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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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是秦允谦?”明知道不应该叫他的全名,我应该叫他哥哥,但是我还是想叫他的名字。
“嗯,在下秦允谦。”他温和的笑了起来,好像他周围的景色也亮丽一些。
“我得了一场病,好了以后就谁都不记得了……我还没见过你,所以想看看你。”我也笑了起来。
“是吗?那我就要赔不是了,你病着,我却从来没去看过。”秦允谦微笑着说。
“这怎么能怪你?你昨天才刚回来的,昨天晚上你不是差人送了好多礼物给我吗?我很喜欢,谢谢你,不过我这次来没带什么谢礼。”我笑着一摊手。
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惊讶,但是优雅的一笑:“要是庄三小姐有空,能不能赏脸到在下的陋室中品茶呢?”
“这当然好。”我高兴的点头,走过去,很自然的拉住他的衣摆。他微微一愣,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把我牵进他的院子。
“我是偷偷跑出来的,能不能派人过去说一声我在你这里?”我仰起脸问他。
“当然。”他吩咐身边的小厮,“连琐,到庄三小姐的院子里跟姨奶奶说一声,就说小姐在我这里喝茶,过一会儿就派人送过去,让他们不用担心。”
连琐点点头出去了。允谦把我领到他的书房,这里大概有上万册的藏书,整整齐齐的排列在架子上。窗明几净。大理石条案的桌子,琳琅满目的文房四宝,漂亮的青瓷大笔洗,镇纸下压着没写完的字,墙上挂着字画,墙边的桌椅上摆着围棋和棋盘。
允谦引我坐到一张红木宽榻上,榻的中间有一张小桌子,摆着各色茶具。这个年代也有茶道?我好奇的看着。
允谦不急不缓的拿出一只精致的小铜瓶,拧开塞子,到出些许茶叶在他的掌心,然后把茶叶倒进紫砂小壶,加温水,盖上盖子轻轻晃动。我知道这叫涮茶,可我从来都不知道一个男人泡茶居然也这么好看,不带丝毫脂粉之气,优雅清逸,举手投足简直可以入画。
允谦将壶中的水倒掉,看我正打量他的房间,笑着说:“我的屋子比不上三妹妹的闺房吧?都是些书,没什么可看的。”
“非也非也。”我有点着迷的看他挂在墙上的水墨画,指着问,“这是你画的吗?”
允谦转过头,看了看说:“去年的无聊之作。”
“无聊之作?”我瞪圆了眼睛,“赶明儿送我一幅?”梅兰竹菊画到这个份上,大有郑板桥的骨风了,怎么能说是无聊之作?!
“好。”允谦温和的笑笑。
“还有那个字,回来你也给我写上几幅。”我贪心的要求。
“好。”
“你的书房真好,我能不能常来?”
“好。”允谦满脸笑容的看着我,“这书房哪里好?都是些书啊,笔啊,三妹妹识字了吗?”
“当然”两个字差点就脱口而出,我马上把话咽了下去:“我年纪小,认字不多,允谦能教我吗?我喜欢你这里呢。”我看忽然看到书案上有一个小巧的书签,书签上画着一朵莲花,摇曳生姿,寥寥几笔,却韵味无穷。
我拿起来细细观赏,然后望着允谦说:“这个送我吧。”
“三妹妹是不是觉得我这里处处都是好东西?”允谦笑着说,“若是你能说出一句莲花的诗词,我就把这个送你。”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我毫不犹豫地说了最耳熟能详的句子。
允谦直直定在那里,盯住我,好久才说:“好文采!谁的诗?这两句道尽了莲花的骨气!”
“忘记谁教我背的了。还不泡茶吗?我都渴了。”我急忙转移话题。汗,竟然忘了这年头没有周敦颐的《爱莲说》。
“很快就好。”允谦回过神,忽然露出极灿烂的笑容,“为了你刚才的诗,我让你吃三年前从梅花瓣上接的雪水。那个书签归你了。”
允谦泡好茶给我,我细细的品了一口,果然甘甜清爽,满口生津。细看手中的杯子,是一只羊脂玉的方形小盅,杯子上雕着一枝并蒂莲。
“这杯子叫‘品莲’。”见我把玩杯子,允谦说道,“世上仅存一对,另一只是翡翠的,图案和这个一模一样。这对杯子是古董而且还有典故。”
“什么典故?”我大有兴趣地看着他。
“这个等你大一点再跟你说。”允谦取出一只食盒,里面有些许蜜饯,“到苏州时买的特产,要不要尝尝?”
“我明天一早能不能找你学认字?”我放下杯子问,拿了一块杏脯。允谦太好说话了,我强势的个性一定会欺负他。
“当然可以。”允谦自自然然的说。
“说话算话。”我笑眯了眼睛。
喝过茶,允谦便亲自送我回去。娘和翠姑赶忙招待,说我年纪小不听话,给允谦添了麻烦。允谦在屋里和娘拉了一些家常,我趴在翠姑的怀里听他们说话,翠姑有一下没一下的给我按摩脑袋,可能是小孩子的身体特别容易疲惫,我竟然睡着了。
弄玉风云 踏莎行 三 学海无涯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洗漱完毕,翠姑拿来粉色的头绳给我绑了两个圆圆的发髻。我晃到镜子前,看到里面有个胖乎乎的小女娃,眨着大眼睛活脱脱年画里抱着鱼的那个肥小孩,就差在额头上点一个大红点了,我想起自己前世精明干练的白领形象,实在是感觉滑稽非常,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大早晨有什么事这么高兴?”珍珠打开门帘子走进来,手里端着托盘。
“没什么。”我忍住笑,坐到椅子上。珍珠把饭端到我面前。经过我的竭力争取,我终于批准能够自己洗脸刷牙和用勺子吃饭,不用别人伺候。
我匆匆吃了两块奶酪饽饽,又喝了一碗莲子羹,急着到允谦那里学写字。娘嘱咐我过去以后要听话,然后让海棠送我去。那小妮子巴不得要这差事,看她那雀跃的样子,我心想这秦允谦要是活在现代,我就挖掘他当偶像,做他的经纪人,毕竟这份气度和这个长相,不用怎么包装要成为什么亚洲小天王还不是手拿把攥的事儿?
现在是中秋,秋高气爽格外让人舒服。我走到秦允谦的院子前,看见门口挂着一张匾,上写“如梦馆”,名字很雅,不过一个男孩子给自己住的地方其这么个名字是不是脂粉气重了点?我摇摇头,但是想到那些文人墨客还都写怨闺诗,称自己香草美人什么的,这“如梦馆”也就算不了什么了。
迈步走进书房,允谦在房里练字,身边站着两个小厮,一个是我昨天见过的连琐,另一个十岁左右,但是看上去很机灵。
“三妹妹来了。”允谦放下笔,笑着走过来。
“嗯。”我点头。
允谦把我抱起来对海棠说:“麻烦姑娘了。”
她才不觉得麻烦!我看着海棠满面红晕少女怀春的样子,忍住笑把脸别开。
允谦好像知道我为什么有这种举动,他暗暗的拍拍我的背,仍然平静温和的对海棠说:“姑娘请回吧,等三妹妹认完字,我让连琐送她回去。”
海棠依依不舍的走掉了,允谦抱着我走到书桌前,命连琐搬了个椅子,因为我个子矮,又在上面加了好几层垫子,把我放在上面。
“你这里好像都没有丫环呢,都是小厮。”我说。
“是啊,不习惯丫环伺候。”允谦吩咐道,“鸿雁,给三妹妹倒碗茶。”
那个机灵的小厮马上去倒茶了。
允谦打开一本书,开始教我认字。我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学习,允谦惊讶不已:“你姐姐敏瑶,一岁能言,四岁能诗,称为‘神童’,现在看来我们的三姑娘也不差。”
“四岁作诗?我连字还没认全呢。”我笑着指指毛笔,“可不可以教我写毛笔字?”
允谦笑着点点头,提起笔在宣纸上写下了“庄宝瑜”三个字,字体饱满圆润,骨架规整,字体间带着几分飘逸,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竟能有如此一手好字,实在令人刮目相看。
我睁大了眼睛,崇拜之情油然而生。
允谦站在桌前,提着笔向我微笑。阳光透过窗子洒在他的脸上,让他看起来有点不真实。我愣愣的看着他,儒雅的气质,带着三分仙气的风度,绝美的容貌,这样的温润如玉的少年我从来没有见过。在我的印象里,这种深沉内敛的人应该积淀了至少三、四十年的生活阅历,内心相当成熟了,才会由内而外的散发出这种气质和内涵。这个少年……真的不一般。
“你怎么了?”允谦笑着摸摸我的头。
“呃?没什么,没什么!”我迅速回神,脸有点发烫,低下了头。
“我来教你握笔的姿势。”允谦将我揽到怀里,握着我的小手,在宣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静”字,我闻到他怀里清新的荷花香,脸更加烫的厉害。老天,莫非我有恋童癖?
允谦笑眯眯的说:“写字原本就不难,只要肯静下心来练习就能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