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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七月我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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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书籍名:《同年七月我死去》    作者:耍赖天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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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七月我死去》

作者:耍赖天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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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文体小诗:

流干血的伤口,肉质红白

被豁开的喉咙,卷丝着的声带

你留下一脸的惊骇,让我猜

我读懂了,知道,这周围一定还有人在

不要轻易地说出自己的心中所愿,因为笔仙就在你的身边;帮你实现。当所有的事情都如你所愿时,那也便是你的死期....

登场人物介绍:

方友伦:本书主角,为人普通,没什么特点,又有些阿Q,属于路人甲一类。

赵菲云:方友伦的女友,认识4年,但真正交往才6个月。

小OK:帅哥,多金,爱把妹,但却很有头脑。

尚公子:损人不嘴软的多金哥哥。家有钱,爸爸是尚氏地产集团的董事。

虫仔:一个略通灵异之能的少年,妈妈是灵异大师何舍我的徒弟。

艾杰:一颗芳心暗许在虫仔那儿的小丫头,擅长弄电脑视觉艺术。

阿妹:小OK的女友。第一次给了小OK。最近听说正在参加《Sputergirl》的选秀。

赖仁航:一个转学次数最多的问题学生。不过很讲义气。

冷筱:赵菲云同父异母的妹妹。天生具有阴阳眼,还有一些特殊的感应能力。

正文:第一章

2009年6月24日,晚10:34

方友伦回到家,打开台灯,找出那本他还没看完的书-----《苏菲的世界》。

这确实是一本不错的书;为什么这么确定?哈,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也很喜欢。

那个她是方友伦刚刚才开始交往的女友。叫赵菲云;很漂亮,很聪明,也很有书香气质。方友伦虽和她早就认识,但聚到一块的时候,都是和各自的朋友在一起;也没什么私下的来往。

但,若不是在那个雨天;他也不会靠得她那样的近,为她撑伞,送她回家。

他们俩的关系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有了些微妙的变化。

也许,这便是人们常说的‘缘份’中;那个始终不常出现的‘份’了吧。

友伦在菲云的身旁显得很局促,就像个小孩子一样;什么事都听她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爱她。但菲云当时对他是没有感觉的;只是觉得他在自己跟前怪怪的,有时甚至觉得方友伦比一般人要傻。不过好还,瞧着不烦。

平时,菲云的身后可是有一大帮的追求者,当然,方友伦也是身在此列中的一份子。

方友伦可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才使得赵菲云点头承认他俩的关系的。这中间有多辛苦,我想就只有方友伦一个人知道了。不过也不错啊,再怎么说他是最后的赢家,赢得了菲云的小小认可。说起来,还绕用趣味...

赵菲云曾对她的朋友透露过;说她最喜欢的是有学识,有知识的男孩子,不喜欢那些吊儿郎当装酷没内涵的人。这句话,是方友伦在她的旁边假装擦桌子时听到的。

嚯!可把方友伦给乐坏了。俗话说有题目的问题好回答呀;既然知道了菲云所喜欢的类型,那这就好办了。比瞎忙强。

方友伦自从获悉的那一天开始便一直记在心里,并且常常以此来督促自己-----和这个女孩儿在一起,必须要出口成章,言出有物才会让她青睐于自己。

从那开始,方友伦便终日地泡在书吧里;什么《史记》、《战国策》、《本草纲目》、《清宫秘史》、《明朝的那些事儿》等等,凡是他能看到的就通读一遍。而且还经常上网抄录一些浪漫的诗词用以点缀自己的谈吐。

正所谓天道酬勤,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方友伦的做法可能感动了天上的月老,于是,真的就有一个对他很重要的机会降临在他的身上了。

在菲云22岁生日的那天,方友伦当着很多朋友的面,特意用菲云的名字即兴地为她写出了一首诗,来暗表心意:

铜镜‘赵’素颜,

柳絮‘菲’花仙。

山峦‘云’烟雨,

偏偏‘美’少年。

诗中所藏着的当然就是‘赵菲云美’这四个字啦。当时可把菲云感动得够呛,抱着友伦哭了很久。

方友伦的努力,终于让赵菲云动了心,也正因为如此,在众多情场对手中,菲云便看中了我们的友伦。决定要和他在一起了。

但是女儿家哪能太心急呢,应该矜持些会更有魅力的。菲云虽在心里上已经接受了方友伦,但挂在脸上的,永远都是对他保持着似爱非爱的神态。

没说可以靠近,也没说不可以靠近。

这种暧昧的距离让友伦很着急,他不懂女孩儿的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他想要读懂女人的心,想更透彻地了解女人。

那怎样才能办到呢?方友伦知道,如果直接地去剖析了解没准儿会碰壁,不如从侧面间接地去观察会好一点。比如说;从她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和对人对事入手,便会从中得到很多。

菲云平时的爱好就是看书,方友伦本不太爱看书,但为了投其所好;能与菲云有更多些的共鸣,所以,便貌似虚心地向菲云请教,问她最爱看什么书。

菲云推荐说《苏菲的世界》,方友伦便立刻买了这本书,点灯熬夜地看;为的就是想更进一步地贴近菲云的心。

本着这样的目的,方友伦打开了《苏菲的世界》,如捧瑰宝;像是品味着菲云的内心世界一样地,细细地读着这本像说明书似的小说。

他接着昨天的折痕,翻开了书的下一页。

咦?!!

方友伦愣了一下。他看到他翻开的这一页原本干净的印刷书页上,竟赫然地多出一行不知是谁写在上面的钢笔字。

上面写着:千万别和菲云玩笔仙,切记。

字迹有些潦草,看得出写字的人好像很急。

什么啊?哪儿跟哪儿啊。

方友伦心想自己十分钟前刚把菲云送到家,怎么会和她玩什么笔仙呢。再说了,笔仙是什么自己都不知道,更不用说玩了。这是谁这么无聊写在上面的?真是欠揍-----弄脏了我的书。

方友伦正这样想着,突然间,就听他身后的床底下竟冒出一声非常清脆的喷嚏响来。

‘啊欠~’

方友伦大惊,背心倏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有人!!难道在自己回来之前,这个屋里就已经进来人了?!

方友伦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抓过立在一旁的棒球棍,惊恐的双眼死盯着自己的睡床底下。

他吞了口口水,脚底儿贴着地面;一步一步地蹭到床前。

此时的床下竟丝毫没了动静,就好像一直都不曾有过什么响声似的。但刚才,方友伦分明听见床下有人打了个喷嚏,怎么现在...

‘啊欠~’

又来了!没错,就在床下。一定有人。

“谁!出来!”方友伦惊叫道,同时也提高了声音给自己壮胆,“谁?我操你个大爷的,别吓我啊,我什么鬼都不怕。”叫到最后,他的声音也逐渐走了调儿。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真的很怕。

方友伦一边用球棒敲着地面,一边道:“不管你是人是鬼,赶快给我滚出来,不然我放火烧了这个房子...”方友伦显然已经被吓得什么都不顾了,他可能忘了,这房子是他家。

“等一下...”床下的声音这样说道,“我出来...”

方友伦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双手紧握着球棒,盯着床下的动静,并随时准备着只要那床底下的东西有一点异动就猛挥球棒。

是人最好,把他K成鬼。但若是鬼的话....

方友伦正自想着,这时,就见床下爬出来一个人来;是个少女。

那女孩儿站起身来,掸了掸在床底下沾在身上的细尘,又用手指下意识地蹭了蹭鼻子。

“啊欠!!”又是一个大喷嚏打了出来。也许是床底下尘灰太多的原故----不过话说回来,也正是因为这个才使得她身不由己地暴露了自己。

方友伦正要问她是什么人,只听那女孩儿先开口道:“你家怎么这么脏啊!亏得姐姐还说你是个爱干净的人呢!”她一边抱怨,一边整理着衣服。

方友伦一愣,没有理会她说的话,而是喝问道:“你谁啊?到我家来干什么?”

那女孩儿一愣,随即像是刚明白自己现在身处的状况。虽有些尴尬和不好意思,但女儿家本性的刁蛮还是有的,见方友伦这样冲自己喊叫,便也来了脾气,哼道:“你喊什么呀!吓我一跳;我知道这是你家。你家怎么了?脏就是脏吗,还怕人说?”

方友伦被她这么一横,反而是一愣,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他原本以为眼前的这个女孩肯定是个小偷,被自己发现后一定会很害怕;求自己放过她。但见她如此的刁横,丝毫没有被发现后害怕的样子。反倒是理直气壮,没有任何的窘迫的神情。这可大大地出乎了他的意料。一时间囧在那里,不知该说些什么。

哦,她肯定是个惯犯...习惯了被别人发现的罪犯。所以脸皮厚,也不在乎了。

方友伦正不知接下来该说什么时,就听那个女孩儿道:“行了,行了,我来这儿又不是来跟你吵架的。我也不和你废话了,我知道,现在的你肯定还不认识我,所以...”

还没等那女孩儿说完,方友伦插嘴道:“废话,我压根儿就不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