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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子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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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书籍名:《鬼子进村》    作者:丁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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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四份。”

            马阜才战斗本来是个相当被动的遭遇战,左叶自己也承认,“这一仗有一定的盲目性。”怎么又忽然一下屡受嘉奖呢?左叶分析说,可能有这么几条理由:一是敌我伤亡比近四比一,还缴获了不少战利品;二是这一仗迫使敌人撤了14个据点,巩固和扩大了根据地;三是当时一个步兵团基本全歼日寇一个大队的还不多。

            1942年初,左叶被提升为22团团长。到任仅3个月,就赶上“五一”大“扫荡”。左叶指挥22团,打得相当出色。

            一个优秀的指挥员,成长起来,也是要有一个过程的。

            后来,左叶率部队去了路西。以后又到了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左叶任辽南独立二师师长,率部参加奔袭廖耀湘兵团,解放辽南和营口,也打得相当不错。

            1942年一个主力团的团长,在解放战争时期任地方军区独立师的师长。进步当然不慢,但也谈不上多快。冀中根据地沦为游击区后,冀中部队和干部不少去了其他根据地,在使用和提升上,自然要受一点影响。老人们说,在冀中军分区这一级,也就十分区旷伏兆评了个中将,其余的评个少将就不错了。而路西呢,“你先数数有几个上将。”

            不过,老人们也都想得开。想想北疃被日本人杀害的百姓,想想雪村战斗牺牲的八分区司令员常德善,还计较这些干什么。吴西就说:“常德善真是一员好将,不死的话,评个上将都没问题。”采访吴西记录。

            5月16日至6月中旬:“剔抉清剿”(1)

            ◇据日方文献,日军自5月16日起停止大规模的“拉网扫荡”,各部队划分区域,分区驻扎,“剔抉清剿”:第四十一师团负责扫荡滹沱河、滏阳河和石德路间的三角地带;白泷、小川部队则以连结高阳、饶阳一线为界,负责扫荡滹沱河以北地区的敌人。

            在此期间,第二十七师团极力搜索估计逃往任丘(白洋淀东南地区)的敌集团,设法以突然袭击歼灭之。

            冀中的老人们说,要说“拉大网”那几天是残酷,可还赶不上这段日子难熬。因为日本军队也不可能天天到野地里去“拉网”,再苦也有个头。可日本军队带着汉奸在村里驻扎下来,修炮楼、挖大沟,抓干部,抢东西,一个劲地折腾老百姓。让人觉得这苦日子熬到哪天算一站?“拉网扫荡”那几天,冀中部队是受了不小的损失,可还赶不上这一时期受的损失大。因为冀中部队毕竟与日本人打了几年的仗了,又多为家乡人。人熟、地熟、敌情熟。日本人再“拉网”,也有可钻出去的机会。实在不行,只要指挥得当,还可拼个鱼死网破。从现在掌握的材料看,在“拉网扫荡”那几天,冀中主力部队陷入重围的并不多,大多已在此前转移到外线去了。陷入重围的部队,真正被敌人打散、歼灭的也不多,大多坚持战斗而后突围。所以日本人也说,在第二期作战——也即“拉网扫荡”时,“共军已经便装分散,未能取得多大战果。”而在这一阶段,敌人表面伪装撤兵,实则张网以待。而我方未能判明敌人真实意图,一些部队又转回内线,结果遭受严重损失。在这一时期率骑兵团在内线活动的李健回忆说:看到当时点碉林立,路、沟成网的情况,我们感到形势日趋恶化,骑兵活动更加困难危险;但不知什么原因,听说有些主力部队又从外线转入内线,有的部队还受了严重损失。我们电台在宗佐遭伏击就被打坏,联络不通,当时我们不知道军区、区党委于5月21、22两日曾连续发出反敌“清剿”、恢复地区指示,要求六、八、九分区主力返回中心区,以连为单位分散活动,打击‘清剿’之敌。所以有些部队跳出外线后,又返回中心区,中了敌制造假象,诱我主力上当的诡计。

            日方文献也谈到,对冀中作战所取得的“大部分战果是由于第三期扫荡剔抉作战所获得的。”

            在“五一”大“扫荡”期间,日军制造的一次残杀我平民最多的惨案——北疃惨案,是发生在这一时期;在“五一”大“扫荡”期间,我方两位级别最高将领战死的战斗——雪村战斗,也是发生在这一时期。

            ■5月27日,定县北疃村,被毒气熏得半死不活的中国人,从地道口给拖出来,然后……北疃村,位于河北省定县县城东南约60里。

            北靠沙河,当年共有220多户人家,1200多口人。这个普普通通的冀中村庄,因为“五一”大“扫荡”期间日军在此掘开地道,施放毒气,连毒带杀,杀害我军民约1000人,制造了震惊华北、震动全国的大惨案而闻名于世。

            “扫荡”北疃的部队,是日军110师团163联队上坂胜大佐指挥的大江芳若大队。上坂胜在抗战胜利后成为我方战俘。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审讯了他。制造北疃惨案,是对上坂胜指诉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坂胜对此也供认不讳。当时的审讯档案记录了他的供词:上坂胜(卷七)编号二十一第一页

            日军“扫荡”北疃村时,被毒气毒死的儿童问:你把“五·二七”事件的经过系统地谈一谈。

            答: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1942年5月27日,在冀中作战中于定县南方22公里(地点忘了)及滹沱河北岸附近,制造事件之部队是上坂胜指挥的步兵第163联队。其中,在定县南方的罪行是第一大队所为,在滹沱河北岸地区的罪行是第二、第三大队所为,其残酷手段中最毒辣的就是使用毒气,尤其是将八路军战士与住民驱入地道内而使用毒气,大批的人被杀,有的用刺刀刺杀或者用军刀斩杀及强奸等。此外为了收集情报捉住居民来拷问,以及放火和破坏,掠夺财产更不用说了,都干过。这种残酷性就是帝国主义日本军队之特征。其结果:使无数住民被杀,用具体数字来推测的话,这只限于推测来统计,即我之联队各中队所杀死、伤的人员以最低限度来计算有3000人以上。其中特别是在定县的南疃、北疃杀害八路军住民的数字约1000,又在滹沱河北岸地区,杀害约2000以上。我是如此指挥教育了日本帝国主义军队发挥了残酷性。我如何能赎回这种罪恶呢?这完全是我的责任,我痛感我的责任是重大的。我在中国人民各位面前衷心谢罪。

            被讯人:上坂胜讯问员:王宝棋书记员:徐永忠翻译:张铁转引自《“五·二七”北疃大惨案》一文,载《革命回忆录》第八期,中共定县县委党史办1982年9月铅印本。最后,法庭判处上坂胜徒刑18年。

            上坂胜虽然服了罪,但日本军方的某些人似乎还不服气。在《华北治安战》一书中,仍把日军在北疃杀害的我抗日军民统称为“敌军”,以掩饰他们杀害平民以充战功的罪行。原文是这样的:当时步兵第163联队第一大队(大队长大江芳若少佐)于5月28日在安国西南地区,急袭包围了约1000敌军,并在地道中予以歼灭。

            这里5月28日当为5月27日之误,安国当为定县之误。尽管基本的时间地点都搞错了,但编著者惟恐读者未理解他们列举此战例的真实意图,又专门把大江芳若的长篇回忆,列在了下面:关于大江大队的歼灭战,据大队长的回忆如下:警备地区南部的沙河流域一带历来治安情况很坏,民众不与日军接近。大队在此虽反复进行了讨伐,但未能与敌军交战。5月27日获得情报说,有一营共军正在召村东南方北坦村附近修筑地道。

            5月16日至6月中旬:“剔抉清剿”(2)

            大队于当夜秘密从各警备队驻地出发,采取离开道路机动前进的方法,在拂晓以前包围了北坦村。天亮时开始了战斗,敌军虽猛烈射击,但我方逐渐压缩包围圈,攻入村内。此时一直坚持战斗的敌兵突然消失不见踪影。有时敌兵从房顶上抛来手榴弹,有数处地雷爆炸。

            于是立即搜索村外的地道和村内地道口,切断了通向邻村的地道。村内地道及地下室内充满了敌兵,进行顽强抵抗,因而费了很大力气,全部予以歼灭,缴获颇多。

            我方军官以下战死三人,伤五人。

            此次作战取得胜利的原因:日军精悍强干,军纪严明,受到民众的信任,从民众中及时获得了可靠的情报;预先研究了中共方面的地道战术,出其不意地突然袭击了潜伏的敌人,并堵住了地道口。

            而上坂胜的供词中,曾引用了大江芳若的报告,说到:“大队在战斗中,使用了赤简和绿简毒气,配合机枪扫射,不仅射杀了八路军战士,而且射杀了迷失逃跑方向的居民。此外,还对村内进行扫荡,很多居民逃进地下壕内,便向壕内投入赤简和绿简毒气,使其窒息。有的居民困惑痛苦而逃出,便对跑出的居民进行残酷的射杀、砍杀等。”

            不知道是大江芳若的回忆中没有提及这一段,还是编著者有意进行了删改?《华北治安战》中所引用的大江芳若的回忆,既没有说杀害了平民,更没有说使用了毒气,反之,却说什么日军制胜,是因其精悍强干,军纪严明,得到民众信任!?

            是编著者不熟悉这段历史吗?不是,我们知道,《华北治安战》一书是战后由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纂的,而在这个战史室工作的,大多是前日本军队军人,其中不少人就参加过侵华战争,何况,从《华北治安战》所依据的资料看,有日本侵华时期上层的机密文件,具体执行者的日记、文件等,掌握的材料是相当丰富的,他们应该是知道中国方面对北疃事件的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