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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誓情衷》    作者:楼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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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思之际,脚边一阵小小的碰撞拉回了他汹涌激荡的神思,他低下头去,听到了“唉哟”的惨叫声,也看到了一具跌在他眼前的小小身躯。

“怎么啦?小家伙。”他蹲下身子询问。

“痛痛!”男孩抬起脸,可怜兮兮地朝他伸出手。

好俊的娃儿!

看清男孩相貌的同时,他不由得赞叹。

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眸,灵动而充满生命力,可预见的是,十来年后将是个倾倒众生的翩翩美男子,不知又要令多少女人心碎!这张脸……为何乍见之时,他会感到那样的熟悉,有如似曾相识?

“叔叔?”清嫩童稚的嗓音唤回了他短暂的失神,他将注意力拉回到眼前的男孩身上,未加迟疑地伸手拉起他。

掌心触及的柔软及温热,无由地又使他心弦震动,难以言喻的激荡狂潮,将心一遍遍冲击——为何会如此?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一个才多大的孩子,也许三岁,也许更多或更少,却毫无道理的震撼了他钢铁般的心绪,带给他不可思议的感动。不过就这么一瞬间,他便深深地喜欢上这讨人喜爱的小男孩。

“跌伤没有?”他放柔了声音问。

他从没想到,除了夜雪之外,他还能对第二个人说话如此温柔,他甚至不经思考便自然而然地替他拍去身上的尘土,疼惜显而易见,连他都忘了他们根本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这样的他,大概没人会相信,他曾是多么冷情孤寒的一个人——不,或许说,他至今仍是——唯一能解释的,是夜雪的柔情,点滴温暖了他,使他感受到世间的美好,于是他也逐渐学会了释放属于人性的情感,雪妍与眼前的男孩便是一例。对这孩子,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好感!

男孩也不怕生,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直瞅着他瞧,然后露出了童真的笑靥。“叔叔长得真好看,我喜欢。”是真的唷,他没看过比叔叔还好看的人呢!连爹都比不上。

展牧云怔了下。

头一回得到年幼稚童的赞美,一时倒教他哭笑不得,没想到连三、四岁的孩子都懂得欣赏他的“姿色”了。

这小束西的嘴真甜。

他食指顺手擦去男孩脸上的污渍,失笑道:“小家伙!”

“我不叫小家伙,我叫姜如风。”男孩认真地纠正着。

这么小就懂得“士可杀,不可辱”的精义啦?瞧那小小的脸蛋有多“正气凛然”啊!

宠溺之情泛满心胸,对男孩的珍爱更加深了一层。

这孩子的父母不仅生得好,教得更好呢!

“如风是吗?你爹娘呢?和他们走失了吗?”

姜如风摇摇头,朝他张开双臂,细声细气地道:“叔叔抱抱。”

任谁在那道写满渴求的凝注眸光下,都不会狠得下心拒绝的。

展牧云展臂将他抱了起来,小家伙倒挺懂得“入境随俗”的,很会自动自发地调整姿势,舒舒服服的窝在他怀中。

曾有的感动再一次攫住心房,他的胸怀用来拥抱如风,显得那么契合安适,好似他的怀抱本就该为他而存在……

夜雪之外,如风是第一个给了他深沉感动的人。如果他也有这样一个灵动可爱的孩子,那该有多好!

“小家伙,你不怕我?”瞧他窝得多舒适啊,到底是初生之犊,不识人间险恶,若他对每个人都如此,展牧云怀疑他能不能平安的长大成人。

想到这个,他就觉得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真该打,居然粗心大意到将儿子给搞丢了,今天如果如风遇到的不是他,而是某个不怀好意的人,他们就等着欲哭无泪吧!

“不怕。叔叔是好人。”他不喜欢不认识的人,可是他喜欢叔叔。

好人?

展牧云哭笑不得,他从来不知道,自己也有被称为“好人”的一天。

“我想把你卖掉!”他没好气地说。

“如风笨笨的,卖不到好价钱。”小如风笑得可甜了。

“看得出来。”天哪,多愚蠢的对话,小家伙还真的不怕他!连他也不明白,如风傻气执拗的信任从何而来,也许,他们投缘吧!

“庄——庄主?”不怎么肯定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他转头望去。

“程杰,怎么了吗?”他问的是,怎么一副舌头打结、眼珠子快掉下来的蠢样。

“这……这孩子……”程杰指着黏在他怀中的小东西,脑子还不太灵光。老天爷!怎么他才绕个一圈回来,世界就全变样了?他那冷峻如冰、不苟言笑的庄主,竟会对个小娃儿宠怜万般?他没想到庄主也是爱小孩的人。

“噢,你说他呀?”展牧云把玩男孩柔嫩的小手道。“他叫如风,很可爱的孩子,对不?”

是漂亮得不可思议,很讨喜的一个孩子,而且……像极了庄主,难怪冷若冰霜的庄主也会不由自主的喜爱。

如果不是太了解庄主不近女色的习性,他会以为眼前的小娃儿是他在外头偷生的!

展牧云抬眼看向程杰研究似的神情。“事情都办妥了吗?”

“是的,庄主。天色也不早了,庄主不是说要上一趟俞家?再晚恐怕要等明日了。”程杰尽忠职守的提醒道。

展牧云淡淡的点头,表示了解。

如风年纪虽小,但听他们一来一往的对话,也灵敏的知悉他们想离开了,心下一急,直觉地搂住展牧云的脖子不放。

“叔叔别走。”小可怜似的语调哀求着。

“如风别慌,叔叔不会丢下你不管的。”展牧云轻拍他的背,柔声安抚,将如风那份难舍的情怀,误以为是心慌无助。

他转首对看呆了的程杰吩咐道:“查查长安城内的姜姓人家有几户,往大户人家的方向查,我们得先将如风送回去。”如风的穿著装扮不俗,再加上良好的教养,可以肯定必是出于大户人家。

程杰犹在呆愕当中。

这……这是什么情形?弄不清楚状况的人,说不准会将他们当成了父子!庄主从不是个会管闲事的人,以前一群人在他面前打得你死我活,庄主也会视若无睹,倒不是贪生怕死,他不会将刀光剑影看在眼里,庄主的身手,连身为护卫的他都望尘莫及,庄主只是性子太冷,世事难以牵动心绪。

绝世美人,他不为所动;追名逐利,似乎也非他所愿,倒像只是为了达成某个目的,最终目的才是他要的,而非过程中的千万财富,这样一个红尘俗世皆漠然的人,要牵动心绪,又谈何容易?

没想到,一个才三、四岁的小鬼,却轻而易举的就办到了。

“还不快去,发什么呆?”展牧云拧起眉,显然不怎么满意属下的痴呆样。“属下这就去!”回过神来,程杰急忙领命,正要离去时,一名女子急匆匆的往他们这儿跑来,步履凌乱还数度差点栽倒。

“天哪,小少爷,你怎么乱跑,想急死我吗?”

她的方向是往他们这儿,展牧云及时叫住已跨出步伐的属下。“等等,程杰!我想可能没这个必要了。”

一等站定,丫鬟装扮的女子边喘边道:“公……公子……他……他是……”“妳家的小少爷?”展牧云已有个底了,看了看如风,如风不怎么甘愿的点了个头。

“小少爷。”丫鬟伸出手,想抱回他,谁知如风反而更往展牧云qi書網-奇书怀里缩,紧黏着他不放。

展牧云有些愕然,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

丫鬟这下可急了。“小少爷,天色不早了,再不回去,夫人会着急的。小少爷也不想夫人难过的,是不是?”

“娘……”想到母亲,小睑出现了为难。娘每次一难过,就会掉眼泪,他不要娘伤心。

想到这儿,他只得任丫鬟将他抱回,但仍紧紧抓着展牧云的手舍不得放。“叔叔——”藏不住心事的脸庞,是无庸置疑的眷恋。

展牧云发现,同样的情绪竟也在他心湖泛开,怀抱乍然的空虚,教他起了丝丝怅然。不过才相识多久的光景,这般依依难舍是由何而来?

“如风乖,若我们有缘,自会再相见的。如果真有这一天,而你爹娘也不反对的话,叔叔就收你为义子,好吗?”这么一个惹人心怜的孩子,他相信,雪儿若见着,定会与他一般,欣然接受这平空多得的义子。

“嗯。”如风重重点了个头。“一定哦!”

“一定。”

如风这才不舍地轻轻放开他的手,难掩感伤地与他挥别,临去前犹频频回首——俞府清晰的字迹映入眼帘,回涌心头的万般思潮将他淹没,交织着纠葛如麻的心绪,一时难以厘清。

闭了闭眼,同时阻绝纷飞的千思万绪,他依着仆人的带领,一步步沉稳地走向大厅。

这个地方他住了十多年,比谁都还熟悉,不过,现今犹记得他的人,怕也没几个了吧!

三年,能改变的事物太多、太多了,唯一不变的,是他与夜雪浓情相许的痴狂。

深吸了口气,他步入大厅。

正在喝茶的俞老爷一抬眼,几乎怔住!

“无……无痕?!”过于惊诧,差点打翻手中的杯子。

展牧云淡然的一挑眉。“何必如此意外?你早料到我会回来的,虽然超出我们预定的日子好些时候,但我绝不可能继续无声无息,不是吗?”

“是……是啊!”脑子打上千万个结。刚才仆人不是说来访者姓展名牧云吗?这个名字不仅在北方呼风唤雨,连他也是耳熟能详,对于这传奇性的人物并不陌生!所以他的造访,才令他受宠若惊兼百思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