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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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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书籍名:《魔王进化论》    作者: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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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从这里。”

柯西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圆盒,放在桌上。

透明的玻璃盒里盛着一只拇指大的蜂,正在嗡嗡叫着乱撞,想逃出牢笼。

奥黛丽雅认出这是一只“杀人蜂”,被这小东西蛰一下,轻则中毒昏迷,重则当场死亡。魔山藏龙卧虎,高级魔兽比比皆是,但谁也不敢招惹杀人蜂。

这小东西报复心强,一旦触怒它们,会被发疯的蜂群追杀到死。

想想看,铺天盖地的蜂群涌上来……连天使也会吓得夺路而逃。

在奥黛丽雅纳闷的目光注视下,柯西打开盒盖,杀人蜂立刻飞出来,布满猩红绒毛的翅翼在阳光下嗡嗡作响,令人望而生畏。

趴在桌脚下打瞌睡的大王和小王立刻警惕起来,冲着杀人蜂狂吠。

柯西拍拍猎犬的脑袋,让它们安静下来,随即摊开手掌。

杀人蜂盘旋着落在他手心,亲昵的爬来爬去。

奥黛丽雅恍然大悟,轻声说:“你给他下了锁魂咒?”

“没错,现在我命令它把同伴带到城堡花园里来。”

“带到这儿来?你确定?”奥黛丽雅表情古怪,女性的本能使她不敢接近这毛茸茸的小昆虫。

“为什么不?春天到了,我们需要蜜蜂帮助花卉传粉。”柯西一扬手,杀人蜂飞出窗外,渐渐远去。

为了方便观察,柯西在花园里设置了一面巨大的水镜。

水镜的基座原是日晷,他在里面注满清水,用来观察杀人蜂群居的小树林。

这里有上百个蜂巢,以一窝五万只计算,总数超过五十万只杀人蜂盘踞在这片林子里,天气冷,杀人蜂害怕暴风雪,不敢出远门采蜜,只靠蜂巢中积攒的蜜糖省吃俭用的度过漫长的冬季。

这时柯西的小间谍飞了回来,在蜂巢里大跳八字舞,告诉同伴,离这不远的城堡里有一大片盛开的熏衣草花田,可以供大家吃个饱。

杀人蜂本来就没什么高明的智慧,听到同伴说有吃的,那还不争着去,一瞬间倾巢出动,直扑奥特洛城堡。

其它巢里的杀人蜂看到同伴出动,立刻明白,只要跟着它们就能找到食物,赶忙追上去。

就这样,几乎所有杀人蜂都出动了,在“间谍”的带领下,通过敞开的城堡大门,一直飞入走廊。

它们可没想到,走廊两头的门已经被柯西悄悄锁上,变成一个死胡同,蜂群被关在里面前进不得,后退不能,没头没脑的乱撞。

就在这时,走廊尽头的大门突然敞开,阳光斜射进来,带给蜂群一线生机。

刺鼻的、带有樟脑气味的浓烟从门外涌入走廊,熏得群蜂晕头转向,接二连三的跌在地上,仿佛喝醉了酒,没有一丝力气。

同一时间,大王和小王也忙碌个不停,叼着一捆捆接骨草、樟脑树枝和蛇麻子丢进火堆,柯西守卖力的扇着扇子,把呛鼻的浓烟驱赶到走廊里。

不出半个小时,杀人蜂群在麻醉烟雾的袭击下全军覆没,走廊的地板上堆积了半尺厚的一层,它们大多数没有死,但是已经被熏得飞不动了。

柯西大摇大摆的走进去,一面通风换气,一面下咒,收服群蜂。

杀人蜂的数量实在太多,哪怕他下咒的技术已经无比熟练,仍然费了一个多小时才告成功。杀人蜂渐渐回复了活力,除去少数被熏死的,剩下的数量仍然极为巨大,柯西没有时间,也不可能数的清。

奥黛丽雅对他这一手佩服的五体投地,主动帮他在花园里搭建蜂房。

从此,杀人蜂群就搬家到城堡花园,按照柯西的指令授粉采蜜,绝不伤害城堡内的居民。

杀人蜂的蜜糖是绝佳的美味,可这并不是柯西收服它们的主要目的。

半数蜂群被派往麋鹿之泉,袭击栖息在那一带的刺麋部落。

刺麋这种动物柯西已经很熟悉了,既有鹿科动物的灵巧敏捷,奔跑起来快如疾风,也有刺猬的特点,浑身长刺,剧毒无比,危急时刻还可以把身上的毒针当做箭矢射击,五十步以内百发百中。

然而天生万物,总会给它找个克星。

成群结队的刺麋不怕猛兽,不怕凶禽,唯独害怕杀人蜂。

杀人蜂的体型很小,刺麋很难射到它们,它们却能钻到刺麋身上,避开毒刺,狠蜇皮肤。

因此刺麋看到蜂群过来,立刻相互报警,朝相反的方向撤退,打算等蜂群经过以后再回来。

然而出乎预料,蜂群穷追不舍,一直把它们赶到奥特洛城堡的吊桥前。更可怕的是左右两侧的树林里又有大群杀人蜂乌云一般涌出来,迫使它们只能选择进入城堡这一条路。

显然,这是柯西早已做好的布置。

刺麋列队逃入城堡,立刻追悔莫及──

深厚吊桥突然悬起,前方等待它们的是乌云蔽日似的杀人蜂群……

群蜂四面合围,刺麋纷纷被蛰伤倒地,四肢麻痹动弹不得──这是蜂毒发作的必然效果。

柯西透过水镜向蜂后传递指令:凡是受伤倒地的刺麋,不许再行攻击。那些蜂后再把他的命令传递给战斗中的群蜂。

柯西自己可以直接指挥普通的杀人蜂,但是数量实在太多了,实在指挥不过来,而蜂后自有一套神秘的方法,可以同时向所有子民下令。

杀人蜂群就好比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柯西是总指挥官,蜂后们则是他的下级指挥官,分别领导一个连队,负责执行他所下达的战术命令。

在柯西的眼睛里,没有数十万计的杀人蜂,只有分割成数十个战斗集团的连队,这些连队就是独立的生物,连队的行军运动就相当一个生物的行走或奔跑,他不用管具体某一只杀人蜂在做什么,只要牢牢的控制住队长(蜂后)就行了。

因为他的队长很清楚,自己连队的某一只杀人蜂正在做什么,应该做什么。

如果哪一个连队出了问题,他就责罚队长,队长再去抓具体犯错的那些战士。

只有用这样的眼光去审视战场,才不会感到满眼都是人……自己人和敌人都分不清楚,简直抓不到北,轻松愉快的指挥大规模战役──简而言之,这就是为大将者的眼光。

围猎刺麋的战役,如柯西预想顺利进行。

其间有几头特别强悍的雄刺麋,突破蜂群围堵,试图冲入街区。

奥特洛城的街区都很大,如果真让它们藏进去,再搜捕就麻烦了。

柯西这时候果断的祭出“魔王之手”,把夺路而逃的刺麋打倒在地。

他没有杀死它们,这些强悍的家伙,将来会成为刺麋中的小队长,成为他赖以运作整个兵团的下级军官。

那些被打倒在地的刺麋也很费解。

为什么明明四周没有敌人,自己却莫名的被打倒了?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大手,重重的压在身上。

为什么锋利的刺甲不起作用?难道对方不怕毒刺?

疑问一个接一个的冒出来,但是它们很快就放弃弄清真相的企图──在被魔王之手击中的同时,柯西已经在他们身上下了锁魂咒。

这些被收服的刺麋返回战场,用悦耳而独特的鸣叫劝说同伴放弃抵抗,归顺魔王陛下。一小部分刺麋真的放弃了抵抗,趴在地上,低垂着头纳降,因为那些发令的刺麋,正是本家族的首领。

红日西斜的时候,五百多头刺麋终于全部归顺。他们以毒草为食,本身血液里就有剧毒,对蜂毒的抵抗力很强,被蛰伤后只是暂时的麻痹,并不会造成重伤。

柯西趁热打铁,让所有的雄刺麋出列,编成三支百人队,由三头最强壮的雄麋的带领,突袭鳞甲狼的巢穴。

余下的雌麋编成预备队,以防不测。

其实对于刺麋这种以远程攻击为主的魔兽来说,头上的鹿角并不是主要杀伤武器,雄刺麋力气大,但敏捷性逊于雌刺麋,整体战斗力相差无几。

柯西没有让雌麋去打冲锋,不是出于战斗力考虑,而是发现一部分雌麋已经怀孕,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种族延续的角度考虑,他都不愿意让这些“准妈妈”去打先锋。

在战场上,如何快速准确的估算兵力,是指挥官必须掌握的技术。

东方的兵法书中记载了一种通过调整编队来快速计算兵力的方法,还编成了口诀──

三人同行七十稀,五树梅花廿一枝,七子团圆正半月,去百零五便得知。

柯西学过这种方法,但这只能计算己方的兵力,对敌人就没用了。

他只能通过目测一只鳞甲狼的体积,以及狼群所占的地面空间,来估算总数。

狼群在山坡上铺展开来,覆盖的面积比刺麋兵团小不了多少,估算下来,总数超过三百头。

这个数字,大大超过柯西的预料。

他没有料到鳞甲狼的数量会这么多。

任何自然环境里必然存在族群的平衡,否则就构不成完整稳定的食物链。

以奥特洛周边的林区而言,刺麋吃草和树叶,鳞甲狼吃刺麋。

刺麋的食物来源有保证,鳞甲狼则不见得每次都能成功猎获刺麋。

因此鳞甲狼的数量应该为刺麋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才合理,但是现在看到的狼群,数量超过预计太多了。

柯西很清楚,如果还按照预定的战术作战,他能赢,但会损失一百头以上的刺麋,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好在他保持着一个学院派出身的将领的好习惯,在制定A计划的时候,永远不会忘记准备一个B计划。

许多草莽出身的将领,作战只凭经验和随机应变,极少做第二手准备,他们喜欢主动控制局面,往往能迅速崛起,凭着勇猛立下战功,但是持续作战和被动应变的素养则远不如正规军校毕业的将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