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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书籍名:《哲学辞典》    作者:[法]伏尔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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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忍耐吧。

圣灵本来就不打算教授我们纪年学,也不想教授我们物理学、逻辑学;

他只想使我们成为畏惧上帝的人。我们既然什么也无从理解,也就只好唯命

是听了。

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怎么会又是他的妹子?这也很难解释清楚。撒拉九

十岁时,正怀着以撒,由于美貌绝伦,被基拉耳王亚比米勒①劫去,亚伯拉罕

明明对基拉尔王说:“她其实是我的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兄妹,后来作

了我的妻子。”②《旧约》根本就没有告诉我们撒拉怎么会是他丈夫的妹子。

本笃会教士加尔梅,判断力强,眼光敏锐,是有口皆碑的,但他却说撒拉很

可能是亚伯拉罕的侄女。

在迦勒底,这件事可能不算是乱伦,在它的邻邦——波斯也不算是乱伦。

风俗随时随地而变易。我们可以设想亚伯拉罕,偶像崇拜者他拉的儿子,在

娶撒拉时,不论后者是他妹子也好,或是他侄女也好,他仍是一个偶像崇拜

者。

教会的几位神父都不大谅解亚伯拉罕,因为他曾经在埃及对撒拉说:“埃

及人一看见你,他们就要杀我,把你抢了走。求你说,你是我妹子,使我因

你得平安。我的生命也因你而得活。”③她当时只有六十五岁。既然二十五年

后她有一位基拉耳王作情人,更年轻二十五岁时,她当然也能引起埃及法老

动了心。实际上,这位法老劫夺了池,就像后来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在沙漠地

带劫夺了她的情形一样。

亚伯拉罕在法老宫中获得许多礼物,“许多头公牛、羊羔、公驴和母驴,

许多匹骆驼和马,许多仆人和婢女。”这些礼物,为数很可观,证明那时法

老们已经都是相当大的国王了。埃及这个地方已经是人口众多的国家了。但

是要使当地能够住人,要在那里建设城市,一定曾进行浩大的工程,引尼罗

河水流入许多沟渠。尼罗河每年泛滥四五个月,两岸一片汪洋;一定曾使那

些城市地基比沟渠至少高出二丈。这样巨大的工程似乎需要很多世纪才可完

工。

在洪水泛滥与我们确定亚伯拉罕在旅行埃及的那个时代之间,只相隔了

四百年。这个民族必定是心思灵巧、勤劳不倦,因而才能在这么短短的时间

内,发明了那些技艺和种种科学,制服并疏浚了尼罗河,改变了全国面貌。

甚至很可能有若干座巨大金字塔那时已经修筑好了,因为我们看见,在不久

③  莫雷里(LouisMoréri,1643—680),法国渊博的传记学家,著有《历史辞典》  一书。——译者

①  亚比米勒(LeroideGérareAbimélech),圣经中人物。是基甸(Gédéon)  之子,绞死他的众兄弟后,做了

以色列法官;在巴勒斯坦底比斯城被围时,被人刺杀。  ——译者

②  见《创世记》第20  章12  句。——伏尔泰

③  见《创世记》13  章13  句。这里依据伏尔泰引述的法译文参考汉译《旧约》译  出,故与汉译《旧约》词

句略有出入。——译者

之后,用香料殓尸的技术已臻完善;而这些座金字塔本来不过是用极其隆重

的仪式奉安国王遗体的陵墓。

既然三百年前,也就是说,在挪亚逃避洪水泛滥的希伯来时代一百年后,

亚洲人曾经在示拿平原建造一座塔顶通天的高塔①,一般认为金字塔很古老这

种意见是相当正确的。圣哲罗姆在他关于《以赛亚书》的注释里说,上帝降

临毁坏这座塔的时候,这座建筑物已经修建四千步高了。

姑且设想,一步只有二尺半长,四千步就合一万尺;埃及金字塔大约只

有五百尺高,因此这座巴别塔比金字塔要高二十倍。兴修这样一座建筑物,

要许许多多的工具才行呀!一定是百工齐施、共襄盛举的了。注释家们便从

而断定当时的人类比我们现代各民族的人更无比魁伟、有力和灵巧。

以上就是我们论到亚伯拉罕,涉及技艺与科学时所能注意到的问题。

说到他这个人,他倒的确是一位伟大人物。波斯人、迦勒底人,都声称

他是属于他们的。波斯古教从远古时代就把他称为吉什-伊伯拉罕,米拉-伊

伯拉罕①,人们都同意伊伯拉罕这个字就是亚伯拉罕,因为亚洲人很少写元音

字母,他们在发音时把j  读成a  或是把a  读成j  本是司空见惯的事。

有人甚至以为亚伯拉罕就是印度人的梵天②,因为从古以来幼发拉底河两

岸的民族都曾往印度去贸易,所以波罗吸摩这一观念就随之传入这些民族当

中。

阿拉伯人把他当成麦加的创建人。穆罕默德在可兰经里总是把他看成最

可尊敬的前辈。他在第三章里谈到亚伯拉罕就这么说过:“亚伯拉罕既非犹

太教徒,也非基督教徒;他是正统的伊斯兰教徒;他根本不是给上帝增加伙

伴的那种人。”

人心的冒昧竟至发展到了这种程度,甚至以为犹太人只是在很晚的时

期,当他们在巴勒斯坦有了定居之地的时候,才自称为亚怕拉罕的后裔。犹

太人被他们邻邦疏远,痛恨和轻视。据说,他们让人把他们当成亚伯拉罕的

后裔,是想要给他们自己增光,因为亚伯拉罕在亚洲大部地区都受人敬仰。

我们对犹太人的圣书所抱的信仰解决了这一切难题。

还有些批评家,胆量也不小,他们对亚伯拉罕与上帝的来往,对他的战

斗和胜利,都提出了一些反驳意见。

在他出埃及之后,主向他显灵,对他说:“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凡

你所看见的一切土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①

主第二次立约又许给他“从尼罗何直到幼发拉底河的一切地方。”②

这些批评家问,上帝怎么能把这一片犹太人从来没有占有过的广大无垠

的地方许给他呢?并且又问上帝怎么能把巴勒斯坦这块小地方永久给了他

们,而他们却老早就被人从那里赶出去了呢?

主还许诺要让亚伯拉罕的后裔像地上的尘土一样多。“人若能数清地上

①  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  章。——译者

①  这两个字的原文是Kish-Ibrahim,  Milat-Ibrahim。——译者

②  梵天,Brama  或Brahma,古代印度婆罗门教最高的神,意即众生之父。在  近代印度教中成为三位主神之

一。——译者

①  见《创世记》23  章15  句。——伏尔泰

②  同上书第15  章18  句。——伏尔泰

的沙尘,才能数清你的后裔。”③

我们的批评家们还要追问,并且说虽然犹太人一直把婚姻当做一项神圣

义务来看,他们最大的目的也就是人丁兴旺,可是现在在地球上犹太人还不

到四十万。

有人便回答这些难题说,代替了犹太教的基督教,是亚伯拉罕的真正后

裔,他们人数实在是很多的。

亚伯拉罕的后裔并未占有巴勒斯坦,固属事实,但是,他们终于有一天

会占有,就像他们在乌尔班二世④时代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中,曾经征服过这个

地方一样。总而言之,只要我们用信仰的眼光,视旧约为新约的蓝本,一切

都已实现,或将会实现,微弱的理性,也就可以缄默了。

有人还对于亚伯拉罕在所多玛的胜利①提出疑问:他们说,一个异邦人,

刚刚来到所多玛附近放牧牲畜,就能率领三百一十八名看守牛羊的人打败“一

位波斯王,一位本都王”②,巴比仑玉和民族王,把他们一直赶到所多玛百里

以外的大马色③,这简直无法理解。

然而这样一次胜利也绝不是办不到的;我们在这类英雄时代见过一些先

例:上帝的手臂一点也没有缩短④。请看基甸率领三百人手执三百只瓮瓶和三

百只灯火击败了一整支军队。⑤请看参孙一人有驴腮骨就杀死了一千人。⑥

世俗历史,也提供了类似的例子。三百名斯巴达人曾经在德摩比利⑦隘口

一时挡住泽尔士的大军。的确,除一人逃遁外,全体战士跟国王一同被杀。

泽尔士没有给列奥尼达王竖立一座他分所应得的纪念像,却卑鄙地把他绞杀

了。可是另一确切的事实是:这三百名斯巴达人把守着一道两人万难同时攀

登的险要通路,由一支布防在奥萨和佩利翁两山①崖石之间有利方位的一万希

腊大军作后援;更可注意的是:当时在德摩比利隘口当地就有四千战士。

这四千人奋战日久,全军覆灭。他们可说是处在一个比三百斯巴达战士

③  同上书第13  章16  句。——伏尔泰

④  乌尔班二世(UrbainII),罗马教皇,1088—099  在位,于1095  年法国克勒芒圣教会议上号召信徒保卫

耶路撒冷,发动了第一次十字军东征。——译者

①  故事见汉译圣经《旧约?创世记》14  章。所多玛(Sodome),巴勒斯坦古代城市,位在死海之滨。据

圣经记载,该城与蛾摩位、洗扁等城因腐败而被天火焚毁。——  译者

②  本都(Pont),古代波斯黑海沿岸一王国,公元前64  年为罗马帝国所灭。——  译者

③  大马色(Damas),即今之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译者

④  意即上帝威力未减。——译者

⑤  基甸(Gédéon),公元前十三世纪希伯来第五法官。据圣经记载,上帝命他挑  选三百名能用掌心在约

旦河捧水而不曲膝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