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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神兵(海豹队长的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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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书籍名:《海豹神兵(海豹队长的自传)》    作者:理查.马辛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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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杯啤酒下肚后,哈瑞开始向我抱怨,说他早已厌倦了经营家族事业,“我真希望还能待在队上,迪克。要不然现在也象你们一样去过越南了!”

我故意不动声色,然后大谈我首次越南之行的趣事,我告诉他有关第二班的英雄事迹,以及各种好玩的游戏。“我又要回去了,这次是带着我自己的一排人。”

“真的啊?实在太棒了,迪克!”

“太棒了?我告诉你啊,小哈,这根本就是一次充满了刺激和欢乐的假期!我们会在泥巴里生活,被敌人打,也打敌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玩的!”

哈瑞把鼻梁上的眼镜朝上挪了挪,若有所思的盯着墙上镜子里反映出的啤酒杯;我很清楚他在想些什么,所以我慢慢的放下了饵。“你说的对——少了你实在太可惜了,否则我们可以好好的搅和一下!”

他点点头,“没错!”他接着啜了口啤酒,“其实我也不算离开太久,至少身上的工夫还在,如果你能帮我搞进海豹的话,我很快就可以上场作战!”

“有没有搞错?你怎么舍得放弃现有的一切而去当兵呢?”

“因为我他妈的厌倦了炼油事业,迪克。我真的不想做了!”

我把啤酒放回柜面。“我看这样子好了——你先申请重新入伍,然后我会想办法把你搞到队上来,反正你的跳伞和潜水技术都合格,其他的再花上几个月就可以搞定啦!”

他想了几分钟,接着脸上露出了一副满足的笑容。“派蒂知道后会宰了我!”他说道。

“不会啦!”

“要不要打赌?她喜欢我当个生意人,也很喜欢我们家的庄园——特别是现在她还怀了老二。我们已经有了我们想要的一切,但是到了维吉尼亚之后,我们能有什么——一栋眷村小屋?还是一间拖车房?”

“她会习惯的啦。”

“错!她会忍受,但是绝对不会习惯。”他又喝了口啤酒,“而且我家人一知道我不干了,势必会气疯了!”

我朝他肩膀用力捶了一下,“不干了?”

“我指做生意啦!”

我又捶了他一拳,“去他妈的生意,如果你现在40岁,那你可以作生意,而你现在才多大——26?还是27?干什么那么累啊?给自己找点乐子嘛!而且等你回来以后,你可以一辈子都穿着灰条纹西装,大家也会对你佩服的五体投地!”

我仰头将啤酒一干而尽,接着又叫了两杯,然后和哈瑞碰了杯。“来吧,哈瑞。让我们为你当初加入队上的理由——就是要当一个猎人——干杯!”

其实我也不需要费太多唇舌,哈瑞早在我俩外出喝酒前就下定了决心,但是他老妈和老婆绝不相信我跟这码子事一点关系没有。尤其是他老妈,气的不得了!后来哈瑞和派蒂终于搬到维吉尼亚南郊,派蒂也顺利生下了老二,哈瑞的妈妈在他们忙着找房子的时候,前来照顾小婴儿——最后他们真的是住在一栋小眷村的房子里!我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愤怒的朝我挥舞着一条肮脏的尿布,口中还不停的骂着:“你该死,你这杀千刀的马辛柯!是你害我的孩子又去当兵,现在你还要带他去越南,万一他死了,你拿什么来赔我?”我看可看站在一旁的哈瑞,他的眼里有一抹恶作剧般的微笑,仿佛是在说:“当然是尿布喽!”

大伙都称排上的医务官是“大夫”尼克森,他是2队的创始队员之一——一名来自东岸的老海豹。他的名字叫做盖,教名叫做理查,但是我只记得大家都叫他“大夫”!长得一副很忧郁的模样,蓝色的眼睛不知迷死了多少女人——是个非常危险的小妞杀手!

我的第一机枪手还是朗.罗杰,因为他在第二班的时候就跟过我,所以默契很好;老鹰和补丁也回到了越南,但是这次他俩被编到了第7排去了,只有罗杰还跟着我,这让我很开心。这小子是个好手,他的拳头依旧能把人打成肉饼,而且只要我吩咐,没有任何事是他不敢做的!

路易斯.库辛斯基——是排上另一位元老队员,我称他为“厚斯”,有时叫他“斯基”,他是个高大威猛的典型波兰佬,有一对大的吓人的耳朵,阶级是三级帆缆士官;他很壮,话不多,满脸横肉象是被砂纸磨过似的。他很送命——任何事只要嘱咐他一次就行了,有时甚至连提都不用提,他就会自动去做了。

库辛斯基娶了一名非常漂亮而且身材娇小的长发女郎,她的绰号叫做“老虎”,而她也用名副其实的热情来爱她的老公——小两口只要一喝了酒,她就会开心的拿起酒瓶朝老公的头上敲,而她的大块头老公只会坐在那儿傻笑,然后一把抱起她来,用力的亲个够!

法兰克.斯寇利斯是个身材瘦小,时常咳嗽的老烟枪,他的老家在维吉尼亚的布莱克斯堡,一个位于阿帕拉契山脚下的贫瘠小镇。他是咱们排上的“山地人”,因为每次我们在山区进行训练的时候,这小子都会搞些松鼠,或是鹿肉给咱们吃,他煮的咖啡更是一绝,你可以在壶里发现碎蛋壳和臭袜子!他长的不壮——全身湿透了也不会超过140磅——胡子很浓密,每天要剃上两,三回;其实他看起来就象个矿工,因为不管他洗了多少次澡,他的皮肤看起来还象是透着灰黑色,就算你把他晾在太阳底下晒上几个礼拜,他依旧是那副病恹恹的模样。

我管他叫“慢郎中”,因为他走起路来就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人家说“走路有风”,这情况绝对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是个老派作风的水兵,水壶里总是装满了波本威士忌,嘴角老是叼了跟没有滤嘴的香烟;他一直苦于长期抽烟所引起的持续性咳嗽,但是在我们出去巡逻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吭声。此外,他也很讨厌游泳,尽管如此,我还是挺喜欢这个爱抽烟的小子,尤其是他的枪法一流!

接下来是佛莱迪.吐斯曼,一个皮肤黝黑,易于相处,常常爱讲西班牙语的巴拿马裔大汉,他后来成为排上最擅长和老越们打交道的人;或许是因为臭气相投,或许是因为他喜欢偷袭VC的刺激感,反正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率领由投诚VC所组成的“省级侦搜队”(PRU)去突袭VC,这也是所谓的“凤凰计划”的一部分。

我的第二机枪手克莱伦斯.瑞席是排上的詹姆斯狄恩,一个身材瘦长,头发卷卷又带点迷人眼神的年轻小鬼,他出身军人世家,老爸是陆战队的中校;他是排上最“年轻”的一员——我指的不是年龄,而是他的表现行为——他平常话不多,看起来还有点阴沉,但是一旦得不到他想要的东西,他就会变的非常暴躁!有时他也满调皮的,但是他的方式跟老海豹们不同,象法兰克或是郎这样的老鸟,如果想找你麻烦,他们会直接跟你打上一架。但是瑞席就不同了,他比较爱耍嘴皮子——就象正值青春期的小鬼在拌嘴一样,老是讲一些“谁怕谁啊?”,“来呀,我才不吊你!”这类的废话。

我一直认为海豹队员不该玩这种幼稚的游戏,所以我一直盯着瑞席,但是最让我操心的,还是他酒后的表现——在没喝酒之前他还不错,但是只要两杯黄汤下肚,他便开始喋喋不休的抱怨起他老爸来;一会儿后,更简直就象演出一出肥皂居!他说他加入海军是因为他老爸是海军陆战队员,而他当兵的原因是因为他老爸认为他不够资格当官。而他之所以会当上海豹队员,就是要向他老爸证明,他也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

在我们去越南之前,瑞席结婚了。倒不是因为他疯狂的恋爱了,也不是因为他怕失去女友,而是他觉得到时候了!不管他成不成熟,一玩起史东纳机枪,瑞席可是崮中好手;他又高又壮——差不多6尺高,190磅重——并且能够背起自己体重一半重量的弹药!这小子也许是个不成熟的小捣蛋,但是他的确把工作做的不错。

丹尼斯.卓弟是队上另一老鸟,他是排上的“老妈”型人物,没事就爱在你耳边老老叨叨,比如说,他会问厚斯:“你带的弹药够不够?”他也会问朗或瑞席:“你今天早上清理枪管了吗?”他甚至会责问我:“喂,你搞到最新的情报了吗?”唉,真他妈的烦人!

个子小小的卓弟,却有一个长长的大鼻子,一对小小的黑眼珠和兔宝宝似的大门牙,再配上一张方脸,真象一只张牙咧嘴的大老鼠!偏偏他又长了一头老鼠毛似的棕色头发,而且走路又是跳啊,跳啊的,因此更加深了人们对他的印象!

卓弟有时真会把你烦的想一把掐死他!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没有他,搞不好我们连自己的头都会忘了带!他的心思非常细密,而且是个天生的斥候,虽然大家都讨厌他爱唠叨的毛病,但是每当我们深入敌后数十公里,却发现忘了带备分的步枪撞针,或是搞丢了导火线的时候,卓弟总能象变魔术般的从袋子里拿出我们需要的东西,然后带着微笑,故意问我:“你该不是说连这个你也没带吧,长官?”也许他嘴里说的是“长官”,但心里想的却是“白痴”。哈,每当他耍这套把戏时,我真他妈的爱死他了!

我们全部一共是14个人——个个身手矫健,能征善战——可以说是全队最精锐的一排。我们在1967年12月17号抵达边岐,而于1968年6月20日离开越南;在这半年中,我们一共执行了107次战斗巡逻任务,打死了165名VC,外加60名“可能歼灭”的记录;我们一共俘虏了近100名VC,摧毁了5吨的粮食和11吨的药品,另外也虏获了无以数计的枪支,手榴弹,炸药和其他致命性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