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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门之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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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书籍名:《旗门之风生水起》    作者:城市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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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顿时目瞪口呆,本来这个大胡子蹲在地上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一站起来,我发觉这人的个子极高,几乎有一米九,光站在我面前就如一座大山一样的人物,好在身材偏单薄了一点,我估计即使没有步枪,肉搏可以在二十秒内搞定。

        我用枪一戳本.拉丹的屁股,他个子太高了,我端着的步枪正好对着他屁股,不戳白不戳。

        本.拉丹不满地瞪着我,这天他的屁股受到虐待最多,虽是如此,我也没有见到他暴走,而是向前走了几步,翻开了草皮,来到刚才藏匿枪支弹药的地方,先跳了下去。我唯恐其取到武器翻脸,赶忙跟进去,若是稍微有异动,直接一枪毙命算了!

        本.拉丹走在前面,我掏出一只打火机,扔给他点燃照明。这家伙倒是也老实,并没有去弹药箱那边动手动脚,而是径自来到坎儿井的积水坑,撩起袖子摸索,片刻从水里捞出一块用油纸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本.拉丹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放下,打开!”

        我用枪指指,命令道。

        本.拉丹小心翼翼地把物件放在地上,一层层撕开油纸,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打火机微弱的光芒下,不住向四周散发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一个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指着本.拉丹冷冷问道:“这是什么?”

        本.拉丹入迷地盯着紫色水晶体,嘴巴扭成一边,非笑似笑,眼神中显示一种迷茫的色彩,似乎在呻吟一般,许久挤出一段语言:“我也不知道,这是我们在这里挖掘地洞埋藏枪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东西,因为估计很值钱,可以用作我们对圣战资金来源的交换物,所以又藏了起来!”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发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反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喝道:“把它包起来!”

        本.拉丹唯唯诺诺,我用枪一戳他屁股,才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我心头狂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晶,居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第三案、西域魔国  七  女儿国度

        2

        两人一起爬上了洞口,方出洞口,但在帐篷入口的沙子里,猛然跳出来两个穿着当地土人服饰的人,脸上蒙着防沙的黑巾,只在之上露出一双栗色的眼眸,狠狠盯着我,他们手中各提着一把老式美制卡宾枪,用汉语喝道:“站住,放下武器,举起手!”

        我顿时凝住,想不到他们竟然直接在沙子地下埋伏,难怪我派出的岗哨一点消息都没有,居然让这些家伙摆了一道!他们将我们包围,虽然以自动步枪的射速,足以将其射杀,不过对方已经布防,那时恐怕我也已经毙命,只得乖乖放下步枪。那本.拉丹大喜,丢下紫色水晶就张开双臂扑上去,满口胡言乱语:“我的弟兄们,终于来救我……”

        其中人毫不客气地一枪托砸翻本.拉丹,骂道:“哪里来的大胡子,要是再不老实,当心毙了你!”

        本.拉丹缩在地上唧唧歪歪,看来伤的不轻。

        我哑然禁口,不声不响地挤到林白水身边,紧紧握住她的小手。

        我粗略打量一下,这帮人约莫二十来个人,十多人的固定将我们看住,剩下十多个人则游走放哨,我隐隐发觉黑影闪动,甚至布置了暗哨。心底顿时咯噔一下,这帮人不简单,布置极有正规军风范,绝对不是一帮土匪一样的乌合之众!到底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缠在我心里,越发疑惑。

        说话间,这帮人行动起来,把我们带来的家么搜罗一空,大到帐篷,小至火柴,甚至连死的骆驼也不放过,杀掉放血切肉,斩成数块装入袋子。我看的目瞪口呆,真是一帮穷极无聊的土匪!活像是周扒皮出场,差不多连沙子也要剥层皮了!

        之后土匪们——我基本认定他们就是土匪,强迫我们上路。此刻凌晨一两点,我抬头看天,沙漠上空透明度极佳,满天繁星,辨认星座确认我们在向东走,也就是我们原来预定的方位。一群人好像羊羔一样被赶着慢吞吞在沙漠上行走,从凌晨走到白天,众人一夜没有休息,本已疲惫不堪,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摆在了我们面前。原本我们都是骑在骆驼身上,省力不少,此刻只能靠着两只脚,沙漠上行走又比平常耗力数倍。当日头升起,火辣辣的毒光几乎消磨了我们最后的一丝力气,每每从沙子里拔出一只脚,转眼又落入滚烫的沙子中,似乎在烧热的铁板上行走,片刻就有人体力不支,噗通一下,倒在地上。

        周围的队员慌忙抢救,但是这时上来一个土人,抡起骆驼鞭子没头没脑砸下去,把众人赶开,叫骂道:“你这个无能男人,不要装死!赶快起来!”

        我勃然大怒,飞身上来,一把扯住那家伙的鞭子,硬生生夺下来,使得那人不禁一愣,倏然退后几步,抽出步枪喝道:“大胡子,你找死?”

        我挺胸正义凛然地叫道:“你疯了,白天行走沙漠本是大忌,又在夏日里,你不要人活吗?”

        那人狞笑道:“要你死就死,大胡子,可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

        那人心狠手辣,当真把手指扣向扳机,想要击杀我。若在平常,以我的身手绝对可以轻易避开,但是此刻身边都是队友,他们可不像我这般神通广大,身手敏捷,所以我只能一个健步蹿上前,逼近那人。

        砰!

        对方已经开火,我也脱离了队友,一个侧翻身,尽量避开子弹,突然右肩头一热,好像一把大锤重重地砸上,立马后退几步,勉强站稳,随之火辣辣地开始疼痛起来。

        那人没有一下子将我打死,偏偏他的步枪是老旧的步枪,只能像三八大盖一样上膛,我哪能让他称心如意,趁此间隙,踱步上前,用完好的左手狠狠一拳,砸在这个家伙的脸上!

        我膂力奇大,早在军中就有铁拳无敌朱恒淮的外号,最近家里养的小鬼看了日本人的大毒草,居然叫我铁臂阿童木,不管怎么说,我恨极了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用上千钧力。咚!砸在那人脸上,就如风筝吃了风力,轻飘飘地飞起来,脸上面纱落下,我猛然愣住,对方竟然是个面目姣好的娘们!

        一声暴喏,其他的土人拿刀拿枪,团团将我围住,心中忿恨我伤了同伙,正要动手,忽有人高声喝道:“住手!”

        他们的首领骑着骆驼踏踏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长条的人,打扮与那些手下并无不同,一身白色的当地麻布宽袍子,脸上蒙着纺纱黑面巾,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气质,不怒自威,一见到首领过来,其他手下就纷纷敬礼,首领那双露在外面的栗色眼珠瞟了几眼,皮鞭一指,毫无感情地说道:“把一心抬下去。”

        然后首领从骆驼上低下头,霸道十足地睨视我,太阳落在他背后,巨大的阴影顿时将我整个人包裹起来,我眼睛眯起来,听到他冷冷地问道:“你不怕吗?”

        “哼,有什么可怕的,老子上过战场,杀人放火,绝对不比你们干的少。那么多战友都归天了,老子早将这条命看淡。只是我作为领队,自然要对我的队员负责!”

        我毫不示弱地对视对方。

        他扬起骆驼鞭子,那些手下一见之下,哗啦把枪都抬了起来,一下命令,立时会将我打成蜂窝,我顿时暗暗戒备,收缩肌肉,蓄势待发,说什么也要拉个垫背的,只要不是打中脑袋,老子一时还死不了,定将你弄下骆驼,陪老子的葬!

        “休息,喝水。”

        土匪首领淡淡地说道。

        出乎预料,我稍微愣住,那首领一扬鞭子,转身走开。

        土匪部下们一言不发,也散开到周围,只是将我们包围起来。大家如卸重负,方才已经有念头决一生死,此刻纷纷有气无力地坐下,互相靠在一起。林白水面目扭曲,发疯一般扑上来,在我的伤口乱摸,满手都沾满鲜血,死死盯着,浑身不足颤动,眼神中惊恐不已,我笑笑:“放心,你老公不是第一次挂彩了。女人,不要废话,帮我把衣服撕开!”

        林白水一边帮我把伤口附近的衣服撕开,一边唠唠叨叨埋怨:“死鬼,你逞什么能,他们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土匪魔头,幸好只是肩上中枪,要是脑袋上呢?你死了,我铁定改嫁,文清就跟她新爹的姓!”

        我哭笑不得,知道这是林白水在赌气,撕开衣服,伤口血淋淋的,子弹洞上血肉外翻,不住流出浓浓的血水。我说道:“林白水,把你头上的发夹拿下来,等下我运作肌肉,把子弹挤出来,你抓住机会,一定要夹出,知道吗?”

        林白水犹豫等点点头,满面关切,就身手从头发上拿下发夹,在内衣里擦擦干净。我一运气,扭动右肩肌肉,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肌肉纤维却被打断了不少,稍稍一用力,触动神经,只觉得满身寒气冒出,仿佛不是沙漠,而是深处南极万年冰山之下一样,几乎要昏厥过去。林白水性情刚烈,这时冷静下来,见我有点不行,甩手就是两个巴掌,刺激我不要昏迷,同时叫道:“出来了,快,再用点力,就像女人生孩子,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