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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之安居乐业(云和山之彼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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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书籍名:《大宋之安居乐业(云和山之彼端)》    作者: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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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真是偏心。”

林靖文好笑地逗她,问道:“那你说怎么办?”

小姑娘大叫:“什么怎么办,当然是由我来统领了。本姑娘天生将才,由本姑娘带领火枪队定能无往而不胜。”

“这可是军国大事,小月容,这不是小孩子玩的东西。打仗是要用很多本领的,这些本领你有吗?还有,打仗是要死人的,你见过死人吗?”

一听说要死人,小姑娘吓得缩了缩脖子,不过转眼看到一旁正不知所措的那朵,一把拉过她,得意地道:“我是没见过,但那朵见过,她可是打过不少仗,死人见的多了,火枪队由我和那朵共同统领不就行了。”

“胡闹!”韩玉容大声斥责:“那朵是琉求人,虽然她是你朋友,但我林家怎么可能将威力这么大的一支军队交给一个琉求人来统领。此事太过荒谬,不得再提。不然二姐告诉娘亲,让娘亲来管教于你。”

韩小姑娘这才不敢继续说下去,不过看她那眼珠乱转的样子,显然是还没死心,不知道正打什么主意呢。

第二卷  安宁危难不曾分  第七章  话说精兵和制度

中国古代的军队一贯以将军军官为主,士兵毫无地位可言,通常只被看作炮灰,即使是那些精兵也不例外。对于士兵的个人战力、作战思想甚至是生死,将官们从来都没有关心过。看看古代对精兵的定义就知道了,《隋唐传》中记载,“脖子粗、胳膊粗、大脚”,这样的士兵就被称为精兵,如果这样的兵士再经过多次战斗的话,就被称为“百战精兵”。至于士兵的个人战斗力和战斗素质之类的问题人们往往并不重视,所以,古代的战争主要凭借的是将帅的能力,往往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说法。

这种说法并不是不正确,但战争讲究的是团队协作,单单一个将帅的作用被看得过重并不是一件好事,士兵的作用同样重要。

举个浅显的例子,如果把后世中国的军队弄一万人到宋朝来,即使他们也使用冷兵器,即使不是什么名将带领,林靖文可以肯定,这样的一万人绝对能够将十万宋军乃至辽军压着打。

精兵,绝对不是什么“大手大脚脖子粗”之类的定义,而是单兵战力强横、作战素质高超、战斗意志顽强,只有这样的士兵才能被称为精兵。

就林靖文来说,他宁愿有这样的“千军”而不愿意有“一将”。

如果林靖文现在能有一万士兵,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地从中挑选出优秀的一千人来,经过更加严格的训练,还有教育。身体素质、战斗技巧、战术配合、对各种军械的应用、野外求生等,这些都是要训练的;还要让士兵们知道为什么战斗,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只有明白这些,即使面对劣势他们也不会退缩,即使败局已定他们也不会溃散,这就是要让士兵有作战意志。

这样的士兵哪怕只有一千人,林靖文也有充足的信心应对一切困难。

为了这个目标,林靖文正式对高山岛上的所有士兵开始训练。

身体素质好办,严格训练,再大鱼大肉地供应,时间长了自然就能提高士兵的身体素质;战斗技巧这个难点,需要武技高明的人和经过战斗的老兵长时间联合教导才行,目前还不能办到;战术配合和对各种军械的操作能力也可以通过训练达到;关键是作战意志。

林靖文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颁布一条军令:赏功罚过。训练刻苦作战勇敢者,不但自己有赏赐,家人也能获得好处;反过来,不努力训练不勇敢作战的士兵,不但自己要受罚,还要祸及家人。林靖文暂时无法教育这些士兵为了荣誉和国家而战,那么只能让他们为了家人和利益而战。

参军并刻苦训练者,家人免赋,饷银全数发放;

作战勇敢者,每战斩获七成归自己所有;

阵亡者,其家免赋十年,赏金五十、地百亩、奴隶两名;

重伤或残疾者,其家免赋十年,赏金二五、地五十亩、奴隶一名;

轻伤者抚恤;

参军但训练不努力者,其家赋税照缴,饷银减半;

不尊军令者,战场缴获无所得,并按律处刑;

令进不进者、令退不退者,斩,十年之内其家赋双倍税三倍,妻、子贬为奴隶;

临阵脱逃者,斩,其家产抄没,全家贬为奴隶;

投敌者,斩,族没。

这就是五赏五罚令,其它还有一些详细的军令。军令一下,全军凛然,无有敢犯者,不但那些兵士定下心来甚至是兴奋地当兵,就是那些工匠和耽罗扶桑奴隶都是眼红红的,因为按律奴隶立了功不但自己可以脱籍连家人都能脱籍,如果林靖文下令在奴隶中征兵,只怕高山、衫树二岛的青壮都要为之一空。

配合这些军令,林靖文下令以北起高山南至小琉求的南山岛之地为琉求县——当然,目前只有两个岛——以高一郎为县令,收所有工匠、兵士、水手、奴隶及其家人为民。

兵士、工匠好办,都是拖家带口的,房屋早先就已经一户分了一间,此次再给每户分上五十亩土地,反正总数不过万的人口往两个岛上一撒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典型的地广人稀。

奴隶方面,所有奴隶男女配对成户,扶桑奴隶全部拉去种地或者是打渔;至于耽罗奴隶则是男女比例失调,耽罗男奴只有一千人,全部被划为水手,将一千耽罗女奴分给他们组成家庭,这一千女奴还可以干老本行:下海打捞珍珠玳瑁珊瑚之类的;剩下多出来的两千耽罗女奴则编入火枪队,原本计划中的三千火枪兵缩减到两千人,这两千火枪兵平日负责守卫琉求县,当然,火枪目前还只有一千支。

所有人都忙得跳脚,原本一无所有连建制都没有的白地平白被划为郡县岂是那么容易的,建立官府、招募官吏、制订律法、规划行政区域。这还没完,民政建设才是大头。古代没有什么治安、消防、医疗、教育、财政、经济、工农业、国土资源等等之类的部门划分,但这些职能又不能没有,象宋朝那样划分六曹(也就是六扇门)实在是太简陋了,很多事要么职能重叠要么干脆就没人管。

有鉴于此,林靖文给琉求县建立了十二曹,即:治安消防合二为一的安曹、医疗教育合起来的礼曹、管理诉讼刑罚的刑曹、管理农牧渔的农曹、管理商业的商曹、管理工业矿业的虞曹、管理土地规划和市政建设的工曹、管理财政的户曹、负责征税的税曹、管理官吏选派委任的吏曹和负责监督官吏的监曹、负责监督收税和官府财政的督曹,当然,目前有些部门根本就不必要,也建立不起来,比如说礼曹,现在整个琉求县可是一个大夫和读书人都没有,怎么建立?

在很多方面,林靖文作出了改良,不但是征对目前宋朝的情况,而且是借鉴了后世中国的弊端作的改良。

比如说礼曹,古代的教育和医疗一直是由民间自行负责的,各地或有官学,但远远起不到普及教育的作用;而在后世,中国实行的是教育产业化和医疗自理,教育产业化不去说它,纯粹是在捞钱外加泯灭国家的未来,医疗自理更是人民的沉重负担。林靖文一直认为教育和医疗的责任应该由国家来承担,并且由国家来统筹规划,这样一能造福于民,二能在战略上把握国家的未来——以前他只是升斗小民,国家怎么做他只能干看着,现在嘛,这些公认的弊端他当然要改过来。

还有监、督两曹,古代只有个御史台负责监督官吏,职责有限不说,很多事情还监督不到,象那些低级行政区比如县、州就没有设立御史台;而在后世,监督和行政部门虽说是隶属不同系统,但同在一个地方从同样的人中选拔甚至是同一个党派,只不过是左手监督右手,殊不可取。林靖文建立的二曹规定其中官吏不受吏曹选派不受官府任免,甚至是不由官府管理,而是由民间自行选举乡老担任,虽然也是官吏,但从根本上与官府无关,这样才叫监督。其实林靖文预想中最理想的监督是不同学派互相监督,比如说法家监督墨家、墨家监督阴阳家等,但现在显然是办不到的。

还有三权分立。一般来说三权是指:行政权、司法权和监督权,后世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执法权和监督权,不过美国是法制国家,其行政是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来实施,而不是官员们脑子一热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所以美国的行政权也被包括在了执法权之内,两者实际上没有冲突。

而在宋朝,立法是由大臣们拟订再由皇帝签署,执法在于官吏也就是在于大臣们,监督且不去说,所以宋朝的立法、执法、监督全在于皇帝和大臣身上,属于同一个系统甚至是同一个人。在地方官府来说,立法权是没有的,执法、行政全由知县、知州、知府、安抚使等同一个官员负责,监督甚至都没有,而且这些地方官府的一把手往往是军政一把抓,管的东西实在太多,权力大的没边。

——这样的制度好么?

当然不好,要是好的话三权分立在后世就不会那么受欢迎了。所以,林靖文决定从现在刚起步的时候就将三权分立,从此形成一个制度。

后世的三权分立林靖文暂时不考虑,立法权还不是那么必须,还不用一步登天,他目前要做的是将政、军、法三种权力分开,这是后世三权分立的起始。

中国是从唐朝中期开始试着将政、军分开的,但到南宋时才开始大规模施行,到明朝这种制度才成熟。唐朝安史之乱后,朝廷为了削减节度使的权力,尝试着禁止节度使干预地方行政,但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