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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书籍名:《圆舞》    作者: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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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于琛拉一拉我头发,“这番话原先是我说的。”

“你所说的,我都记得。”

我与约翰上了飞机。

曾约翰像是知道很多,又像是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有时间有兴趣去发掘他的内心世界,未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我们认识有一段日子,双方也很熟络,但他不让我到他家去,不知又有什么事要隐瞒。

我们两人都有心事。

飞机在大都会上空兜了个圈子飞离,座上存几个去升学的学生已经双眼发红哭出来。

是因为不舍得,由此可知家是多么温暖。

我的感觉是麻木,无论走到哪里,我所认识的。人,只得一个傅于琛。

斜眼看曾约翰,他一脸兴奋之情,难以抑止,看来想脱离牢笼已有一段日子。

同样是十七八九岁的青年人,对一件事的感受各有不同,甚至极端相异,都是因为命运安排有差距吧。

飞机旅途永远是第四空间,我们都飘浮在舱内,窗外一片云海,一不小心摔下来也就是摔下来了。

青年人坐得超过三小时便心烦,到处走动,吸烟,玩纸牌,聊天。

只有我同曾约翰不喜移动。

我看小说,他打盹。

有一个男生过来打招呼:“喂,好吗,你的目的地是何处?”

我连头都不抬。

“架子好大,”他索性蹲在我身边,“不爱说话?”

他是个很高大的年轻人,样子也过得去,他们说,朋友就是这样结交的,但我没有兴致,心中只有一宗事一个人,除此之外,万念俱灰。

我目光仍在那本小说上。

大个子把我手中的书本按下,“不如聊聊天。”

身边的约翰开口了:“小姐不睬你就是不睬你,还不滚开!”他的声音如闷雷。

我仍然没有抬头。

“喂,关你什么事?”大个子不服气。

“我跟她一起,你说关不关我事。”

约翰霍地站起来,与大个子试比高。

大个子说:“信不信我揍你。”

约翰冷笑,“我把你甩出飞机。”

对白越来越滑稽,像卡通一样。

侍应生闻声前来排解。

我放下手中的《红楼梦》,对大个子说:“你,走开!”又对约翰说:“你,坐下。”

大块头讪讪地让路,碰了不大不小的钉子。

约翰面孔涨得通红,连脖子也如是,像喝醉酒似的,看上去有点可怕。

“何必呢,大家都是学生。”

约翰悻悻地说:“将来不知要应付多少这种人。”

我把书遮住面孔,假寐,不去睬他。

没想到他发起疯来这么疯。

在等候行李时,看见大块头,约翰还要扑过去理论,那大个子怪叫起来。

我用全力拉住约翰,“再这样就不睬你,你以为你是谁!”

这句话深深刺伤他的心,他静止下来。

接着几天忙着布置公寓,两人的手尽管忙,嘴巴却紧闭。

没有约翰还真不行,他什么都会做,我只会弄红茶咖啡与鲔鱼三文治。

傅于琛选对了人。

唉,傅于琛几时错过呢?

比起同年龄的人,他都遥遥领先,何况是应付两个少年。

曾约翰强烈的自尊心发挥淋漓尽致,一直扮哑巴。

“我得罪你?”

“不,自己心情不好。”

“现在知道我带的是什么了吧。”

“把卧室布置得像家一模一样,把那边一切都抬过来了。”

“是。”

非这样不能入睡。

约翰又渐渐热回来,恢复言笑。

我古怪?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来,”我哄他,“过来看我母亲的肖像。”

“令尊呢?”

“不知道,没人告诉我。”

“照片也没有?”

“一无所有,一片空白。”

“那也好。”

我啼笑皆非,“什么叫做也好,你这个人。”

他伏在桌子上,下巴枕在手臂上,“我完全知道父母的为人,然而也如隔着一幢墙,岂非更糟。”

这话也只有我才听得懂,我知道他家庭生活不愉快。

我对父亲其实有些依稀的回忆,从前也紧紧地抓着,后来觉得弃不足惜,渐渐淡忘。

记住来干什么呢?他刻意要把我丢弃,就当没有这件事好了。

“或许,将来,你与他们会有了解。”

约翰笑了,“来,说些有趣的事。”

    第6章

要入学了。

考虑很久,他进入工程系,比较有把握,时间缩为四年,同时毕业后容易找事做。

他说他已是超龄学生,要急起直追。

一分钟也不浪费,约翰是那种人,他热爱生命,做什么都劲头十足,与我的冷冰冰懒洋洋成为对比。

每天他都来看我,我总是被他捉到在躲懒。

不是在沙发上盹着,就是边吃零食边看球赛,要不泡在浴缸中浸泡泡浴。

约翰说我从不刻薄自己。

“当然”,我说,“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你永不知道恶运几时来临,不要希企明天,趁今天,享受了才说。”

“什么样灰色的论调!”

“世界根本是灰色的。”

“你的房间却是粉红色。”我哈哈大笑起来,心底却隐隐抽动,似在挣扎。

“功课如何?”

“你有听过读英国文学不及格的学生没有?”

“承钰你说话永远不肯好好给人一个确实的答案。”

“傅于琛有无与我们联络?”

“我每夜与他通一趟电话,”

“你们……有无说起我?”

“有,每次都说起你,他关心你。”

“他有没有说要结婚?”

“没有。他不会同我说那样的事。”

傅于琛却并没有与我通信。

“明天下午三时我到史蔑夫图书馆等你。”

我点点头。

约翰走后,回到房内,开了录音机,听傅于琛的声音。

都是平日闲谈时录下来的——

“……这是什么”?

“录音机。”

“干什么?”

“录你的声音。”

“承钰你举止越来越稀奇。”

“随便说几句话。”

“对着麦克风声音会发呆。”

“傅于琛先生,让我来访问你:请问地产市道在七三年是否会得向上。”

“七三七四年尚称平稳,但肯定在七五七六年会得直线上升。”(笑)

“那么傅先生,你会如何投资?”

“廉价购入工业用地皮,可能有一番作为。”

“谢谢你接受本报访问,傅先生。”

“奇怪,承钰,昨日有一张财经报纸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

“是吗……”

躺在床上,听他的声音,真是一种享受。

我没有开灯,一直不怕黑,取一枝烟抽,倒杯威士忌。

留学最大的好处不是追求学问,对我来说,大可趁这段时间名正言顺养成所有坏习惯。

静静听傅于琛的声音,直至深夜。

有一段是这样的:

“喜欢路加还是约翰多些?”

“当然是约翰。”

“我也看得出来。”

“但不是你想象中的喜欢,总有一种隔膜。”

“我一直鼓励你多些约会。”

“待我真出去了,又问长问短,查根问底。”

“我没有这样差劲吧,不要猜疑。”

“你敢说没叫司机盯梢我?”

“太无稽了。”

“男孩子都不来找我。”

“你要给他们适当的指引。”

“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

“这是女性最切身的问题,岂可疏忽。”

“你的口气真似位父亲。”

他长长叹口气。

朦胧间在傅于琛叹息声中入睡。

闹钟响的时候永远起不来,非得约翰补一个电话催。

走路时从不抬头,很少注意到四周围发生什么。

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

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

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

“我还没看呢。”

“我替你买下它。”

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

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

“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

“周承钰,你忘记我了。”

“阁下是谁?”

“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

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

“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

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