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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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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籍名:《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作者:楼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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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觉得徐圣文暗恋我,只不过腼覥男羞於表白。关於这一点,我不表任何意见,至少他没对我表示过什么,只不过是比较照顾我们的学长罢了,他哪回送来的消夜,宁夏和靖阳没份?

果然,一路狂飙到屏东火车站,错过了车班,路上为了护住那束花,几次还差点撞到安全岛。

等了半天,电联车又给我误点再误点,眼看天色已晚,世上又刚好有这么该死的巧合,我手机在踏进月台的那一秒没电。想到家人还在等我吃饭,我瞥了眼手中的电联车票,也没想那么多,直接跳进最近一班的自强号——(姊姊是万不得已,绝非存心逃票,小朋友千万别乱学。)

车上人很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非假日,害我手里抱著那束碍事的玫瑰,右手提著家中阿娘指定要买的四盒生水饺,肩上再背著姑娘我的随身家当,随著火车颠颠晃晃,摇得我头都快昏了,数度踩到旁人的脚,遭来好几个白眼。

晃了约莫三分钟,在我预估撑不了多久就会跌得狗吃屎时,旁边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小姐,我看你站得那么辛苦,要不要到後面去坐?我旁边位子的人刚刚下车了。”

我回头,看到的是一个年约四、五十几岁的妇人,警戒心稍稍降下。起码不是无聊的搭讪分子。

“好啊。”再站下去,我的淑女形象早晚会跌得一乾二净,我两只脚已经包得很精彩了,真的不需要再锦上添花一番。

一路上,我们聊了些话题,包括就读的学校啦、科系啦、家住哪里等等。直到火车在高雄靠站,我下车时,她突然冒出一句:“老实告诉你啦,其实刚刚我旁边的座位是有人的。”

“咦?”换月台转车的我顿住脚。“怎么会?”

“是一个帅帅的少年家,他很好心,看你撞来撞去,叫我过去这样跟你说的。”

真的吗?

原来这世上还有这样为善不欲人知的好心人啊?

老实说,心里有点小小感动了下。

“在那边、在那边,看到没有?就是他啦,帅帅的那个……”妇人兴冲冲地指给我看,我顺著她比的方向往人群看去,他正好转身走出月台。

只是瞬间的惊鸿一瞥,但是我发誓,我真的见过他,感觉很眼熟啊……

回家後把这件事告诉小弟,问他:“如果是你,会让座吗?”

“要看她漂不漂亮。”

“如果是我呢?”

“我会继续睡死,当成没看到。”

我就知道!

色狼!现实的色狼!而且是现实又不懂得欣赏的色狼!

我当场赏他一个飞天抱枕。“喂,我那么糟糕哦?”

“坦白讲,真的有点碍眼。”在我拿起脚上的拖鞋时,他急忙又补上一句:“那是我个人的审美观啦,起码你污得到一束花,还有人肯让座给你,可见别人看起来还没那么碍眼……”嘴里咿咿唔唔吃著我的金莎巧克力,声音愈来愈小。“虽然我怀疑那是同情票……”

@#$%……

算了,不想跟他讲,免得气死自己。

那个礼拜,与我感情最好的表妹开了个小刀,在医院度过,我正好借花献佛,将那束花送到病房给她。

表妹感动归感动,嘴里还念著:“神经哦,干么浪费钱……”

我发誓,我真的看到婷要笑不笑的表情。

直到现在,我亲爱的表妹都还沈醉在她的感动中,不知道真相。

回到学校,知道这件事的宁夏,直骂我不解风情。

对不起,我处女座的,很实际,只知道什么叫经济效益,不懂什么叫浪漫啦。花留在家里没有用处,探病送人还可美化病房耶,比起不切实际的浪漫,这用途实质多了,不是吗?

宁夏听完,直接装死瘫在床上,一副完全被我打败的表情——虽然我一点都不觉得我分析得有错。

“算了算了,你没救了。我只要求你,别让徐圣文知道,他的玻璃心会碎得捡不完。”

“拜托,人家学长才没那么小气咧。”反正也是人家送他的,他送给我就是我的了,才不会和我计较这些鸡毛蒜皮大的事。

“不和你扯了啦,我要去看脚伤,你要不要去?”

“不要,猪头王会来载我。”她依然赖在床上装死,我只好披上外套,千山独行。

天气很冷,套句我家小弟的强调用词:“真他妈冷得干干叫。”但我是淑女,淑女是不说脏话的,这句话只能吞回肚子里,抖著几乎握不住机车手把的双手,唯一的任务只求不要kiss安全岛。

在我停好车,进诊所前,心里都还在默念上个礼拜发的很誓——我再也不要指定那个推拿师,我再也不要指定那个推拿师……

“小姐,挂号。”我不会选那个推拿师,绝对不会……

坐在等候看诊的长椅,我呆呆瞪著手中的看诊单。

原来他叫李柏琛啊……

“请问有要特别指定哪个推拿师吗?”

“上次那个。”

“李医师啊,那你可能要等一下哦!”

“没关系。”

……

我明明不是要说这个的,一定是天气太冷的关系,把我脑袋都冻糊涂了,一定是!

五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半小时……

就在我快睡著时——“沈静雨!”



“啊!老师,什么——”不对,这不是课堂!

一抬头,就看到一张要笑不笑的脸孔。“上课很累厚?”

@#$%……丢脸、丢脸、好丢脸!

我怎么能解释,昨天熬夜看书到三点半,早上不小心打瞌睡被行销老头叫起来问问题,那是本能反应啊……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进来吧!”

从头到尾,我头都抬不起来。为什么在他面前,我老是会做一些丢人现眼的行为呢?形象全没了……(虽然平时也不见得多有形象啦)如果可以杀人灭口,我想我第一个想宰掉的人一定是他。

“今天有好一点了吗?这里会不会痛?那这样呢……”

我埋头嗯嗯啊啊的,暂时没脸抬头见客。

“你今天很安静哦!说实在话,我还是比较习惯你的惨叫声。”

够了哦,你一定要这样亏我吗?

我抬头正要反驳……咦咦咦?这人好生眼熟啊……

对不起,我这人是出了名的眼拙,除非你让我见五次以上,那张脸在我的记忆库中才会有具体资料,而目前,我正在资料库搜寻中……

“很好,每根筋骨都乖乖待在该待的地方,你终於改掉爱穿高跟鞋的——”

“啊啊啊——”一阵痛觉打断了我的思考。

他停下动作,奇怪地看了下按在我脚上的手。“这力道会太重吗?”

我说不出话,只是拚命点头。

他看了下,试探地又按了按。

“哇——”整条筋从膝盖痛麻到大腿!

“你还穿高跟鞋?”

“不是啦……我那天去医院探病,不小心又跌倒了……”愈说愈小声。而且还是在护理站,众目睽睽地跌倒。

他张著嘴瞪了我三秒——“被你打败了!”

“就说我穿球鞋容易跌倒嘛,都没人相信我……”好委屈哦……

“……算了,趴下吧!”

咦?他也有从後面来的习惯哦?

对方毕竟不是吕姊,我还没那么白目,在一个大男人面前口没遮拦。

接下来的画面,不需要再重述了吧?

我只记得,那过程简直生不如死,甚至怀疑为什么没有人误以为这里发生凶杀案?

等他终於大发慈悲决定放过我时,我已经唉到“烧声”了。

他居然还调侃我:“沈小姐,你肺活量很足。”

还敢讲,谁害的?不懂怜香惜玉的家伙!

伸脚让他包扎好,我挪动身体,才刚踩到地板,膝盖一时使不上力,只感觉到後头一阵有力的支撑,在我软倒之前。

“脚软了?”

……好吧,至少我知道,你有让女人腿软,下不了床的本事,行了吧?

他的双掌扣住我的手臂,严格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得体的接触,但我竟会在那瞬间,感到脸颊一阵热。

极少和异性有这样亲近的接触——(毕竟跌了N次从没人成功扶住过我)我甚至感觉得到他坚定的力道,以及掌心的温度……

“对了,这个是你的吧?”他松开手,从抽屉里抽出一张纸。

轰!血色往脑门冲,这一次,真的脸红得货真价实!

大大的51分占据在会计学考卷一角,旁边丑丑地写上“沈静雨”三个字,赖都赖不掉。

“我、我不是每次都考那么差的,是、是、是因为……”我英文烂啊!满篇的ABC看不懂,会计学念得再强有什么用?

“我知道。”他轻轻地笑。

他怎么可能知道?唬烂啦!

我沮丧地抽过考卷,转身前,一道灵光劈进脑子里,豁然开窍。我回头死瞪著他。“你你你……原来是你!上个礼拜四,在高雄车站的月台……”

他愣了愣,似乎领悟我指的是什么,微笑道:“对,是我。”

“阿姨说,我坐的那个座位是你的?”我考卷是在那天之後不见的。

“她有告诉你啊?”他这次真的笑出声了。“老实说,我没见过平衡感比你更差的人了,你真的很可爱耶。”

是可悲吧?

看著又包成馒头大的脚,我实在不觉得这哪里可爱。

我闷闷地嘟著嘴。“不管如何,还是谢谢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