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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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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书籍名:《我在美国当警察》    作者:石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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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爱听这些带火药味的歌。”东华不屑一顾。抒情歌也有:        

        五彩云霞空中飘,天上飞来金丝鸟……        

        “都老八辈子了。”她有时还不如我传统。        

        那就来新的,我又换了一盘”血染的风采”。        

        “……你是否还要永久地期待…”        

        刚唱几句又让她给打断了,“这还叫新,老山都还给越南了,你还期待什么?”        

        三间卧室三台电视机,各取所需,互不干扰。        

        有一阵子,东华昼夜兼程地看“大宅门”,我就躲在另一间屋里复习“教父”,我称“教父”为美国版的“大宅门”,东华则说“大宅门”是中国版的“教父”。        

        露露嫌妈妈看的太东方,爸爸看的太老调,自己跟同学出去看最新上映的电影。当年一家三口围坐在一台电视机前观看“北京人在纽约”的情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露露上了大学,家里只剩下我和东华两个人,每顿饭竟要做两次,口味不一样!东华不忌口,调料不重就食之无味。我却为自己定了许多清规戒律,低盐、低糖、低脂肪,两个人总不能顿顿吃饭都作妥协吧,干脆各做各的,懒的做就出去吃。露露一回来就更麻烦了,她也不知道受了什么人的挑唆,变成了素食主义者,荤腥一点都不沾,炒菜连油都不许放。这回可好,三口人的饭得做三回,除非有人情愿自我牺牲。        

        在这个家里,惟一能使三口人有共同语言的,就是那只浑身雪白的小狗贝贝。        

        贝贝是只英国纯种狗,只有白兔大小,长长的卷毛,十分惹人喜爱。那还是露露上高中时,我工作忙,东华总呆在国内,觉得露露每天自己在家怪孤单的,就到宠物商店花八百美元买了这只小狗,当时他才三个月,是露露自己选中的,还给他起了名字。从此,贝贝就成了家里的一员。        

        说是给露露买的狗,可她光知道跟小狗玩,什么都不管。养只狗跟养孩子也差不多,吃喝拉撒睡,一样都不少,也得抱,也要哄,还得训。一天不知不觉跟他得说一车的话,病了也得去宠物医院,定期还得打预防针,隔一段时间还得带他去洗澡、理发、剪指甲。        

        贝贝到了一岁,已经能够自立,大小便从不在屋里,哪怕一憋就是十几个小时,也要等我回来带他出去方便。他也养成了临出门才大口大口喝水的习惯,自己在家时就不喝水,免得有了尿还得憋着,你说他多懂事。        

        平时我跟东华对他讲中文,露露跟他说英语,贝贝一岁多时就成了双语者,中英文全通,你说他多聪明。劳累了一天,对着小狗诉说衷肠,贝贝会乖乖地冲着你正襟危坐,目不转睛地洗耳恭听。说到高兴之处,他会跟着摇头摆尾,若到伤心之时,他就依偎在你身上,用小舌头轻轻舔你的手以示安慰。在美国奋斗的心力交瘁,有这么个忠心耿耿、善解人意的小生灵陪伴左右,真是其乐无穷啊。        

        贝贝在家里被待之如人,爱之如子,无论谁有了不顺心的事,都要抱着贝贝诉说,最后都能破涕为笑,心中的郁闷顿时烟消云散。我和东华每次陷入冷战,都是因为有贝贝“从中搓合”才得以化解。



第10章  黑色星期五替罪羊(2)

        当年在部队想家时,我也爱跑到餐馆,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那时我比现在上大学的露露还小两岁,我从小就喜欢独来独往,不愿依赖别人。父亲的人生道路对我起到强烈的诱导作用,他20出头就离家出走,投身革命。他们那一代人,不仅改变了中国,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比起父亲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我又进了一大步,跃出了国门,在美国站稳了脚跟。女儿露露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美国都盛不下她了,她要走向世界。        

        我的梦想已经实现,虽然与我少年时代的宏图大志大相径庭,但毕竟是无奈中的最佳选择,我对此无怨无悔。        

        东华的梦想始终系在我和女儿身上,最初打算我一毕业就举家返国,后又寄希望于女儿能按自己的想法读完大学,回国找个体面的工作。她的一厢情愿都未得到我和女儿的认可,她只剩下一个破碎的梦,除了这些年的积蓄,她一无所有。        

        女儿的梦想自始至终也没得到我和东华的认可。露露刚来美国时,性格十分内向,为帮她克服这一不足,我们积极为她创造条件,鼓励她参加学校的各项课外活动。自从小学时主演小话剧“天掉下来了”,她便迷上了表演。到了高中,她还导演了两部莎士比亚戏剧,分别获得维吉尼亚和华盛顿地区高中生汇演比赛的头等奖。美国主流媒体“华盛顿邮报”在文艺专刊做了报道,还刊登了剧照。我们本想通过参加表演改变她的性格,谁想阴错阳差,不但改了性格,连爱好都改了。到了高中最后一年,也就是应该决定大学专业的时候,她竟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们,她已经选择了南加州大学艺术系,学习表演专业,令我和东华目瞪口呆。        

        涉及到孩子的前途,我和东华便求同存异,结成统一战线。从露露决定要上艺术系的那天起,我俩便频频对她发起攻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她不要好高骛远,还是脚踏实地选个可以安身立命的专业。那知道,任你说破了嘴,也无法改变她的既定方针。        

        东华委屈求全留下来可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她的宝贝女儿。如今女儿也不如她的愿,这才心灰意冷,下定决心离开美国。毕竟母女一场,下了决心还是不免牵肠挂肚。她把女儿叫到跟前,把要回国的想法告诉了她。露露沉思片刻,说道,既然妈妈在美国这么痛苦,干脆回去,走自己的路,按自己的方式生活。        

        东华听罢肝肠寸断,想不到自己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孩子,竟然如此绝情,连一句挽留的话都没有,这美国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她抄起电话就定了回国的机票。        

        眼看母女俩相互误解,我只好充当翻译,从中调解。虽然露露不识中文,但日常对话还没问题,母女俩说的都是中文,干嘛还要翻译?问题在于两个人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东华内心也充满了矛盾,既厌倦美国的生活,又舍不得尚未独立的女儿,她真想找一个让自己留下来的理由,她以为女儿会苦苦相劝,求她留下来。没想到女儿像是巴不得她快走,这可把她的心伤透了。        

        其实,露露何尝不爱自己的妈妈,但她爱的方式已经十分美国化,不像东华那么一厢情愿,包办代替,甚至有点强加于人。露露是站在妈妈的立场上权衡利弊,如果回国能让妈妈快乐,她宁可牺牲自己的感情成全母亲,哪想到自己忍痛割爱,妈妈并不领情。        

        东华与女儿的隔阂并不偶然,母女俩从未有过书面的文字交流,那怕是一个简短的留言,也要我来回翻译。露露不认识中文,更不会写中文,她只能用有限的中文词汇跟妈妈进行口头交流。东华眼里的露露并不是客观真实的露露,女儿在美国人面前的表现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可惜东华从来没有机会看到露露活在英文世界里的那一面,即便看到了也不会感受到,更不可能理解。东华也曾试图用中国文化去教育,影响露露,可得到的不是反弹就是置之不理,完全是对牛弹琴。有时把露露说急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中文,便用英文还嘴,这更令东华火冒三丈。        

        我心里明白,女儿已经融入美国文化,迟早要融入美国主流社会,我们已经失去她了,而那个引导女儿“误入歧途”的罪魁祸首就是我。        

        从她到美国的第一天起,我就教她学好英文,别像爸爸这样活的这么苦。女儿没辜负我的希望,英文学的比美国人都好,不仅夺得2000年度全美华裔高中生英文作文比赛第一名,获得陈香梅女士亲手颁发的奖状,而且连续三次在美国东部高中生英文比赛中,从众多的美国高材生中脱颖而出,勇夺榜首。大学二年级时,就已经在美国大牌刊物上发表作品。然而,在她英文突飞猛进的同时,也自然全盘继承了美国文化,疏远甚至忘记了自己的传统语言文化,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面对女儿今天的模样,我喜忧掺半。我经常反问自己,她是你当年所期待的吗?我没有答案,我只有面对。惟一令我安慰的是,在她面前已经展现出一条铺满鲜花的路,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再去面对我们曾经有过的坎坷。        

        一切为了孩子,多少华人在美国忍辱负重,靠的就是这个精神支柱,他们牺牲了自我,用血和汗为下一代铺出一条通向美好未来的路,但又有多少人知道,如此惨痛的付出,将来是不会得到回报的。        

        面对人生和家庭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我感到无能为力,这既不是我的初衷,也不是我的过错,当初选择跃出国门这条路,这一切就注定不可避免了。三口人各自做出妥协,继续维持这个图有其名的家?还是各奔前程,去圆自己的梦,任这个家彻底解体?        

        我再次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一种时不我予的紧迫感阵阵袭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