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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籍名:《蜀锦》    作者: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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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美好回忆,残酷现实

民哲皱了皱眉头:“仅有一个地方没找啦”。

“什么地方?”其他叔姨都伸长了脖子却又不肯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话。因为他们心里都清楚那个地方叫什么名字以及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准确地说,那是他们心中的禁地,新坟、旧坟、新鬼、旧鬼、草口大王等多出自那个地方。每年村民都要祭拜,以祈求家人平安。几十年来,进去过能出来的仅有一人而已。那就是最早进入的那批人中最强壮的那个。从那以后,再没人敢真正进入。

“爸,妈,我们出去一会儿,民智,民安。”民哲说道。

“哎,这孩子。”老人们眼睛含泪,“我们曾经暗示过她,可她不当回事儿,可怜啊。”

“是,大哥。”

“大哥,我们真要去那个地方找她吗?那地方。。。”民智浑身哆嗦。

“别说了,她怎样待的我们,你应该心知肚明,走!”民哲走在最有面,老二老三紧张的东张西望,不忘紧跟大哥身后。

“大哥,有哭声,不会是。。。”三人不禁毛骨悚然。

“嗯,我听见了。”民哲继续朝前走。

“大哥。。。”

“你们要是怕了就回去。”声音咯噔了一下才吐出来,可见要多大的勇气。

“朗曼”“朗曼”“朗曼,你听见了吗?回答我们。”三人大声呼喊,尽管声音有些哆嗦,却不乏勇气和不找到不归的执著与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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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受些了吧?心里有什么不痛快的事,你可以跟你爸爸妈妈说,嗯?”朗曼尽量用最简单的英语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好啦,你已经不是个大男孩了,但在母亲眼里你始终是个小孩。就像我,有什么事总能在母亲那儿找到慰藉。”她一边说着一边温柔的替他擦着眼泪。那一刻,他又觉得回到了母亲身边,母亲那苍老的容颜,慈祥的目光,无不让他感动。朗曼给予他的不是母亲却胜似母亲般的关怀。

朗曼的耳朵总是先人一步,她已经听到由远及近的民哲一行找她的喊叫声。

“民哲叔叔,我在这。”她学着当地的土话回答以便他们能听清楚。随即拉起他的手,“现在我们该回家了。”

“大哥,他不会是鬼吧?”两兄弟吓得躲到大哥身后,而他一见三个大汉也紧张起来,躲到朗曼身后。如此看来,他的求生愿望是很强的,那他为什么会跳海呢?一路风尘,只为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跳海以便尸体完好无伤,那么他的性格里至少有‘儒’的成分。可是。。。。。。难道是父母不在身边,一时鬼迷心窍,性格内向,不愿找人沟通。。。。。。无人指点迷津。。。。。。嗯,大概事实就是如此。朗曼正想着,早已后退几步的民哲三兄弟,推着站在前的民哲结结巴巴的说:“朗。。。朗。。。曼,他。。。他是什么人?”

“民哲大叔,”朗曼拉出躲在自己身后的他,“别怕。民哲大叔,他是实实在在的人,不信你摸摸,他的脸还很有弹性呢!”

“是真的,是真的。”民哲高兴得大呼,“是人,不是鬼!”

“你们两个怎么浑身都湿漉漉的?”民哲高兴之余也发现了问题所在。

“哦,他从一个很远的地方来。他刚刚在崖上看夜海,不慎失足掉下水中,是我救了他。”也许他不大能听懂,但他能理解这曾经熟悉的语言里隐藏的善意,那张微笑的面孔里隐藏着对一颗受伤的心的慰藉。

“我们走吧,三位大叔。”

“民哲大叔,能否把他安置在我房里,可以打地铺呀,再说他对环境还有点陌生,而且他只会说英语,还不会说汉语。”

“我们会考虑的,不过让他一个大男人和你一个小姑娘单独住一个房间,我们实在有点担心。”

“叔叔们,听我说,看着他的眼睛,你们会读到什么?我知道你们都不识字,可是他和你们一样也有一颗善良的心。我相信他,再看他的穿蓍,白色衬衣,领带不花哨,黑色裤子,黑色皮鞋,连他的袜子也是黑色的。他不是穿着牛仔裤,灰色皮鞋;你再看他的头发,虽然有些凌乱,但你可看出它没有染过,也不是长发,那是非常正派的中式发型。你说如果他是坏人,那么坏人装好人永远也是漏洞百出。民哲大叔?”

“不行,我们不能答应你,但是他可以住你隔壁的房间。”

“谢谢你,民哲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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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叔叔阿姨,让你们担心了,对不起。”

“朗曼啊,以后出去,可要按时回来,叫我们都担心死了。”

“我知道了,奶奶,大伙,我明天再给大家介绍他。”朗曼用手指着她带回来的那个大男孩。

“你叫什么名字?”吃过饭,洗过澡,换过衣服后朗曼和高风回到了房里。朗曼见他有些痛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愿提起,想到“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我就再细心开导开导他。”便道“我叫朗曼,来自大陆。我来这儿是观光的。我的名字如果翻译为英文也可译为罗蔓蒂克。”

这最后一句确实有些威力,他抬起了头,正对着她的微笑“好美!蒙拉丽莎的微笑想来也不过如此。”他不由得一惊。他记得在自己很小的时候有人这么真诚地对自己微笑过,可是后来他再也没见过如此真诚的发自内心的微笑。他有些感动了,这微笑就像是在他心里生了根,他的心里有一种温暖在慢慢升腾。

“我叫高风,我生于台北。16岁去英国留学,今年取得博士学位回国。我是学医的,胸外科,我希望我是一个有用的人,我希望我能够抱效国家。”他的眼中仍然有着深深的忧虑。

“你是一个特别的人。”朗曼意味深长地说道。

高风抬起他的脸双眼无神地看着她,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说他特别的人。

“真的,我不骗你。你知道当保尔拿着手枪指着自己的脑袋的时候,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吗?”高风很早以前就读过《钢铁是怎样炼的》,保尔-柯察金的那段名言他背过无数遍,只求自已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能够屹立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中,屹立在腥风血雨中而不倒,可是从小就被人当作笑柄的他对自己很是没有信心,因此每次都说要变强,却每次都没能战胜自已。

“记得。”他无神地回答道,“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进行的斗争。”这段话,她也是背过的,但是她背的并不是英文,所以她很多地方都没听懂,不过不要紧,这时候装懂也可以。

“你知道牛虻在死的时候,说的是什么吗?”干嘛,我这是在干嘛,刚刚说出口,朗曼觉得自己说得不对,这不是在纵容他再去死吗。谁不知牛虻死之前留给吉姆的信是多么的大义凛然,他说“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在执行死刑时,他又是多么的慷慨,“又没打中,瞄准这儿,照我这儿开枪。。。开枪啊。。。。。”回想起书中的那个情节,她的眼眶湿了。“算了,我们不说这个。”她擦干眼泪,再次以微笑面对高风。

“总有一天,你会说,你很高兴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是多么的美好,美得让人承受不起!”她的眼眶再次变得潮湿,她不敢去看他的眼,她一生最最崇敬的这两个人总是让她感动不已。

她起身来到楼下的那棵大树下静静地坐下。

天空中的浮云,天空下的树影婆娑,天上那明亮的圆月。这一刻她竟然有一种杜工部当年的感觉,“月是故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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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还不睡,已经很晚了,朗。。。。。。”和朗曼呆了两天后,他发现自己整个人都在改变,他发现朗曼就是他的救世主,他感觉他心里的阴影在不断离自已远去,他渐渐地感觉到自己也是一个有用的人,学过医,至少还可以为很多人减除病痛。

“可以叫我锦儿或者曼儿,随你喜欢。”

“锦儿,曼儿,锦儿锦儿,”他大有不学会锦儿这个词不罢休的样子。“明明曼儿要顺口一些,好念一些,可他偏要念锦儿,难道这就是为何书生偏要学外科的原因?”想到这儿,朗曼不禁泯嘴一笑,扭过头去看那仍在“锦儿,锦儿”地念着的书生高风。“他还真是执著哎!”

“锦儿,”她只当是他还没学会,也没在意,可当他的手轻轻地拍在她的背上时,她才相信他已经学会了这个词,而且刚才是在叫她。

“教我说中文好吗?大陆的中文,我想学真正的普通话。”他的双眼满是真诚,没有质疑的余地。看来这个人是真的不想死啦,朗曼暗自高兴自已不败的记录可以继续保持啦。

“好啊。”而当他第一次听他说高风二字时她就想啊“高风,秋风,多么凄凉、古仆、悲怆的名字啊,也难怪他的双眼除了幽怆还是幽怆。”而此时她觉得在这个悲怆的名字下更是一个优秀的人。

朗曼在日记本的空白页上写下了一行字,那是一行工整得无可挑剔的字,像印刷的,又不像,因为在仿宋的基础上又有着她自己的性情。

“喏,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