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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书籍名:《爱呀好正点》    作者:莫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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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震武跟在他身後,急急地追问:“老大走了,我们怎麽办?”

“当然是休学。”

“啊?你也要休学?为什麽?”

“因为我也决定不当不良少年了,你也辞了吧。”

“不当不良少年?那要当什麽?”萧震武一头雾水地问。

“改当菁英份子,而当菁英份子最快的方式,就是和过去划清界线,去国外留学,懂吗?”

好像很有道理,虽然他不太明白,不过既然老大走了,方皓也要走,他当然也跟著一起走喽!

“好!就听你的,当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菁英份子!”

方皓露齿一笑,勾著好兄弟的脖子,一块去训导处拿休学申请书去。

第七章

中原标准时间十一点正,微风吹开了窗帘,让窗外的阳光洒进,一圈圈的金光点点落在床上那张粉嫩的娇颜上。

床上人儿感受到刺眼的光线,轻吟出声,不耐地翻了个身,盖在曼妙身躯上的薄毯就这麽滑到地板上,露出了大半春光。

不敌阳光刺眼,那一对惺忪睡眼不情愿地睁开,半梦半醒地瞄著墙角一堆残骸,很眼熟,看起来有点像她昨天才新买的闹钟……

“我的天!”床上的人儿惊叫一声,立即弹跳起来,俐落的身手与前一刻慵懒如猫咪的娇态判若两人,穿衣、洗脸、刷牙、梳头,尽在粗鲁的动作中完成。

梳妆台镜子里,映照出她娇滴滴的脸蛋,七分醒的大眼睛顾盼迷人,总是问著迷糊又可爱的光芒,谁会相信依然白泡泡、幼咪咪的她,已经二十九岁了。

“要死了!快赶不及婚礼啦!”汪采湘抓了皮包,便往门口冲出去,山止刻拦了一部计程车。“碧晶饭店,谢谢。”

她从皮包里翻出随身镜子,从来就不喜欢化妆,所以粉饼或眼影之类的就免了,补了个亮粉色的口红,便大功告成了。

今日是文俊哥哥结婚的大喜之日,要是错过了,老爸老妈不把她骂死才怪,文俊哥哥也会抱怨。

她和大自已五岁的文俊哥哥自幼便是感情很好的邻居,爸妈就她这麽个女儿,自然也将文俊哥哥当成自己的儿子般疼爱,今日他的婚礼等於是两家的大事,爸妈昨儿个便北上投宿在饭店,知道她有赖床的习惯,所以也劝她一块住,但她宁愿睡在自己的小窝,比较舒适。

新娘子是文俊哥哥大学时期的学妹,她见过一次,眉清目秀、文文静静的,配文俊哥哥刚好。

计程车驶入市区後便缓慢下来,台北市很少有不塞车的时候,尤其是周休二日,她观察了下路况,再瞄瞄手表,饭店就在两个红绿灯之後,但时间也迫在眉睫,所以她决定实行备用方案,直接请司机停到路边,付了钱後便下车。

所谓备用方案便是——冲!

她对自己的脚力很有信心,赖床赖久了,跑步的速度也会变快,这是多年来训练的成果,即使穿著一局跟鞋亦不受影响。

一路冲到了饭店,正好赶上婚礼,她用最快的速度整理仪容,拨顺凌乱的秀发以湮灭睡太晚而火速冲来的证据。布置华丽的喜宴上,两位新人才刚刚就定位,她也是,不著痕迹地在老妈旁边坐下。

汪母白了女儿一眼,低斥道:“又睡过头了?”

“才不,是打扮花了点时间,妈,您今天真美耶!”她甜甜地笑道,意图粉饰太平地转移老妈的注意力,最好的方式就是赞美她。

“油嘴。”没有女人不喜欢别人赞美她年轻美丽的,汪母虽表面上叨念她,心下还是很高兴,忍不住向女儿炫耀自己昨天去百货公司瞎拼的战利品。“瞧我这首饰和身上的行头,都是去世纪百货公司买的,逛了一整天哩,回去可以向张太太、李嫂子她们炫耀,止月定让她们羡慕死我了!”

母亲口中的世纪百货公司,是上个月才开幕、位於大台北信义商圈中心的商场大楼,外观独特的建筑及创新前卫的内部设计,曾引起电视媒体争相报导;除此之外,它最受到瞩目的就是引进三百多种国内业者未曾代理的服饰精品,专家预测,世纪百货公司大胆的创举将带领起东亚一股流行风。

开幕当天万头攒动、盛况空前,而汪采湘因为一来没有赶流行的兴趣,二来讨厌人挤人,所以在家里睡大头觉。

“爸呢?!”

“帮王伯伯他们当总招待,不知忙到哪儿去,喔有了,在对面。”

汪采湘寻到爸爸的身影,朝他挥了下手,便和妈妈两人一块在位子上静静观礼。

台上的主婚人向宾客介绍两位新人的家世背景,以及如何认识、结缘到决定厮守终生的过程,台下的人则频频打量这对璧人。

文俊哥哥身著一袭白色西装,里头配上暗红色的衬衫,形成强烈的对比,将斯文尔雅的气度及修长的身材衬托得更为出色。采湘观察到婚礼上有不少年轻女子对新郎露出欣赏的目光,同时惋惜又少了一个单身好男人,她了解那感觉,一如六年前自己的心境。

文俊哥哥曾是她少女时期筑梦的白马王子,也是她成年後倾慕的对象,但现在……

望著礼坛上儒雅斯文、浑身气度不凡的他,汪采湘心中竟没有可惜跟遗憾,只有祝福。

汪母看著从小和女儿一起长大的文俊,不禁叹了日气。“条件这麽好的对象,你怎麽会放过?可惜哪!”

江采湘低声提醒:“小声点,会被人听到的。”

“如果可以挽回这个局面,妈愿意更大声点。”

母亲的话让她哭笑不得。是呀,任何人知道她曾经拒绝这麽好条件的男人,必然会指责她不知满足,甚至还会骂她头壳坏掉了。

她相信文俊哥哥绝对会是个好丈夫,如此英俊、温柔体贴、前途光明,并且成熟稳重,几乎快绝种的好男人,举凡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放过。但是她放弃了,婉拒了他的示爱,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即使目送他牵著其他女人的手,一样心如止水。

也许,就是这种心如止水的感觉令她猛然觉醒,与文俊哥哥相处多年,他的目光不会使她心慌意乱,他的眼神不曾在她心湖里掀起惊涛骇浪,不像那个人……看她的眼神热情似火,视线无时无刻不锁住她,即使背对著,也恍若感觉得到两道火在烧灼著背部,显示他是如此渴望地想要她。

光是想,身子便不由自主地发热,觉得呼吸困难、魂不守舍,内心尝到的甜美滋味,是文俊哥哥不曾让她感受到的。

是贪吗?或许吧,她贪著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恋,所以才会到现在二十九岁了,芳心依然不曾属於过谁。

当然,目前也有几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在追求她,但就是少了一种感觉。

婚礼仪式结束,便是喜宴的开始,众宾客直接入席,山珍海味大快朵颐一番,动作太慢可就太对不起送出去的礼金。

老爸老妈难得从南部上来一趟,唠叨是免不了的,二十九岁连个男朋友都没有,被念到耳朵长茧也认了,不过话题一扯上“相亲”,她便敬谢不敏了。

她知道爸妈就她这麽一个宝贝女儿,当左邻右舍的儿子、女儿都结婚有小孩了,爸妈难免心中感到遗憾,现在连文俊哥哥都娶老婆了,他们更是迫不及待要把女儿推销出去。但她都这麽大了,爸妈仍改不了为她决定事情的坏习惯,她真不知该怎麽办才好。

只能扒了几口饭後,便以探望新郎新娘为藉口,匆匆溜去找文俊哥哥。

新娘房在饭店十二楼,仪式结束後,按照惯例,新娘会回房换上第一套宴客礼服,去探望一下应该没关系吧?

站在电梯前,她迳自沈思著,没注意到一个伟岸挺拔的身影跟著她。历经岁月的洗练,那人更加沈著内敛了,极力克制著拥她入怀的冲动,只是静静地注视她,灼目不移。

是敏感吗?她察觉到一丝熟悉的气息,但没来得及求证是否自己多心,电梯门开了,一群人拥入,她被挤进角落。

随著数字往上攀升,人们进进出出,最後电梯里只剩她,以及另一名陌生男子。

感觉到对方的视线落在自己脸上,但她不以为意,这是常有的事,长相亮眼的她,在外头时偶尔就会接收到男人投来好感的眼光。

她故意不看对方,但仍有些沈不住气,电梯门一开就立刻跨出步伐,却意外发现他也跟著出来。

是色狼吗?光天化日之下,也太大胆了吧!如果他敢碰她一根寒毛就死定了!才这麽想著,对方真的将手搭在她的肩上,她立刻反手一扳,但意外地,对方的力量大到足以反制她,所以下一秒,她立即转过身补上一拳。

拳头打在厚实的掌心上,起不了任何作用,对方甚至还聪明地顺著她的力道往後一缩,化解了她的攻势,同时将她的拳头包在宽大的掌心里,两人的距离因此而拉近。

在看清对方後,她呆住了,比较贴切的说法是——傻眼。

那内敛沈稳的俊容,既熟悉,却也陌生,当年血气方刚的高中生已不复见,在她眼前的是卓尔不凡的成熟男子。

“你一点也没变,还是一样凶悍。”声音也不同了,嗓音低沈有力,充满男人的磁性。

严封成无限眷恋地审视她的脸,将每个表情的细微变化尽收眼底,仿佛要补回六年来的万般牵念,眼中的深情毫不避讳。

“是你?”她终於回神,难掩心中的激动,并讶异地发现,六年了,见到他,她竟然还有当初悸动的感觉,并再次被他不凡的仪表所震撼。

“没错,是我。”他的手没放开,像是理所当然地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