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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梧桐落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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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三章

书籍名:《待到梧桐落叶时》    作者:莫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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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几天,‘英华’大学那个大四的交换生就要来了!”这天一大早,林悦就冲回寝室,发布了她的独家大新闻。

        从开学就听说了这个消息。“英华”大学是全国性的重点大学,作为伙伴学校,“英华”和“圣华”每年都会交换几位品学出众的学子,作为学校间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途径。只是,一般都是大二、大三年段为主,因为大一作为新生,连本校都不熟悉,而大四,面临的是毕业,寻找工作,或者考研,也就没必要交换的了。

        可是这次交换的五位学生中,其中一位竟是大四的。据说,还是“英华”大学法律系中最为出色的一个。这岂不是很奇怪吗?

        “我听说,这位学长可是长得很帅哦,好像叫什么楚辰,对了,就叫楚辰。”林悦还在不停地发布她探听到的八卦。

        彦萍、杨亦也纷纷围了过去。

        唉,毕竟是女生,哪个不喜欢帅哥才子的。除了……小末。

        “楚辰?楚辰?”好熟悉的感觉。这个名字,这两个字,仿佛是相知了很久,很久的。

        小末无奈地摇摇头,最近不知怎么了,好多东西都是两个字:“熟悉”。对夏氏夫妇的熟悉,对小蓉的熟悉,对这个名字的熟悉……最近的“熟悉”真的很多,难不成换了颗心,还真的不同了?还是说,这颗心跟他们都认识?这未免也太离谱了。小末摇摇头,抛去自己那不切实际的空想。

        每年有交换生,学校都会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同时让这几位交换生作自我介绍。今年也不例外。

        时间定在九月二十五,按时节,早已是秋天,可是天却依旧炎热,与夏天真是无异。偌大的礼堂,上千学子、教师坐着,就算有十台空调,依旧感到闷热。幸好小末从小畏寒,却不惧热。只是,在校长、教导主任等多位领导的唾沫攻势下,她的眼皮开始打架。

        突然间,胳膊肘被狠狠顶了下。

        “快看,是楚辰啊!”边上的林悦兴奋地叫着,双手早已不自觉地挥舞起来。

        睁开沉重的双眼,向台上看去。

        台上站了五个来自“英华”大学的交换生,但是距离太远,小末只看到模糊的身影。然而,奇怪的是,她清楚地知道那个楚辰是站在最右边的那个,甚至,脑中可以清楚地浮现出他的模样。

        心,有那么瞬间仿佛停止了跳动,脑中一直浮现着一个声音……

        “楚辰……”

        心,从停止趋向跳动,再从跳动到跳跃,最后频率越来越高。这是怎么了?难不成小说中一见钟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吗?小末不相信!一直以来她的理智都是高于感情。她强压下心头的异样感,低下头去。

        耳边却回荡着台上楚辰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楚辰……”

        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大礼堂回到寝室,只是觉得一切都恍惚在梦中……好在寝室中那几个正在热热烈烈地讨论那楚辰,没人顾及到小末。这是怎么了?小末不明。从来,没有这样的心慌;从来,没有这样的冲动;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

        或许真是自己太累了。大二的课比大一更为繁忙,虽说是艺术系,不如其它的系课程繁重,可是还是比以前沉重了许多。

        “你们慢慢聊,我去图书馆了。”帅哥的话题不适合她,更何况还有莫名其妙的感觉。图书馆是唯一的避风港啊!

        “不是吧,小末你又去?”林悦率先开口,小末从开学至今平均算来几乎每天一趟。走得比寝室都勤快。

        “一聊帅哥就走人,小末,你难道不心动?”杨亦也诧异。

        小末嫣然一笑道:“帅哥就留给你们讨论了,我去书中找帅哥。”

        “唉~书中自有颜如‘宝’啊!”林悦佯装叹息。

        “小末,早点回来,不要错过吃药的时间啊!晚饭我给你捎回来。”彦萍是最明白小末的。一旦去了图书馆,一定会错过晚饭时间,连着吃药的时间也耽搁了。

        “谢谢!”说完,也不在乎另两个的叹气,径自拿上摘记本,离开了。

        在这个校园里,小末最喜欢的就是图书馆。“圣华”的图书馆分为五层,艺术类书籍在第五楼。而今天,她没有象往常那样去五楼看艺术书,而是去了三楼看文学类的书籍。

        她是喜欢文学的。在她选择专业的时候,院长曾经建议她选择文学系。可是她没有,文学与绘画,早已不知孰轻孰重?只是不知为什么,在填写志愿的那一瞬间,她最终选择了绘画,选择了艺术。也许是害怕自己的病,文学系不会接受,相对来说艺术系就松了些。

        此刻,正是傍晚,图书馆人不多。

        小末拿了本小说来到窗前的位置坐定,静静地开始看书。这是一本不有名的作者写的爱情小说,却很精彩。才看了几页,就吸引了小末全部的注意力。

        她喜欢看书,不管是散文、诗歌,还是小说、传记,她都喜欢。她看过长篇小说《红岩》,深深为之震惊;也看过网络上各种稀奇古怪的小说,例如传奇、穿越;她研读过《诗经》,同时也看过泰戈尔的《飞鸟集》……书,是她最喜欢的。几乎,除了上课,画画,她的时间都在书里。

        不记得到底看过多少书,也不记得到底看过些什么书,很多时候,看书并不是为了去记忆些什么,而是享受那种看书的过程,随着作者的感情,随着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不断变换自己的心情。

        不记得,是在哪本书中看到过一段话,至今也成为她摘记本首页上的文案。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又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又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面对爱你的人,用冷漠的心,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却装作毫不在意。”

        网上曾经对这段话的出处有很大的争议,有人说是泰戈尔写的,也有人说是现代某位诗人的作品,然而对小末来说,作者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喜欢。是的,她喜欢这首诗,甚于任何。

        因为,对她来说,爱,是那么的遥远……

        书,是看得极认真,小末看书向来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看到喜欢的句子,她还是会像小学时那样,认认真真地在摘记本上摘录下来。

        身边不时有人走动,对面的座位也有人坐了下来,只是,她没有注意。

        许久,眼睛有些酸痛,她眯了眯眼,把目光投向窗外。待转回目光却赫然发现对面坐的人竟是他!

        楚辰!心,猛地一蹬。

        来图书馆的路上,听到很多人都在讨论的主角,现在竟然坐在她的对面?

        他帅吗?

        也许吧,从来,小末对人的外貌就不是太重视。在她眼中,没有美女,没有帅哥,没有恐龙,也没有青蛙。

        他,是比一般男生帅气了点,皮肤似乎是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与某个明星有些相象。他微低着头,鼻梁挺高的,眉毛挺粗的,睫毛挺长的,随着他的眨眼,一动一动的。

        这样的脸即便是在茫茫人群中,大概也是醒目的吧!在她的生活圈子里,这样的脸她应该是没有见过的。可是,既然没见过,为什么却会这样的熟悉?

        小末想得出神,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的目光一直在他脸上。

        冷不防,他抬起了头,四眼相对,他没有说话,只是对着她微微一笑,随即又低下头继续看书。来不及避开视线的小末,只好报之微笑,以掩饰心虚。

        那是一对明亮、深沉的眸子,像是一池柔静、清纯的湖水,却也像深邃、内敛的大海。

        他笑起来,很亲切,仿佛就像认识了很久的朋友般。

        朋友?她这是怎么了?小末猛一惊。手慢慢按住自己的心,收回自己的目光,也收回飘散的思绪。

        不管对面这个男生如何,都不是她莫小末该想的。

        深深地吸了口气,缓缓地呼出,重复,再重复……终于,心,平静了。小末轻轻合上书本,离开座位,把书放回原位,离开了图书馆。

        她的目光再也没有看他一眼。从来,她的克制力就极强。

        只是……

        如果她能回头再看他一眼,她就会看到那双深邃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她,直到她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如果她有超人的听觉,她就会听到他那声无奈的长长的叹息,在她离开后;

        风平浪静的脸上,此刻却是那样的波涛汹涌。

        眉,紧皱着,心,悸动着……

        莫小末啊!

        楚辰在心头默默呼唤着这个名字,再次长长叹了口气,闭上了双眼,待再次睁开双眼,已是一脸的云淡风轻……

        而后的几天,日子很平静。

        小末也没有再见到那个叫楚辰的交换生。

        至于小蓉,据说最近文学系的作业堆积如山,要背的,要查的,要写的,因此最近跑309的时间也少了。

        寝室里,也依旧是吵吵闹闹,没了小蓉,林悦照旧还是和杨亦吵闹,只是吵的次数少了。

        国庆节终于来临,这是每个学生最喜欢的,因为可以休假一周。

        小末也整理了下,打算回家。曾经说好每周回家,也真的是每周都回去。每周五回家,周日下午返校,加上做作业、吃饭、睡觉,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如今,能在家住上一周,那是多么幸福啊!

        夏父没有来接她,因为每到月底,公司总是很忙,更何况国庆全公司休假,在此之前就会有很多的工作需要结束。夏父曾说让公司的人来接,可是被小末拒绝了。

        她说她可以自己回家。她就真的一人提着大包,站在了学校门前的公交车站上。夏母曾经说过可以打的回家,可是小末却还是习惯了那拥挤的公交车。

        离开学校时,也正值下班时间,所以公交车特别的拥挤。小末好不容易挤上公交车,待站立下来已是汗流浃背。

        开始有些后悔,早知道这么挤,真的不如打的。不是因为拥挤,而是害怕自己的身子。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上了“贼车”也就只好坐到底了。好在,这辆公交车可以直接到公交车总站,然后就有直接的公交车到家。

        公交车摇摇晃晃地开了大半个钟头,终于停在了公交车总站。大半个小时后,小末坐上了直达夏家的公交车,这次不用站着,可以安稳地坐着了,因为这辆车是开往城郊的,乘坐的人并不多。

        夏家是在城市边缘的别墅区,这辆公交车会经过,不用再转车,因此,小末也安了不少心。一路上看着窗外的风景,却没有了往日的精神。看来今天是有些累了。

        一个小时后,终于到达了夏家所在的小区。

        小末拎着大包,跳下车,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心情顿时变好。总算是到家了。欣然地笑着,迈着轻快的脚步走向她的家。

        在她跨进小区大门后,一辆黑色轿车无声息地停在了小末刚刚下车的地方。

        她总算安全到家了。

        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的他,缓缓闭上双眼,轻轻松了口气。

        如果,公交车不是那么拥挤,小末或许会发现一个身影从她上公交车开始,一直离她不远,一直看着她;

        如果,不是公交车总站人太多,她也可以发现,他一直在她左右;

        如果,不是在坐上车后一直都只盯着窗外的风景,她会发现,一辆黑色的轿车一直都跟在公交车的后边;

        如果……

        跟随她,只是为了保护她,只是为了看她平安回家,只是为了看到那似曾相识的脸……

        小末一进家门,却发现大厅中坐着一位与夏父年龄相仿的伯伯,正与夏母聊着。记忆中,他是爸爸公司的法律顾问,姓钟。

        “小末,回来啦?”  夏母看到小末,心中大喜。

        “嗯。”小末甜甜一笑,随即叫,“钟伯伯好!”

        “你怎么知道那是钟伯伯?”夏母疑惑不解,照理小末是没有见过的。

        “是啊,丫头,怎么知道我的?”钟先生也很惊讶。

        小末粲然一笑说:“那日钟伯伯来电话,是我接的,我记得钟伯伯的声音。”

        钟先生大笑:“好聪慧的丫头啊!怪不得你爸妈这么疼你,要为你开生日Party。”

        这下轮到小末惊讶了:“生日Party?谁生日啊?”

        夏母笑盈盈地拉过小末坐在沙发上:“你这丫头,这到是忘了。你不记得跟你说过要帮你办介绍会的吗?”

        小末略有所悟地点头,记忆中确有过这样的对话。似乎是她来到夏家的第一晚。

        “现在定的是10月5日,也就是你生日那天。生日会和介绍会一起举办,怎么样?”

        “生日?”小末喃喃地轻唤着这两个字。

        10月5日,生日?这是一个很生疏的概念。院长的确说过她的生日在这个时间,可是,这些年来,她从来没有生日。只有每年孤儿院的建院日,才是众小孩一起的生日。

        “好吗?”夏母询问着。这是他们为她办的第一个生日会,他们都只是希望她快乐。

        “谢谢妈!”声音微微有些哽咽,没有办法不感动的。这一个多月来,他们事事都以她为先,询问她的意见,听任她的想法。这样的父母,她唯一能作的就是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