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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籍名:《欢喜世家》    作者:蔡小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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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倘若现在有一大羣人贴在外头偷听我们讲话,我也不会感到意外。”

提起这个,两人不约而同地相视苦笑。

小镇上就是这么回事,说好听点是关心,说难听点就是好窥探他人隐私,有些热心过度。

“中国人样样好,就是太不懂得尊重别人的隐私。”译人有感而发的说。

“你在美国一定没有这些困扰吧?”她好奇的问。

“没错,只不过我觉得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当我在美国时想念的全是这些熟悉的人事物,这次回来重新感受这一切,却有种窝心的感觉。”

琪英耸了耸肩,“我没有离乡背井过,所以没有你那种感觉。”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可以这么平心静气地谈论这么久。

“妳该感到庆幸,在家人身边是最温暖的。”译人微笑道。

“这几年你爸爸也挺无聊的,好像除了跟我老爸斗嘴外,就没有其它娱乐或嗜好。”

“娱乐?”译人想了想,笑道:“赚钱算不算是一种娱乐?如果算的话,那他倒不缺乏娱乐。”

琪英不禁噗嗤一笑,“我爸也是。”

乍见她甜美的笑容,一时之间倒教译人有些看呆了。

“嗯,咳,我们出去吧。”他清清喉咙,极为绅士地一摆手。

“谢谢。”琪英脑袋里还兀自停留在方才的笑意中,丝毫没有察觉他的异状。

打闭包厢门,音乐和嘈杂的人声再度钻人他们耳里,方才的对谈似乎已经变得遥远而不真实了。

宴席又上了一道新菜,是清蒸石斑鱼,琪英抓起筷子就往鱼身进攻。

没有理会众人好奇的眼光,更没有瞥见译人不经意抛过来的眼神。

第二章

自从译人走马上任之后,农会里所有大小部门的女性职员们,便陷人了一股疯狂的倾慕风潮中。

从办公室里的热力看来,琪英不难想见台北市长马英九先生受民众欢迎的景况。

比起马市长,虽然译人的魅力还无法遍及全市,但他肯定是全欢喜镇和全农会里最受欢迎的最佳男主角。

尽管琪英身处快被数字淹没的会计室里,但她耳旁还是不时会有各种流言窜过来窜过去的。

比方有十几位云英未嫁的女同事,组成一个明争暗斗团,专事争奇斗妍,好吸引译人的注意。

当然,还有那种自命清高或是抱着灰姑娘心态的人,不屑用精心妆点过的外貌招蜂引蝶,她们三不五时地出现在译人会经过的路线上,然后抛给他一个浅浅的微笑就跑,希望用笑容吸引他的目光。

不过最厉害的当属那种勇于示爱的女同事,光是巧克力和亲手织的毛衣、点心,就堆满了他的办公桌,旁边还不忘附上一张小卡片,上头写着自已的芳名。

看来,为了吸引译人的注意,全农会未婚的女性无不卯足了劲。

琪英低头写着会计帐目,眼角余光瞥见几名笑得暧昧的女同事,正在一旁叽叽咕咕地讨论着译人今天的穿著打扮。

“留美硕士就是不同,光看他穿着白衬衫、蓝背心和牛仔裤,就觉得帅劲十足。噢,真是怎么看怎么帅。”其中一妹一脸迷醉地说。

其它人立刻七嘴八舌地加人讨论的行列。

“我今天经过他办公室时,他还抬起头对我微笑。天哪!他笑起来好迷人,牙齿好白,好像广告明星喔!”

“讨厌,妳是不是又借机跑去偷看他了?我就知道妳最喜欢假公济私了。哼!他是我们大家共同的目标,妳怎么可以做出这种偷跑的行为?”

“拜托,总干事喜欢谁是他的自由,妳管得着吗?”

“妳说的是什么话?”

眼看着一场女人的战争就要爆发了,琪英不禁大大叹了口气。

若非她清楚的知道现在是公元一九九九年,而不是古代的话,她还真有点怀疑是不是见到皇帝选妃的情景了呢。

“琪英,妳有什么感想?”文莺突然悄声问道。

“什么?”她有些闪神,没听清楚她的问题。

文莺朝那羣女人聚集的方向努了努嘴,“就是她们呀,听说不只是我们传统部门这边,就连生鲜部门和信用部门里的女职员,都为总干事抢破了头呢!”

“可见得大家生活太无聊了。”琪英没啥兴趣地回了一句。

“话不能这么讲,译人的确是长得人品出众,再加上国外留学回来,还担任“大官”级职位,很难教人看了不心动的。我看全农会就只有妳对他半点兴趣都没有。”文莺取笑道。

她干笑两声,“要我对他有兴趣?再等一百年吧!”

“琪英,其实你们两个看起来真的很速配,为什么偏偏不来电呢?”

“我们刘家跟他们张家好像上辈子曾互倒过会,所以怎么看对方怎么不顺眼,不打起来就该庆幸了,怎么可能来电。”

“我知道妳爸和张桑从小吵到大,小到偷挖番薯,大到抢同一个女朋友,而且他们两个最喜欢互别苗头了,又爱“膨风”,所以会这么吵吵闹闹的自然不稀奇。但是妳和译人不同,你们两个有什么好吵的?”文莺纳闷地问。

“八字不合。”琪英简单地回答。

“统统赖给八字,未免太不负责任了。”文莺不以为然的说。

“要不然我也无法解释。”她侧头想了想,恍然指出,“对了,还有他很白目。”

“这算什么理由?”<br  />


“阿姨妳不知道,那是他在你们面前表现得彬彬有礼。我跟妳说,从小到大,他就以激怒我为乐,这种痛苦你们是不会了解的。”说完,琪英还煞有介事地叹了口气。

文莺闻言,噗嗤一笑,“哪有这么严重?”

“是没这么严重,不过我看也快差不多了,倘若我再不加以制止,只怕今后他会滥用职权来欺压我。”

“他不是这种人,或许他对妳会顽皮一些,但是他的人格……”说到这里,文莺眼睛突然一亮,“很奇怪吔,他为什么对所有人都很有绅士风度,唯独对妳不同?说不定他对妳有特别感觉呢!”

琪英看了她一眼,“阿姨,妳想象力太丰富了。”

“这也说不定。”文莺陷人深思里。

“阿姨,妳想太多了。”琪英摇摇头,将注意力转回面前的报表上,“快点工作吧!”

文莺打量了她半晌,发觉琪英当真对这个话题一点兴趣都没有。

唉,这两个年轻人的事真是令人伤脑筋。

他们两个都是她从小看到大的,他们的幸福和快乐自然也是她关注的焦点之一,假如他们俩可以凑成一对的话,那该有多好?

刘张两家也对立够久了,人家说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他们两家吵闹多时,也该到“合”的时候了吧?

文莺自顾自的想了半天,却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她索性不想了。

吃完晚餐,看完八点档连续剧,乡间的静谧夜晚又重复着每日的无聊,单调到就连草丛里的小昆虫都不太认真地吟唱了。

其实也难怪欢喜镇上的居民们会对刘张两家的一举一动如此关切,除了他们财大势大引人注目外,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乡下日子无聊,大伙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张大眼睛、竖直耳朵等流言。

琪英洗完澡,边擦着甫吹干的蓬松秀发走回房间。

“小姐、小姐,老爷回来了。”

在他们家帮佣已久的小兰匆匆忙忙地跑过来,两根辫子在脑后晃呀晃的。

“小兰,我不是要妳叫我琪英就好?念了三年,怎么妳就是改不了口?”琪英没好气地说,伸手轻轻地在她头上敲了一记。

不过在这个民风淳朴、思想行为保守的欢喜镇上,像小兰这样恭敬且温顺的女孩还不少。

这也就是琪英喜欢住在乡下的原因之一,因为民风淳朴的人们,总是热情且友善,虽然有时他们会显得热情过度,但无伤大雅。

“小姐,”小兰还是改不过来,她腼腆的笑着,“妳就别再为难我了,我是个下人,怎么可以直接叫妳的名字呢?”

“现在已经是民国八十八年了,不是民国初年,每回听妳小姐长、小姐短的,我都快要产生错觉了。”

“小姐……”

琪英轻拍额头一下,“算了。妳要跟我说什么?”

“对了,老爷回来啦!”

“回来就回来。”话一说完,她突然觉得不对劲,惊讶的问:“老爸到哪里去了?怎么晚餐的时候没有看见她?”

话说回来,她这个做女儿的也太混了,居然连老爸不在家吃饭都没注意。琪英暗忖。

“不知道,不过老爷好像不太高兴,他还喝了一点酒。”最后这句话,小兰说得很小声。

“我去看看。”说完,琪英连忙往大厅方向走去。

客厅里,脸色通红的刘火旺边打着酒嗝,嘴里边叨念着“有……有什么了不起的?兄子才念个硕士,就大声成那副德行……改天我叫阿英也去美国一读个女博士回来,看谁厉害。”

“阿爸,你又在念什么了?”甫踏进厅口的琪英不解地问。

刘火旺一听到女儿的声音,急急忙忙睁大一双醉眼,“阿英,妳明天就收拾行李,到美国念个女博士回来,知道吗?”

“阿爸,你喝太多了。”

“我才没有,明天阿爸就帮妳把农会的工作辞掉,然后买张机票去……”他努力维持清醒。

“去睡吧。”她推推父亲,没好气地说:“早睡早起身体好,你明天不是还要去工厂巡查吗?”

刘火旺又打了个酒隔,“唉,妳不知道,实在太令人生气了,如果我没有说给妳听,妳是不会明白阿爸受的窝囊气……”

“你又跟张伯父吵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