,那么面前这个女孩就是人间的精灵!

        冰雨首次有了要看一眼这个女孩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