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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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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书籍名:《七天》    作者:凯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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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需要绚烂美丽,那些她都已经尝过,明白它们有多短暂。

有关于世界末日的预言她一点也不害怕,但无论如何不想要一个人度过,能不能有个相知的人,和她彼此需要、彼此珍惜?若她能有个人放在心上,那个人也将她放心上,就算明天宇宙将要毁灭,她才不在乎呢!

“卿卿!”

她的冥思被骤然打断,眼前出现她的挚友高爱荷。

“妳怎么会在这里?”她不敢置信地看着穿着孕妇装的爱荷。根据她模糊的记忆搜寻系统,爱荷应该是住在像兰屿一样遥远的景美区才对呀!

“这家超商周年庆打折嘛!我怎么能不来呢?”

“真巧!嗨!”她抱抱爱荷的大肚子,对她的孩子打招呼,先有后婚真是个好主意,否则爱荷跟她老公都没什么兴趣结婚。

“妳这几天跑哪儿去了?我打了无限多通电话给妳,我的留言难道妳都没听到吗?哎呀,又买了新衣服,是不是妳的未婚夫送妳的?别装了,岳陵那小子昨天就把这消息散布出去了,现在每个认识妳的人都知道妳要结婚了!人家居然不是第一个知道,真是让我恼羞成怒,恨呀!”

爱荷抓住好友的手,叽叽喳喳说了一串,谁教她是个广播主持人,最爱收集新闻和传播讯息了。

“可是根本没这回事啊!”可卿一笑,对爱荷的撒泼觉得恍若隔世,才多久不见而已,却因台风阻隔,彷佛失散多年重逢。

“不管,快把一切详情招来!否则我回去把妳那只猫宰来下酒,骨头丢给野狗吃!”爱荷天天伺候那只大肥猫,比伺候她老公还周到,就怕可卿回来时,看爱猫少了一公克会心疼。

“那只是一场误会,岳陵真大嘴巴。”虽然她也希望那不只是一场误会。

“哈,我爱死误会了,快说!”

“反正我又爱不对人了,这种老掉牙的故事妳还要听啊?”

“百听不厌!”

她们一起格格笑起来。

两人于是找了一间咖啡馆坐下,点了两套下午茶,听轻音乐回荡在店里,悠悠哉哉地开讲起来。可卿一时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沈吟了一会儿才娓娓道来,爱荷则是听得一愣一愣的。

“天呀!台北市还有这种男人吗?他跟妳独处这么多天,居然还没对妳下手?怎么我从来都没遇到这种君子啊?”爱荷挥着双手,尖叫道。

“小声一点!妳以为这是妳工作的电台啊?”可卿左右张望,不少客人都兴致盎然地看着她们,怎么今天她这么引人注目?从医院到咖啡馆都是注目焦点。

“OK、OK!”爱荷收敛了一下音量,朝好友身上打量。“虽然他没碰妳,不过他还是对妳不错嘛!看看这身衣服要多少钱啊?”

“我会还他的。”这是原则问题,他又不是她的男友,怎能让他破费?

“打个赌,他一定不肯要。”爱荷的“打赌”性非常坚强。

“赌什么?”

“我赢的话,你们的婚礼让我做主持人,我输的话,免费。”

“哪来的婚礼?等到世界末日吧!”可卿伸伸舌头,那男人连吻她一下都要道歉,想再进一步难如登天,难不成要她侵犯他?

“妳如果不让他做妳的准夫婿,那岳陵散播出去的谣言怎么办?到时妳去哪儿生个老公出来?”

“管他!我又不是为别人的眼光而活的。”她咬一口起司蛋糕。“嗯,风味很特别,试试看。”

爱荷皱起眉。“妳倒挺悠哉的!”但还是把那蛋糕吃光了。

“不然能怎么样?我这辈子什么没学会,就只知道要认命。”

爱荷才不相信这鬼话。“妳才没那么认命呢!不然怎么会每次都在失恋又在谈恋爱?旧的还没走干净,新的又跑进来,妳真认命的话,就不要谈恋爱给我看看!”

“我的意思是说……爱上就爱上了,要认命!”唉,真是生她者老天,知她者爱荷!

爱情是一种难戒的习惯,尤其对孤家寡人、缺少亲情的她,总以为找到爱人就能有个家,却往往是她期待太高,而现实太残忍。

“认命的女孩,老实说,妳到底对他有没有兴趣?”爱荷长驱直入,不再跟她清谈了。

可卿歪头想了一想。“应该说是投缘吧!他跟我以前交往过的男人不太一样,有时候他似乎特别敏锐,猜得出我在想什么,当然有时候他也太迟钝了,在我看来却很可爱。”

想到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从互看不顺眼到逐渐了解、关怀彼此,多奇妙的过程呀,居然在几天内就发生了这么多事。

“那就想办法把他得手啊!妳不准这样就给我放弃!拜托,我听妳说可能结婚八百次了,就把诺言实现一次行不行?我的礼金早就包好了,但红包袋却等得快褪色了!”

可卿搅动着那杯维也纳咖啡,无奈地说:“人人都有过去,他对旧情人的记忆太深刻了,连我打扫个屋子他都会发作,他不想被人提醒那段回忆,正表示他还深深记得她。唉,我跟那旧情人争什么争?我都失恋过几次了,不想再多加一次,饶过我吧!”

“狗屁不通!”爱荷的性子就是这样,真亏她老公就是爱她的火辣。“妳应该说,妳都失恋几次了,多一次算什么?跟他拚了!凭妳过人的本事、傲人的条件,为何不能让那笨兽医重新习惯一次?”

可卿一赌气,脱口而出道:“拜托,我大伤未愈,干么又去蹚浑水?人家又早摆明了没心情,我房门都没锁他也不来夜访一番,我当真那么没格啊?干脆本小姐再也不谈恋爱算了!”

她又不是没发觉两人之间的化学作用、心灵吸引,相反的,她感受得万分清楚,就因如此她更火大,好不容易碰到对的人却不能爱,老天爷到底想怎么欺负她才过瘾?

“是吗?这可是妳说的,有志气!”爱荷击掌称许,却不怎么看好。



可卿握紧拳说:“那姓殷的,我才不在乎呢!”

“喔?”爱荷随即跟进。“既然如此,妳也不用回他那儿去了,免得夜长梦更多!还是去我家住吧,台风要来一个月,妳就在我家住一个月,凭我们三世交情,妳知道这是绝对不用客气的!”

可卿明白好友是对的,现在她没有理由再打扰他了,再继续下去,迟早有一人会克制不住的,磁场一天比一天强烈,她对自己也没把握。

但……为什么她一听到这决定,还会不住犹豫?

“卿卿,妳还在多想什么?别告诉我妳舍不得那兽医先生!”爱荷贼笑着望住她。

可卿忍不住脸红,辩称:“才没有呢!我只是想……应该把钥匙和皮包还给他,而且我还买了这些青菜水果,至少要送到他家吧!”

“当然啦~~我开了车来,我先送妳回他家,等到他回来我们再离开,还得向他大大道谢一番!没有他,我们卿卿可要当流浪苦命女了。送他个礼物好了,赶快把咖啡喝一喝,我们现在就去精品店选!大恩谢过,钱我先帮妳还,以后妳和他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还有啊……”

听着这些话,可卿突然觉得咖啡发酸了起来。

方可卿被高爱荷拖着东挑西选,逛了两条街,终于决定买下一个烟灰缸,浅蓝色的水晶石,灯光下闪着各种折射,像个神秘湛蓝的海底世界。

坐上了爱荷的车,后座挤满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她们选了一片Bread合唱团的CD放来听,舒缓旋律立刻回荡在车里,两人还引吭高歌,默契十足。

快到殷柏升的住处了,可卿望向街景,只见人来人往,却看不出谁在哭、谁在笑。她不禁想到日后如果有那么一天,她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在街头碰见柏升和他的情人,会是怎样的一幅画面?当她离开后,他还会记得一个跟他共处五天的女人吗?回想起来,一定都是有关下雨的回忆吧!

为什么要带她回家?为什么买了玫瑰花?那个热吻他到底在不在意?不得到这些答案,她能走得安心吗?不再见到他,她就能对爱情免疫了吗?唉,答案飘散在风中。

“是不是这儿?”爱荷放慢了车速。

“前面右转,第二家。”可卿摊开手绘的地图说,柏升知道地方向感奇差,特别画了这张简图。

“不错嘛,敦化南路高级住宅区,算他有点办法!不过我们卿卿就要走了,管他金窝银窝都是一样的啦!”爱荷停好车,转过来对她说:“下车吧!”

可卿却没有立刻行动,扭紧了双手。

“爱荷……我想……”她不晓得该怎么开口。

“怎么,不是已经到了吗?”

可卿终于被逼得吐出真言。“我想我还是要留下来,我不愿意就这样离开!”说完以后,她心头瞬间不再窒闷了。

“哈,出尔反尔!”爱荷笑指着她的鼻子。“小心变成小木偶!”

“随便妳怎么说,但是我真的不能离开,我想和他在一起,就算只有短短几天。没有结果也罢,至少要曾经拥有过,我不在乎再受一次伤!”她已经有了觉悟,人生只能活一次,最浪费时间的就是后悔自己当初没怎样怎样。

爱荷拍拍她的肩,露出笑容。“我了解!我没说我们一起下车,我是说妳自己拎着东西下车吧!今天我一看见妳就知道了,妳的表情已经说明了全部,这一次是超级严重大恋爱啦!别说什么台风了,就算龙卷风也没办法把妳吹走!女大不中留,去去去!”

可卿感激地笑笑,打开车门拿东西,或许这是个不智的决定,才刚和前男友分手,又跳进另一种暧昧关系,但人生几何,就算短暂拥有,至少是曾经拥有。