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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深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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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书籍名:《曾经深爱过》    作者: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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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觉得我太噜苏,对不起。"

"没有的事。"她笑一笑。

邓博士在浴间的时候,魏大嫂送食物过来。

她笑盈盈的问:"那是你爱人?"

我摇摇头,"同事。"

"小周,你太太呢,怎么老不见你太太?应该带她上来了解一下这里的情况,这两年来,你在此地的时间比在香港多。"

我不响。

"她不愿意来?"

魏大嫂尚存有旧时的温情,不比现代城市人,各扫门前雪,隔壁有人跳楼也视若无睹,但她的热忱却使我难堪。

我傻笑。

"怕她不习惯是不是?"

我连忙点点头。

"快吃,面凉了。"

我把碗拉到面前来,也不等邓博士,呼噜呼噜吃起来。

魏大嫂说:"老魏有你一半爽快就好了,他才挑嘴呢。"

话没说完,邓博士出来,一见到卤肉,抢过筷子先挑起咬一大口,五花肉精的少肥的多,她也顾不得汁水嘀下,一言不发,埋头苦吃。

魏大嫂轻笑,"怎么会有这种事,都说香港人最挑嘴,什么鱼翅都拿来淘饭,你们两个倒真正平民化。"

我对魏大嫂说:"有这碗面连贵族也不做了。"

邓博士亦说:"没吃过这么好味道的猪肉。"

我俩同时擦擦嘴,满意得要命。魏家要是出去开面档,肯定会成为万元户。

但利璧迦不吃肉。把肉类夹在她碗中,她会认真恼怒,并且说:"至美,你到今日还不知道我不爱吃肉。"立刻拨到桌上,使我很不开心,她食物以蔬果为主,偶而也加一些海鲜,像一只小动物似的食量便维持生命,所以身体非常的差,没有抵抗力,长年防风。

但是我爱她,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世上甚至没有十全十美的钻石.放大数千倍之后,都不过是一堆化学分子。

利璧迦娇贵、孤僻、脆弱、敏感的气质正是我梦寐以求的。

在我孩提的世界里,女人是要做苦工的,母亲钻在小小幽暗的厨房里,为十块钱小菜钿团团转,她身体长期发散着油腻味,疲倦的神色,老穿着一条旧衣服改的围裙,就这样埋葬一生,做不完的功夫,买回来洗,洗完炒,吃完了再洗,孩子多,碗筷叠得比山高,脏衣服脱下来一盆一盆,偏偏又都是不破够安份守己的孩子,发哲要出人头地,与她没有共鸣,放了学还用功,并不参予她的苦难,对家务视若无睹,因为我们坚信不会一生一世屈居人下。

我心目中的女人,要似一只天鹅.不必实用。

我见到了利璧迦。

年轻的我不知是爱上自已的理想还是爱上了她。反正她是天鹅。

得到她是我毕生最大成就之一。

我们周家,终于有资格娶-个高贵美丽的媳妇,打破传统,扬眉吐气,周家的男人不必叫女人煮饭洗衣,做老妈子。我至高至大的虚荣心得以满足。

但是她离开了我。

我怔怔的抬起头,魏大嫂已经告辞,邓博士开了灯,正在做功课。

我默然上床睡。

我梦见妈妈对我说:至美,不要去英国,至美,留在我身边,太古洋行肯用工专毕业生,九百多元一个月,你瞧你父做了一辈子也不过是这个薪水,留在妈妈身边。

她并不需要一个博士儿子,那种荣誉太遥远太陌生,她接触不到。

我没有留下来。

飞机往英伦飞去,那是我第一次乘搭飞机,那是我开始进化的第一步。

十年后带着利璧迦回来,妈的眼神告诉我,她己不认得我。

半睡半醒间,有人叫我:"时间差不多,要起床了。"

是邓博士的声音。

我睁开双眼,她已穿戴整齐。

原来我忘记按闹钟,连忙跳起来,"谢谢你。"其余的十二小时,不消细说,在工作中度过。

我们的实验室在阁楼,介于厂的一楼与二楼之间,用钢架搭成,通往一楼,是条透空的走火梯,上二楼,亦是同样的设备,非常惊险,但十分实用。

邓博士会说非常标准的国语,什么术语都用中文,交通方面毫无困难。

那天晚上由她到市集买菜回来,我帮手做饭。她问我:"老魏说你就快完工。"

"是的,硼轮盘装置好,切开第一块高速钢的时候,我就可以回家,两年来的工作告一段落。"

"你很高兴吧。"

我承认,"是,实验成功,是我们至大的成就。"

她看我一眼,深湛的眼神像是在问:以你的婚姻为代价也值得?

我低下头。

我们两人朝汐相对,非得肝胆相照不可,况且她这个人绝对值得相信,我何必装没事人。

我摊摊手,尽在不言中。

她说,"什么都要付出代价。"

我问:"是否因我冷落了她?"

这种事外人一时也答不上来,她比小郭深沉、多虑,自然不会如一个九流侦探般跳进结论去。

终于她说:"从你信中,我知道这两年来,氮化硼是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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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当这么说,在这间钢铁厂内安装氮化硼打磨轮盘是我毕生最大的愿望。"

邓博士微笑,"你比很多人幸运,第一:你有至大的愿望,第二:你的愿望已经实现。你还有什么遗憾呢。"

她说得很对。

但是,我缓缓地、辛酸而牵动的说:"我们曾经深爱过。"

她没有再回答。

厨房传出菜饭的特有香味,我还加了腊肉及虾米,更加引人垂涎。

我们需要三大碗饭来补充体力。

邓博士对我说:"手艺很好。"

"每个留学生都会做几味菜。"

她会心微笑,"尤其是海南鸡饭,从马来亚籍学生护士处学得。"

我说:"她们凭这一道手势俘虏多少博士。"

我却一直煮给利璧迦吃,我更厉害。

利璧迦被我几道大菜征服。

我做的叉烧与利璧迦的水准不相上下。还有,时常到肉食店门口笑嘻喀同店主说;"有没有猪前蹄?我家有小狗。"好心而爱动物的店主通常免费送我一大包,费用来做猪脚姜。利璧迦就是那只小狗。

当然她从来不知底蕴。

我又深呼吸一下。

邓博士盛出饭来。

我说;"在家吃腻了,可以到饭堂去。"

她说:"我对饭堂,一向有恐惧感。"

这也是寄宿生的通病。

"很闷是不是?"我说:"吃完饭也该休息,为第二天工作作好准备。"

"我的生活一向这样,"邓博士说:"我对夜夜笙歌没有兴趣。"

"可是,"我微笑,"我见过你在酒吧喝酒。"

她也微笑,"自从那次遇到醉汉以后,也不再去那种地方了。"

我红了双颊,讪讪地笑。隔很久我说:"对不起。"

"独坐而有异性来搭腔,也可以算是荣耀。"

她很会说话,是个很成熟体贴的女子。

"在这里,我们一星期做七天。"

"我知道,不过可以放例假。"

我原想建议散步,但在这种天气之下,说也多余。

我坐到书桌前去做功课。

没到一会儿,    听到录音机播出邓丽君的情歌。

我很喜欢邓的歌曲,她有一把异常清丽的嗓子,脆而嘹冤,动人心弦。在静寂的时间听来,更加丝丝入扣,二十余岁的时候,我最喜欢她,巴不得能够见到她,向她一吐倾慕之情。

后来也淡了下来。过了那种岁数,什么都会淡下来,什    么都可有可无,什么都看将开,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一笑置之,或者只除出健康是最重要的。

邓丽君的歌唤起回亿,想到才不久之前,无知青年人一边听她的录音带,一边面红耳办地握着拳头宣布宏愿。

屁,哪有这么容易。

一部博士论文都被无良的导师占了一半去。

他硬说与我共著这本报告,而且排名在我之前,因他姓亚当斯,我姓周,字母排列前后有别。

这老头涎着脸同我说,他许久许久没有作品发表,恐怕地位不保,不过,如果我不与他合作,他还足有足够的能力整死我,使我不能毕业。

年轻的我气得发抖,抖了二十多小时,拿茶杯手抖,吸香烟嘴唇抖,站着大腿也抖。

等不再发抖的时候,我心胸明澄一片,自动把亚当斯的那一份加上名字好让他去交差。    啊,排名在周至美之前,当然,无论他姓什么,总不能屈居一个黄种人学生之后。

这就是纯洁的大学生涯的片断回忆。

    第6章

他有没有看做我的论文,我不知道,也不关心。

我已获得了新的人生观。

我从没与利璧迦提及这件事,但十年后在信中,我与邓博士反而详细讨论过。

她(当时我以为是他)说:牛鬼蛇神诸般阻挠,也挡不住真正的才华。

我冲动的搁下笔,想与她再次谈论这个话题。

"邓博士。"我叫她。

她说:"如果我是男人,你会怎么叫我?"

我答:"叫你的名字。"

"那么叫我的名字。"她问:"有什么事?"

"没事了。"

"说呀。"

"你记得我们写信说及真正的才华如火焰般难以收藏,总会燎原?"

"是的,我记得。"她说:"你为当年所受挫折,念念不忘。"

"我是否一个小器的人?"

"不,但你太过敏感,外头世界不可能人人爱你,也不可能人人陷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