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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书籍名:《经济解释》    作者:张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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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理论的推测一定要「可能被事实推翻」。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是没有解释能力的。可以说,所有实证科学(Empirical  Science)的主旨,是要创立一些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句子或言论来作推测的。换言之,科学不是求对,也不是求错;科学所求的是「可能被事实推翻」!可能被事实推翻而没有被推翻,就算是被证实(confirmed)了。前文我说过,推测现象的发生与解释现象是同一回事。推测可能被现象推翻,但却没有被推翻,现象的发生证实了推测,那么现象就算是被解释了。当然,一个现象可以有多个理论解释。我将会在下文谈及不同理论的取舍问题。

但这里我要说的重点是: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之所以没有解释能力,是因为这样的理论不可以被事实验证。套套逻辑不可能错。既然不可能错,又怎可能被事实推翻呢?一个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是一定要可以在想象中是错了的。套套逻辑不可能错,连在想象中是错了也不可能,所以没有解释力。除套套逻辑外,我们还可以指出其它四种情况,可使理论不能被事实推翻,因而废了理论的解释力。这些是第五节及第六节的内容。

可能被事实推翻是重要的,但假若一个理论的推测被事实推翻了,我们只有两个选择。其一是将现有的理论放弃,另创理论;其二是设法附加条件以资挽救,但正如前文谈特殊理论时提及过,这样挽救理论须付代价,而代价是不应过大的。今天可能被事实推翻而没有被推翻的理论,明天可能晚节不保——这是科学进步必有的过程。但今天还没有被推翻,在今天也就有其用场。解释现象的用场是衡量理论的最重要准则。理论是不应该以对或错来衡量的。

以句子或言论作推测,是以可以被验证的含意(testable  implication)为主。这些含意是由理论推出来的。在逻辑学上,最重要的含意规则很简单:假若A的发生含意B的发生(A→B),那么B的不发生就含意A的不发生(Not  B→Not  A)。这是最基本的验证方法。举一个例:假若下雨(A),天上就一定有云(B),其含意是,没有云(Not  B)就一定没有雨(Not  A)。假若没有云但却有雨,那么下雨(A)必定有云(B)之说就被事实推翻了。

验证一个理论含意的唯一办法,是以事实反证。这点很重要。要验证下雨必定有云这个含意(验证A→B),是要以没有云就没有雨(Not  B→Not  A)的事实作反证。以没有雨就没有云(Not  A→Not  B)来验证,是一个很常见的谬误(在逻辑学上,这谬误叫做Fallacy  of  Denying  the  Antecedent)。A的发生含意B的发生,A的不发生完全不含意B会怎样。说没有A就没有B,是谬论,但在谬论中过日子的人何其多也!例如,经济学假设每个人都会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A),所以在某些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努力工作(B)。有些低手认为人不一定争取最大利益(Not  A),所以在同样条件下每个人不一定努力工作(Not  B);这是谬论。

一九四六年,一个名为纳斯德(R.  A.  Lester)的经济学者,发表了一篇举世瞩目的文章。他调查研究波士顿的私营运输公司雇用司机(驾驶员)的政策之后,就直指经济学上大有名堂的「边际生产定律」是错了的(「边际」一词,过些时我才作阐释,该词于此并不重要)。根据经济学的假设,每一个私营企业会设法争取最高的利润,所以在雇用货车的驾驶员时,在边际上一个驾驶员的生产贡献所值,是会等于他的工资(这就是「边际生产定律」其中的一个含意)。纳斯德遍问波士顿的运输公司的主事人,发觉他们往往不管「争取最高利润」为何物,所以就说,边际生产定律是错了:驾驶员的工资,不会等于他们在边际上的生产价值的。这就好象上文所说的没有雨就没有云的谬误。

我可举一个有趣(而非事实)的例子,来说明「A→B,所以Not  A→Not  B」这个谬误。话说有一群人,每个都是白痴,对世事茫然不解。经济学者却假设他们每个人明智地争取最大的利益。事实上,这些人都是白痴,所以这个经济假设显然是错了。这些白痴听说汽油站很好玩,于是每个人都开办油站了。因为是白痴,他们之中有些把油站建在荒山之上,有些建在密林之中,也有些建在海上的。没有公路汽车经过,油站怎可以生存呢?但他们当中有几个同样的白痴,却胡里胡涂地把汽油站建在公路旁。过不了多久,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只有在公路旁建油站的白痴能生存。事实上,他们是不知自己所为的。经济学者假设他们懂得怎样争取最大利益,显然是错了的,但留存下来的油站,却刚刚与争取最大利益的假设不谋而合。假设白痴懂得怎样争取利益虽然是错了,但却准确地推测了白痴建油站在公路旁的行为,这些行为于是就被解释了。说他们不知所为,所以油站不会建在最有利可图的地方,是谬论。

中国古代有一个传说,认为月蚀是一只很大的天狗把月亮吃掉。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中国人曾以这无稽的假设,准确地推测了月蚀所发生的时刻!这个月蚀时刻理论是错了的,但却大有解释(推测)能力,算是有用的理论了。我们今天的月蚀时刻理论代替了中国古时的,不是因为今天的对而昨天的错,而是今天的有较大的一般性,可以解释天体中的其它现象。说不定到了明天,今天的月蚀时刻理论也可能被证实是错了的。但对或错都无伤大雅。套套逻辑是绝对的,但没有解释力。有解释力的理论可能错,但更重要的是可能被事实推翻。不管是对还是错,有解释力的理论就是有用的理论。说没有天狗吃月亮,所以不能以此准确地推测月蚀的发生,是谬论。我们要将问题分得一清二楚。

(《经济解释》之四)

第五节:模糊不清与互相矛盾

可以解释现象的理论,必然有被现象(事实)推翻的可能性。这是任何一个忠于实证科学的人的座右铭。我在前文不厌其详地提及过,像套套逻辑那样的、不可能错的「理论」,因为不可能被事实推翻,所以就全无解释力了。然而除套套逻辑以外,还有四种情况会使一个理论免于被事实推翻的可能。在这第五节内我先谈两种;最后两种情况将于第六节评述。

首先要谈的,是我以前在其它文章里曾打趣地称之为「高斯第二定律」的。在他那篇发表于一九六○年的石破天惊的雄文(那世称「高斯定律」即源于此)中,高斯提出了一个人所共知,但在此以前没有人曾明显地提出来的哲理。在千方百计地试行理解庇古(A.  C.  Pigou)的经济分析但总不明其所指之后,高斯写道:「模糊不清的思想,是永远不能清楚证明是错了的。」

是的,概念或分析模糊不清,不可能清楚地错,所以也不可能清楚地被事实推翻了。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一个先决条件是:理论的本身要首先清楚地显示,它有错的可能性。「下雨有云」可能错(但从来没有错);「春天开花」可能错(也从来未曾错过)。但假若我们不清楚什么是云,怎样才算是春天,对或错又从何说起呢?

在经济学上,模糊不清的概念多的是,所以无法以事实验证的理论——不可能清楚地被事实推翻的——层出不穷。最有名的模糊不清的理论,是马克思的《资本论》。例如「剩余价值」究竟是什么?一些学者说是租值,一些说是利息,一些说是利润,另有一些说是完全没有这样的一回事。说来说去都不清楚。马克思本人说「剩余价值」是资本家付工资后所余下来的,但其它生产成本还没有被全部减除,又怎可以说是剥削工人之所得呢?其它在《资本论》中的概念,如「上层建筑」之类,也是模糊不清的。

奉马克思为神明的中国领导者,懂得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但他们没有指出,马克思的理论从来没有人试用事实加以验证。中国不验证可能不奇怪,但为什么西方的学者也没有将马氏的理论付诸验证呢?答案很简单:模糊不清的理论,是不能被验证的。很不幸,不可能是错的理论,竟然被一些盲目附从的人认为「不错就是绝对」。这是科学之外的逻辑了。

模糊不清的概念或理论,可不是马克思发明的。在马氏之前的天才李嘉图(D.  Ricardo)——此公对马氏影响甚大——就搞不清楚「资本」及「成本」的概念,以致他的「工资铁律」与「租值分歧」的学说,使后人看得不明不白。近代的大宗师之如奈特(F.  H.  Knight)——他有五个学生获得经济学的诺贝尔奖——也中了模糊不清之计。奈特将风险(risk)与「变化莫测」(uncertainty)一分为二,但我们现在想来想去也不知道有什么分别。

凯恩斯的《通论》也是模糊不清,所以该理论的某些重要部分,没有人敢夸言曾作验证。功用(utility)理论的鼻祖边沁(J.  Bentham),主观地以功用为快乐,后人不知所指。近人艾智仁问:「什么是功用?」也就成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