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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离去,后会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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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书籍名:《若我离去,后会无期》    作者:林渊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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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过后不久,一片哗啦的玻璃破碎声惊动了所有酒吧的客人。

那个从来没有倒过的水晶杯塔全砸在了地上,大理石地板上,是一地的碎玻璃和酒水参杂在一起。

原来是一个女客人喝醉了,不小心撞倒了那些杯子,直到杯子全碎了,那个客人才呆若木鸡的战在那,一时不知所措,此时她大约是清醒了。

服务员上去清理。而关玫西像个孩子一样拍手笑了起来。

这一切不过是个巧到不能再巧的巧合而已。

但是那一刻,我们觉得关玫西是个怪异到极点的女人,即使我不相信她的三生三世情人论,但是我也不再怀疑它。

如果是其他人,我断不可能相信这么荒谬的言论,但是如果是关玫西,一切似乎都不显得荒唐,有一种理所当然,因为本身她就是一个神秘的女子。

三七说自从她走后,很少有女客人来这喝他调的玛格丽特了。

我说:

“以后你也会想念我的,想念没有女人再来喝你调的天堂鸟了。”

“是啊,以后我会想念所有女人的,因为没有女人再来光顾我这家酒店了。”他笑着说。

“对,以后兔子只有雄性,没有雌性了。”

“渐渐的就不会有兔子了,男人不可能会喜欢光顾没有女人的地方。”

“所以原来我是你们的台柱啊,我都一直没收钱,真冤。”

“你是台下的柱子,我没收你占地方的钱就不错了。”

“就是台下的柱子才撑的起你们这酒吧啊,不然你指望台上的柱子?”

“行了,行了,你是台柱,我永远说不赢女人,我认命。”

我们相视大笑。

喝了两杯三七调的天堂鸟,和三分之二的扎啤。这些对于我来说并不构成威胁,只是心有些漂浮。

成渝说我一喝酒,就会走S行的路线,像一条行动迟缓的蛇。

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是十点了。边换衣服,边听着电话里的留言,朋友一般都不习惯留言,除了母亲,她总喜欢一个人对着机器唠叨,对她而言,机器是要比她的女儿贴心的,因为我总是会打断她的话,不习惯母亲过于关爱的语言,那会让我不知所措,进而发现原来我只是一个心里没有安全感的女人。

听完了母亲的两条留言后,大学同学程亚的留言,他说他刚从新加坡回国,现在住在华瑞酒店,并留下了电话号码。

很意外他突然回国,毕业时,他是对着全班同学说死也不会回国的;然后他走了,前一年还有联系,我展转了几次后,我失去了大部分同学的联络方式。

后来就渐渐的忘记了这个在读书时候一直很照顾我的班长,我以为这生倘若他遵守他的诺言,而我坚持我的生活方式,那我们是断不可能再有相见的机会。

我擦着湿漉漉的头发,看着手中写有号码的字条,犹豫着是否现在拨打过去。

如果不是我预先知道他是程亚,我肯定是猜不出他的声音的。

“我没想到你会回国,当时以为你是铁了心不会回来的。”

“我也没想到,只是最近我们公司最近在这里要举行一个发布会,而这又有很多同学,所以我就想回来看看。”

“你怎么找到我的花店的?我还奇怪怎么会有陌生男人找我,并主动留下了联系方法。我以为艳遇终于来找我了。”

“难道我不可以算是艳遇?”他的笑容依然爽朗:

“这里还有多少以前的同学?难得回来一次,我想搞个聚会。以前的同学几年不见了,可以聚一聚,不然哪天在其他地方碰到都不认识了。”

“待在这里的少,但是如果搞聚会,大约都是愿意回来的。一直缺少一个提议的人啊。没想到这个主角让你抢了去。”我笑。

他约我在他下榻的酒店的附属咖啡厅见面,晚上十一点,我洗了一个澡然后又匆匆赶去见这个阔别四年多未见的班长。



第十章  凝重的晨曦

第十章  凝重的晨曦

到达华瑞的时候,已经半个小时后的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晚他非要见我一面,而我一向如此有主见这次却没有拒绝。

也许是许多年没见,所以我们都很好奇对方现在变成了什么样。

当年的程亚是一个喜欢穿着休闲衣,一米八个头,长相清秀,生性害羞,并且内向的大男生;一大清早喜欢独自一个人在寂静的足球场大声读英语,每次我出去吃早饭的时候都能碰到他,他会对我露出一个腼腆的笑,然后又继续读他的书,背他的单词。

倘若成渝早上不来接我一起去吃早餐,有时候我会和他站在台阶上聊会,如果成渝来,我也会路过的时候提醒他该吃饭了。

记得读大学那几年,他总是读着英语就忘了吃早饭,直到我出现,提醒他,他才恍然大悟,他为此还没少请我吃过早饭。

那时他虽然是班长,但是他在系里并不活跃,也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交生活,很多时候只是看着他一个人埋头看书,甚至有女生和他说话,他的表情也是很不自然的,最后搞的两人都很尴尬。

毕业晚会时,我们抽签表演节目,结果我和他分到了一起,我们还合唱了一曲《水晶》,那一晚,全班同学包括我才发现原来他唱歌真的很好听,反观我倒是从头到尾的跑调,也是从那时起,我再也不敢去KTV了,以前在公寓里唱的时候,室友都说严重跑调,我以为是我们的“私人恩怨”以至她们以这种方式对我进行“打击报复”,那一晚才知道原来她们对待这事一直秉着公平公正的态度。

而现在的他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穿着得体的西服,俨然一副社会精英打扮。我差点以为认错人了。

他为我拉开椅子,我坐下来,正前方,我看到了张启帆,我微愣。他显然也看到了我,对我微笑。

我拉回自己的视线,却没办法再镇定自若的想着读书时代。

我是有些对张启帆心动吧?我不确定的在心里问自己。不敢要答案,怕一旦逼自己做出了决定就会让感情杀个措手不及。

“怎么了?要喝什么?”

“没事,蓝山就可以了。你在国外这几年过的还好吗?”

“刚开始很不习惯,现在还好。除了说英语以外,没有感觉到什么特别大的不同,可能是我这个人一向反应迟钝。你呢?”

我说了一些琐碎的事,包括宁丹结婚了,小翠去渡假了近期内会回来,韩珠将要嫁到加拿大去,还有一些人在读研,一些人已经和我一样成了社会平凡的一分子,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

他聊着在国外的生活,说着陌生的国家和朋友,原来时间真会改变一个人,以前那个见着女生说话都会害羞的人,现在却可以在我面前连绵不绝的一如一个演说家一般收放自如。

是什么样的生活使他发生了如此大的转变?程亚这几年究竟经历了怎样的际遇?坐在我对面的他仿佛另外一个人一样。

他给我介绍新加坡当地的肉骨茶,他说那是一种颇受欢迎的新加坡式早餐及宵夜:以猪肉骨熬汤,加入特殊香料加酱油,在左以一小碟酱泡红辣椒。

我的视线微微侧过他,看到张启帆和背对着我的那个女人正在很沉默的喝着咖啡。

我低头看看手腕上的表,11:56。

他向那女人说了什么,然后转身离开了座位,我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然后将视线收回来。

“听说你和成渝分手了。”他话题一转,令我不知所措。

我笑笑,然后沉默的喝了口蓝山。

“我以为我这次回来,你们会已经结婚了。我记得你当时跟我们说,倘若你不是毕业两年后结婚就是28岁结婚去了。”

“这话你还记着呢。”我笑:“你怎么知道的?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会走到现在这样的处境,但是其实现在我很轻松。”

看着他不相信的表情,我强调:“真的。别一副我很可怜的模样。我现在过的挺好,你呢?你比我大一岁。看你现在应该是事业美人双丰收吧?”

“我没有可怜你,我这几年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事业略有小成,美人还不知道在哪。”

“小提琴奏鸣曲”想了起来,竟然是张启帆打来的电话。我说了声抱歉,然后走向酒店大厅接电话。

那个女人依然在那坐着,大约是在等张启帆。

我在大厅右侧被他迅速拉进电梯。高跟鞋绊到地毯,还来不及惊呼,他搂住我的腰,然后扶住我,我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

我们在狭小的电梯内,他随意按了一个楼层的数字键。

“你干什么?”我怒瞪着他。

“这么晚了,还出来约会?我刚还以为我看错了。”

“彼此彼此。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夜生活,不仅仅只有你。”我嘲讽回去。

“我以为你才和男朋友分手,怎么,又找到了新的了?”

“你很无聊,如果没事,我要回去了。”

他看着我,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我则不驯的回望着他,好象在进行一场无形的拉力赛,谁要逃避了谁的眼睛就算失败。

久久,他终于再度说话:

“我只是好奇,在这碰到你。对不起,我喝了点酒。今天心情不好。”

“算了,我先回去了。朋友还在等着我。”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从楼梯那下去。

他从身后抱住我,在我耳边像一个孩子一样请求道:

“留下来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